第二节 读者理论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康斯坦茨学派的伍尔夫冈·伊瑟尔(Wolfgang Iser)和汉斯·罗伯特·尧斯(Hans Robert Jauss),美国的斯坦利·费什(Stanley Fish)、罗曼·霍兰德(Roman Holland),法国的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等汲取当代阐释学精华,提出各种令人耳目一新的读者理论。
以1960年汉斯-格奥尔格·加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的《真理与方法》(Truth and Method)问世为标志,阐释学在当时的欧洲成为显学。伍尔夫冈·伊瑟尔受加达默尔点化,浸淫于对话诠释学,他在《隐含的读者》(Implied Reader)中提出读者反应理论。
《真理与方法》
从人们结绳记事、刻画符号开始,阅读者就诞生了。在和书写的关系中,读者的角色从来就不是被动的。读者是文本意义的解读者、重组者、参与者和评判者。伍尔夫冈·伊瑟尔认为,意义来自于文本与读者的互动。伊瑟尔将研究的目光转移到读者身上,建构起文本与读者双向作用的阅读理论,并提出了文学阅读的人类学根源,即文学虚构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呈现并超越自我的方式,从而将阅读理论提升到文学人类学的哲学维度。
阅读允许存在不确定性和差异性的解释。意义可以是源于文本的读者的创造,而不仅仅是由文本自身所限定的。这种创造式的阅读使得读者加入创作的行列,与文本之间形成双向互动。这些互动甚至可以改变作者的意图,达成不同的阐释。茨维坦·托多洛夫(Tzvetan Todorov)说,每一部作品都经过了读者的再创作。读者为作品提供了新的诠释,但是这种诠释并不来源于读者本身,而是源于其所处的文化与时代,简言之,源于另一种话语;所有阅读理解都是两种话语的相遇,即对话。诠释不再有对错之分,只有丰富与贫乏、引人深思与陈词滥调、生动有趣与味同嚼蜡的区别。进入文本,如同进入一桌宴席,读者在其中自由选择并且创造自己的宴席。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曾经说过:“有三类不同的读者,第一类是有享受而无判断,第三类是有判断而无享受,中间那一类是在判断中享受、在享受中判断。这后一类读者确实再造出崭新的艺术品。”
罗兰·巴特1967年发表了“作者之死”的观点,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在1969年发表的演讲《什么是作者》中提出“作者功能”的观点,成为现代作者理论的代表观点。
他们的观点使得建构意义的无限可能与多样性加入了社会与文化背景的色彩,却不可避免地忽视了文本的客观性与独特性,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读者的阅读过程是努力寻求意义的参与过程。读者所采取的阅读方式及诠释策略,也受制于读者的知识文化和心理情感。阅读者的知识、经验和思维方式决定其会从什么样的书中吸取到相关的信息、知识与经验,产生共鸣,获得理解和进步。较好的阅读体验依赖于语言基础和知识背景,一个流利的阅读者能够熟练地认读和理解,一个丰富的阅读者能够迅速地勾连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