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猎犬号航海记(插图全译本)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一本妙趣横生的书

除了我前面谈到的历史意义与理论意义之外,《小猎犬号航海记》首先是一本妙趣横生的书。它记录了一个失去的世界:达尔文环球考察发生在工业革命之前,那时候没有飞机,更没有互联网,与今天的地球村大相径庭。相对于欧洲,那时的南美与澳洲即是世外桃源。《小猎犬号航海记》记述的风土人情,宛如人类社会的“侏罗纪公园”,倘若现在或将来你有机会造访这些地方的话,你再也看不到达尔文所描述的彼情彼景了:

 

头天晚上,我们住在一个僻静的小村舍。我很快发现,我带的两三件东西,尤其是袖珍指南针,让人惊讶无比。家家户户都让我把指南针拿出来给大家看,并借助它在地图上指出各个地方的方向。他们对我敬佩有加,因为我一个陌生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居然认识路(方向和道路在这个乡下是同义词)。一个卧病在床的年轻女人,也特地请我去让她瞧瞧指南针。他们觉得我奇怪,我看他们更吃惊:这些拥有成千上万头牛和“大庄园”的人们竟然如此愚昧无知。唯一的解释是这个偏僻地区很少有外人来访。他们问我,地球或太阳会不会转动,北方是更热还是更冷,西班牙在哪里,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大部分居民都含含糊糊地认定英格兰、伦敦和北美是同一个地方的不同叫法;有点知识的人则知道伦敦与北美是比邻的独立国家,而英格兰是伦敦的一个大城市!

 

在黑奴制废除已久的今日之巴西,当地黑人若遭遇外来的白人访客,再也不会显得这般俯首帖耳、惊恐万状了:

 

我当时跟一个黑人一起坐渡船过河。这人蠢笨到了极点。为了让他明白我的意思,我边大声说话,边打手势,结果巴掌差点碰到他的脸。我猜,他见我这么激动,就以为我想打他。他满脸惊恐,半闭上眼睛,赶紧把双手垂下来。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感受到的吃惊、厌恶和羞耻:这么高大强壮的一个人,竟然不敢抵挡他以为会冲他脸而去的一拳。这个男人已经被调教得比受驾驭的牲口都低贱了。

 

一般说来,达尔文的著述并不以幽默见长,但当我们读到下面这段文字时,总会情不自禁地会心一笑:

 

使用拉佐索或流星索的最高难之处是骑术要好,在全速前进并突然转身时,拉佐索或球在头上仍然抡得稳稳的,还可以瞄准。徒步的话,这个技巧谁都能很快学会。有一天,我自娱自乐练习疾驰中把球在头上抡圆时,转动的那个球意外地撞上了一簇灌木,立即停止旋转,落在地上,又突然间像变戏法一样,缠住了我的马的后腿。另外那个球旋即从我的手里被拽出去,马就被捆牢了。幸好这是一匹有经验的老马,知道是怎么回事,没有不停地乱踢把自己摔倒。高乔人们哄然大笑,他们大声嚷嚷,说见过捉动物,但还从没有见过人把自己给捉住了。

 

上面显然是青年达尔文调皮举动的瞬间定格,下面则记述了他在加拉帕戈斯群岛骑着陆龟玩儿的经历,读来令人忍俊不禁:

 

最好玩的就是,突然走到一个这么慢慢踱步的大怪物前面去,看它在我超过它的瞬间,立即把头和腿缩进壳里,发出一声深沉的嘶嘶声,然后轰然伏地,好像被击中而亡。我经常爬到它们的后背上,在龟壳尾端拍几下,它们就会站起来接着走,但我发现很难保持平衡。

 

读过《物种起源》的读者,很难想象出下面这段文字竟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这几年光明的一面。从观赏各个国家的风景和总体印象而获得的快感,绝对是最可靠和最大的享受。欧洲许多地区的如画美景极有可能超过我们沿途任何地方所见,但更多的快感源自比较不同国家的风光特色,这与单纯的欣赏某地的美丽,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同的。这主要取决于对每处风景的各个细节的熟悉程度。我绝对相信,如同音乐,懂得每一个音符的人,如果他还拥有恰当的品位的话,更能欣赏全曲;同理,能够欣赏美景的每一部分,就能更深刻领会其全面及综合的效果。因此,一个旅行家应该是一个植物学家,因为所有的风景中,植物都是最主要的装饰。一大堆光秃秃的岩石,即使有最桀骜不拘的形状,初看或壮观无比,但很快就变得单调。被赋予鲜艳多变的色彩,如在智利北部地区那样,它们就显得奇妙了;再披上植被,它们就必然会有姿有色,即使还算不上美景。

 

让我们再来看看达尔文对广阔无垠的大海的礼赞吧:

 

只有在这伟大的海洋里航行过,才能领会到它的浩瀚无边。连续几个星期的快速航行中,我们一无所见,除了这一成不变的、蔚蓝幽深的海洋。即使驶入一片群岛之中,岛屿也就像一个个的斑点,而且彼此离得远远的。习惯了看比例缩得很小的地图,上面点、面和名字都挤在一起,我们无法正确地判断陆地与这广袤无垠的大洋相比多么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