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西方列强侵略东亚
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
广东贸易是维持海禁政策的清政府唯一对外开放的贸易窗口,通过垄断商人组织机构“公行”自行征收关税,监视和限制外国商人的贸易和行动。这成为英国扩大贸易之障碍,为打破这种贸易壁垒,英国曾多次派遣使臣,要求废除贸易限制,建立对等外交交涉权,但清政府的态度始终没有改变。
在此背景下,1784年英国的茶叶关税下降,对中国茶的需求猛增。英国为筹备购买茶叶所需之白银,不得不需要寻找一种替代物来代替原来作为主要出口商品的纺织品。他们最终选择的这种商品正是鸦片。英国向印度低价出口纺织品获取利润,同时通过向中国秘密出口印度产鸦片,以确保大量的白银流入英国。然后,再用这些白银,大量进口中国茶叶和瓷器等,从而确保了巨大的经济利润。这样,便形成了由英国对印出口贸易、印度对华贸易和中国对英贸易所构成的“三角贸易”外贸渠道。其结果,在19世纪20年代中期以后,鸦片走私扩大,清朝财政出现贸易赤字,大量白银流入海外,而且其规模逐年剧增。
尽管清朝政府多次颁发鸦片禁令,但到19世纪30年代后期,中国至少有200多万人已染上鸦片烟瘾。面对这种局面,清朝内部展开了激烈讨论,但意见不一,包括严禁进口鸦片和立足实际对其进行合法化管理等主张。其中,严禁鸦片主张最终占据上风。1839年,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林则徐前往广东严查鸦片交易。林则徐以英国船员杀害中国人为由封锁了澳门港,没收2万291箱鸦片(1284吨)并销毁。英国以此为借口,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鸦片战争是西方列强正式进军东亚地区的重要契机。英国议会不顾在野保守党的鸦片贸易弹劾论,通过了提供战争所需军费的决议。这意味着新兴商业资本家要求废除限制性广东贸易,以及主张自由贸易的观点被议会采纳。此后,以坚船利炮武装的英国军队很快占领长江下游诸城市,进逼南京城下。清政府最终投降,并于1842年8月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全文共十三款,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割让香港岛;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在通商口岸自由居住;向英国赔款洋银2100万元,其中赔偿被销毁鸦片600万元,赔偿英国军费1200万元,偿还英商债务300万元;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贸易制度;进出口商品关税由两国协定。1843年,清朝与英国在虎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及协定关税补充条约,即《虎门条约》。1844年,清朝还与美国和法国分别签订《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并承认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最惠国待遇、开放港口的船舶停泊权等条款。这些条约都是清朝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根据《南京条约》规定,从1843年至1844年间,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地陆续被开放。但是,清朝与西方列强签订条约,不过是暂缓危机的权宜之举,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既存的朝贡贸易方式。因此,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向中国全面出口丝织品的构想,进展并不顺利。此外,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仍有很强的自给自足性质,人们排斥进口商品,而且在鸦片战争以后,排外情绪以广州为中心快速蔓延。
第一次鸦片战争形势图
1856年,挂英国旗的华人商船亚罗号在航海途中被清朝官吏截留,全体船员以海盗嫌疑遭到搜查,英国国旗也被扔入大海(亚罗号事件)。以此为契机,英国拉拢正与清朝就传教士在广西被杀事件进行交涉的法国,共同出兵中国(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先是占领广州,随后继续北上,抵达天津,便要求修改条约,并于1858年与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主要内容包括:外国公使驻京;外国人可前往内地游历,允许外国商船驶入长江至长江沿岸各口岸经商;鸦片贸易合法化;增加通商口岸;保护基督教传教。美国和俄国也相继与清政府签订相同条约。
按《天津条约》规定,在签约后一年时间内,在北京互换其批准书。当英法联军撤军后,清政府官员提议废除《天津条约》。1860年,英法联军再次入侵,火烧北京圆明园,并强迫清政府签订《北京条约》。在英法联军撤离北京后,俄国也与清政府签订《北京条约》。清政府在1858年还曾与俄国签订《瑷珲条约》,承认黑龙江以北为俄国领土。在中俄《北京条约》中,清政府又承认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为俄国领土。这样,便为俄国占据海参崴地区提供了条件。
清朝立足朝贡贸易,向西洋各国有限制地开放的广东贸易体制最终消失,从此进入持续百年之久的不平等条约体系时期。
佩里舰队与日本“开国”
19世纪后,为打开中国市场,以及争夺荷兰属地与商权,原主要占据印度市场的英国船舶开始进出日本近海。1808年,英军舰费顿(Phaeton)号为了追击荷兰船舶,闯入日本长崎港,劫持荷兰商馆职员为人质,取得水和食物等给养,然后撤退(费顿号事件)。1816年,英国向琉球王国提出通商要求。1817年、1818年、1822年,英国舰队频繁驶入日本内港浦贺,要求与幕府建立通商关系。1825年,为防止英国突然袭击,幕府发布命令,对于凡未经许可接近日本任何海域的所有外国船舰均予以打击。
但是,以鸦片战争为契机,幕府的上述政策悄然发生改变。幕府从荷兰获悉清朝在鸦片战争中战败的消息。1842年7月,为避免同其他国家发生武装冲突,幕府再度发布命令,要求提供外国军舰燃料、水、粮食等物品,并使其安全离港;同时,还命令各藩以江户湾为中心,做好海岸防备,以应对英国侵略。
鸦片战争的余波,最先殃及琉球。1843年,英国在多次进出琉球沿岸,反复探测其战略地位后,正式向琉球提出通商要求。琉球对此采取回避态度,并请求清朝与幕府给予援助。对此,清朝没有做出任何回应,而幕府却立刻派出调查团,并基于断交、和亲、战争三种不同情况,建立了三种应对案。幕府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可开放琉球港口,以此阻断给日本带来通商与开港的压力。
1844年,美国与清朝签订《望厦条约》,由此不断扩大对华贸易规模。1846年,美国又派遣海军准将贝特尔(James Biddle)访问日本,试图与幕府交涉通商事宜。但是,因未充分做好计划和准备,贝特尔只带领两艘军舰抵达江户湾,最终无功而返。1853年6月,美国海军准将佩里(Mathew C. Perry)采取了截然相反的措施。他抵达浦贺后,便以武力示威,要求开港,结果两国于次年签订《美日亲善条约》(《神奈川条约》)。至此,幕府维持两百多年的海禁政策,最终宣告结束。这个条约的主要内容为:日本开放下田和函馆;允许美国船舶驶入;提供所需的粮食和燃料。美国期望签订像与清朝间的《望厦条约》一样内容广泛的通商条约,但除了最惠国待遇以外,其他条件均没有得到满足。美国考虑到日本国内反对开放门户的情况,决定先退一步,日后再进行交涉。
佩里率领舰队进入横滨
1854年、1855年、1856年,幕府又先后与英国、俄国、荷兰签订相同内容的条约。1858年,幕府还与美国签订《美日修好通商条约》。这个条约规定,开放横滨、长崎、新潟、兵库等四个港口,并在江户和大坂开市,以及关税协定、领事裁判权、建立居留地及最惠国待遇等条款。此后,幕府与荷兰、俄国、英国、法国等国也签订相同内容的修好通商条约,被称为“安政五国条约”。但是,从内容上看,上述条约与同一年清朝和欧美列强签订的《天津条约》相比,对日本而言算是相对有利的条约。因为《天津条约》包括保护传教、允许鸦片贸易、外国人在华自由通商权等内容。可以说,这种差异的产生,源于《天津条约》是第二次鸦片战争战败后签订的条约,而“安政条约”则可以理解为通过交涉实现的条约。此外,从宏观层面来讲,这也是中国太平天国和印度土兵叛乱(Sepoy Mutiny)等亚洲民众运动,间接影响包括英国在内的西方列强对日政策的结果。同年,为适应这一系列条约体制,幕府设立了独立外交机关——外国奉行。
在起草与幕府签订条约的草案中,美国也曾计划并提出将琉球王国的那霸港作为开放港口之一。但是,幕府以琉球王国与其相距较远,不在其所能统辖范围之内为由,拒绝了美国的这一提议。尽管如此,幕府却以此为契机,逐渐意识到解释琉球王国的“归属”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外交问题。佩里成功地与幕府签订《美日亲善条约》后,便开始与琉球展开交涉,并于1854年7月与琉球王国正式签订通商条约。1855年、1859年,琉球王国还分别与法国、荷兰签订通商条约,从而被纳入到西方列强的条约关系之中。至此,西方列强以条约为媒介,对于除朝鲜以外的东亚地区实施了侵略。
西方列强侵略朝鲜
清朝政府在两次鸦片战争中战败后,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条约,而日本幕府和琉球王国也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其时,朝鲜正值王室特定外戚和官僚势力掌握全权的势道政治(1800~1863)时期。朝鲜仍实施海禁政策,与其正式建立的对外关系,仅仅局限在与清朝的册封朝贡关系,以及与幕府的通信使往来关系(1811年中断)范围。
在西方列强中,英国最早向朝鲜提出通商要求。1832年,东印度公司所属的阿美士德勋爵号(Lord Amherst)商船,出现在黄海道梦金浦近海,要求通商。1845年,英国派军舰冒然对济州岛及西南海岸进行测量,并要求通商。对此,朝鲜以与英国相隔较远,很难进行交易,同时在没有得到中国皇帝允许前不能私自交易为理由,予以拒绝。朝鲜为拒绝西方国家提出的通商要求,借助其与清朝之间的朝贡册封关系为自我防护的凭据。
1846年,三艘法国军舰停靠在忠清道外烟岛,将抗议七年前朝鲜把包括法国传教士在内的天主教信徒两百余人处刑的信转交给国王。次年,两艘法国军舰为得到对这个事件的回复,在全罗道古群山列岛靠岸。此次,朝鲜也以册封朝贡关系为依据,通过清政府转达给法国回复内容。这是朝鲜与西方国家间的首次外交文书往来。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俄国占据乌苏里江以东沿海地区,至此俄国以图们江为界与朝鲜相邻。其时,位于图们江口的鹿屯岛还曾被俄国占领。因海参崴天气严寒,一年中通航时间平均只有140天左右,为向太平洋地区扩张势力,对俄国来说确保朝鲜半岛及其周边不冻港至关重要。为此,1862年,俄国先向日本提议,用俄国的千岛群岛交换日本所属的库页岛南部,却遭到日本拒绝。于是俄国占领对马岛,试图确保南部桥头堡,后因英国应日本之邀介入进来,俄国不得不在6个月之后撤退。英国认为,俄国占领对马岛,不仅对其占领日本和朝鲜,甚至会为俄国向太平洋以外地区扩张提供桥头堡,因此积极予以阻止。此后,俄国在朝鲜半岛寻找不冻港,在向东部海岸派出军舰进行测量的同时,还要求朝鲜政府通商。对此,朝鲜政府并没有书信答复,还处置与俄接触的相关人士,仍坚持对西方国家实施严格的海禁政策。
1863年,高宗即位,因其时尚年幼,所以由其父兴宣大院君掌握政权。此后,兴宣大院君对内实施彻底根除势道政治腐败和弊端,以恢复王室权威;对外警戒西方船舶出入,并严禁通商,特别是中断了同与西方列强建立外交关系的日本的通商。为防止日本入侵,朝鲜还加强釜山东莱城一带的防御设施。
这一时期,西方列强也正式向朝鲜发动侵略。1866年8月,美国“舍门将军”号商船要求朝鲜通商被拒绝,美军以武力相威胁,由此引发官民抵抗,最终美国商船遭火攻焚毁,船员全部死亡。10月,有7艘法国军舰以兴宣大院君迫害天主教(丙寅迫害)为由,占领江华岛,要求处置相关负责人,并签订通商条约。但是,法军遭朝鲜军顽强对抗,一个月后被迫撤离。
西方列强进入朝鲜的情况(朝鲜开港)
1868年,德国人澳佩尔(E. J. Oppert)实施“南延君坟墓盗掘事件”未遂,此事给兴宣大院君拒绝通商建立外交关系带来了决定性影响。1871年,美国派出5艘军舰赴朝,要求处罚舍门将军号事件有关负责人,同时计划宁愿动用武力也试图签订通商条约。美军登陆江华岛后,遭朝鲜军队顽强抵抗,最终未能建立通商关系,被迫在一个月后撤离。但在此时,因美国军舰封锁朝鲜半岛南部通往汉城的江华水路,导致汉城一时出现粮食供应短缺,物价上涨的情况,愈发加重了民众对西方国家的不满。同时,在朝鲜社会,当时也有部分人士提出开港不可避免的主张,但随着西方列强正式侵略朝鲜,兴宣大院君更是加强了拒绝通商外交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