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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说创作实践:文体特征和文体意识

虽然在《中国小说史略》中,鲁迅对古代小说文体的形式范畴并未给予太多关注,但是在现代小说文体的发掘上,鲁迅却不自觉地表现出了有别于传统小说文体的先锋意识。西方汉学家哈南认为“鲁迅的每一篇小说都可以说是一次新的技巧探索,是力求使形式完全适应主题的一次新的尝试”。哈南的看法是很中肯的。也有人认为鲁迅的小说文体实践避免了“理论表述的粗糙”(2),并宣告“新的历史时期的综合审美形式,也首先在他的手里完成了”。(3)这里所谓的“理论表述的粗糙”,主要指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的理论建树;“新的历史时期的综合审美形式”,则指鲁迅对现代小说文体形式的开拓。我认为《中国小说史略》中的理论建树并不是“粗糙”的,而是理论中所表现出来的鲁迅深厚的传统文体观念的积淀,这种传统的积淀与鲁迅对现代小说文体形式的开拓并不矛盾,二者的融合与冲撞正是鲁迅的丰富之所在。鲁迅在小说文体实践中表现出的文体特征及文体意识,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小说的叙述与叙述者;(2)情节结构的淡化意识;(3)“文备众体”的运用。

西方汉学家李欧梵说,“鲁迅是中国文学史上有意识地发展小说叙述者复杂艺术的第一人”。(4)其实鲁迅叙述意识的创新,不仅表现在叙述者上,表现在叙事结构与叙述技巧上,如《阿Q正传》的共时性叙述膨胀和历时性的叙述延展体系以及历史小说《故事新编》中叙述技巧——反讽的运用。由于篇幅所限,我们仅举一例,就鲁迅小说第一人称叙述者的运用进行简要说明。第一人称叙述者的独特运用,是“五四”小说乃至新文学小说有别于传统全知全能小说叙述视角的一个十分显著的特征。现代小说中的日记体和自传体小说,大都采用第一人称叙述视角,而纯粹的第一人称叙述视角,在一般的小说中有两种情形:一是叙述者与主人公统一;二是叙述者与主人公不统一。在鲁迅众多的以第一人称为叙述视角的小说中都是如此,唯独有一篇是例外的,那就是《狂人日记》。由于出现了所谓“双重第一人称叙述者”,那么就使叙述者与主人公,开始时不统一,后来又统一了。所谓“双重”,其一是正文日记中的“我”即狂人,初之为“内部叙述者”;其二是日记前面那个文言小序的作者“余”是“外部叙述者”;由于叙述者“狂人”与主人公“狂人”的统一,便增加了叙述的真实感;由于叙述者“余”与主人公“狂人”的不统一造成的审美距离,则加重了故事历史的悲剧感。由于外部叙述者的加入,使《狂人日记》中陆续出现了三个叙述时间系统,即未来、现在和过去,它使《狂人日记》的小说叙述时间呈现出明显的倒叙状态,一系列零散的情节和联想加入其中,使人感到未来的社会重演着历史,而作为过去的历史是悲剧的。现在的现实仍复如此,作者通过“两重第一人称叙述者”、三重“叙述时间”,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形式探索,同时充分地加大了悲剧的力度。虽然如此,通过小说“外部叙述者”的传统文言的呈现方式,我们仍可看出传统语言方式的影响,但无论如何,《狂人日记》的影响都是巨大的。确如茅盾所言,“至于青年方面,《狂人日记》的最大影响却在体裁……”(5)

情节的完整,故事发生、发展、高潮及结局是中国古典小说的一个显著特点,无论是唐代的传奇小说、宋元时期的话本及拟话本,还是明清时代的古典名著,无不以情节取胜。情节的结束,也就是故事的结束,故事发展的范围一定不超过情节的范围,这是小说史家们的共识。而鲁迅的小说则一开始就表现出明显的情节淡化意识。从1919年冬鲁迅撰写第一部小说《怀旧》开始,就已充分显示出他与中国古典小说迥然不同的艺术特色。《怀旧》采用个人回忆的方式,截取生活的横断面,故事情节则被相对淡化。我们在《怀旧》中所看到的唯一所谓的情节,便是“长毛”要来的可怕消息,而这一消息在小说中几近停滞。所得的结果,也根本不是发展所至。除此之外,我们看到的只是童年的回忆和情感的抒发。在鲁迅的其他一些小说中,《示众》《白光》等作品也是如此。《示众》中冷静的描写,《白光》中平缓的格调,虽无情节,却给人以动人心魄的力量,本来“示众”这件事是可以构思出一些引人入胜,带有很强的情节性的故事的,如为什么“示众”,如何“示众”等。而《白光》中的原型——鲁迅家附近的教书先生子京,也是有一些曲折的故事的,但被反映在小说中,陈士城的事却没什么情节可言。鲁迅的小说和许多现代作家如茅盾等相比,文体上情节的淡化是不言而喻的。有人由此认为,鲁迅由于受尼采等人为代表的现代西方文化哲学和弗洛伊德等西方现代心理学的影响,才在小说中采取了诸种内心独白、内部分析、情节淡化等文体策略,认为这是“小说西来”的产物。我们不否认鲁迅的文体意识受国外小说家的影响,因为鲁迅自己也承认他曾阅读了大量的外国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鲁迅的小说中确实具有西方现代性的文体因素,但鲁迅在处理小说情节的问题上绝没有摆脱传统文体意识的影响,应该说鲁迅的情节淡化意识是西方现代艺术手法和传统诗文非情节意识综合作用的结果。

我们在探讨鲁迅小说情节淡化意识的原因时,对于情节淡化的方式也要做进一步的研究。一般来说,小说情节的淡化不外乎两种方式:一为本体的淡化,即小说文体中的情节本身被淡化,被称为“内在淡化”,上文提及的即属此类。一为强制的淡化,即小说文体中情节因素被别的非情节因素强制冲淡,被称为“外在淡化”。比如,小说文体以情节叙事为主,如果当中加入一些议论、抒情性的因素,情节叙事必然被冲淡,这即是外在淡化的一种。这种外在的淡化在鲁迅小说中是很常见的,鲁迅自己也承认,自己小说中议论及抒情的因素过多造成了小说文体的情节淡化倾向。他说:“就是我的小说,也是论文,我不过采用了短篇小说罢了。”(6)他甚至还过谦地认为,“倘再多些四平八稳的‘救救孩子’的议论,连自己也觉得空空洞洞了”。(7)其实恰恰是这些画龙点睛的议论和抒情,才升华了小说文体的主题,使其小说更加深刻。其实鲁迅小说文体的构成,不仅有议论和抒情等因素,从其小说的行文上看,他还常常采用自由随意、挥洒自如的散文笔法,如《头发的故事》《兔和猫》《鸭的喜剧》等小说便是如此,读来颇似一个个小小的随笔。鲁迅小说中这些非小说文体因素的加入,往往使小说更具特色,如《伤逝》中的解聘公函、《阿Q正传》中的戏文唱段、《长明灯》中的儿歌等,有的看似冲淡了情节,其实际效果比完整的情节更具说服力,这也是鲁迅小说的独特魅力所在。其实这种情节的“外在淡化”,也不尽是鲁迅吸收国外小说的结果。鲁迅的小说无固定“小说做法”的说法,更直接地来源于中国古代诗学中的“文备众体”或“文无足体”的说法,中国古代小说之所以“义界甚广”,其道理正是在这里。古代小说中,常常加入些诗词、神话、传奇等便是如此。对于唐人以赋为诗、宋人以诗为词的文体意识,鲁迅早就认同,因此,与其说鲁迅小说文体是情节的外在淡化,不如说是对传统诗学中“文备众体”的运用。从这一点上,又可看出鲁迅对传统的继承。

注:

①陈平原:《论鲁迅的小说类型研究》,载《鲁迅研究月刊》。

②③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16章及第19章。

④同①。

⑤⑥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15页和第90页,东方出版社,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⑦哈南:《鲁迅小说的技巧》,载《鲁迅研究月刊》1981年。

(本文发表于《延边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3期)


(1) 王定天:《中国小说的形式系统》,学林出版社1986年版。

(2) 王定天:《中国小说的形式系统》,学林出版社1986年版。

(3) 王定天:《中国小说的形式系统》,学林出版社1986年版。

(4) 李欧梵:《铁屋中的呐喊》,香港三联书店1991年版。

(5) 沈雁冰(茅盾):《读‹呐喊›》,载《文学周报》1923年第91期。

(6) 转引自《过去的时代·鲁迅先生计划而未完成的著作》。

(7) 鲁迅:《而已集·答有恒先生》,人民文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