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事未果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21章 手电筒

晚间,情绪有些许低落,独自一人在布满街灯的街上闲逛。街上行人步履匆匆,当然也不乏像我这样的散步者,街灯的确很美,五彩斑斓,仿佛能照走心底的湿气,不由得感叹这些年的光阴过得如此之快,快到让人猝不及防。十六年前的我还不曾到过这么繁华的大街,未曾赏过这么绚丽的灯火,那时候我见过的灯光都是昏黄色,或者是柱状,对,柱状,那是手电筒的光,在那个时候,那柱状的光是我所有的希望。

家里小橱柜上倒立着一把银白色的手电筒,说是银白色,由于太旧早已被灰尘染成了晦暗的灰色,但是它还是一直矗立在那儿。父亲说“那可是照亮了你们未来之路的功臣”,于是那位战绩赫赫的功臣静静地立在那里。它是那种很老式的手电筒,有一个很大的“脑袋”,用来罩住灯泡的地方,大脑袋后面是长长的圆柱体,那是手把的地方,大概有擀面杖那么粗,20厘米左右,之所以那么笨重是因为手把那个位置是空心的,里面需要装电池,电池也很大,1号电池,装三节,这样才有足够的亮度。或许现在看来它很普通,或者有点丑陋,可在那个年代对我来说,它比任何灯火都明亮。

我就读的中学离家里很远,步行需要一个小时的路程,我需要凌晨4点钟起床,吃上几口母亲煮的泡面便早早出发了,那时泡面是奢侈的东西。天很暗,黎明到来之前的黑和暗对当时的我来说真的特别恐怖,可我只能硬着头皮走。日复一日,我从初一读到了初二,可是困难来了,到处都是“狼来了”的传言。大家都说某个动物园的狼逃跑了,说不定就在哪个山沟沟里窜行,还有人绘声绘色说自己碰到过,一匹是灰黄色,另一匹没有尾巴之类的。

传言越传越凶,我又胆小,冬季已经悄悄来临,民间小道黑黢黢的,小道挨着田地和树林,那可都是会出现狼的地方。我一边走一边安慰自己,“不怕不怕,狼有啥可怕的,电视上的狼长得都跟狗是一样的,很可爱。”心里嘀咕着,脑海里却总是闪出狼从林子里面蹿出来扑在我身上的画面。这时突然感觉背后很远的地方似乎有什么亮亮的东西在晃,我很害怕,不敢回头,硬着头皮走,假装没发现它。不一会儿,那光没了,总算心安了,我加快步伐,这是我第一次觉得上学的路真的很漫长,漫长到我想哭。路边的林子里面传来窸窸窣窣有声音,似乎有东西在往这边靠,我眼泪都出来了,可是又不敢喊。这次一定是狼,“狼会一口吃了我吧,我该拿什么东西诱惑一下它我好趁机逃呢,对,有母亲早上给我书包里装的饼干,不知道狼吃不吃饼干,不管了,先掏出来试试。”我一边掏一边听那声音去了哪,越来越近了,快要出来了,我索性不走了,在那儿等它,心想反正也逃不掉了。我捏着饼干的口袋,手心里濡湿一片,就等着它出来了。没一会儿,我听见有人喊我名字,伴着声音有出现了灯光,是母亲的声音,那柱状的光是母亲的光。母亲从林子里面钻出来,天太黑,再加上母亲一下子把那光照到我脸上,那光很强烈,刺眼的白,我什么也看不到了,只听到母亲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你哭啥,怎么了?被吓的吗?我这不是给你做伴来了嘛,别哭了。”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哭,似乎已经没有了知觉,我只知道看到母亲我浑身抖得更厉害了,不是害怕,但我却也不知道是什么。从未觉得那样想念母亲,就算她站在我面前我也想念她,母亲身上有一股汗湿的味道,那一刻我却觉得那味道沁人心脾。

心情平复下来,我开始好奇母亲的手电筒,那手电筒是崭新的,银白色,还贴着一个小小的绿色商标,按一下开关,那一束柱状的光唰一下射出来,白得刺眼,母亲说那是她花了12块钱买的,那个时候父亲在工地打工一个月赚25块,12块钱对于我们来说可是巨款。母亲说手电筒很贵,电池自然也不便宜,要省着用,我才明白原来刚才在林子里面母亲是为了省电才关了手电筒,那么黑的天,那么茂密的树林,母亲应该也很害怕吧。不过我终究还是没有问母亲,不管母亲怕不怕,她都做了。

后来,狼的传言就那样没有了。即便如此,每到冬季的凌晨,母亲便会带着她那把斥巨资买下的手电筒一路陪我走到校门口。黄白色的光会在积雪的反射下变得更加明亮,我跟在那束光的后面走完了我的初中。

再后来我初中毕业了,需要到城里读高中,临走前的那个晚上母亲用她平时最舍不得用的“万紫千红”把手电筒擦拭了一遍,母亲说那样会显得新一点。“别看这手电筒笨重,它还很亮呢,住宿舍不比在家里,到处都有用得到电筒的地方,别嫌累赘。”母亲絮絮叨叨说个没完,到最后她自己都哽咽了。我最终还是没能带上那个笨重的手电筒,我“很不小心”地把它忘在了家里柜子上,到了城里才发现那里到处都有灯,各种颜色,城里的灯光更美,更亮。我很快便融进了那五彩的灯光中,可是好景不长,母亲的出现打破了所有的美好。

一个炎热的中午,刚下课,一群学生闹哄哄地朝食堂方向奔去,我也在那闹哄哄的人群中间,就在接近食堂门口的位置我看到一个衣着破旧的中年妇女到处张望。因为大家都穿着校服,所以母亲很难在那一群人中间找到我,而我却一眼就看到了与这个校园格格不入的她。她手里是个布包,我认识那个布包,是外婆缝的让母亲拿去装鸡蛋的,母亲果然拿它装了鸡蛋,还有那个丑陋的手电筒。

“你走的时候忘记拿手电筒了,我给你送来了。这学校太大了,楼这么多,我又不知道在你在哪上课,我想中午你一定会在这儿吃午饭,所以我就在这儿等了。我还给你拿了你最喜欢的煮鸡蛋。”母亲一边解着布包,一边跟我说话。

“妈,你小点声,很多同学呢。”我心里有点埋怨母亲,一个破旧的手电筒,至于嘛,城里边又不需要这个。

“妈,我这里用不到手电筒,你还专门拿来,这东西都过时了。”我把母亲拉到一边,抱怨道。

“哎呀,这不是想着你胆子那么小哩,有个需要啥的我也帮不上你,手电筒还能指望点,”母亲显得有些愧疚,“是不是我这样你同学看到会笑话你呀?”

“没有。”我回答得有些心虚,索性转移话题,“妈,你这衣领上白色的东西什么?衣服没洗干净吗?”

“不是,我不是晕车嘛,一上车就想吐,为了赶上你们吃午饭的点儿,我早上没来得及吃东西就坐车了,这不,把昨晚吃的倒吐在半道了。你看这一不小心就沾到衣领上了。”母亲有些窘迫,低头一边抠着那块污点一边跟我解释,看到母亲的样子,我眼里一阵酸胀。

母亲送完东西就要回去了,她急着要赶回去,还说车站她清楚得很,找得到坐车的地方,后来听邻居王阿姨说那天她在车站门口遇到了母亲,上了车还抹着眼泪。

后来有一次学校因为新修建筑停了电,学生宿舍的卫生间是公共的,漆黑的夜里去没有灯的卫生间上厕所无疑是一种灾难,正在大家手足无措之时,我突然想到了那个笨拙的手电筒,静静躺在我的杂物箱里,在那样的黑暗中,它显得那么熠熠生辉。

现在想想,之所以一直留着它,大概是因为它一直那样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