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案例背景
【例3-6】(1)A公司将其出租的一栋办公楼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租赁期届满后,A公司将该栋办公楼出售给B公司,合同价款为50000万元,B公司已用银行存款付清。出售时,该栋办公楼的成本为32000万元,已计提折旧500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问题】A公司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A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18年5月2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其开发的一栋办公楼出租给B公司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18年6月15日。2×18年6月15日,该办公楼的账面余额为60000万元,公允价值为72000万元。2×18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78000万元。2×19年6月租赁期届满,企业收回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并以86000万元出售。出售款项已收讫。A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不考虑相关税费。
【问题】A公司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规范与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解释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案例解析
企业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出于各种原因,企业可能会选择将其出售或转让给他人,又或者是发生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毁损或报废。这时便需要考虑将企业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处置。处置不同的后续计量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1)处置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按照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在本案例中,A公司出租的办公楼采用的是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因此,在将该栋办公楼出售时,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0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00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27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5000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办公楼 320000000
(2)处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其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按其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结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若存在原转换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也一并结转。在本案例中,A公司出租的办公楼采用的是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因此,在将该栋办公楼出售时,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2×18年6月15日,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720000000
贷:开发产品 60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120000000
②2×18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变动。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60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00000
③2×19年6月,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借:银行存款 860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120000000
其他业务成本 60000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720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 600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86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