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哲学中的摩西(“经典与解释”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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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官摩西[1]

格莱舍尔(Jules Gleicher) 著

李致远 译

本文接续《政治家摩西》,继续致力于检审摩西一生所经历的种种事件中的政治教益。本文尤其集中于摩西作为审判者的活动,密切注意《出埃及记》、《利未记》及《民数记》中相关章节提出的法律推理、司法组织及审判程序等问题(《申命记》带有奇特的修辞特征,需另具文讨论,区别对待,此不赘述)。

我们还是回忆一下这几幕插曲吧,诸如叶忒罗(Jethro)造访以色列人营帐、拜金牛犊叛教事件、婚血子渎神案、西罗非哈(Zelophehad)女儿们的诉讼案。这些案件使摩西意识到自己正在以一个审判官的身份行事,在解决各支派之间的争端,在依法惩治个别违法犯戒之徒(出18,32;利24:10-23;民27:1-11;36)。然而,在《出埃及记》前半部分,审判活动显得异乎寻常:摩西试图在缺乏律法的情况下实现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