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祥跑路到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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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48)柳岸会花明,枯木又逢春

胜哥给我讲的故事真假我不去做分辨,用他自己的话说:“管我屁事。”只要胜哥不偷我的身份证,当然自从狗金和波总的身份证被偷以后,我的身份证就被我悄悄的放到了手机与手机壳的夹层里面。

在这个地方我足足待了15天,原因不需要我过多的解释,每次上头重注必洗白。而胜哥也是在一直默默的陪着我。

“这五天工期结束,我可是不在这里了。到时候又是你一个人了。”胜哥对着我微微一笑,笑容的背后我看到了一种对赌徒的嘲讽。

“你想走,就走嘛。干嘛和我在一起,我无所谓啊,一个人挺好。”

“你以为我真想等你啊,这个周末会展中心举办车展的,我就是为了等这个车展才不走的。你看看这里面的挂壁仔,一个个长的磕搀样儿,你看看那个人一只眼睛大,一只眼睛小。再看看哪位眼睛都特么赌的散了神,还有那个黄毛,咱俩来之前他就已经在这里做了十天了,现在还没走。还有那个身高一米八瘦的跟个猴似的,远远看过去像一个行走的电线杆儿。你们啊没一个好东西,全是这个世界上最下贱的‘人’,留着钱吃吃喝喝,看看美女不香吗?十天的工资1500你到手就输光,亏你还是个教师。心态不行吧,还能认清自己吗?自甘堕落。”胜哥是疯狂的数落我,看我的笑话。

“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啊,我是没钱,起码我还有理想,我的斗志还在,我并没有对生活彻底的失去希望,看看你自己,整天给个哈士奇一样,傻憨憨的样子,做个人吧,你是不是有毒,就喜欢看我们惨败的样子是吗?”我朝胜哥挥了挥手:“把你兜里面的芙蓉王给我一根儿,墨墨唧唧的。”

“你来这里也有十多天了,看看周围的人,有一些面熟的去年在这里我都见过,那个时候他们也是和你一样满怀着理想和信心,觉得自己一定可以翻身,一定可以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再看看现在的他们,一个个面色发黄,黑眼圈,深眼窝。胡子拉碴,看过《行尸走肉》吗?眼前的他们就是一个个活着的行尸走肉,人生有很多美好的事情,不仅仅只是你们眼中的时时彩,庄和闲。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人逐渐的被湮灭在赌博的陷阱里面,我虽然不赌,但是我却深深地知道赌博的过程就是把人的欲望无限放大的过程,而你们这些老哥每次输光钱忏悔的一幕,就是把你们的欲望再次进行彻底的粉碎,一直这样周而复始,永无翻身之日。”胜哥说完话,很不屑的朝着我摆了摆手:“你呀,余老师,你到现在都没有发现自己的心态正在逐渐的被赌博蚕食掉,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总是回想从前美好的生活,这样下去肯定死路一条,迟早也会和他们一样变成‘行尸走肉’,老师也没什么了不起,沾了这玩意儿,好了也是扒掉一层皮。”

“你懂什么,不经历点事儿的人生,算人生吗?就像你说的,我只是亏钱,我的人生随时都可以重启,柳暗会花明,枯木又逢春,你不懂我们这类人,虽然你日结结识了不少我这样的人,但是终究你不懂我们这些人脑子里面的真实想法。我相信我可以的。”

“好,说得好小老弟,柳暗会花明,枯木又逢春。”熊老板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冲着胜哥说。

熊老板原名李文雄,因为身材比较胖,个头儿又比较矮,我们大家都称呼他为熊老板。熊老板是我在这家安保公司认识的另外一个老哥,今年41岁,跑路半年。他之前是厦门某家超市的老板,后来在澳门输了800多万,现在和我一样沦落为一个‘日结狗’。其实我还是蛮佩服他这样的人,当然我不是说佩服他赌博的这个恶习,而是他对于生活的态度,现在的熊老板在广州日结,用他的话说:“我还不是担心高利贷,抓到要砍手断脚的啦。两个孩子被老婆带到了河南老家。我日结赚的钱一半打回家,一半留着继续战斗。”

“摆什么龙门阵呢?聊的啥子嘛,朗格嗨”

说话的是一个光着膀子留着板寸的四川精神小伙,他叫王彩龙,今年36岁,跑路八个月,家里的独子至今未婚,父母都在国企上班。本来有大好的未来和前途,然而还是一人跑路在外。在这里我们都称呼他为‘八字胡’,原因很简单,他的胡子总是留着一个八字的形状,带队的王队不止一次提醒他,让他把胡子刮一刮,可他总是不予理睬。用他的话说:“胡子八八,钱到我家。”他一直觉得胡子是他的幸运符号。

“今天这么齐吗?XXX安保公司的F4都在二楼又吹什么牛皮呢。”

一边拿着浴巾擦着头,一边朝我们说话的正是我的山东老乡周强,在这里我们都称呼他小白。因为周强这家伙的脸实在是太白了,就像刚刷过白腻子的墙一样。周强今年28岁比我大两岁,上面有两个姐姐,这家伙输光了家里的拆迁款,跑路出去励志要做一名戒赌导师,到处宣扬着赌博的危害性,至于他自己到底有没有彻底改掉,这个有待商榷。

这三个人从我来的当天就在这家安保公司上班,十天下来大家经常坐在一起吹水聊天,多少都了解彼此。他们经常拿我开涮:“人民教师不教书,沉迷赌博变赌徒。愧为教师枉为人,跑路广州想翻身。心怀鸿鹄之理想,无奈现实教做人,日结一日复一日,何时等到出头日”

“来来来,大家都下楼,今天难得都没上班,我请你们下楼喝酒。”胜哥挥着手示意我们下楼。

胜哥那天晚上对我说的话,我说我只相信一半,因为我始终摸不透他。他讲男孩故事的时候,泪水已经顺着眼角流淌了出来,又讲他喜欢看我们这些人悲伤狼狈借钱的样子。又喜欢听我们这些人凄惨的故事。可是每当他心情好,来兴致的时候又总喜欢请我们这些人喝酒,这一次已经是我来这里十天中的第四次了。(其实仔细品品我似乎明白他为什么总也没钱,太爱喝酒了。而且每次喝酒必须要有人陪着他,他曾经给我讲过另外一个故事,他告诉我如果晚上实在找不到人喝酒,他就坐在街头和流浪狗一起喝。所以有的时候我觉得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变态’)

“快下楼了,余吉祥,又发什么呆呢?想玉婷还是想王佳宁了。”我真后悔把我的故事告诉胜哥。他这个人不喜欢讲自己的故事,但是有一个很不好的毛病,总是喜欢分享别人的故事。他这种人不去说书我都觉得可惜了。简直是屈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