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且作鬧場
小思
必須開宗明義,說清楚「鬧場」一詞的意思。
據《漢語詞典》釋義:「又稱『鬧台』、『打通』,演出前所奏的鑼鼓段,又稱『開場鑼鼓』。」
再引蕭丁《鬧場鑼鼓歡》:「在我們浙江,凡有一二百戶人家的自然村,幾乎都有一個戲台,……農閒辰光,總要請戲班子前來演出。每次演出前,總要打長達半小時的鬧,從四面八方向演戲的村子湧去。原來,這鬧場的鑼鼓是一道召喚令,告訴鄰村的村民:好戲就要開場了,快來看呀。」
那詞絕不是港台今天眾多所用「踩場」負面的意思。不妨再引《台灣大百科全書》釋義:「指涉民俗曲藝戲班,在正戲開演前,以鑼鼓音樂演奏,作為通知訊息……在劇場內鬧場,則有提醒觀眾正戲即將開演,請早入座之意。」
張敏慧既要《開鑼》,我就且作鬧場一陣。
書評、劇評一貫要求是具備對作者、讀者,演者、觀眾的溝通與互動作用,更應是書寫者用理論、識見,公正客觀、以開放態度寫出來的文字。書評在香港比較多見,但劇評特別是粵劇劇評,則很難讀到朝上述方向,真正把演者、觀眾、與舞台生態等之間存在距離拉近的作品。
張敏慧一向熱愛中國戲曲,既是廣東人,自然也特別關注粵劇。她自二○○八年開始在報刊上寫劇評,就不斷嘗試尋找怎樣實踐上述方向的途徑。她常常問我,她所寫劇評會不會令受批評的演者或編劇者受到「傷害」?這使我想起法國著名文化訪談節目主持人貝爾納·比沃(Bernard Pivot,又譯為畢佛)主持電視「猛浪譚」,批評了無數名作家,隨著他的褒貶,作家因此登上暢銷書榜的有之,被打入冷宮的有之。該節目成為法國評論權威,但也得罪了許多作家,同時令許多作家反省而進步。據他退休後接受訪問,說一個評論家必須具備五個條件:「首先是文筆具有很強的說服力。其次是學識。一個批評家應該擁有廣博的文化知識。第三是好奇心。要有強烈的好奇心,讀書的面要廣,不能局限在某一個領域內。第四是個性。要有頑強的個性,不趨時,不模仿,不媚俗,維護自我,保持本色。第五是勇氣。要敢於堅持自己的意見,不受潮流的裹挾,不怕與權威人士的看法相左,尤其是不向各種關係讓步。」我認為這應是評論者最重要的指標,能否做得圓滿,還得看人的個性與肯不肯朝這方向下苦功。至於受批評者會不會受「傷害」,就真的要看兩方面:受批評的人,內省能力高不高?胸襟廣不廣?求進之心強不強?而批評者筆下功夫也應拿捏得分寸恰當,批評過後,能否提供合情合理有建設性的意見。這兩方面如何安心受授,也真要問他們對粵劇的愛有多真有多深。操觚之際,均出於誠摯感情,動機良好,觀念善正,則問心無愧了。
近年,粵劇發展有了地利人和,讓粵劇新生代有許多演出機會。這就使張敏慧尋覓得一個明確目標:多向新生代多加善意提醒及鼓勵。我相信這意義很重大。
也許,這只是她一己之見,但畢竟是個愛粵劇者一番心事,還值得讀者細意品味的。
二○一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