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一個言語/語言共同體
明代末年,廣東民間已經普遍流行唱「木魚書」的風俗,而且帶動蓬勃的商業出版52。廣東的說唱文藝在明末達至鼎盛期,並不是偶然的。明代是近代廣東發展史上非常重要的階段。在這段時間,廣東的經濟、學術、文化都有長足發展。在經濟方面,廣東在宋朝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農業和手工業商品經濟、海外貿易為廣東帶來財富。廣州成為省內最大的商業城市,明代的廣州有「東方的倫敦」之稱53,富商的豪華生活令葡萄牙的傳教士也瞠目結舌。廣州周邊的地區,如新會的江門、東莞的石龍和增城的新塘則發展為新興市鎮54。另一方面,廣東在明代完成身份認同的漢化過程,因為方志、傳記的編寫和學術的發展,廣東文人全面融入國家的架構和論述55。與此同時,明代的印刷術雖然有所發展,但在廣東很多地區仍然沿用低技術、低成本的雕板印刷術,在佛山和順德等地,雕板的工序完成後,婦孺都可以勝任印刷工人56,使木魚書等歌本能以低成本印刷和銷售,滲透至民間社會。
明末戲曲作家、番禺人韓上桂「晚年好填南詞,酒間曼聲長歌,多操粵音」,羅烈以之為粵語寫作之始57。確如胡適所說,在晚清以前,「粵語文學」的發展在韻文方面已經很有成績了58。根據廣東說唱文藝的語言風格,可以大致分為雅俗二種:鹹水歌、龍舟歌等民間性較強,沒有固定曲式,音樂規範不嚴格,口頭粵味的成份比較濃,可以歸入「俗」的一類。相對來說,木魚書、南音、粵謳等文人參與較多,文詞較典雅,音樂結構較嚴謹,屬於「雅」的一類。這幾種說唱文藝的交叉演變非常複雜,學者的看法略有不同59。它們有沒有大規模出版,又對其風格和體制有很大影響。鹹水歌的民間性保留得最完整,但因為是水上人家即興的口頭表演,很少印刷成歌冊。龍舟本來是簡短的民歌,比較口語化,但出版成木魚書的龍舟經過文人修改潤飾,風格向南音靠攏。
粵語之所以能夠成為一種書面語,和木魚書的流行和出版密不可分。木魚歌韻散並用,以七言句式為基礎,大部份木魚書只刊出韻文而沒有說白,篇章結構不像彈詞那麼複雜,僅以若干回構成全篇60。但木魚書的音樂結構和彈詞相似,楊寶霖指出:「如果用東莞唱木魚歌的旋律,去唱彈詞中的《天雨花》、《再生緣》,並無軒輊。」61廣東民間喜唱木魚歌的風俗,在明末已經非常普遍。明末詩人鄺露(1604-1650)在〈婆侯戲韻效宮體寄侍御梁仲玉〉一詩中,詳細記載1634年(崇禎七年)廣州慶祝元宵的民間娛樂活動,其中就提到「琵琶彈木魚,錦瑟傳香蟻」62,是目前所見關於木魚歌最早的記錄。王士禎(1634-1711)作有〈廣州竹枝〉,詩云:「兩岸畫欄紅照水,蜑船爭唱木魚歌」63。朱彝尊(1629-1709)年輕時曾在廣東居住兩年,他的詩歌〈東官書所見〉有「摸魚歌未闋,涼月出雲間」之句64,木魚歌即摸魚歌65。屈大均(1630-1696)筆下對木魚歌的描寫最為著名,其中提到:
其歌之長調者,如唐人《連昌宮詞》、《琵琶行》等,至數百言千言,以三弦合之,每空中弦以起止,蓋太簇調也,名曰摸魚歌。或婦女歲時聚會,則使瞽師唱之,如元人彈詞曰某記、某記者,皆小說也,其事或有或無,大抵孝義貞烈之事為多,竟日始畢一記。66
可見在屈大均活躍的清代初年,木魚歌已經發展出如彈詞般長篇的、故事性的體式。事實上,唱木魚歌是廣東許多城鎮各階層主要的娛樂活動:盲人以唱木魚歌維生,村民在節慶、廟會、婚嫁等場合都請瞽師來演唱木魚歌,婦女幹活或閑暇時唱木魚歌、讀木魚書,文人聚會的時候也唱木魚歌助興67。這種風俗一直延續至五十年代初期,楊寶霖就說其家「世代喜唱歌書」,他的父親每天都唱短篇的木魚書「擇錦」68。當時,木魚書中的著名作品,如《花箋記》、《二荷花史》、《金葉菊》的人物和情節,甚至成為民間俗語,例如東莞婦女以《花箋記》的女主角「瑤仙小姐」稱讚賢淑的姑娘,《金葉菊》裏的一句「牛角唔尖唔過嶺」成為東莞人口中「來者不善」之意69。東莞又有民謠云:「要想癲,唱《花箋》;要想傻,唱《二荷》;要想哭,唱《金葉菊》。」70可見其家傳戶曉的程度。
木魚書的出版,最晚也在明末就開始了。根據木魚書主要的出版社之一,五桂堂創辦人徐學源的孫兒徐應瀚回憶:五桂堂所藏的木魚書刻板,背部有注明刻板年份,最早的有明萬曆年間(1573-1620),也有清咸豐年間(1851-1861)的71。如前文所述,低成本印刷是出版業蓬勃的原因之一,木魚書的刻印也依賴廣東鄉間的勞動力。據徐學源的後人徐允燮憶述,木魚書的刻板多是拿到順德縣馬崗鄉,由鄉民去刻的,就連牧童都刻得很好。在未有電板製作時,通勝的書板都是當地村民刻的72。木魚書的行銷範圍也很廣,不止在廣東境內流傳,據二十年代佛山鄉志的記載,佛山出版的木魚書就曾行銷南洋73。
木魚書受廣東社會不同階層的歡迎,甚至成為失意文人的精神寄託,著名的《花箋記》可算是典型的例子。據現存的資料,鍾戴蒼(映雪)點評本為最早的本子,刊於1713年(康熙五十二年)。但鍾氏在書中提到,之前已經有其他人點評過《花箋記》,由此可知,此書在康熙年間之前已經流通甚廣,鄭振鐸和梁培熾都估計它在明末已經成書74。《花箋記》的作者已不可考,但鍾戴蒼對此書的讚賞很值得注意。他模仿金聖嘆評《水滸傳》、《西廂記》的方式75,把《花箋記》稱為「第八才子書」,把這部歌本當作文章來細讀,非常講究其章法76。在書前的〈總論〉一文中,鍾氏評《花箋記》有「由淺入深之法」、「有來龍伏脈之法」、「有絕妙陪襯之法」、「有形擊之法」、「有特書之法」、「有一字之法」,稱之為「絕世妙文」。誠如鄭振鐸所說,鍾戴蒼「尊『彈詞』體之作品與小說戲曲並列,其功不在聖嘆下,實可以算是第一個重視彈詞的人,第一個重視粵曲的人。」77當時木魚書作為一種歌本,為文人所輕視,鍾氏就因此被諷刺78。鍾戴蒼對《花箋記》的重視,標誌着下層文人已經把粵語作品提升至文學的層次,經得起詳細的分析和批評79。
至於晚清粵語區報刊最常刊出的粵謳,在清中葉開始流行,最初也由盲女、妓女所唱,後來文人參與寫作。據現存資料,以招子庸編著的《粵謳》為代表80。《粵謳》出版於1828年(道光八年),招氏在書前附有方言對照表,解釋一些粵語字詞的意思,可見他希望此書在粵語區以外流通。比起晚清的粵語作品,《花箋記》和《粵謳》的語言都比較文雅。事實上,在大量的木魚書中,語言既有非常文雅的,也有較為口語化的,或者雅俗兼融的。如楊寶霖就認為《二荷花史》的雅俗語言「配合得天衣無縫」,如其中一段描寫女子綺琴說自己用手帕包着手掌,掌摑男子白生的情節:
我因見佢言無理,激起心頭火就焚。
我就輕攪鮫綃雲度影,斜飛春筍玉留痕。
一掌就從尊面上,煎魚咁熱手紗痕。
走脫就時回步轉,當初唔敢對嬌陳。81
第二句稱手帕為「鮫綃」,稱手指為「春筍」,對仗工整而含蓄,第三句卻明白如話。
從晚明到晚清近兩百年寫作和印刷歷史中,《花箋記》、《二荷花史》等木魚書和《粵謳》等粵語作品的出現,為粵語寫作累積了寶貴經驗,不少方言字有了約定俗成的寫法,龐大的出版網絡和讀者群使粵語作品的寫作和傳播成為廣東社會習以為常的現象,本來瞬間即逝的民間歌聲成為上下階層可讀、可唱、可評的粵語作品。
傳教活動的深入,直接為粵語寫作增加了一個全新的品種,除了翻譯《聖經》和《天路歷程》等比較大型的計劃之外,傳教士還寫作了不少通俗的宣教小冊子。根據游汝杰的調查,現時可見傳教士以粵語寫作的通俗讀物近十種,包括《問答俗話》(澳門,1840年)、《張遠兩友相論》(廣州,1862年)、《曉初訓道》(廣州,1862年)、《耶穌正教問答》(廈門,1862年)、《啓蒙詩歌》(廣州,1863年)、《耶穌言行撮要俗話》(廣州,1863年),《呼主文式》(香港,1866)、《讚美神詩》(廣州,出版年份不詳)、《浪子悔改》(香港,出版年份不詳)、《落爐不燒》(香港,出版年份不詳)82。因為資料的散佚,游氏的著錄應該只是冰山一角,起碼另一種全用粵語的宣教小書《親就耶穌》(出版地不詳,1865年)就沒有著錄83。傳教士為了向最下層的百姓宣傳教義,往往毫無顧忌地純用方言寫作,他們不像中國的文人和報人,因為顧慮俚言俗話不入大雅之堂,或者方言刊物出版數量太少、傳播區域太狹窄而摻雜文言文,甚至放棄方言。雖然因為材料散佚嚴重,今天我們不容易評估這些作品的具體貢獻,但這麼多不同文體和篇幅的寫作,肯定為粵語的表現力提供前所未有的實驗場。
在鴉片戰爭前後,廣州流通大量的粵語、英語讀本和字典,雖然它們的意義首先在於拼音文字運動史、粵語發展史和文化交流史,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鞏固了當時粵語作為編寫語言的習慣,也可以從中見到粵語在珠三角一帶的權威。在這個地區的傳教士和文人編寫這些書籍時,除了用上粵語,有時也參照其他廣東方言,卻很少使用北方的通用語。鴉片戰爭前的獨口通商時期(1759-1842),廣州成為全國唯一進行對外貿易的地區,澳門則是西方人在中國的唯一居留地。限於清廷的規定和傳統的華夷觀念,菁英文人和外國商人、傳教士的交流反不如明末般興盛。當時和外商打交道的主要是商人、買辦、僕役等下層人民,他們為牟利或謀生,樂意接受西方語言以至宗教。當時清廷禁止國人學習外語,也禁止外國人學習中文,但是廣州和澳門仍然有人私下學習西方語言以至信奉西方宗教84。粵人以粵音說外語,形成古怪的「廣東葡語」85和「廣東英語」。例如把葡文的「Macau」說成「馬交」,英文的「Soup」說成「蘇披」。據美國人亨特(William C. Hunter, 1812-1891)的記載,鴉片戰爭前廣州商館附近的書店出售一本叫《鬼話》(Devils'Talk)的小冊子,便是以這種方法教當地人說英語。誠如亨特所說,這種漢字注音法等於把外國話轉化為一種當地語言86。粵人用漢字讀外語,外國人則用拼音讀漢字。第一部漢英對照字典是馬禮遜(Robert Morrison, 1782-1834)編著的《華英字典》,於1817至1823年在澳門出版。馬禮遜在1807年來華,第一站便到廣州,同時開始學習官話和粵語。當時廣州的語言狀況,使他頗感困惑:「這裏大部份的中國人不會說官話,也不識中國字。中國的窮人太多,但他們必須聽得懂我講的官話和所寫的中文,我才能將基督的福音傳給他們」87。馬禮遜為東印度公司編著的《廣東土話字彙》在1828年出版,在序言中,馬氏表示希望此書能讓中國人在沒有漢字的情況下和歐洲人溝通,但這希望非常難以實現,除非歐洲人的漢人助手既懂羅馬字,又懂中文。他指出,漢字使歐洲人學習粵語時感到非常困難,但當地人卻一目了然。為了使當地人和歐洲人都能使用《字彙》,他必須兼顧拼音和漢字88。
傳教士對言文不一的現象和中國的圖像文字最為敏感,粵語的方言字也讓他們感到很新奇。裨治文(E. C. Bridgeman, 1801-1861)所撰的《廣東話文選》(A Chinese Chrestomathy in the Canton Dialect),就指出粵語的方言字常常選用部份原有的漢字,但加上「口」旁以表示字體的用法已經改變,只取其聲而不取義,他舉出意謂「全部」的「喊唥」為例,三字本身並無意義,只表示聲音「hampaláng」89。《英語集全》則是香山人唐廷樞(1832-1892)編寫的英語讀本,他認為廣東和外國貿易最為頻繁,因此以廣東省城字音和英語對譯,以便「兩相通用」90,他的做法和當時同類讀本差不多,既用粵音漢字注音英語,亦以羅馬字母注音粵語:
為乜野呢的水咁污糟
Wai mat yé né tik shui kom ó tso
Why is this water so dirty
歪 衣士 地士 蝸打 騷 得地91
這種注音工作可謂費煞思量,唐氏由此體會到拼音文字和圖像文字的差異,並且初步發現拼音文字的好處92。
雖然傳教士和粵人編訂的英粵字典和課本,和粵語寫作沒有直接關係。這些字典對粵語字體和字音的標準化或有幫助,但方言寫作隨意,很難被規範化。不過,這種事業最大的貢獻在於再度提高粵語的地位。科大衛(David Faure)指出,「廣東話」(Cantonese)這個詞並無對應的中文同義詞,它取代了明清兩朝準確地指稱粵人的語言的「粵語」,顯示十九世紀廣州和粵人在廣東的主導地位93,而這個詞語的始作俑者正是傳教士。論者列舉鴉片戰爭以來傳教士編著的粵語字典,發現在1864至1888年間,「廣東方言」(Canton 'dialect')一詞漸漸被「廣東話」(Cantonese)取代,並指出馬禮遜以後的傳教士和外國人編寫大量的方言著作,使「廣東話」的地位得以提升94。十九世紀末,很多傳教士相信粵語不是方言(dialect),而是一種歷史悠久的語言(language),編寫不少粵語和廣東方言著作的James Dyer Ball就是箇中代表95。
根據語言學的定義,粵人可以被視為一個「言語共同體」(speech community)96,布龍菲爾德(Leonard Bloomfield, 1887-1949)指,粵語群可說是中國最大的言語共同體之一。同時,因為方言字的創造、說唱文藝的出版和流行,粵語具備了深厚的書寫傳統,加上外來傳教士的推波助瀾,這種特殊的文化優勢,使粵人可以成為能說又能寫的「語言共同體」(language community)97,有力地支持晚清及以後的粵語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