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附篇十二 探春到底嫁哪儿了?
续书过程中,关于人物的结局安排,一直都是重点,也是难点。其中,探春的结局尽管在前八十回就已经安排得非常明确-远嫁。为什么说远?因为至少三千里!但她到底嫁哪儿了?作者却并没有明确交待。因此,探春结局的难点就在于地点,也就是说哪个国家。
《红楼梦》第五回,关于探春的判词和图画原文是:
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也有四句写云:
才自精明志自高,
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送江边望,
千里东风一梦遥。
从判词的图画来看,探春就是在船中哭泣的女子。有人借此便说探春远嫁的国家是个岛国,但哪句诗说是岛国了?江边就一定是岛吗?千里就是岛吗?别的不说,京杭大运河就1794公里,也就是说,千里还没入海呢。
宝玉过生日,探春的花签是杏花,而且说探春必得贵婿,李纨笑称:我们家又多了一个王妃不成?显然探春的结局是王妃。并不是高鹗笔下的“镇海总制的儿子”那个级别。一些学者搜肠刮肚,先把镇海总制想像成“两广总督”,又称镇海总制可以由藩王担任,皇帝招抚外藩、和亲藩王也有需要。我觉得是有这方面的需要,岂不知这是续书者实在编不来,诌不动了,才在99、100回中胡掐了“镇海总制”这么个官名,他自己都记不住,在114、118两回又搞成“镇海统制”了。其实“总制”尚可,最起码还是明朝的官职,“镇海统制”就更牛头不对马嘴,要知道,“统制”是北宋时期的官名。
其实中国古代一直有着“和亲”传统,但“和亲”并不光彩,很窝囊,有点儿拿美人去换和平的意思。确实是一件非常耻辱、无能的事情,所以宋明两朝都没有和亲,但到了清朝,由于国力衰微,和亲又被重提,而且这种“不要脸”的事还做到极致,达到了颠峰。据统计,从清初到乾隆年间,和亲(包括下嫁外藩)的公主、格格达到了22人,郡主以下更多达49人。所以,对曹雪芹这种被皇帝抄了家的人来说,写和亲是必须的节奏。高鹗们就不同了,所以他们才完全曲解了曹雪芹的意思,不是“不懂”,而是“不方便懂”或者“不想懂”。
正是出于这种态度,高鹗之流对《红楼梦》的整体把控,不可能不出现偏差。续书的许多情节均惹人吐槽,比如香菱怀孕产子、元春因痰疾去世、惜春跟紫鹃一起去栊翠庵出家等等,都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探春的结局,更出现了较为极端的问题。可以说,通行本后四十回关于探春结局的描写,是最大的败笔之一。
正是因为他们的胡编乱造,现在,就连后四十回的版权也弄没了,在一片喧嚣下,2007年始,人民文学出版社新版全本《红楼梦》停止使用“高鹗著”“高鹗续”等字样,更新为“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标志着“高鹗续书说”发生动摇。从台前转到幕后,高鹗的著作权被卖给“无名氏”。万幸,这么一改,已经被一连声地骂了二百年的高鹗,终于得到了解脱。
确实,目前的这个续作,无论作者是谁,都配不上前八十回的精彩写作。情节安排不仅拖沓冗长,要么与前八十回暗示不符,要么不符合人物性格。但总的来说,啰里八嗦地把三十回写成了四十回,也真难为他了,对此,红学界的评价很一致:推广有力,传播有功。
其实,探春远嫁和番这个情节,曹雪芹在前八十回早已做好了铺垫:第七十一回贾母大寿,南安太妃认了探春当干女儿,有了这个身份,探春自然就是郡主,完全可以参与和亲。不然南安太妃会平白无故认她当干女儿?
另外就是曹雪芹为了铺垫探春和番,写了两回放风筝。头一次是第五回,探春判词中有:“画着两人放风筝”。第二次则是第七十回,探春放的风筝是一个“软翅子大凤凰”。我们知道,古人把皇帝称为龙,皇后称为凤,因此凤凰象征国母,它的图案可不是随便乱用的,只有皇后、王妃才能用来做装饰,这也预示着探春将来要作王妃。
还有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探春签上说她必得贵婿,众人之笑语:“我们家已经有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也同样暗示探春将来会成为一位王妃。
但在高鹗续写的第100回“悲远嫁宝玉感离情”中,贾政出差,与一位镇海总制结识,两人一见如故,贾政听闻这位镇海总制有一个儿子,于是就做主将探春许配了,最后探春远嫁海疆。从此便查无此人,彻底失踪。被遗弃了9回之后,因为实在无法向读者交待,第119回,探春才又冒出来,终于又得以被续书者想起来-回家探亲,而且形象很好:“出挑得比先前更好了,服采鲜明。”
可根据《分骨肉》的描写:“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伤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这明显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节奏啊。这一去就回不来了呀!我们知道,古代去和番的公主都没有好下场,不是被杀就是跳入苦海,例如嫁了四个丈夫的义成公主和咸安公主⋯如何能“服采鲜明”地荣归故里呢?简直是荒唐至极!
不仅如此,在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里,赵姨娘的表现也令人匪夷所思。一是知道消息后“反欢喜起来”。这是亲妈吗?再不着调、再狠心的母亲,也不会有如此反应吧。二是赵姨娘始终在埋怨探春,觉得探春“挡在头里,连环儿也不得出头”。最不可思议的是,她还“诅咒”探春,“只愿意她像迎丫头似的,我也称称愿”。赵姨娘竟希望她像迎春那样,也遇到“中山狼”,从而被虐身亡,这更有悖于常理,虎毒尚不食子,何况人呢?!
由上可知,高鹗们完全辜负了曹雪芹的深邃笔墨。他们在清代文字狱的淫威之下投降了,擅自改变了探春的命运。使她成为薄命司中的一个另类、奇葩,因为她在高鹗们笔下拥有了完美的结局。可以说,他们已经把她从薄命司请到逍遥快活司去了。在续书者笔端,探春是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结局最好的一位。好端端的一部小说,续了个一塌糊涂。
探春的生活原型是废太子胤礽的女儿,他的第三女,也是康熙唯一的嫡孙女,在康熙五十九年被封为和硕格格,嫁给了蒙古王公土默特达尔汉贝勒阿喇布坦,于雍正十三年四月去世,只活了39岁。《清实录·康熙朝实录·卷之二百八十八》记载:“丁酉。封皇二子允礽女为郡主,授其壻土默特多罗达尔汉贝勒阿喇卜坦,为和硕额驸。”他的第六女被雍正帝收为养女,封和硕淑慎公主,后来和亲蒙古。相信曹雪芹正是以和硕格格和和硕淑慎公主为原型,才创作了探春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
和硕淑慎公主的人生十分悲惨,她出生不久父亲就被废,后来复立复废,年仅四岁的和硕淑慎公主随父亲一同被圈禁。度过了十余年的圈禁时光,十四岁时,被雍正帝收为养女,接入宫中教导。雍正帝当然不是出于好心,而是出于政治目的。为了巩固统治,满蒙联姻最为紧要,但偏偏雍正帝能拿出手的女儿只有一位。公主不够,自然要从兄弟那儿找。就这样,和硕淑慎公主在宫中过了四年,就于雍正四年,她十七八岁的时候,下嫁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观音保。和硕淑慎公主的母亲是侧福晋唐氏,正合探春的庶出身份。
曹雪芹之所以选她,正因为她的薄命,因为她丈夫是个短命的,和硕淑慎公主二十多岁时,他就去世了,此后公主守了整整五十多年的寡。一个女人从出生开始就遭遇家族大变,后又随父受圈禁,度过了十多年的圈禁时光。好不容易过了四年快活日子,又被远嫁蒙古,二十多岁年轻守寡,终了一生。这样的日子,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着实悲惨!
当然,曹雪芹不可能把探春的和亲地点写成蒙古,更不可能写她守寡,但这种薄命的结果是相同的。不要忘了,胤礽的三女和硕格格只活了39岁,是探春的另一位生活原型。曹雪芹从她身上取得的元素是:排行第三、早夭、被封郡主。有趣的是,三女却不是庶出的,她是康熙唯一的嫡孙女,母亲瓜尔佳氏是清朝唯一正式册立的太子妃。可能正因如此,她就不会像和硕淑慎公主那样被雍正帝收为养女了。各有千秋,三女和六女合体,便是探春的出身。
所以,探春和亲是有定论的,而且是坐船去的。至于哪个国家,书里没写,我们只能通过推理,去破解这个谜题。
其实,《红楼梦》前八十回中曹雪芹曾借诗词两次提起王昭君和番的悲剧:一次是薛宝琴的“黑水茫茫咽不流,冰弦拨尽曲中愁”;还有林黛玉的“绝艳惊人出汉宫,红颜薄命古今同”。现实中,曹寅有两个女儿都嫁给了王子,长女是平郡王妃,次女是一个侍卫,后来也袭了王。因此,探春和番远嫁的结局几乎可以确定,但具体嫁到哪个国家则难以琢磨。
按照曹雪芹的写作手法,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这个国家的名字,肯定非常真实而具体,在前八十回出现过。经过检索,其实范围并不大。《红楼梦》里只出现过这几个国家:真真国,暹罗国,爪哇国,茜香国,波斯国,俄罗斯,海西福朗思牙。我们可以采取“排除法”来解决问题。
真真国是由薛宝琴口中说出来的。她自称八岁就跟随父亲到西海沿子上买洋货,遇到一个真真国的女孩子,这个西洋美人居然披着黄头发,打着联垂,满头带的都是珊瑚、猫儿眼、祖母绿这些宝石;身上穿着金丝织的锁子甲洋锦袄袖;带着倭刀,也是镶金嵌宝的。
这个“真真国”绝无可能,因为世上没有这个国家,而“真真”的对立面即“假假”,这个“真真国”又是曹公的“烟雾弹”!
茜香国是冯子英请客时,蒋玉菡送给宝玉一条大红汗巾子,这条茜香罗汗巾子是茜香国女王的贡品。
作者已经写明茜香国的国王是女的,她不会娶探春。
俄罗斯则是王子腾过生日时,贾母给宝玉一件孔雀裘,产自俄罗斯。俄罗斯地处北方,去俄罗斯最近的路是蒙古,不需要坐船,并不是探春远嫁的方向。
波斯国出现在宝玉生日,凤姐的贺礼是一个宫制四面和合荷包,里面装一个金寿星,一件波斯国所制玩器。波斯国,即伊朗。版图最大时地跨亚、欧、非三大洲,但清代中国与波斯基本上没有来往。在中亚,清朝只和杜兰尼王朝、浩罕、哈萨克、布哈拉、巴达克山(巴达赫尚)等国有过正式外交。更何况,这个国家从君主到庶民,都有很虔诚的宗教信仰,不会求娶中国新娘。
海西福朗思牙出自宝玉口中:“海西福朗思牙,闻有金星玻璃宝石,他本国番语以金星玻璃名为‘温都里纳’。如今将你比作他,就改名唤叫‘温都里纳’可好?”
福朗思牙,当指法兰西无疑。据方豪《从红楼梦所记西洋物品考故事的背景》一文援引中、法两国文字记载,证明在康熙南巡时,曾有毕嘉、洪若两名西洋教士进入江宁织造署谒见康熙,并进献方物。因此曹雪芹知道这个国名,不是杜撰的。但法国国力强盛,更不可能是清朝和番的对象。
如此,便只剩下爪哇和暹罗了。
爪哇国是在顽童闹学堂后,金荣的姑姑到宁国府,本来想告状,结果听到尤氏的一番话后,书中写道:“金氏听了这半日话,把方才在他嫂子家的那一团要向秦氏理论的盛气,早吓的都丢在爪洼国去了。”首先,名字就不对,“爪哇”是史料中被普遍公认的音译名字,曹雪芹将它写成“爪洼”明显就是故意而为。爪哇国位于印尼爪哇岛一带,明朝之前曾是中国的附属国,清朝时期就不朝贡了,与中国没有官方来往。清史稿上也没有关于爪哇国的记载,清朝的19个附属国分别是:朝鲜、琉球、越南、南掌、暹罗、缅甸、廓尔咯、苏禄、坎巨提、浩罕、布鲁特、萨克、安集延、玛尔噶朗、那木杆、塔什干、阿富汗、锡金、不丹。根本不包括爪哇国。
因此,探春远嫁的国家只可能是暹罗国。
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暹罗一共出场三回。
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凤姐语:“那是暹罗进贡来的。我尝着也没什么趣儿,还不如我每日吃的呢。“林黛玉道:“我吃着好⋯⋯”
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心事潇湘馆春困发幽情”古董行程日兴给薛蟠买的东西:“这么大的大西瓜,这么长一尾新鲜的鲟鱼,这么大的一个暹罗国进贡的灵柏香熏的暹猪。”
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荣国府元宵开夜宴”乌进孝给宁府送东西单子的单子上面写着:
大鹿三十只,獐子五十只,狍子五十只,暹猪二十个,汤猪二十个,龙猪二十个,野猪二十个,家腊猪二十个,野羊二十个,青羊二十个,家汤羊二十个,家风羊二十个,鲟鳇鱼二百个,各色杂鱼二百斤,活鸡、鸭、鹅各二百只,风鸡、鸭、鹅二百只,野鸡野猫各二百对,熊掌二十对,鹿筋二十斤,海参五十斤,鹿舌五十条,牛舌五十条,蛏干二十斤,榛、松、桃,杏瓤各二口袋,大对虾五十对,干虾二百斤,银霜炭上等选用一千斤,中等二千斤,柴炭三万斤,御田胭脂米二担,碧糯五十斛.白糯五十斛,粉粳五十斛,杂色粱谷各五十斛,下用常米一千担,各色干菜一车,外卖粱谷牲口各项折银二千五百两。外门下孝敬哥儿玩意儿:活鹿两对,白兔四对,黑兔四对,活锦鸡两对,西洋鸭两对。”
我在拙著《红楼悟梦》里曾对这张礼物单进行了分析,并得出“暹猪二十个,汤猪二十个,龙猪二十个,野猪二十个”即暗喻贾府四姐妹。其中“暹猪”、“鹿舌”两物即对应探春(详见《红楼悟梦》五十三,“奇怪的礼单、奇葩的酒令”一文)。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蘅芜苑夜拟菊花题”有黛玉的一段话:“你们快牵了她去,炖了脯子吃酒……古人曾云‘蕉叶覆鹿’,他自称‘蕉下客’,可不就是一只鹿了?”蕉叶覆鹿的故事出自《列子》,比喻荣辱得失一切都如梦幻。鹿舌暗指探春“蕉下客”的名号,正合她们梦幻薄命,而暹猪则暗示她远嫁暹罗国。
暹罗国,是中国对泰国的古称,元朝时期即是中国的附属国。元史、明史皆有相关记载。有人称中国到泰国可以走陆路而不必乘船。但看过明史就会明白:“暹罗,在占城西南,顺风十昼夜可至,即隋、唐赤土国。后分为罗斛、暹二国。暹土瘠不宜稼,罗斛地平衍,种多获,暹仰给焉。元时,暹常入贡。其后,罗斛强,并有暹地,遂称暹罗斛国。”去暹罗是要坐船的,顺风的话,十昼夜即可到达。明永乐六年九月,郑和下西洋时,曾访暹罗,后来该国建有三宝庙,即祀中官郑和。
其中,对于暹罗的风土人情和进贡物品,明史记载的尤为详细:“其国,周千里,风俗劲悍,王,琐里人,官分十等,自王至庶民,有事皆决于其妇,其妇人志量,实出男子上,崇信释教,男女多为僧尼,亦居菴寺,持斋受戒。衣服颇类中国。富贵者,尤敬佛,百金之产,即以其半施之。气候不正,或寒或热,地卑湿,人皆楼居。男女椎结,以白布裹首。富贵者死,用水银灌其口而葬之。贫者则移置海滨,即有群鸦飞啄,俄顷而尽,家人拾其骨号泣而弃之于海,谓之鸟葬。亦延僧设斋礼佛,其贡物,有象、象牙、犀角、孔雀尾、翠羽、龟筒、六足龟、宝石、珊瑚、片脑、米脑、糠脑、脑油、脑柴、蔷薇水、碗石、丁皮、阿魏、紫梗、藤竭、藤黄、硫黄、没药、乌爹泥、安息香、罗斛香、速香、檀香、黄熟香、降真香、乳香、树香、木香、丁香、乌香、胡椒、苏木、肉豆蔻、白豆蔻、荜茇、乌木、大枫子及撒哈剌、西洋诸布。”
因此,对于这个“风俗劲悍、气候不正”的国家而言,探春远嫁和番,并不是一件好事,正是她薄命结局的开始。
1347年,一名太守的女婿拉玛铁菩提,结集兵力,在湄南河和巴塞河的汇合处建立了一座新城,取名“阿育他亚”(华人称为大城),并立号为王,这就是泰国的大城王朝的开始。大城王朝维持了四百多年,经历三十三位君王,直到1767年才宣告结束。那时候曹雪芹已经去世多年。
清史稿则记载:“康熙二年,暹罗正贡船行至七洲海面,遇风飘失护贡船一,至虎门,仍令驶回。三年七月,平南王尚可喜奏暹罗来餽礼物,却不受。其年,议准暹罗进贡,正贡船二艘,员役二十名,补贡船一艘,员役六名,来京,并允贸易一次。”再加上暹罗的金叶表文里同样写明“梯航渡海”之词。
更说明暹罗到中国不会走陆路,全靠坐船。后来清朝宫廷对暹罗的进贡有详细规定:“定暹罗贡期三年一次,贡道由广东,常贡外加贡无定额。贡船以三艘为限,每艘不许逾百人,入京员役二十名,永以为例。”(据清史稿)康熙十二年四月,暹罗“航海而请封”,遂册封暹罗国王。(据清史稿)随后的雍正、乾隆两朝,暹罗均按惯例进贡,其间亦不断有官方及贸易往来。
当然,我们并没有从现有的资料中发现关于和番的史料,但《红楼梦》中以该国为背景写出探春远嫁的故事却可以确定。
前文说的第七十回放风筝,暗示了探春的结局。最后探春的风筝被另两只风筝搅住,随后三家风筝线都断了,正与探春的判词描写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正说明,她与同去和番的侍书与翠墨,或者其他人,一齐殒命了。由于雪芹在世时,暹罗还没有被缅军占领,死亡原因当然还是一次意外。
另外,我们知道曹雪芹是喜欢用谐音。探春的丫鬟侍书谐音“逝殊”,这充分说明探春的死亡很特殊。不仅如此,元春的丫头抱琴谐音“暴情”,迎春的丫头司琪谐音“死凄”,惜春的侍女入画谐音“入化”,所以,这是有根据的,并非空穴来风。
第七十五回探春曾说:“正是呢,有叫人撵的,不如我先撵。亲戚们好,也不在必要死住着才好。咱们倒是一家子亲骨肉呢,一个个不像乌眼鸡,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这句话,明显是“一语成谶”。这表明,探春最终不幸“被吃”了。因为是意外事件,而且还“你吃了我,我吃了你”,很有些“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味道,因而便是大海。只有海洋具备这种特殊环境。我们大概可以推断,探春所坐的船只在海上碰上了恶劣天气,最后被巨浪吞噬。
还有就是我在拙著《红楼悟梦》“十四、从红楼十二伶看金陵十二钗命运”一篇文章中提到的,探春的影子是艾官,艾官又称老外,暗喻她的远嫁。艾,即艾草,端午节的习俗就是在门上挂艾草。艾官暗喻投水而亡的屈原。所以,探春的结局是被大海吞噬而溺亡。
我们知道,探春还有一个名叫翠墨的丫鬟,“翠”、“墨”都是上下结构,可以拆开分析。如果我们用拆字法分析,就可以得到羽、卒、黑、土四字。卒有死亡之意,探春则对应“羽”,“羽卒”一词即意味着探春之死。而在五行里,水为黑,所以黑即水,根据五行相生相克,土克水。如果水指大海,那么能克水的土便是礁石。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探春乘坐的船因遇上了恶劣天气,视线不清,无法操控,最终触礁,令探春死于海难。
回到探春的判词,我们这时候就可以理解她的图画里为何有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而且她在船中掩面泣涕。她出嫁时可不是这个样子,船上坐满了人,旌旗招展、风光无限。这样的图画只能证明她遇到了海难,自己在船上哭。
另外,探春的生日是三月初三。黛玉起“桃花社”时,说起作诗的日子:“明日乃三月初二日,就起社”。接下来,作者写“次日乃是探春的日”,因此,三月初二是探春的寿日,三月初三就是探春的生日。为什么曹雪芹要将探春的生日安排在三月初三?因为这一天也是个非常有意义的日子。农历三月初三,在古代被称为上巳节。每到这天,人们就会来到水边举行祭礼,洗濯去垢,消除不祥,被称为祓禊,也叫春浴日。春秋时期就已有文字记载。《论语》云:“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写的就是上巳节的情景。古时以三月第一个巳日为“上巳”。巳日多逢三月初三,魏晋以后,上巳节定为三月三,后代沿袭。“上巳”在汉代定为节日。《后汉书·礼仪志上》记载:“是月上巳,官民皆絜(洁)于东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病),为大絜”。“祓除”也叫“祓禊”,即去水边沐浴。“上巳节”正处于季节交换,阴气还没有完全褪去,人容易患病,去水边沐浴可以祛除病痛和灾祸,并祈求福祉降临。魏晋时代,“上巳节”除了要祓禊之外,还演变为皇室贵族、公卿大臣、文人雅士们临水宴饮的日子,这成为“上巳节”另一项重要习俗“曲水流觞”。王羲之的《兰亭集序》记载:“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其中,“修禊事也”,指的便是古人在三月初三这一天,临水洗濯,祓除不祥的集体活动。
唐以后,“上巳节”的习俗逐渐淡出。从宋元时代开始,寒食、清明、上巳三节呈现合并趋向,最终寒食“并”入清明,上巳“躲”进清明。所以曹雪芹便把“探春远嫁”这一重要事件,安排到了清明节。再结合探春生日,我们有理由相信,探春之死肯定与“水”,有莫大关系。不管是《论语》中的“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还是《兰亭序》中的“曲水流觞”,都降低了探春海难的悲惨意味,从而使她的薄命情节得以升华,有了悲壮、咏叹的味道,我想,这正是曹雪芹的精心设计。
最直接的证据来自第六十回“茉莉粉替去蔷薇硝玫瑰露引来茯苓霜”,赵姨娘与探春吵架,命人查是谁调唆的。媳妇们都说“大海里那里寻针去?”这句话即喻探春死于茫茫大海。曹雪芹笔下绝无闲文,这也是一个非常巧妙的暗示。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中,贾母在探春屋里言道:“咱们别没眼色,正经坐一回子船喝酒去。”也暗示了探春的坐船远嫁。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贾母又提起探春:“只是三丫头可怜见的,尚还等着。你也去罢,我们散了。”正合了脂砚斋在第二十二回的批语:“此探春远适之谶也。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悲哉伤哉!”也就是说,探春远嫁之后,过了一段时间也“去了”(死亡),接下来贾家很快就终结了。
所有这一切都在证明一个结论:探春在回国探亲途中因突遇恶劣天气,致使船只触碰礁石,发生了海难。并非是通行本中“衣锦还乡”之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