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会计目标
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输入的是数据,输出的是信息。信息的输出必须有预期的目标,没有明确的目标,会计系统就会失去运行的方向。明确会计目标对于进一步发挥会计的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会计目标的概念
什么是会计目标(Accounting Objective)?对于这一问题有种种回答。会计目标可以从会计是干什么的角度来探讨,也可以从完成会计工作所应达到的目标来揭示。由此可见,会计目标这一概念的内容极其丰富,具有多义性。然而,只要认真探究作为演绎推理出发点的会计目标的本质,这种多义的概念就能归纳为:会计目标是指会计的目的或宗旨,是会计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条件下从事会计实践活动所追求和希望达到的预期结果,会计目标是联结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的纽带和桥梁。
现代会计是一个人造的经济信息系统。会计目标是会计系统运行的出发点和归宿,决定着会计系统运行的方向。只有确定了符合客观实际的会计目标,以此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最高层次,并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会计业务的处理,会计系统才能发挥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有作用。
二、会计信息使用者
会计的直接目标(Direct Objective)源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使用者需要哪些会计信息,决定了会计的直接目标。因此,在确定会计的基本目标之前,必须先明确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谁。一般来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有会计主体本身、投资者、债权人、与企业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经济单位(如税务机关和银行),还有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部门。
(一)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投资者特别是个人股东期待的是红利分配或因股市行情上涨而获得的资产增值所带来的投资收益。这可被看成投资股东和投机股东两者的折中。从投资股东立场来看,他们期望企业通过经营活动确保长期稳定的获益能力,为此而要求企业会计如实地计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并予以信息化。当投资股东为其经济决策进行费用效果分析时,他们要求会计出示的财务报表中详细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从投机股东的立场来看,要求财务报表正确地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并准确地反映企业的收益能力,在这一点上与投资股东一致。然而,投机股东似乎不太关心企业经营业绩如何,而只希望企业制定具有较大余地的、能通过企业会计操作上的处理来操纵支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信息。他们着眼于某时的股市行情的涨落而企图赚得资产变卖收益,这当然是一种危险的想法。
(二)债权人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债权人要求企业有较高收益,同时还希望能保全基本资产,提高偿债能力。债权人反对在资产负债表中无限制地列入长期待摊费用一类的虚拟资产,反对以虚增利润而形成的支付法人税金、分配股东红利等形式的企业资金外流,因为这类财务状况使债权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从债权人立场来看,必须要求企业采用稳健原则处理企业的某些经济事项,以保全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企业经营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企业经营者作为投资者即股东的受托者,应该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管理与保护企业财产,履行受托者的责任。因此,经营者需要会计提供财务报表,接受股东大会就经营决策是否合适、经营目标是否完成、经营才能是否欠缺而进行的评判。同时,经营者要求会计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真实、客观的反映。经营者更重要的目的是利用会计提供的各种信息制定出新的经营决策,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完成会计基本目标而努力。
(四)企业外部其他单位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审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了解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及有关财经法规。税务部门通过了解企业会计信息以证实企业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了税金等。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会计信息拥有众多的使用者,会计应尽可能满足他们对信息的需要。但是,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并不完全相同,如投资人主要关心企业长时期内的盈利能力或投资报酬率,信贷者主要关心企业短期的资产变现能力或偿还能力。因此,会计在提供信息时应遵守两条原则:第一,提供企业的主要经济信息;第二,提供使用者共同需要的信息。
三、会计目标的内容
关于会计目标(美国大部分情况称会计报表或会计报告目标),主要有两种观点: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
(一)受托责任观(经管责任观)
受托责任的含义大致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资源的受托方接受委托方管理委托方交付的资源,受托方承担有效管理与使用资源,使其不断增值的义务;第二,资源的受托方承担如实地向委托方报告受托责任履行过程与结果的义务;第三,资源的受托方还负有重要的社会责任,如解决社会就业、保护社会资源和环境等。
受托责任观注重的是委托者和受托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会计人员服务于委托者的需要,会计报告是以委托者为中心。会计人员应当把注意力集中于客观的信息上,公允地报告会计信息,既不损害委托者的利益,也不损害受托者的利益。受托责任观强调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客观公允地表达(报告)经济责任的履行结果,因此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二)决策有用观
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的目标是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决策有用观是以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为中心,会计的首要目标是提供对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美国会计学会前会长索罗门斯指出:“明确经管责任的主要内容是业绩评估,而业绩评估旨在为决策者提供信息。两者是互相关联的会计目标,但确定经管责任构成决策的一部分。”
在美国,决策有用观代表主流学派的观点。在其他国家,会计注重“真实公允地表达”受托责任。美国著名的会计学家A.C.利特尔顿认为:“会计的首要目标是向管理当局提供控制信息或报告受托责任的信息。”
综上所述,会计目标归纳如下:
第一,提供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
第二,提供管理当局运用企业资源的责任与业绩信息。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制定经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