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意义
中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如何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立足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与农村实际状况,深化对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创新研究,是时代发展赋予我们的重要课题。
一、理论价值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指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总体小康相比,全面小康不仅要求物质上的丰富,也要求精神上的满足;不仅追求经济发展,也要求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贫富差距缩小。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正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围绕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学术界展开了深入探索和研究,并产生了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如对“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设计”的研究、对“国外农村养老保障经验借鉴”的研究、对“新农保的实施效果”的研究等。这些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中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深化了人们对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现状及其解决方式的理解与认识。但是对于农村养老保障的主体责任、前进方向、城乡养老保障一体化等问题,仍需展开进一步的理论探讨。特别是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基于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与农村发展状况,从宏观与微观的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障的参与主体、基本构成、实施细则等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探索,进而对农村养老保障问题获得规律性的认识,从而指导实践,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因此,对农村养老保障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
二、实践意义
首先,研究农村养老保障,对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当前,中国农村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显著,对农村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有较大的需要。而中国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对于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均产生了不利影响。为此,要继续对农村养老保障进行深入探索。
其次,研究农村养老保障,对中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大意义。而今,中国的贫困人口主要集中于农村,而农村贫困人口中,老年人贫困程度深、扶贫难度大。习近平指出,“要把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作为基本防线,加大重点人群救助力度,用社会保障兜住失去劳动能力人口的基本生活”。深入研究中国农村养老保障,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实践,可以为农村贫困老年人口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服务于中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