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企业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
摘要:马克思企业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行规律时,是以企业及其资本为中心来展开的。企业既是社会财富的生产单位,也是社会生产关系的组织载体。马克思企业理论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以资本运动为中心,以剩余价值生产、流通和分配为主线,研究资本是如何实现增值的。企业制度包括企业组织制度、产权制度及管理制度,其发展演变是为资本增值服务的。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企业理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紧密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深入梳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构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成为当前亟待研究的理论课题。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主旨虽然是要揭示资本主义的运动规律,但其研究的主体却是以资本家为代表的企业组织。企业是资本所有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载体,是资本运动的组织载体,是经济活动的主体。然而,由于时代使命使然,使马克思把主要笔墨用于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运动规律及揭露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贪欲和对工人的剥削,其关注的焦点不在于企业理论本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经济组织。因此,构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成为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重要任务。
一、研究现状简述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也是社会财富的主要生产组织。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阐述了在企业内部因分工和协作而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企业作为生产单位被抽象地描述为生产函数,新制度经济学不满足于此,科斯等人率先从交易费用、产权等方面对企业性质展开研究,这是对传统经济学的一个突破。阿尔钦、登姆塞茨的团队理论把企业看作是共同使用投入的团队,认为在团队内部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威廉姆森关于现代公司组织和治理结构的理论,进一步发展了科斯企业理论。钱德勒在现代技术、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探讨现代工商企业起源和成长,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现代企业的发展规律。张五常则从契约理论出发,认为企业是用要素市场的契约代替产品市场的契约,从而形成了他关于企业的契约性质理论。无疑,新制度经济学以交易费用、制度等范畴分析企业问题,是其独特之处。但是,西方企业理论至少存在以下缺陷:
(1)只强调流通领域,回避生产领域。科斯等人把企业组织看作是对市场机制的代替,仅从市场或流通领域来研究企业的性质,不敢触及生产剩余价值和社会财富的生产领域。
(2)把节约交易费用当作企业经营的目的,回避企业追求剩余价值或利润最大化的根本目的。事实上,节约交易费用是手段,实现利润最大化或无限制地追求剩余价值是目的。节约交易费用是为实现利润最大化服务的。西方企业理论把节约交易费用当成企业的性质,实在是本末倒置。
(3)只分析企业形式上的契约关系,而回避这种关系背后的实质内容。由科斯开创的企业契约理论经过阿尔钦、德姆塞茨、威廉姆森、张五常等人的发展,从交易费用、团队、契约等表层问题谈论企业问题,成为西方企业理论的主流。它忽略或者掩盖了企业组织内部的生产关系或所有权关系,回避资本主义企业中资本雇佣劳动制度及企业对剩余价值无限追求等根本问题,并不能真正触及企业的性质。
国内学者在阐述和研究西方企业理论的同时,对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的研究也随之展开,限于篇幅,相关的文献综述在此从略。总结起来,国内现有的研究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比较研究是主流。当前,关于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的研究,主要是在与西方企业理论的比较研究中展开。并且在一定程度,这种比较研究是被动地按照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的框架和范式来进行的,换言之,是在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的范式内来进行比较研究的。的确,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需要吸收和借鉴经济学的最新成果,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同时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把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嵌入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的框架中或者用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来解释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这实际上是把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的研究捆绑或束缚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范式内,而难以使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的研究按照马克思主义自身的范式来展开。
第二,侧重于从解释学的层面抽象地研究企业理论的相关问题,而对企业及其资本运行的具体内容、特点、运行规律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第三,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框架有待完善。当前对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研究已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客观地讲,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实质性内容仍有待我们去整理,如何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范式下构建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依然有待于学界去完善。
二、马克思企业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
研究和总结马克思企业理论,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主要任务之一,需要我们去思考的问题是,企业的性质是什么?马克思企业理论的主要内容或基本问题在理论上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如果这些问题没有深入研究和总结,我们就难以将其与西方企业理论进行比较,也无从构建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
(一)企业的性质是什么?
在马克思看来,一定的经济组织,总是一定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产物。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基本的经济组织和主体,总是与一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相联系的,总是与既定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相联系。西方企业理论把节约交易费用、团队生产、契约等看作企业抽象的一般的性质,并不能揭示企业的性质。那么,企业性质是什么呢?
1.企业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经济主体和组织载体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为了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为了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规律,从资本主义经济现象中最基本、最普遍的商品入手,而商品是企业或资本家为追求剩余价值或利润而进行生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确立后,表现为社会财富的元素形式的商品主要是由企业组织进行生产,商品的交换和流通也是企业通过市场交易得以实现。因此,企业无疑成为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和最基本的经济组织。人们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方面都离不开企业这个最基本的经济组织。所以,要研究和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自然离不开对企业这个经济主体的研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资本家如何疯狂而贪婪地追逐剩余价值和利润以及资本的运动机制和规律,这种直接的显性的研究方式,主要是基于当时阶级斗争的需要,目的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直接揭露资本家办工厂开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了攫取雇佣工人的剩余价值,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资本家对工人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以唤醒工人阶级进行斗争,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直至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消灭剥削和压迫的自由人联合体的新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因此,马克思便直接对“资本家”的行为进行研究,简洁而明确。
但是,我们应当明确,在马克思创作《资本论》的时代,企业已经是社会经济活动的最主要主体。企业是资本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载体,是资本运动的组织载体,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一定生产关系的组织载体。而且,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有专门的篇章来阐述企业组织和企业制度的发展演变。这表明马克思自己也是非常清楚企业组织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他之所以不直接用企业组织,而是用资本家来指代,因为资本家是企业的所有者。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直接研究资本家如何榨取剩余价值而不用企业代替资本家,也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在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异常激烈和尖锐的时代背景下,直接用资本家的提法而不用企业组织的提法,更有利于切中问题的实质,更有利于唤起和组织工人阶级进行斗争。
2.企业的性质是什么
在西方企业理论中,无论是科斯把企业性质看作是用企业组织代替市场价格机制以节约交易费用,还是其他学者把企业性质看作是团队生产、契约关系等,这些都很难说是企业的性质。节约交易费、团队生产、契约关系等,与其说是企业的性质,倒不如说是企业所具有的一些特征。
(1)节约交易费用是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不能把节约交易费用看作企业的性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企业如何节约交易费用做了大量的论述。在生产领域、流通领域,企业或资本家不仅要尽可能地降低生产费用,还要尽可能地降低非生产费用,减少交易费用的发生。例如,在计时工资下,一些企业实行小时工资制,企业不再承担支付工人日工资或周工资等基本工资的义务,而是按照工人劳动多少小时就支付多少报酬,这样一来,企业节约了用于购买劳动力的可变资本的支出。在计件工资制下,劳动的质量和强度由工资形式本身来控制,对劳动的监督成为多余,企业因此而节约了对工人监督管理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当企业把一些半成品交由工人带回家进行加工时,甚至厂房、设备等不变资本的费用也得到了节约。这一切围绕节约生产费用、交易费用而做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究其实质都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
当然,企业节约交易费的方式并不局限于这些。企业组织本身因为采取分工协作的方式进行生产,同样也节约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同时,企业因为采取规模化生产同样也节约了交易费用。显然,节约交易费用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手段,是企业组织所具有的显著特征,或者说,社会生产采取企业组织形式来进行,可以更好地节约交易费用,但是,不能因此而说节约交易费用是企业的性质。
(2)以企业组织的形式进行的团队生产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但并非所有的团队生产都是以企业的形式来展开,把团队生产看作企业的性质显然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在企业出现以来,人类历史上就存在团队生产的方式。比如,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阶段,由于生产力落后,人们集体狩猎、集体采集,这些都是团队生产,但并不存在企业组织形式。在奴隶社会,奴隶主也是把奴隶组织成团队进行生产;在封建社会,封建地主也是把雇农组织起来进行团队生产;就是在现代社会,在一些相对落后的地区,人们在生产生活等方面也还保留着传统团队生产的形式,互帮互助。因此,不能简单地抽象地把团队生产当作企业的性质。
企业作为一种现代商品经济的生产组织,不同于自然经济下分散的个体生产,它是由不同工种、不同职能部门的众多工人在既定的生产场所协同进行,每个工人作为“总体工人”的一个组成部分发挥作用。但是,这些较多工人组合在一起进行“团队生产”的方式,受一定的生产关系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制约。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下,所谓的企业形式的“团队生产”也仅仅表现在形式上和表面上。首先,工人团队和企业本身是对立的。企业组织工人组成团队生产,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占有工人团队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二者在利益上是根本对立。其次,工人团队依附于企业组织。马克思认为,同一资本能同时雇佣较多的工人,是资本主义现代企业生产活动的起点。“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某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一旦这样的历史条件具备并不断成熟,组织工人进行团队生产就成为必然。而对于没有掌握任何生产资料的雇佣工人而言,只有受雇成为企业内部的一员,才能成为总体工人的一部分,才能进行团队生产。因此,团队生产是受资本控制而不是由工人自主自愿进行的,它依附于企业组织,成为企业生产所具有的特征之一。最后,在团队生产内部,个人彼此之间也是对立的。在私有制下,团队生产并不是生产者之间自主自愿地组织起来,而是以资本雇佣为前提、以企业为纽带而联系在一起。由此就决定了在私有制企业下的团队生产内部,个人之间也是彼此对立和分离的,他们是在私有制下社会分工及由此造成的阶级分化下进行生产活动的。他们的这种生产劳动表现为一种矛盾的存在:即在连续进行的生产线上他们既需要协作,但在市场竞争中又互相对立。当然,不同历史阶段,其对立的程度和形式也不完全一样。可见,把团队生产看成企业的性质,实质是在掩盖和抹杀企业的性质。
(3)企业作为经济组织所展现出来的契约关系,体现了现代社会契约特征或契约精神,契约关系并不是企业组织所特有的属性,因而契约关系显然也不是企业的性质。
企业在运行中所表现出的企业关系,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企业所有者或出资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在企业内部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契约关系,一方面表明每一个投资者根据契约各自对企业承担的出资责任;另一方面表明每一个投资主体在企业中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以每一个投资主体的出资额的多少为限来确定各自的权利,一股一票。根据契约精神,以资本额的多少确定出资者的权利大小,这是公平的,但未必是平等的。
其次是企业组织或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契约关系。在劳动力市场上,企业主作为买者与劳动力所有者作为卖者,二者是平等的。马克思指出:“劳动力所有者和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相遇,彼此作为身份平等的商品所有者发生关系,所不同的只是一个是买者,一个是卖者,因此双方在法律上平等的。”但是,这种平等关系并不是发生在企业内部,而是在企业组织之外的劳动力市场上,它不是由企业契约关系确定,而是由法律确定或社会契约规定。“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一旦离开了劳动力市场,马克思形象而深刻地指出,二者的地位和角色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原来的货币所有者变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变成了他的工人,尾随其后”。在企业内部,企业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一方面,无非就是明确工人必须按照契约的要求进行生产劳动;另一方面,企业也必须按照契约的规定支付工人的工资,并按照契约合理合法地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马克思指出:“这种情况对买者来说是一种特别的幸运,对卖者来说也绝不是不公平。”
再次是企业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契约关系。企业生产的特点是较多的工人在同一资本的指挥下进行劳动。最初,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统一的,资本家既是所有者又是管理者。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分工的精细化和复杂化,企业对工人的指挥和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成为一种独立的职能,并由具有经营管理经验或受过专门训练的人来担任。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开始分离,在企业主或资本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的契约关系。特别是随着股份公司的出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委托代理成为必然的做法。马克思提纲挈领地指出,在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中,“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变为单纯的经理人,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即是说,经理人成为企业或资本家实现资本增值的代理人。
最后,企业作为经济主体,作为买者或卖者,在市场上还要与其他形形色色的经济主体发生关系,这种关系有的是彼此以契约的关系确定下来,如供货合同、服务关系等。也可能是一般的、随机的经济关系,这些关系由市场规则、法律关系来确定。
在现代社会,契约关系已成为维系社会正常运行的基本方式。人们的生产生活都是在一定的契约关系下展开的,既受契约关系的约束,也受契约关系的保护。卢梭等人甚至把国家也看作是社会契约的产物。可见,契约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普遍存在于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不是企业组织所独有的属性。因此,把契约关系看作企业的性质,并不能真正地揭示企业的性质。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或经济主体,的确需要面对和处理各种契约关系,但是不能因此说契约关系就是企业的性质。
那么,企业的性质是什么呢?
某一事物或社会组织的性质,应该是该事物或该组织本身所具有的、独特的而又与其他事物不同的内在属性。它是把某一事物和别的其他事物区分开来的主要标志。从上面的分析可知,既然节约交易费用、团队生产、契约关系等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或者说,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形式在企业组织内部的应用或反映,而不是企业所独有。因此,就不能把这些普遍存在的某种现象或特征说成是企业的性质。
从理论上看,企业是为市场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企业的性质应当包括企业的社会性质和自然性质两个方面。首先也是最基本的是企业的社会属性或社会性质。企业的社会性质只能从企业的生产关系或所有制关系去认识,或者说,生产关系的性质或所有制的性质决定了企业的社会性质。根据所有权关系或产权关系,人们可以判断某一个企业的性质。在马克思时代,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一般而言,企业从所有制关系来看属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性质。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性质按其所有制关系不同,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其次,我们也可以从企业的自然属性或行业属性来探讨企业的性质。根据马克思关于社会生产两大部类的分类标准,可以将企业分为生产生产资料的企业和生产生活资料的企业;根据三次产业的分类标准,可以把企业分为第一产业的企业、第二产业的企业、第三产业的企业。不仅如此,还可以对企业性质进行更具体的分类和定性,例如,第一产业的企业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农林牧副渔”等企业,第二产业可以进一步细分为重工业、轻工业,等等。因此,企业的性质无论是从其社会性质来考察,还是从其自然属性来考察,总是具体的、历史的。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确立后,表现为社会财富的元素形式的商品主要是由企业组织进行生产,商品的交换和流通也是企业通过市场交易得以实现。因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研究,对资本家和工人经济利益关系的分析,对剩余价值来源的秘密的研究,以及对资本家如何剥削工人的揭露,都是以企业作为组织载体的存在为前提的。左大培认为,企业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精髓,并把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生产过程的分析称为马克思的“企业理论”。
显然,资本主义企业组织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组织载体和具体化,是资本家对工人进行剥削的组织载体,当然也是商品及其社会财富的生产单位。工人只有进入企业组织中与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或者说,工人只有被资本家的企业组织所雇佣,才能进入生产领域,才能为资本家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工人“一进入劳动过程,便并入资本”。资本家把工人的“劳动本身当作活的酵母,并入同样属于他的各种形成产品的死的要素”。在这一过程中,资本家自身也同样融入了生产过程中,只不过他是以资本的所有者、资本的管理者和企业的管理者的面貌出现。“资本家的管理不仅是一种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并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它同时也是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因而也是由剥削者和他所剥削的原料之间不可避免的对抗决定的”。这样,以企业组织为载体,在生产关系上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双方——资本家和工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之所以说是相互对立的,是因为在这个生产关系链条上,一端是资本家,他作为剥削者和管理存在着;另一端是则是工人,他作为被剥削者和被管理者存在着。之所以说是相互统一的,是因为只有两者相结合,价值和剩余价值才能被生产出来。而正是在企业组织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或者说,工人与资本家的经济关系发生了。
(二)马克思企业理论的核心内容
我们知道,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规律时,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通过分析资本的运动,揭示了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无限追求和对工人阶级的剥削和压榨。因此,我们在探讨马克思企业理论时,应当而且也必须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以资本运动为中心,以剩余价值生产、流通和分配为主线。这些构成了马克思企业理论的核心内容。
1.以劳动价值论作为理论基础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同样也应该是马克思企业理论的理论基础。一方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资本家对价值、剩余价值的无限追求,实际上就是对企业行为的分析。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始终是围绕商品价值、剩余价值来展开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出,活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源泉,价值是凝结在商品的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在一般的、简单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或交换行为是为了使用价值,即商品-货币-商品,用符号表示则为:W-G-W。在这种情况下,商品生产者或经济主体无须考虑其中的剩余价值问题。或者说,剩余价值在这里还不是经济主体重点关注的问题。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一方面揭示了商品交换和价值形式的发展过程,通过对简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得出了商品交换的一般公式;另一方面,我们应当从中认识到,马克思所谓的简单的一般的商品经济,它既是指相对于现代经济而言,人类经济发展的较低阶段的状况;同时,在更大程度上指的是理论上抽象,而非具体的经济发展阶段,即通过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价值形式的分析后得出的一般的抽象的商品交换公式,它适合于商品经济发展的任何阶段,因而是一般的、简单的。即使在当今发达的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的商品交换也是体现为W-G-W。
而以实现资本增值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其商品交换的目的不是为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只是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实现资本增值。尽管如此,企业在市场上的交换行为也是遵循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和一般公式。无论是要素市场,还是在其最终的商品交换市场,都是按等价交换的原则来进行。不同的是,企业在商品市场或要素市场购买各种生产要素,不是用于直接的生活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消费。通过企业内部的生产消费过程,所购买的劳动对象改变了其原来的物质形态,成为新的商品形式,同时,吸进了工人抽象劳动。它不仅保存原来的物化劳动,而且吸收了新的活劳动,实现了保值和增值。当企业把已经包含着剩余价值的商品在市场上进行售卖时,也是遵行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售卖。
如果把企业购买、生产、售卖三个阶段用简单的公式表示的话,则在购买阶段:,生产阶段则为W…P…(W+Δw),而售卖阶段则为:(W+Δw)-(G+Δg),其中Δw和Δg表示资本增值部分,在这里,Δw=Δg。可见,每个环节都遵循劳动价值论的原则。因此,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的理论基础。
2.以资本运动为中心
企业组织是资本存在的外壳,是资本的外在形式;资本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的生命线。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作为资本人格化代表的企业行为的分析,是以资本分析为中心来展开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分析的是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二卷分析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三卷分析资本生产总过程及其表现形式。这些都是以资本为中心来展开分析的。
理论分析和逻辑进路是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在实际生活中,企业的运转是通过资本运动来进行的。资本运动是企业全部工作的中心,是企业经济活动的实质性内容。离开了资本及其增值运动,企业也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在市场上,在形形色色的各种商品形式背后,实质是资本的存在形式。因此,研究和分析资本的运动,自然就成为马克思企业理论的中心内容。
3.以资本增值为主线
资本运动构成了企业经济活动的实质性内容,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资本增值,即实现利润最大化。马克思在分析资本运动时,始终围绕着资本增值这一主线来展开。无论是产业资本、商业资本、还是借贷资本,无一例外地都是为了实现资本增值,唯一的区别仅仅在于资本运动即资本循环的形式不同。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产业资本为例,科学地分析和揭示了资本是如何实现增值的,即剩余价值的生产、实现及分配。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分析了资本的生产过程,揭示了剩余价值是如何生产出来;第二卷马克思分析资本的流通过程,阐述了包含了资本增值部分或剩余价值的商品如何实现;第三卷,则是分析剩余价值在不同职能资本之间如何进行分配,即分析不同部门的资本是如何瓜分剩余价值的。对于产业资本而言,企业为了实现资本增值,按一定的比例在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上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然后在企业内部通过生产过程使二者结合起来,生产新的商品。在这一过程中,生产资料在工人具体劳动的作用下,将自身价值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到新的商品形态中,同时,工人的抽象劳动凝结在新的商品体中,它不仅再生产出相当于其劳动力价值或可变资本的价值,而且还带来剩余价值。当企业在市场上售卖包含了剩余价值的新的商品时,资本增值最终得以实现。资本的这一增值运动过程可以用公式表示为:。对于商业资本来说,其增值过程表现为G-W-G′。而对于借贷资本或生息资本来说,其增值过程则表现为:G-G′。不管不同资本形式增值过程在形式上怎样变化,它们都是资本总公式G-W-G′的变形。资本总公式G-W-G′以其直接的简明的形式展示了资本追求增值或获取利润的目的。当然,企业追求资本增值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永无休止的过程。它不断地把实现增值了的货币重新在规模扩大的基础上投入新一轮的增值过程,如此反复,永无止境。
可见,马克思关于资本运动的分析,始终是围绕着资本增值这一核心问题来展开的。因此,对资本增值的分析,构成了马克思企业理论的主线。
(三)企业制度的起源与演进
资本增值运动是在一定的企业组织和企业制度下展开的。企业制度的起源和演进也是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探讨了企业制度的发展演进以及与此相关的企业管理制度的发展演进。马克思在探讨企业制度的发展演进时,一个显著的特点是:他认为,企业制度的设计及其演进是为了适应企业追求剩余价值或获取利润的需要。企业制度演进包括企业组织制度的演进、企业产权制度的演进以及企业管理制度的演进等。西方企业理论在讨论企业制度时,只是抽象地谈企业制度,或者说把制度及企业制度泛化,变成了一个包罗万象的概念,而回避对资本主义企业具体制度的分析。
1.企业组织制度
一般来说,在讨论企业制度时,如果没有特殊的说明,通常指的是企业组织制度。例如西方企业理论在探讨企业起源时,首先指的是企业组织制度或企业这种经济组织的起源。企业制度或企业组织制度的起源、演进是企业理论不得不关注的问题。不同学派对企业起源及发展变化的看法不完全一致。西方企业理论认为企业起源于分工,学者们对这个观点基本上是认同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资本主义企业组织制度的发展演变时,也是从分工的角度来进行的。但是,马克思认为,分工是企业组织制度起源、演变的前提,不能笼统地说企业起源于分工。马克思认为分工和私有制共同构成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前提条件。在人类历史的早期阶段,最初的商品交换是在不同部落的边界进行的,以实现部落之间物质上的互通有无。随着家庭、私有制的出现,经济活动的主体转移到了家庭内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便以家庭为单位零星地展开,但是这些交换更多地体现为互通有无,交换双方彼此交换主要是为了获得家庭生产生活所需的使用价值,对价值或剩余价值的追逐还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为资本主义企业的创立准备了条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了企业组织形式从工场手工业、工厂制度及股份公司制度的发展演变。工场手工业是资本主义企业组织制度的起点。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孕育于封建社会内部,由手工业者和家庭作坊发展而来的工场手工业,形成了在分工的基础上进行协作的结合劳动,创造了一种新的生产力,即“集体力”,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加快了资本增值程度。工场手工业为机器大工业准备了物质条件。机器的广泛采用使工厂制度得以建立。机器的广泛使用,成为生产剩余价值的有力手段,它缩短了必要劳动时间,延长了相对剩余劳动时间。机器使用所带来的超额利润,促使企业不断地推进技术革新和采取新的机器。而在信用制度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股份公司成为现代企业组织形式的典型代表。尽管马克思时代股份制刚刚崭露头角,但是他已敏锐地看到了股份公司制所带来的革命性变革。马克思指出,股份公司的出现,一方面,“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同时,这种以前由政府经营的企业,成了公司的企业”;另一方面,“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
2.企业产权制度
企业产权制度是企业制度的核心。随着企业产权制度的发展演变,企业组织制度及相关制度也会发生变化。反过来,企业组织制度的发展变化,是企业产权制度变化的反映和体现。企业制度的演进历史表明,企业产权制度的变化,必然会诱致企业组织制度的创新;而企业组织制度的创新,又会推动企业产权制度或产权结构发生变化。二者相互影响又相互促进,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企业产权制度的发展演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在资本主义企业从工场手工业到机器大工业再到股份制企业的发展演变中,企业的产权制度也在不断地发展演变。在手工作坊和工厂制度下,资本主义企业组织尚处于其发展的初期阶段,其产权制度主要为古典式的纯粹私人产权或古典家族式企业产权,资本的产权结构单一,企业资本来源于资本所有者的个人资本或家族内部成员的合伙,企业主要使用资本所有者的自有资本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法人财产和企业主私人财产高度重叠。在股份公司制度下,企业的产权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企业资本采取了社会资本的形式,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股份公司的资本不再是纯粹的个别的私人资本,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马克思敏锐地指出,股份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首先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
3.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受企业组织制度、产权制度的直接影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同样阐述了企业管理制度的发展演变。在工场手工业发展阶段,企业组织完全是纯粹私人的企业,规模较小,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企业管理者同时就是企业所有者,他对企业实行专制的管理。在分工协作和机器大工业阶段,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所有权和经营权逐渐分离,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开始由经理和监工等来担任,监督管理工作固定为一种专职。
股份制企业出现后,企业的产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资本由单纯的个人资本向社会资本转变,股权多元化,企业法人财产和所有者股权发生分离,企业所有权与经营进一步分离,专职的企业管理人员出现,即经理人阶层。“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因此,“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
三、结语
马克思企业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企业理论是一个相对独立而又完整的科学体系。它以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以资本增值运动为核心,包括剩余价值生产理论、资本循环与周转理论、成本利润理论、企业制度理论等。研究和梳理马克思企业理论,是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任务。
在马克思创作《资本论》的时代,由于资本主义制度下劳资双方矛盾日益尖锐化,马克思在研究和揭示资本主义企业资本的运作规律时,其直接的目的是为了唤起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需要,这是其所肩负的时代使命使然。如果把马克思企业理论中的资本主义制度因素撇去,其关于企业运行规律的一般原理和理论同样可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主体,是资本赖以运动的组织载体。因此,总结和梳理马克思企业理论,既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