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贫困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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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四川省贫困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过程

自开始试点以来,四川省贫困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共经历了四个阶段,即:

第一阶段,自我探索阶段(2006—2007年)。由于四川省是全国范围内的首批试点省,并没有开办贫困村资金互助社的相关经验可以借鉴,而且,国家刚开始试点,并没有对此做出详细统一的规定。四川的贫困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开始摸着石头过河,大胆尝试创新,并于旺苍县开始试点。

第二阶段,全面扩大阶段(2008—2009年)。由于第一阶段的试点工作开展顺利,效果理想,受到一致好评,四川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项目村数量迅速增加到1254个。该阶段既是试点增长最迅速的阶段,也是试点开始统一规范的阶段。但此时,管理问题、资金问题、技术支持及人才短缺等问题逐渐暴露。

第三阶段,稳步推进阶段(2010—2012年)。上一阶段发展迅猛的试点出现了管理跟不上发展的问题,为此,四川省放慢试点增加速度,加强贫困村资金互助社的管理和规范,着重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启动退出机制,保证试点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至今)。这一阶段,由于经济发展,农村金融大环境改善和各种惠农政策的出现,许多地方已经没有继续开展贫困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和积极性,再加上由于试点数量增长过快,超出各级扶贫、财政部门的管理半径和管理能力,四川省开始积极探索贫困村资金互助社的退出机制,并且在2013年出台了《四川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推出(暂行)管理办法》,在2014年开展了贫困村资金互助社退出工作。截至2014年年底,共有91个县的840个村退出试点或留着本地监管(本地监管即继续试点,但不再向省一级上报相关情况)。2013年为深入探索贫困村资金互助社的未来发展方向,四川省加强调查研究,查找贫困村资金互助社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2014年针对监管还不完全到位的问题,四川省进行了贫困村资金互助社监管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