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秘史》的德性与教化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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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蒙古秘史》:蒙古族神话和历史的共创精神

虽然,人与动物相比而言有理性(oyun),但人的理性还是非常有限的。就像人不可能完全认识赖以生存的自然及其现象那样,人也不可能完全认识我们生存的社会及其现象。然而,人的本性决定了我们对越是“不可能完全认识”的东西越感到好奇,这也许是人类认识活动不断得以延伸的真正原因所在。虽然人类认识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但到目前为止,世界上任何民族的传统文化所获得的成果,都无法证明其对于自然和社会采取的态度、观念和方法,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才是完全正确的。因此,所谓的传统文化(ulamilaltusoyol)及其多样性,只不过是在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之间的关联上,寻找更契合于人的德性的自然,以及这种“自然”在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所表现出来的态度、观念和方法的多样性而已。[1]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精神是通过不断追求或不断趋于合乎德性的自然,以及这种“自然”在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沉淀下来的自我认识中表现出来的。

据说,在德尔菲神庙的墙上有两条最为著名的格言,其中之一便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认识你自己”。[2]在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之间的关联上,不同民族的传统文化必然带有民族的多样性。可见,人类不同民族的哲学思想,在对“认识你自己”这个道德格言的理解上,同样也表现出彼此之间不可避免的多样性。在蒙古族先民的神话思维(domoγlaxusedxixüi)和历史思维(teüxeilexüsedxixüi)的发展中,对“自我”的思索,其实很早就产生并引导着他们的哲学,尤其是伦理思想的演进方向。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我们的祖先很早以前就不断思索着“人是什么”这样一个理论问题,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值得注意的是,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和解释,在人类哲学的童年又离不开“我是什么”和“我是谁”这样一些既简单又复杂的思维逻辑的思考活动。

“我是什么”,这也许是蒙古族先民经常思考的问题。因此,这在他们的神话及“意义世界”中显得非常重要,几乎所有的祖先神话无不以解说这个问题而展开。并且,正是围绕这个问题,我们的先民才开始显露出神话精神最原始的光芒。我们只要稍微留意一下蒙古族先民的古老而经典的神话语言,就很容易发现他们神话意识的这种生命源泉。有意思的是,这种最初的神话语言及其精神的光芒,首先是通过迄今为止最早的、并且在世上广为流传的《蒙古秘史》这部巨著保留下来的。比如,《蒙古秘史》开篇就说:“当初元朝的人祖。是天生一个苍色的狼。与一个惨白色的鹿相配了。”[3]这段记载引导我们思考路径的首要方向,首先并不指明成吉思汗(inɡɡisxaγan,1162—1227)的历史是如何诞生的,而似乎更明显地指向了通过神话语言的方式记述的成吉思汗祖先的“意义世界”及其精神光芒。可见,《蒙古秘史》的这个富有神话色彩的记载,留给我们的第一个信息就是:有关苍色的狼(börte-ino_a)和惨白色的鹿(huwa-ma⁃ral),及其各种神话想象力的精神空间。在这个既简单又复杂的神话思维里面,我们很容易发现“我是什么”与“我是由何而来”有着直接的关联。因此,《蒙古秘史》的这段记载,在给后人留下了各种想象力的精神空间的同时,却把想象力的主要根源放在了蒙古族先民的神话意识形式上。于是,我们的先民通过“系统的或概念的”原始语言,运用“语言”及其“隐喻”形式,向人们传递着祖先生命及其“意义世界”的各种想象力的基本信息。

“我是谁”,这同样是蒙古族先民经常思考的问题。因此,在他们的历史及“意义世界”里,这个问题显得非常重要,似乎所有的历史传说都是以解说这个问题而展开的。并且,正是围绕这个问题,我们的先民才显露出了他们历史精神的光芒。根据《蒙古秘史》的记载,我们也很容易发现他们历史意识的这种生命源泉。有意思的是,这种历史意识最初是通过叙述成吉思汗历史活动而被当时的人们记述下来的。也就是说,《蒙古秘史》的这个富有神话色彩的记载,留给我们的第二个信息就是:有关成吉思汗的历史形式及其各种想象力的精神空间。在这个既简单又复杂的思维逻辑里面,我们很容易发现“我是谁”这个问题自然而然也与“我是谁的”这个问题有着直接的关联。因此,《蒙古秘史》的这段记载,在给后人留下各种想象力的精神空间的同时,却把想象力的主要根源放在了蒙古族先民的历史意识形式上。于是,我们的先民通过“系统的或概念的”原始语言,运用“语言”及其“隐喻”形式,向人们传递着成吉思汗及其“自我”意识的各种想象力的基本信息。

可见,《蒙古秘史》的神话意识和历史意识,在古代蒙古族先民哲学思维雏形形成时,发挥了双管齐下的重要作用。但是,在以往人们研究少数民族哲学伦理思想时,往往片面强调“已知”的历史,以及在这个历史阶段内所获得的意识发展成果,而很少有人去研究历史以前的神话,以及在这个领域里“未知”的意识发展成果。这样,蒙古族先民的神话在哲学,尤其是伦理思想研究中,始终未得到它应有的精神空间和话语权,也没有引起学界应有的关注。因此,我在这里不得不回味德国学者卡西尔(Ernst Cassirer,1874—1945)的话,他说:“神话就其本义和本质而言乃是非理论的。它对我们的基本思想范畴公然提出挑战。它的逻辑——如果它有什么逻辑的话——是与我们关于经验真理或科学真理的一切概念风马牛不相干的。但是,哲学绝不能承认这样一种异端。哲学深信,神话创作功能的产物一定具有一个哲学的,亦即一个可理解的‘意义’。如果神话在所有各种图像和符号之下隐匿起了这种意义,那么把这种意义揭示出来就成了哲学的任务。”[4]

在我们这个时代,少数民族的神话在他们的哲学,尤其是伦理思想研究中,同样也被“遗忘”了。因为我们的研究者们对待少数民族的神话时,往往运用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眼光来看待,更有甚者还将神话看作唯物或唯心所谓的“真理”标准来衡量。其实,神话不同于理论哲学的理性思维。在神话里面,我们找不到“存在”和“非存在”、“自然”和“非自然”的区别。它有的只是通过“语言”的述说所构造的虚拟的世界。人在这个虚拟世界里面的情感联系,其实就是创造神话的原初动力。因此,与其说古人用自己的理性创造了神话,还不如说,古人用自己的情感创造了神话。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既是神话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创造者。如若我们认为,神话的创造力体现了人类的想象力,及其情感德性的张力,那么,历史的创造力则体现了人类的理性力,及其理智德性的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