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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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分工的利弊以及分工可能达到的程度

我们已经注意到,一种劳动的几个过程通常不是由同一个人完成的,因为这些操作过程一般需要不同的才能;每一种操作所需要的劳力,足以占用一个人的全部时间和精力。不但如此,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操作又分成更小的部分,每一小部分都足够给一个人提供专门的职业。

因此,化学家、植物学家、天文学家和许多其他自然科学的学者共同分担了对自然的研究。

同样,在运用人类知识满足人类需要方面,例如制造业,也有不同种类的制造者专门从事毛织品、陶器、家具、棉织品等的生产。

最后,在劳动的三个操作过程中的执行部分,有多少不同种类的工作,常常就有多少不同种类的工人。缝制外套的布料必须使用纺纱工、织布工、修剪工、剪毛工、染工和许多其他工人,每种工人都连续不断地专门做一种工作。

著名的亚当·斯密第一个指出产品数量的无限增加和产品质量的极大改善是由于分工而引起的。[1]在他所引证的例子中,有一个是钉子制造商。从事这项制造过程的工人每人完成钉子的某一部分。一人拉铁丝,一人剪铁丝,一人磨尖钉子。仅仅铁钉头就需要两三种不同的操作,每一种操作由不同的人担任。根据斯密的计算,通过这样的分工,一个雇用10个工人但设备不是很好的工厂,一天可制成48 000枚铁钉。如果每个工人一枚一枚地制造铁钉,所有操作过程从第一步到最后一步全由他一个人来做,那么,他一天大概只能制造20枚铁钉,而10个人一天所能制造的铁钉只有200枚而不是48 000枚。

斯密认为有三种情况造成这个巨大的差别:

第一,通过不断重复同一简单操作所获得的身体和智力的娴熟灵巧。在一些工厂里,一些操作非常迅速敏捷,非身临其境不能想象得到。

第二,节省了通常由于从一种工作转向另一种工作,或由于更换工作地点、位置和工具而损失的时间。注意力的转移总是缓慢的过程,不能在顷刻之间从旧的物体转到新的物体上。

第三,大量机器的发明使所有的工作变得更容易、更迅速。因为分工很自然地把每项操作都限定在一个非常简单和不断反复的作业中,这种作业恰好就是机器最容易完成的操作。

此外,如果一个目标近在眼前,而且人的注意力专注于其上,那他很快就能发现达到这个目标的方法。即使在哲学界,大多数的发现也是来自分工,因为分工使人能够专心致志地从事某一方面知识的钻研。这种专心致志对人类的进步极为有利。[2]

因此,只要不同的人分别从事不同方面的研究(例如商业),其进步所必需的知识或理论就会得到更大程度的完善。为了探查各个国家的地理位置和物产,有人专门研究地理;为了探查各个国家的法律与风俗习惯以及与这些国家通商的利弊,有人专门研究政治;有人专门研究几何学和机械学,目的在于确定船只、车辆和各种机器的适当形式;还有人专门研究天文学和物理学,目的是要精通航海技术。

此外,如果把商业分为国内贸易、地中海贸易、西印度贸易、美洲贸易、批发贸易、零售贸易等,那么,应用在同一类商业中的知识很明显也会达到较高程度的完善。

而且,这种分工并不会妨碍性质不是完全相反的操作的合并,尤其是相辅相成的操作。完全没有必要让一个商人经营进口贸易,让另一个商人经营出口贸易,因为这两种贸易的性质不但没有冲突,而且是相辅相成的。[3]

分工通过以相同或更小的生产成本来生产更高的产量而导致产品价格的低廉。竞争很快迫使生产者将价格降低到等于所节省的全部生产费用。所以,生产者得到的利益远小于消费者得到的利益。而且,消费者对分工所设置的每一个障碍都是对自己的伤害。

如果一个裁缝企图像给自己缝制衣服那样为自己做鞋,他一定会毁掉自己的。[4]我们每天都看到许多人充当自己的商人,以避免付给正规商人所索取的普通利润。用这些人自己的话说,把利润放在自己腰包里。但这种计算是错误的,因为分工使正规商人能够以远远低于人们自己完成贸易必须支付的成本为他们服务。自己要完成贸易就必须直接接触农民或制造商,而农民或制造商只要有可能,必然利用他们的无经验向他们进行敲诈。即使他们所期待的利益没有因农民和制造商的贪婪而被剥夺,那么他们也要计算一下经受的麻烦、损失的时间和额外的花费。这种损失和花费与交易数额成反比,在小的交易中损失的时间和额外的花销通常要比在大的交易中更多。即使所有这些加在一起不到每项琐碎消费的2%~3%,原本也是可以节省下来的。

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否则,农民或制造商闯入商人的领域,企图避开商人而直接与消费者进行交易,也是没有任何利益可图的。因为这样他就会从自己的正常行业中分散注意力,浪费了本来可以更有效地用在自己特殊的业务上的时间。此外,他还必须有一批马车等。这些费用会大大超过由于竞争影响而降低的商人的利润。

只有某些种类的产品能够享受到分工带来的利益,而这些产品也要在消费超过一定数量之后才能享受到这个利益。10个工人每天能生产48 000枚钉子,但除非钉子每日的消耗量达到48 000枚,否则他们就不这样生产。因为,分工达到这个程度时,一个人必须整天专门磨尖钉头,其他工人也必须整天各从事某一特殊部分的操作。如果钉子每天的消耗量只有24 000枚,工人就会失去半天的工作,或改变工种,这样,分工就不能那么广泛地、完全地进行。

由于这个原因,除了能够运往远处销售而消费量扩大的产品,或在人口稠密的地方制造而本地消费量相当巨大的产品外,都不能实行极端的分工。同样由于这个原因,在人口稀少的地方,许多提供即时消费的不同种类产品的生产制造常常由一个人同时兼营。在小城镇或乡村,一个人往往兼任理发师、外科医生、内科医生、药剂师。在大城市(也只有在大城市),这些职业不但是特殊的专门职业,而且有些又分为几个部门。例如,外科医生分为牙科医生、眼科医生、产科医生等。这些医生,由于每人从事这个范围广大的技术的某一部分,因此获得了要是没有分工绝不能得到的那种程度的熟练。

商业情况也如此。以乡村食品商为例,他的货品的消费量很有限,以致他不得不同时做杂货商、文具商、旅店老板,也许还是新闻作者和出版商。在大城市,不但普通食品杂货店的生意很好,即使仅售一种食品生意也很好。巴黎、伦敦和阿姆斯特丹有许多店铺专卖茶叶、油或醋。不难想象,这样的店铺对于自己卖的唯一商品所配备的种类一定比同时各种商品都卖的店铺齐全得多。这样,在一个人口众多的富足国家里,运输商、批发商、中间商和零售商各自经营一种商业,而且经营得更好、更经济。现在他们都从这种经济体系中得到了好处。如果上面所做的解释不能令人信服,他们这样做的经验可给我们提供不可否认的证据,因为商业分得越细,消费者所付的价格便越便宜。如果其他情况都相同(ceteris paribus),来自相同距离的商品在大城市或大集市所卖的价格一定比在小乡镇或小村庄所卖的价格低廉。

此外,小村庄或小乡镇有限的消费,迫使商人兼做多种在其他地方不同的职业,避免许多商品一年四季都正常出售。有的商品只在集市日出卖,别的日子根本买不到。人们在集市日把全星期或全年所需要的消费量一次买来。在所有集市日以外的日子,商人或携带货物到别的地方贩卖,或从事别的职业。在非常富足或人口非常繁多的城市,消费量如此之大,以致商人竭尽全力也只能经营一种商品,尽管他每一天都在营业。集市与市场是国家繁荣早期采用的方法,结队行商是国际商务更早阶段的方法。但即使这些方法也远比什么都没有好。[5]

必须先有非常广泛的消费然后才可实行精细的分工,所以,价格高昂只有少数人有能力购买的商品的生产,就不能采用精细的分工。在珠宝业,特别是在比较贵重的珠宝业,分工很有限。我们已经看到,发明和巧捷方法的应用,一般都起因于分工,所以在需要巧工妙技的精制品的制造业中,很少看到这些方法的应用,这是毫不奇怪的。一个人到宝石工厂参观,昂贵的材料和工人的娴熟技艺与耐心常常使他眼花缭乱。但是只有在生产普通消费品的大工厂里,一个人才会对工人为使产品制得又快又精所表现的技巧感到惊奇。当我们赏玩一件珠宝时,不难想象制造它使用的工具与方法;但在看到普通的紧身束带时,几乎没有人会想到它连接的是一匹马或流水,然而情况确实如此。

在三种产业中,农业是最不允许分工的。不可能把许多人集中在同一地点来种植同一种农产品。他们所耕作的土地遍布全球,迫使他们在相距很远的不同地点劳作。此外,农业也不允许一个人不断地从事同一种工作。一个人没有可能长年累月一直犁田或挖土,正如一个人不能整年都从事割稻子的工作一样。而且,很少有一个人的土地全部用于种植同一种农作物,一块土地也很少连续多年种植同一种农作物。如果这样做,这块土地的地力就会耗尽。假设一块土地全部用于种植同一种农作物,那么一切准备工作、施肥工作、收割工作也必定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这样在一年当中的其他时间里,工人便无活可干了。[6]

此外,农民工作的性质以及农产品的性质,给农民很大的机会栽植自己消费的青菜和水果,饲养自己食用的牲畜,甚至制造自己家中使用的一部分器具。但在其他产业,劳动者所使用的这些消费品,是由若干不同种类的人专门生产的。

如果产品是在工厂制造而且同一厂商从事所有制造阶段,那么,该厂商如果没有雄厚的资本就不能对工作实行很精密的分工,因为这种分工需要对工资、原料、工具、器具等垫付更多的款项。在18个工人每人每天只生产20枚钉子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在重1盎司铁的360枚铁钉中,每日只垫付购买1盎司新铁的钱就可使工人整天有工作做。但如果由于分工的结果,18个人每日能产86 400枚铁钉,我们知道他们确能如此,那么,为了使他们经常有活干,每日必须供应240盎司的铁。其结果是,厂商必须垫付更多的资金。如果我们进一步考虑,厂商购进原料之后,大约要等一两个月才能卖出铁钉收回垫款,我们就会看到,厂商在各个加工阶段中必须一直备有240盎司的30倍的铁。换句话说,厂商仅仅投在原料上的资金,便达到450磅铁的价值。除此之外,必须看到,如果缺乏各种工具和机器,分工便无从实行,而工具和机器,又需要资金购置。因此,我们常常发现,在贫穷的国家里,仅仅由于缺乏适当分工所需的资金,一种产品的各种生产过程,从始至终,都是由同一个工人来做的。

然而,我们不可设想,要实行分工,冒险家必须拥有巨大资金,或全部工作必须集中在一个大场所来进行。制造一双靴子要经过很多道工序,完成这些工序的不只有靴匠,牧人、熟皮匠、制皮匠以及所有直接或间接提供制靴所使用的原料或工具的人都有一份贡献。尽管靴子的制造实行很精细的分工,但协同制靴子的生产者,可能大部分只有很少的资本。

如果在详述各业从分工所能得到的利益以及分工能够进行到什么程度之后,不进而谈到分工的利弊,那么,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便不全面。

一生专门从事一种工作的人,一定获得比别人做得更快、更好的才能。但与此同时,他将比较不适合于所有其他体力或脑力的工作。他的其他才能将逐渐减退,或完全消失。其结果是,作为一个人来说,他退化了。一个人一生中,如果除了制造钉子之外从没做过其他工作,说起来将是多么难过啊!当然,这种退化也不仅仅局限于一辈子只是用力使用锉刀或铁锤的工人。就是那些从事要求运用最高智慧职业的人,也容易如此退化。职业的分工产生了律师阶层,他们的唯一工作是代替委托人出席法庭,代表当事人处理诉讼过程中的不同法律手续。众所周知,这些法律从业者的专业才能很少有缺陷。但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人,甚至是律师界的出色人物,连自己天天所使用的最简单制造品的制造方法都一窍不通。如果让他们修理家中最简单的家具,他们几乎不知道怎样着手,可能也不知道怎样钉铁钉,做起来会让最笨的木匠学徒都看得发笑。如果他们处在此较紧急的场合,例如援救一个快要溺死的朋友,或援助一个同乡逃难,他们会束手无策。然而,一个住在半野蛮地区的粗俗农民,可能会对这些情况应付自如。

就工人阶层而言,如果他们除一种工作外其他都一窍不通的话,一定会使他们陷入更困苦、更不利的境地。他们更没有办法要求公平分享产品总价值的权利。一个随身携带工作所使用的全部工具的工人,能够随心所欲地更换工作地点,在任何喜欢的地方谋生。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他只不过是个附属品,没有个人的才能,不能独立,没有实际的重要性,只要离开共同工作的人,就不得不接受雇主加在他身上的任何条件。

我们基本上可作如下结论:分工是巧妙利用人力的一种模式,由此可增加社会的生产。换句话说,可增加人类的能力和享受。但另一方面,分工在一定程度上会使人类的个人才能退化。[7][8]


[1]贝卡里阿(Beccaria)于1769年在米兰做政治经济学公开演讲时,曾发表分工有利于扩大生产的意见。那时斯密的著作还未出版。贝卡里阿说:“我们从亲身的经验得知,如果把体力和脑力不断地应用于某一特别工作或产品上,一定比依靠自己努力取得所需要的所有东西时,更容易获得数量更多和质量更好的产品。基于这种原因,一个人养羊,另一个人梳羊毛,还有一个人剪羊毛;一个人种麦子,另一个人制面包,还有一个人给耕者和工匠制衣服或盖房子。技术种类如此增多并如此互相依赖,人类就这样分为各种职业和具有各种条件,这一切于公于私都有利。”但我却认为斯密对于分工问题的见解,不是抄袭别人的,而是自己的创造。因为在贝卡里阿还未发表上述意见时,斯密就可能已经在格拉斯哥大学提出了这种见解。众所周知,所有构成《国富论》的基本原理都是在这时提出的,但主要是因为他拥有从这种见解中归纳总结出的最重要的结论。
早在1751年,正如斯图亚特所说,在“对本问题还没有任何法国(他实在还可补上说,或意大利)的著作可供斯密参考以指导他的研究工作的时候,《国富论》的所有基本原理,就已经见之于他在格拉斯哥大学演讲稿中。”《国富论》直到1776年才出版,斯密博士在1775年亲笔所写的一篇短稿可完全证明《国富论》里所阐述的最重要的观点。斯密说:“本篇论文所述观点大部分已在某些演讲中讨论过,这些演讲的讲稿还在我手中。抄写这些讲稿的是我以前所雇用的一个抄写员,六年前他辞我而去。自从我在格拉斯哥大学开始教克雷吉(Craigie)先生那一个班级起,也就是从我在格拉斯哥度过第一个冬天时起,这些观点就一直是我演讲的题目。它们也是我离开爱丁堡那个冬天在该城所做的演讲的内容。我能够提供许多证人,有的住在那个地方,有的住在这个地方,他们都能够充分证明这些观点是我自己的。”参见斯图亚特于1793 年3月18日在爱丁堡皇家协会宣读的题为《关于亚当·斯密的生平和著作》的论文。——美国编者注

[2]虽然在技艺方面的许多新发现起因于分工,但我们却不可把因新发现而产生的和将要不断产生的实际产品也都看作起因于分工。增加的产品,一定是来自自然力的生产力,无论我们最初怎样学会利用自然力的方法。参见上文第4章。

[3]把乍一看起来似乎是截然不同的工作合并,在我们的作者称之为应用部门比在理论和执行部门更容易实行。一个普通的商人只要雇有办事员和经纪人就能兼营多种商业贸易,并能蒸蒸日上。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他自己的工作只不过是指挥和监督商业交易。这种工作可推广到更多的交易而不致有所抵触,仔细研究起来,这种工作其实是同一工作的重复。——英译者注

[4]中国糖价低廉的原因,可能有一部分原因是种植生产者把榨甘蔗的工作交给来往各地的榨甘蔗的工人去做。他们携带极简单的工具,一家一家地上门兜揽生意。参见麦卡尼(Macartney):《驻节见闻录》(Embassy),第四卷,第193页。

[5]法国乡镇市场的状况不但显示某些方面的消费非常不活跃,且只要略一观察就可看出出售的商品极为有限,且质量极为低下。除本地产品外,只看到少量工具、粗糙的毛织品、麻织品和最低级的棉织品,看不到其他东西。在比较繁荣的阶段就可看到一些满足高雅生活所需要的物品:一些便于使用、样式美观的家具;式样有变化而质地比较优良的毛织品;由于加工关系或来自远地而价格比较昂贵的食品;目的在于教育或娱乐的商品,以及历书和祈祷书以外的其他一些书籍等。在更加繁荣的阶段,上述这些东西的消费便更加经常和更加普遍,足够维持存货丰足和常年开业的商店。在欧洲,特别是在英国、荷兰、德国的一些地方,我们就可看到这种富足的例子。

[6]在农业中很少看到像商业或制造业一样的大规模产业。一个农民或地主所经营的土地很少超过四五百英亩。从资本和产量来说,这不过等于中等商人或制造者的产业。这种差别是由于好几种同时并存的情况造成的:农业需要广大土地面积,这是最主要的情况;农产物的笨重使它不容易从农场的各个遥远角落集中到某一地点或运到远地;农业本身的性质使一贯和一致的措施难以实行;经营者必须视耕作和施肥方法的不同、每一个工人工作性质的不同、气候的变化等情况,随时采取权宜措施或发出指示。

[7]这种考虑使制造业国家的政府必须尽力普及初级教育,从而防止国民智力和体力的退化。——英译者注

[8]杜德尔格·斯图亚特(Dugald Stewar)说,印刷机的影响和文化的广泛传播,再加上商业进取精神的帮助,似乎是大自然提供的用来防止技术进步带来的分工可能造成的悲惨后果的一种方法。所有使这种方法生效的条件都已经具备,缺少的只是明智的制度来推广普通教育,以及使个人适合于他们在将来所要占据的地位的教育。艺术家可在幼年时候获得使他能够成为有智力的人和如何修身养性的教育,否则由于他的活动范围狭窄,他的智力可能降至与农民或野蛮人相等的水平。尽管他的枯燥乏味和单调无变化的职务不能提供可以唤起他的智力或分散他所注意的事物,但他可自由地将能力用在他自己更感兴趣和对别人更有用的东西上。——美国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