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大脚小姐演坤戏 良喜设计杀奸臣
张义海一年多后为何再度被迫“搬家”,一切还要从孙良喜说起。
孙良喜伤好以后一直在张义海家中住着,不过也是天天早出晚归,好像很忙的样子。说是外出跟人谈些生意,至于究竟谈什么生意,他没说,张义海也没问。如此过了半年时间。
一天,孙良喜和张义海二人都挺闲,便一起到德胜门的大如意戏园看戏,看的是当时颇为新潮的坤班演出。所谓“坤班”,就是可以男女同台的戏班子,这在以前可是被禁止的。以前的清政府只允许男人上台表演,认为女人上台表演是“有伤风化”。但是在晚清末年就不一样了,新思潮到处冒头。有些戏班子为了扩展生意,开始四处招聘女伶。这次他们看的是一个叫凤鸣的坤班演出,演出的《贵妃醉酒》那是相当精彩。
看完戏回去的路上,孙良喜忽然问张义海愿不愿意写戏本。张义海有些懵,他打小是爱听戏,可要说写戏,那还真没试过。他不知道孙良喜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孙良喜看他一脸迷糊,便解释说他有位戏班老板朋友,自从引入坤角后生意特别好,就想着多玩一些花样吸引更多人,想找人写几出新戏。可是找了几个人都写得没让他满意,这就想到张义海了。孙良喜说:“你上学时文章就写得好,这些年又读这么多书,文章肯定比以前更好,你说我不找你找谁啊?你放心,这位老板出手挺大方,你要真给整一出出彩的,保证收入顶你几个月的生意。”这一说张义海动了心思:“那好吧,我姑且试试。”
张义海开始钻研写戏本,每天起早贪黑写他的戏本,连给小皓天讲故事的工夫都没了。不过小皓天兴趣早就转移了,男孩子嘛,比起听父亲讲故事,他现在更喜欢跟孙良喜学习武术。
小皓天渴望自己有一天能成为飞檐走壁的武林高手。孙良喜闲来无事也会教他一些浅显的基本功,他也学得像模像样,像什么扎马步,横叉竖叉,踩个木桩什么的。一边练功,一边喝着孙良喜给他买来的牛奶,小皓天渐渐身板长结实了,个子也长高了。这使他对牛奶充满了感激之情。
小皓天时常会问孙良喜:“孙叔叔,为什么洋牛奶比土牛奶好喝?”
孙良喜往往这样回答:“这个嘛,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具体什么原因就需要小皓天自己去搞明白啦。到时候,小皓天也建奶牛场,生产出比洋牛奶好喝的牛奶,给孙叔叔喝,给跟你一块玩的小朋友们喝好不好?”
小皓天说:“好啊好啊!我要养奶牛挤牛奶。不光给孙叔叔喝,还要给我爹我娘喝。”一个朦胧的意识在他小小的心中产生了:以后要建一个奶牛场,要生产出比洋牛奶还要更好喝的牛奶……
回头再说张义海写戏本的事儿。功夫不负有心人,过了个把月,还真给他鼓捣成了。张义海写的新戏真是新得不能再新,叫《大脚小姐》。说的是一位千金小姐接受新思想,要帮助姐妹解放双脚的故事。
中国古代有上千年的时间都有一个变态的审美观,认为女子的脚越小越好,有三寸金莲之说。女孩家不论贫富贵贱,四、五岁就开始缠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以为这就是美。但其实一点也不美,而且缠足非常痛苦。
当时社会上已经有不少有识之士反对缠足,不过也有一些食古不化的。有一位名叫辜鸿铭的,是有名的大学者,可也是一位大怪人。他本是一位南洋侨民,学贯中西,但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坚定捍卫者,常常拖着一条大辫子跟洋人叽里咕噜地来一通英文。他实在太热爱传统文化了,尤其热爱的就是这个传统的缠足文化,为此还特别娶了一位三寸金莲的女子为妻。
他说呀:“女人之美,美在小脚,小脚之妙,妙在其臭。食品中有臭豆腐和臭蛋等,这种风味才勉强可与小脚相媲美。前代缠足,乃是一大艺术发明,实非虚政,更非虐政。”有一次他在公园喝茶,一个英国记者问他:“中国妇女以一百磅的体重集中在一双小脚上,是否违背人体的生理?”辜鸿铭反问,“英国人在十七到十八世纪,女性有缠腰之风,把腰身裹得像蜂腰一样,生理上是否会发生畸形?”
这张义海的戏本正是围绕着缠足做文章。写完之后,他自己通读了三遍,觉得没啥毛病了,就念给媳妇听。媳妇王氏正好也是大脚,听了之后乐不可支,说:“你可真给天下女人家长志气了。”“男女平等嘛。”张义海也乐,然后把戏本交给孙良喜。
孙良喜拿到戏本,看后直冲张义海伸大拇指:“哥哥哎,当年你没考功名是真可惜了。不过是金子早晚会发光,真是妙趣横生,既好玩又有意义,尤其写辜鸿铭那几段,简直传神了呀。我看这戏要是排出来,必定轰动全城,不,是轰动全世界。我这就拿给老板看,赶在中秋节之前排练成功!”拍了张义海一通中西合璧的马屁,孙良喜便兴冲冲地去找那位传说中的戏班老板去了。
张义海表面谦虚,连说哪里哪里。心里还是美滋滋的,谁不喜欢听人拍马屁呢?他忍不住又看了一遍自己的戏本,情不自禁就哼了起来。打死他都没想到,正是这个戏本,居然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几乎要家破人亡!
孙良喜其实一点也不简单。他的真实身份是当时成立没两年的同盟会成员,是一名革命党,信仰的是孙中山先生倡导的由“民族、民权、民生”组成的三民主义。
张义海和他重逢的时候,他刚在湖南参加了同盟会领导的一次大规模起义——萍浏醴起义。1906年初,长江中下游地区遭受连续暴雨,长沙与萍浏醴一带灾情十分严重。而当地官僚豪绅却相互勾结,趁机发国难财,哄抬米价。穷苦人买不起米,一路上到处都是饿死的人。
绝望和愤怒的十万群众在一位名叫龚春台的工人领袖号召下,团结到一起,接受同盟会总部派来的刘道一、蔡绍南的统一领导指挥,参加了12月份上半月发起的起义。孙良喜受同盟会总部直接委派,领导其中的一支起义队伍。
可惜由于起义队伍没有受过严格训练,纪律不严,指挥失灵。面对清政府调拨的湘、鄂、赣三省五万兵丁会剿,起义最终失败。年轻的革命领导人刘道一被俘虏后宁死不屈,被清廷杀害,死时年仅二十二岁。
到了月底,只剩下孙良喜带着一帮残兵浴血奋战。孙良喜也筋疲力尽,一不小心肚子上被清军扎了一刀。所幸他武功底子不弱,忍住剧痛抢过一匹马连夜逃走。一直逃到百十里外才算甩掉了追击的清兵。又是陆路又是水路一路颠簸回到了天津的家。得亏他练过武功,身子底板好,换一般人受这么重的伤,就算不死在战场也得死在逃亡的路上。
孙良喜在外边的几年,先是跟着袁世凯做小武官的父亲过世,母亲又紧随其后撒手归西,唯一的亲人妹子也把自己嫁得远远的。回到家目睹这境况,孙良喜颇感凄凉,意志难免消沉,不吃不喝躺了整整两天。蓦然又想起十几年没见面的儿时发小张义海,脑子一热,伤还没养好,便急匆匆赶到北京城来。
在张义海家里养好了伤,孙良喜又闲不住了,开始和待在京城的革命同志接头。经过几次碰面交流,大家的行动目标也越来越清晰了。之后,孙良喜就开始一天一个酒店地换着住,尽可能地隐藏自己的行踪,一方面尽可能不牵累张义海家,另一方面开始着手自己的行动计划。这一切,张义海完全是蒙在鼓里,他几乎都见不着孙良喜的影儿。
那位爷问了,孙良喜到底要干什么呢?说出来吓您一跳,他要搞暗杀!
了解点当年历史的都知道,那年头特别流行暗杀。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吴樾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暗杀时代》:“今日之时代,非革命之时代,实暗杀之时代也”。为了国民利益,当时涌现了许多不怕死的热血志士。他们觉得中华民族之所以活得痛苦,根源还在北京城那帮老朽贵族身上,终日只知道窝里横,一跟洋人斗就成了窝囊废。所以要想解决民众的痛苦,就必须先解决掉这帮老朽。
吴樾自己就搞过一次暗杀,要炸死准备出洋考察宪政的五大臣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绍英。1905年9月的一天,他伪装成官府的随从上了火车,但还是被发现行踪可疑,只好提前投了炸弹。不幸的是炸弹还没来得及抛出去就爆炸了,自己当场身亡。
清朝贵族们表面上看起来风风光光,其实天天活得提心吊胆。不过由于革命组织都是小型团体,势单力孤,再加上大部分搞革命的都是文艺青年,空有满腔热血,经验却很欠缺,所以暗杀行动并不理想。也有成功的,可是杀的都是无足轻重之人,他们死不死根本无关大局,反而打草惊蛇,让真正位高权重的敌人更加警惕。到了孙良喜要搞暗杀行动的时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因为他要杀的这位防守实在太严密了,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简直称得上是铜墙铁壁,根本无法近身。
但孙良喜还是想杀掉这个人。这个人是朝中重臣,对当时清廷起的作用可太大了,可以说是清廷的镇宫之宝。把这个人杀掉,就等于拔掉了一个将死之人的氧气罩。当时革命军力量太单薄,发动的起义一次又一次失败,清王朝虽然腐败透顶,可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啊。与其如此,倒不如目标放小一些,把他们的得力干将弄死再说。
李鸿章那时候已经驾鹤西游了。李鸿章称得上是朝中的中流砥柱,中流砥柱没了,大清皇宫也就眼看着快要塌了。正在这时,一位重臣闪亮登场。这位重臣名叫爱新觉罗·良铮,出身根红苗正,祖上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弟弟,是正统的满洲镶黄旗人。那时候良铮正当壮年。他18岁中举人,22岁留学日本,学的是军事专业。如今重兵在握,是第一协统领兼镶白旗都统,他对腐朽的大清是忠心耿耿,立誓拯救大清的江山,被称为清季干将。
那时候垂帘听政的慈禧太后遭受了八国联军的欺负,大伤元气,不过还没咽气。她谁都不信,连想搞改革挽救大清的亲外甥光绪皇帝都不信,把光绪皇帝给软禁起来。因为她觉得这个外甥胳膊肘老往外拐,跟康梁乱党一个鼻孔出气,老想背叛她,这让她受不了。
光绪皇帝筹划戊戌变法那个时期,慈禧太后正热衷洗牛奶浴。热水加了牛奶,再搁点新鲜的橘子皮,洗澡水会变得十分柔和,奶蒸汽让慈禧感觉身体肌肤光滑白嫩。沐浴完后疲惫尽消,觉也睡得更香了。
但是,戊戌变法破坏了慈禧太后牛奶浴的兴致,搅乱了她的美梦。这位老佛爷一怒之下杀了戊戌六君子,康有为、梁启超师生二人也都闻风而逃。赶跑了政敌,她接下来就全指望“自己人”来重整河山。孙良喜要刺杀的就是这一位慈禧眼中的“自己人”。
良铮临危受命,他没有拯救地球那么大的野心。他要救的只是大清的江山,而不是天下的百姓。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对于一个气数已尽的朝代来说同样如此。不管是李鸿章还是义和团都没办法救大清了。这不能说是慈禧老佛爷倒霉,这是历史的必然,是大势所趋。用孙中山的话说就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
那么在这个节骨眼上,这位良铮就实在太不讨人喜欢了。何必呢?何苦呢?这是要跟世界大势对着干的节奏啊。全世界都在向民主道路进军,你却还要维护你的家天下,这就是倒退,就是阻碍中国前进的拦路虎。挪动不了你,那就只有杀了你。还想着让你们爱新觉罗家族欺负老百姓啊?没门!所以孙良喜要刺杀良铮,绝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整个国家民族的利益。
孙良喜对张义海说起的那位戏班老板其实也不是戏班老板,而是革命党中他的顶头上司。他们以戏班进行身份掩护,可谓煞费苦心。当时尽管清王朝朝不保夕,但许多清朝贵族们依旧不思进取,要找乐子。他们最喜欢的就是听京戏,可是跑戏院去看又不安全,就常常自掏腰包,把那些演戏好的戏班请到自个儿家里进行专场表演,这就是办堂会。前几年有煤老板嫁女儿,花几千万元办婚礼,请来各路明星到现场表演,其实就是现代意义的堂会。孙良喜的戏班便借着堂会打听一些内幕消息,这样有利于开展革命工作。
但是良铮跟那些得过且过的贵族老爷不一样,良铮是很有理想的。他的理想是要振兴大清,光宗耀祖。他可是曾经留学日本的贵族,回来后就成立了禁卫军,参与了清廷改军制,练新军,立军学。他不好酒,不好色,更不好戏,终日只知道忙于国事,这样的人物还真不容易对付。
不过孙良喜和他的革命同志另有妙计。大家拿良铮没办法,但是可以从良铮身边亲近的人入手,这叫“曲线抗清”。
良铮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他身边最亲近的人是他额娘,七十来岁。人道七十古来稀,良铮自幼丧父,与额娘相依为命,特别孝顺。良铮想,老太太也没几年好活了,那她想干啥就干啥,尽量满足她。比如老太太嘴馋了,想吃后门桥东的灌肠,或者地安门梅园的酸奶,就算是大半夜也要遣下人跑去给她找来。良铮不爱听戏,他额娘却爱听,所以隔三岔五良铮就花钱请一些京城红角儿到他家现场表演一番。老太太有时候看哪出戏好,兴致一来还非得拉着良铮坐在身边一起看,不然就不高兴,就假装生病。良铮明知是诈也没办法,只好老老实实一边陪着。
老太太虽然年纪大,思想却一点儿也不老,挺喜欢赶时髦,爱听新戏。她特别喜欢看那些男女同台演出的戏。当时俞派的俞振庭就经常是堂会的座上宾,唱得老太太眉开眼笑,大手一挥,来个双倍赏。不过也有的戏班投机取巧,偷别人的戏本,改头换面,老太太一点儿也不糊涂,一听就听出来了。不但打赏的没有,反而还要斥骂戏班老板鸡贼,骂他们狗肉上不了大席。骂得老板抬不起头来,以后自然不敢在她面前偷奸耍滑。
话说这年中秋节前的一个晚上,管家黄敬一路小跑到老太太房间,神神秘秘拿出一个本子,递给老太太。老太太一看,本子上密密麻麻的全是文字,当下脸色就沉了下来,啐了一口黄敬:“你干啥,明知道我不识字你让我看啥,你这不是成心埋汰我吗?”那黄敬脸上依旧傻呵呵乐着:“小奴不敢,我这不是太高兴了嘛,这一高兴就忘了这茬了!”老太太哼了一声:“看你屁颠屁颠的,有啥高兴事儿?”
黄敬说:“不但我高兴,您老肯定也高兴,兴许一高兴马上就年轻二十岁!”
老太太撇撇嘴:“哟哟,你这大嘴巴可真会说,说说我为啥高兴?”
“您一定高兴啊,您不知道哇,您手里拿着的这可是今年最好的戏本!”
“哦,这是戏本啊,说说它为啥好?”
“好咧,您先听听这出戏的名字,它叫——”
“哎哟,你可急死我了,有屁赶紧放!”
“叫——大脚小姐!”
老太太刚喝下一口茶,一听黄敬说出这戏名,一口茶差点没喷出去:“这啥名啊,连大脚丫也开始拿出来说了?以前这可是丑事呐,真逗!”
黄敬说:“逗吧,这戏也逗啊,我从头到尾看了两遍,简直逗死人!我觉着吧,等中秋的时候咱们就听这戏好不好,喜庆!”
“哦,真的啊。”老太太半信半疑,她瞅了一眼自己的脚,“按说咱旗人不缠足,可后来也跟汉人学。我小时候额娘非要我缠脚,缠了两天疼死我喽,我就哭,死活不干,最后他们也就拿我没办法了,不缠了。呵呵呵。”
“要不,我给您念一段戏词?”
老太太本来想听,又想了想,连连摆手:“千万别说!我就留着到中秋那天听!到时候要好听我赏你个大红包,要不好听,你就自己个儿掌嘴!”老太太想给自己留点悬念。
“这么说,老祖宗答应啦?”黄敬心里美滋滋的。有个新潮戏班让他在老太太面前美言几句,还偷偷塞给了他一笔钱,说事成之后再把老太太的奖赏分给他一半,这下他赚大发了。
打死黄敬也想不到,那个新潮戏班,人家可不是为了在梨园露脸,不是为了在京城扬名,而是为了到府上杀人!
暗杀良铮这事孙良喜瞒住了张义海。张义海就是一个文弱的小知识分子,有家有口过得挺幸福,他不想让好朋友担惊受怕,更不愿意让好朋友受连累卷入其中。实际上,他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
在行动之前的八月十四那天,孙良喜偷偷将张义海全家请到方砖厂的德丰堂饭庄吃一顿好的,并且嘱咐伙计保密。张义海再三推辞不过,只好答应了。小皓天却很兴奋,小孩子嘛,最喜欢的除了玩就是吃。更何况这家饭庄还有一样东西让食客异常嘴馋,那就是酸奶,里边添了些葡萄干樱桃干,上面撒了点芝麻,酸酸的,甜甜的,口感非常舒服独特。皓天吃得兴高采烈,脸上自是沾了不少奶油,只见小家伙又是舌舔又是手抹,愣把脸上的又送进嘴里了。
张义海看小皓天喜欢吃饭庄的酸奶,忍不住心底里叹息:“咱们张家做酸奶的技术可是传自宫廷。罢了,什么时候还是重拾祖艺吧,开个店铺卖奶制品也是个不错的营生啊。何况孩子这么爱吃,是跟奶制品天然有缘。”
孙良喜对小皓天喜欢得不得了。这孩子太聪明了,还心地良善,有时候他忍不住会想,要是自己有这样一个儿子该多好哇。
当天哥俩喝了不少酒。孙良喜特别能喝,张义海酒量不行,却还是老老实实陪喝到最后。到最后喝得五迷三道,王氏怎么扶他回家都不记得了……
孙良喜则带着皓天去了一个神秘处所。什么神秘处所?一座教堂。
这座教堂在北京西郊。小皓天在这里见到了孙叔叔经常提到的马约翰叔叔。马约翰穿着一身牧师服,看上去五六十岁,个子高高大大,金发碧眼,目光友善,面部平静,给人一种无形的安全感,胸前挂着一个十字架饰品。他领着二人在教堂里参观一圈后,来到了教堂后院西边不远处的一个小型的草场。在这里,小皓天平生第一次见到了洋奶牛。
那草场碧绿如茵,牧草生长旺盛之极,小皓天只觉要长到膝盖了。两头洋奶牛都是黑白花的,个儿大,长得那叫一个清秀,背腰却强健得很,迈步平稳洒脱。小皓天一看就爱上了,他踮起脚,摸了摸一头奶牛的背,又摸了摸另一头,对马约翰说:“马叔叔,您教我养奶牛吧,奶牛实在太可爱了。”马约翰连说:“OK!OK!”得,小皓天学会说英文了。
这一天后,小皓天时常在梦里见到奶牛,并且自己也养了好多好多漂亮的黑白花奶牛……
回过头来说孙良喜戏班子的事情。八月十五中秋节晚上,一轮明月当头照,北京城一派祥和喜庆。良铮府邸当然也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管家黄敬请来当地大厨做了一道满汉全席,全府上下吃得开开心心。吃完老太太一抹嘴:“我要看戏啦。那谁,小敬子,今晚戏叫什么来着?”
黄敬兴高采烈:“叫‘大脚小姐’。”
老太太命令儿子良铮,“今晚中秋,不同以往。你就算再忙,也得陪我看这场戏。这可是咱家的规矩。”良铮毕恭毕敬赔笑说:“额娘的话,儿子怎么敢不听呢?”
良铮是朝廷大员,贝勒府一向规矩森严,今天更不例外。包括这来现场表演的戏班男女演员,也要派卫兵搜身。对此,孙良喜早已有所准备,他的目的只是接近良铮,接近了良铮,就差不多等于成功了一半。
孙良喜今天以演员身份进入王府,他演的角色是京剧常说的生旦净末丑中的“丑角”——大学者辜鸿铭。这个角色是他特意为自己安排的,为此还粘了一撇小胡子,模样非常滑稽。卫兵从上到下搜了一遍,没发现什么猫腻,于是放他进园。今天竟然轻而易举进入这铜墙铁壁,顺利得让人难以置信。
孙良喜事先当然有周密计划,他不会把杀人武器随随便便就让人搜到。其实也很简单,他在后脑勺的辫子上系了一根小细绳,小细绳的另一端拴着一把匕首。匕首号称七种武器之首,当然有它的原因,所谓一寸长,一分强;一寸短,一分险。匕首最大的好处就是小巧玲珑容易隐藏,其实就贴在他的后脖颈上,外面被辫子巧妙遮住,从外观上看很难发现。搜身的卫兵摸了半天也没想过往他后脖颈摸一下。
王府后园早已搭好戏台,等所有人坐定,一阵锣鼓开场,角儿们粉墨登场。这出戏确实热闹,非常应景,也非常搞笑,台下不时传来一阵哄堂大笑。那老太太坐在前排正当间,良铮坐她身边。起初他端着架子,不苟言笑,不过看到台上的辜鸿铭洞房之夜目眩神迷端详小脚媳妇的滑稽场面,终于忍不住也跟着大笑起来。
演到酣处,孙良喜径自走下戏台,搔了一把后脑勺,摇头晃脑地说:“女人之美,美在小脚,小脚之妙,妙在其臭……”走到老太太面前:“老太太,您全身上下都美,可您这大脚却是一点也不美。”老太太乐了:“狗奴才,大脚怎么了?走路稳当!”孙良喜阴阳怪气地说:“老太太此言差矣,俺可不是什么狗奴才,俺是学贯中西的大学者呐!”看戏众人大笑,良铮也跟着笑。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孙良喜猛然从脖子后面抽出匕首,大喝一声,朝良铮心口扎去。眼看良铮就要血溅当场,命丧顷刻,此行即将大功告成!
到底孙良喜这一下杀得了杀不了良铮,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