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新时代陕西经济发展新活力的影响因素
前面通过多个指标对陕西省经济发展新活力进行了多维度、全方位的评价,并相应地总结了存在的问题。下面将借鉴前人的研究,并从事实经验出发,分别从企业活力、县域活力、市场活力和人才活力4个方面来阐述其各自的影响因素,以便找到激发新活力的高效路径和对策。
3.3.1 企业活力增强的影响因素
第一,国企改革的程度。随着中国经济受国际环境变化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动能转换等因素的影响,国企生产经营遇到了诸多困难与挑战,在高速增长时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当前情势下,国企改革的意义就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调整供给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减轻企业负担。
虽然陕西国有企业的数量少,但是对经济做出的贡献不容小觑。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坚定不移深化国企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各项经营指标持续向好。2017年上半年省属企业有效投资实现显著增长,1—6月,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7.5亿元,同比增长21.5%。在全国地方国资委排名中,陕西省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居第5位,利润总额居第9位,营业收入居第6位,净资产收益率居第12位。目前,全省国有企业紧盯“三个一”目标:经济规模继续处于第一方阵,经营绩效平均每年上升一个位次,培育和发展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围绕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深化国企改革,释放发展活力,为全省追赶超越增添强劲动力。
第二,企业活力的增强离不开减税降负等财政支持。实践证明,企业税负更多是制度层面的问题。制度性成本也称体制性成本,主要是指企业因遵循政府制定的各种制度、规章、政策而需要付出的成本。这是企业自身努力无法降低的成本,只有依靠政府深化改革、调整制度、政策,才有可能为企业减负。
减税降负实质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如图3-15所示,经调查,2017年第一季度在526家受益优惠政策的企业中,受益于创新支持和减税降费政策的企业比例最高,分别为29.7%和30.4%,明显高于其他选项;与上年第四季度相比,创新支持政策惠及面提高2.9个百分点,减税降费下降2个百分点。受益简政放权政策的企业比例居第3位,为16.6%,比上年第四季度提高了0.4个百分点。
图3-15 企业受益的政策措施惠及面
资料来源: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发布的全省信息整理得到。
第三,体制机制的完善程度影响陕西省企业活力。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经验之一就是肯定了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当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新活力,归根结底还要取决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革国有企业,尽快形成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公平的竞争才是当前最重要的核心之一。事实上,公平的市场环境本身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市场的交易成本,并在实现企业的效益最大化目标上发挥关键性作用,即企业竞争环境的改善可以激发企业活力。2017年以来,陕西省在这方面也作了努力,如放宽各种投资限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等举措。
3.3.2 县域活力提升的影响因素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强则省强”,没有发达的县域就没有发达的省域。制约陕西省县域经济活力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县域活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县域经济规模的大小。经济规模大的县区,相应地会较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市场消费水平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而陕西省的县均规模偏小,与安徽、内蒙古相比,2016年,陕西省县均生产总值111.6亿元,仅为安徽的58.7%、内蒙古的73.9%。安徽61个县(市)中生产总值过200亿元的达到24个,内蒙古80个县(市)中生产总值过200亿元的达到16个,而陕西省80个县(市)中生产总值过200亿元的仅有8个。
第二,结构性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县域的经济活力。良好的产业结构可以最优程度地配置资源,提高发展效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也是提高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举措。而陕西省县域的产业层次较低,2016年,县域经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占比与全省相比,呈“两高一低”趋势,第三产业占比低于全省10.6个百分点。
第三,区域协调与收入分配公平有利于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因为从县域经济发展的长远来看,区域发展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势必会阻碍县域经济的发展活力。2016年,关中、陕北、陕南县域经济占全省县域经济的比重分别为44.7%、32.1%、23.2%,与2011年相比,关中、陕南占比分别提高了6.4%和6.3%,陕北县域占比下降12.7%,三大区域县域经济发展更加平衡。但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在不断拉大,2013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为15254元,逐年上升到2016年的19044元。2016年,全省有49个县(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占全省县域总数的61.3%。
3.3.3 市场活力激发的影响因素
第一,“放管服”改革会影响市场活力。评价一个市场的活力可以根据非公经济的发展情况,而非公经济的活力从哪里来呢?就是要看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的力度,现在民企需要跑的手续和环节少了很多,这是简政放权的成效。但有些事依然难办,例如,要将在一个省份生产的同一种产品迁移到另一个省份生产,从政府审批到施工许可,大约需要半年的时间。所以,要激发非公经济活力以带动市场整体活力,政府部门还要进一步在优化服务上下功夫。2017年,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都是为了可以深层次地激发市场活力。
第二,市场开放度的提升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尽管陕西省做到了充分利用外贸促进经济发展,但是在开放度上,与江苏、重庆和全国平均水平相去甚远。所以陕西应进一步向西开放,把握好“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的机遇,通过扩大市场开放度,加强与中亚各国在能源资源、装备制造、商贸旅游、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合作,通过扩大开放来激发市场活力并提升发展质量。
3.3.4 人才活力调动的影响因素
第一,地区发展,人才先行,如何通过有效的措施吸引优质人才是区域发展的关键。除了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外,社会环境、生态环境也是决定人才是否集聚的主要因素。近年来,依靠科技创新的推动,陕西大力培育新支柱产业,2017年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其主要路径之一就是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全面提高创新供给能力,加快发展新经济,实现从要素驱动、投资规模驱动发展为主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转变。2017年2月,陕西发布人才强省重磅文件《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在出台政策就是要吸引各类人才到陕西创业,也是为了能留住本地人才。
第二,人才激励机制能否创新制约着人才活力的全面调动。陕西省通过的新修订的《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中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离岗创业、在岗创业或者到企业兼职等方式,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其实是鼓励企业与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建立科技人员双向流动、项目合作等人才交流机制。另外,《若干措施》提出要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对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采取更加灵活的编制管理方式,同时保障人才科研成果收益权,下放人才评价权、职称评审权,完善社会化人才服务体系,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持续激励,并不断优化人才服务保障环境,不断使体制创新带动科技创新,使人才的原动力得以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