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怎样配置农用漏电保护器?
如果农用漏电保护器配置不当,即使安装了漏电保护器,仍有可能造成触电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据山东莒南地区的统计,漏电保护器虽动作,但仍造成触电死亡的人数占总低压触电死亡人数的15%左右。其中,低压干线上约占10%,支线线路上约占25%,住宅线路及用电设备上约占65%。
农村低压电网大都以一台配电变压器为一个独立的供电网,变压器低压侧为三相四线制,经较短的导线引至配电盘,然后分若干路出线(主干线)引出,主干线上又分出许多条支线,支线上接有众多的下户线,下户线上又接有数户用户(或用电负荷)。
实践表明,若只在变压器低压出口处安装总保护很难达到满意的效果。山东莒南供电局采用以下配置方式取得较好的效果,可供各地参考。
①根据农村低压电网结线的现状和低压网络中通常用电户数较多(200~300户,同一相上供电户数超过70户)的特点,考虑到在漏电保护器动作后,众多电能表线圈所储能量的释放,以及电动机的“惯性发电效应”等,会对触电者造成继续电击的不安全情况,为分解电网中这类储能和缩小事故停电面积,宜在配电盘的各路出线口处分别装设漏电保护器,以作为各路主干线的第一级总保护。
②由于触电事故多发生在各用电户,为减轻农民负担,可在各条下户线的“联保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以作为第二级保护(一般5~10户为一联保)。此外,各动力用户的配电箱(盘)也应分别装设这种第二级保护。
③低压电网内凡线路过长的中、末端用户,为防止故障引起漏电保护器动作,继而扩大停电范围的弊病,要另行加装漏电保护器,以实行所谓三级保护。此外,对移动式电气设备、临时用电线路也要加装漏电保护器。对于单台容量大于40kW的电动机,为避免“惯性发电效应”(停机后会因惯性再运转片刻)加重对人体的触电危害,应单独装设断电后能使负荷侧三相自动短路接地的保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