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危险化学品的标志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较多,危险性也各异,为了便于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及使用安全,有必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标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志是通过图案、文字说明、颜色等信息鲜明、形象、简单地表征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和类别,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的警示性资料。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中规定了下列危险符号是GHS中应当使用的标准符号,见图1-2。
图1-2 GHS中应当使用的标准符号
图1-3 GHS象形图示例
GHS使用的所有危险象形图都应是设定在某一点的方块形状,应当使用黑色符号加白色背景,红框要足够宽,以便醒目,如图1-3。
根据GHS及GB 20576—2006~GB 20599—2006、GB 2060—12006~GB 20602—2006,各类危险化学品象形图的标志如表1-35~表1-61所示。
表1-35 爆炸品
表1-36 易燃气体
表1-37 易燃气溶胶
表1-38 氧化性气体
表1-39 压力下气体
表1-40 易燃液体
表1-41 易燃固体
表1-42 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
表1-43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表1-44 自燃液体
表1-45 自燃固体
表1-46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
表1-47 氧化性液体
表1-48 氧化性固体
表1-49 有机过氧化物
表1-50 金属腐蚀剂
表1-51 急性毒性
续表
表1-52 皮肤腐蚀/刺激
表1-53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表1-54 呼吸或皮肤过敏
表1-55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表1-56 致癌性
表1-57 生殖毒性
表1-58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表1-59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由于吸入危险性在我国还未转化成为国际标准,因此缺少此种类危险性的标签要素。
表1-60 对水环境的危害(急性)
表1-61 对水环境的危害(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