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绿色建筑的发展概述
从穴居时代起,建筑活动就是人类最主要的生存活动之一,城市和建筑是地球上规模最大、分布最广的人工环境。进入21世纪,可持续发展成了人类共同的主题。毫无疑问,城市和建筑也必须纳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必须由传统高消耗型模式转向高效生态型模式,绿色建筑正是实施这一转变的必由之路,是当今世界建筑发展的必然趋势。
与其他所有的人工产品相比,建筑应对自然资源、能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负有更多的责任。研究表明:欧洲建设活动引起的环境负担占总环境负担的15%~45%,制造和运输建筑材料所消耗的能源占总能耗的10%,建筑采暖、空调、照明等占总能耗的20%~40%,整个欧洲所消耗的能源大约有1/2用于建筑的运行,这些能源大部分来源于日益减少的不可再生的原油,因此,这样的能源消费模式已不可能维持长久。而且,石油转化为能源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排放也加剧了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从世界范围看,整个世界当代建筑活动消耗的能源占总能源的40%,占自然资源总量的40%,同时成为最主要的污染源,大约有一半的温室效应气体排放来自于建筑材料的生产运输、建筑的建造以及建筑运行管理有关的能源消耗,建筑造成的垃圾占人类活动的垃圾总量的40%。这样的形势迫使人类不得不认真考虑建筑与环境如何适应的问题,绿色建筑的概念由此应运而生。
关于绿色建筑的定义和内容,全世界尚无完全一致的意见,但是,在以下3个基本点上,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是没有分歧的:在全生命期内,绿色建筑将占用和消耗尽可能少的能源和资源,对环境和生态产生尽可能小的影响,同时为居住和使用者提供一个健康、舒适的工作、居住、活动的空间。可见绿色建筑是实现“以人为本”以及“人-建筑-自然”三者和谐统一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实施21世纪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绿色建筑的发展历程
20世纪60年代以来,工业化国家不断发生类似于伦敦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污染之类的严重公害,人们越来越感到生活在一个不健康的环境中。美籍意大利建筑师保罗·索勒瑞(Paola Soleri)把生态学(ecology)和建筑学(architecture)两词合并为“arcology”,提出了著名的“生态建筑”(即“绿色建筑”)的新理念。
1972年,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召开,会议提出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从此,以关注生态环境为主旨的绿色运动便一直活跃在国际社会的前沿。绿色建筑在整个绿色运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如果说学者们的大声疾呼和绿色运动的不懈宣传并没有引起普遍重视的话,那么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的全球性能源危机则给全世界特别是发达国家敲响了警钟。高昂的油价迫使欧美发达国家从政府到普通老百姓都开始关心建筑中采暖、空调等方面的大量耗能,降低建筑能耗成为了一个紧迫的课题。此外,建筑能耗与环境的矛盾此刻也显得更加突出,例如供暖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是造成全球变暖的重要因素,而粉尘、SO2等则更是城市环境的杀手,空调系统所大量使用的氟利昂则对南极臭氧层造成巨大破坏,生活垃圾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因素等等。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国际社会越来越认识到环境问题和能源问题是关系到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核心问题。1976年联合国召开第一次人居环境大会,1989年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1992年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发表了《21世纪议程》,1996年在伊斯坦布尔,联合国召开了第二次人居环境大会。这些会议逐渐将环境问题和能源问题结合起来,在二者的基础上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并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国家所接受。绿色建筑渐成体系,并在不少国家实践推广,成为世界建筑发展的方向。
1988年,我国建筑学家吴良镛教授吸取中国传统文化及哲学的精华,融汇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创造性提出了“广义建筑学”,提出以城市规划、建筑与园林为核心,综合工程、地理、生态等相关学科,构建“人居环境科学”体系,以建立适宜居住的人类生活环境。
多年来,绿色建筑由理念到实践,在世界上逐步完善,形成了较成体系的设计方法、评估方法,各种新技术、新材料层出不穷。一些发达国家还组织起来,共同探索实现建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如加拿大的“绿色建筑挑战”(green building challenge)行动,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实行综合优化设计,使建筑在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所消耗的资源、能源最少。日本颁布了《住宅建设计划法》,提出“重新组织大城市居住空间(环境)”的要求,满足21世纪人们对居住环境的需求,适应住房需求变化。德国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推行适应生态环境的住区政策,以切实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法国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了包括改善居住区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大规模住区改造工作。瑞典实施了“百万套住宅计划”,在住区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另外,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以及长期工作生活与空调环境中而导致所谓病态建筑综合征的出现等,使得人们开始思索什么是更高水平、更真正意义上的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作为消耗能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大户”,建筑界责无旁贷地成为了推动这一潮流的中坚力量。在20世纪80年代末,科学家提出了在建筑设计与建造中应全面考虑能源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与健康舒适等问题,与之相关的生态建筑的理论和实践得到全面发展。建筑师在对大气污染、全球变暖、资源枯竭等一系列问题忧心忡忡的同时,也深刻地反省了西方文化(特别是美国文化)所造成的奢靡浪费的生活方式,并积极探求社会层面和技术层面的解决途径。
二、绿色建筑的本质和特征
“绿色建筑”这一理念的提出,给建筑设计、建造、运行以及与此相关的技术带来了一系列的变革。在创造一个适合人们生活、工作和开展其他社会活动的场所的同时,尽可能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用能、节约用水、节约用地、节约用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这是我们建筑科技工作者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也是我们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任重而道远。
绿色建筑不是一种刻板的技术标准而是一种理念,绿色建筑理念的核心是“减少对各种资源的占有和消耗,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创造一个健康、适宜的室内环境”,它是经过精心规划、设计和建造,实施科学运行和管理的建筑。所有的普通建筑都可以践行绿色建筑的理念。
建筑的根本目的或作用就是为人们的生活、生产和开展其他社会活动提供一个适宜的空间。为达此目的,功能和安全是建筑必须具有的两大属性,传统的建筑就主要关注功能和安全。绿色建筑除了和传统建筑一样关注建筑的功能和安全之外,还特别关注“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室内环境质量、室外环境保护”,而且这种关注体现在建筑从规划、设计、建造到运行、维护甚至拆除的整个生命期的各个环节。这就是绿色建筑的本质和特点。
另外,绿色建筑还特别突出“因地制宜,技术整合,优化设计,高效运行”的原则。
在大力推广和发展绿色建筑的过程中,标准显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的绿色建筑明确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并创造一个适宜高效的室内环境为具体目标。建筑由于其数量巨大,虽然每一栋建筑耗能、耗水、耗材、占地的绝对量都不大,但当总合起来却都是数量惊人。因此,为了取得显著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总体效果,必须普及绿色建筑。
建筑行业是个分散度很高的行业,我国的建筑设计院数以万计,建筑施工企业更是数以十万计,为了规范如此大量的设计和施工企业的技术行为,标准规范无疑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绿色建筑的标准又与其他的技术标准有着很大的不同。大部分标准都是具体规范某类具体的建筑或某项技术、某个产品,而绿色建筑则涉及各类建筑多方面的性能,因此对绿色建筑而言评价标准显得特别重要。
为了实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绿色建筑可以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阶段采取许多种不同的技术措施和手段来达到目的。以节材为例,既有旧材料的重复利用是节材,使用将来可循环利用的材料也是节材,而选择受力合理的建筑体型是一种更具根本意义的节材。节能、节水、节地等方面也都是如此,无法强制绿色建筑一定要采用某几种指定的技术措施和设备及产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通过分门别类的一条条条文,引导建筑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行管理人员根据当地的气候、环境、经济、技术条件,选择适宜的技术措施和设备及产品,设计、建造和运行绿色建筑,达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三、国外绿色建筑的发展
1.国外绿色建筑发展的历程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欧洲、美国、日本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能耗问题开始受关注,节能要求促进了建筑节能理念的产生和发展,20世纪60年代,出现了“生态建筑”新理念;70年代,建筑节能被提上议事日程,低能耗建筑先后在世界各国出现;80年代,节能建筑体系逐渐完善并开始应用。1992年巴西的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召开,标志着“可持续发展”这一重要思想在世界范围达成共识。从此一套相对完整的绿色建筑理论初步形成,并在不少国家实践推广,成为世界建筑发展的方向。
20世纪末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建立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与评估系统,其主旨在于采用具体评估技术定量客观地描述绿色建筑中节能率、节水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材料的生态环境性能以及建筑经济性能等指标来指导建筑设计,为决策者和规划者提供参考标准和依据。此模式已经成为绿色建筑在发达国家成熟的标志性运行模式。
1999年,世界绿色建筑委员会(World Green Building Council,WGBC)成立,她是一个致力于促进建筑市场从传统转向绿色生态的国际组织。目前,许多国家都成立了绿色建筑委员会,并积极参与世界绿色建筑委员会的活动。到目前为止,世界绿色建筑委员会国家(或地区)会员数量已有100家(见表1.1),另外还有27000多家公司和机构会员。表明世界各国和地区对绿色建筑的高度重视,同时也表明绿色建筑市场正以引人注目的速度遍及全球市场,绿色建筑显示出巨大的市场机会。
表1.1 世界绿色建筑委员会成员分布情况
注:数据来源,世界绿色建筑委员会网http://www.worldgbc.org/worldgbc/members/。
2.国外绿色建筑发展特征
40多年以来,绿色建筑研究由建筑个体、单纯技术上升到体系层面,由建筑设计扩展到环境评估、区域规划等领域,形成了整体性、综合性和多学科交叉的特点,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从理念到理论再到理论结合实践,发展范围也逐渐扩大。
自20世纪60~70年代始,绿色建筑由理念到实践,在世界各国逐步发展完善。例如加拿大兴起的“绿色建筑挑战”行动,日本在颁布的《住宅建设计划法》中提出“重新组织大城市居住空间(环境)”的要求,以及瑞典实施的“百万套住宅计划”等,在住区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绿色建筑的发展经历了由少数学者到技术从业人员,再到各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业、大众广泛参与的过程,如世界绿色建筑大会(World Sustainable Building Congress)每年在不同的国家举行,2014年已经是第14届,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最近几届大会的参会者都达到了好几万人。
绿色建筑的发展从最初的英国和美国,逐渐扩大到许多发达国家及地区,并向深层次应用发展。如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方面,继英国开发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建筑研究中心环境评估法”(BREEAM)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丹麦、法国、芬兰、德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也相继推出了各自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见表1.2)。
表1.2 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绿色建筑评估体系
此外,逐渐有国家和地区将绿色建筑标准作为强制性规定。在美国,2007年10月1日,洛杉矶西好莱坞卫星城出台了美国第一个强制性绿色建筑法令,给出了该城的绿色建筑标准,规定新建建筑、改建建筑都应该达到最低绿色标准。波特兰市要求城区内所有的新建建筑都要达到LEED评价标准中的认证级要求,纽约政府要求建筑面积大于7500ft2(约697m2)的新建建筑都符合LEED标准。目前美国已有10个城市采用了基于LEED要求的法规,还有几十个城市已设定了自己的绿色标准。5个州有绿色建筑法,20个市政府设定了关于强制开发商建造更多节能和环保项目的法令,另外还有17个城市有关于绿色建筑的决议案,还有14个市有相关的行政命令。
从20世纪80年代起,为应对能源危机以及人们对居住环境的需求变化,节能建筑体系开始在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发展并广为应用。几十年来,绿色建筑从理念到实践在发达国家已经完成了跨越式的进步。例如丹麦、瑞典等北欧国家,现在的平均建筑性能指标比许多国家的绿色建筑的性能指标都要高。欧盟和英国已经在制定绿色建筑的强制性条例,例如英国在2008年2月27日宣布从当年5月开始,所有新建住宅将被强制使用2007年4月出台的“可持续住宅规范”作为评价方法。美国许多地方政府的公共建筑已经强制性要求采用LEED标准。从理论到实践的发展,可以说这些国家的绿色建筑到目前已经建立起了一套相对成熟的体制与系统。
四、我国的绿色建筑实践和发展
与国际上的发展历程相似,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最初可以追溯到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1986年,我国第一本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采暖居住建筑部分)节能设计标准》JGJ 26—1986正式颁布实施。一直到2005年前后,建筑领域的资源节约工作重点主要就是建筑节能,而且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2004年9月建设部“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启动标志着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开始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2005年3月召开的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暨技术与产品展览会发表了《北京宣言》,公布“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项目及单位,同年发布了《建设部关于推进节能省地型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2006年,第二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在北京召开,并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大会上正式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07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开始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
2006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的正式颁布实施是我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的一个里程碑。该标准确定了我国绿色建筑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具体目标,规定了绿色建筑的星级划分,将建筑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从建筑节能推向了更加全面的“四节一环保”。
我国政府设立了一个远大的目标:到2020年50%的新建建筑要建成绿色建筑。为达到这个目标,从现在起就应该以评价标准为核心建立起完整的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提高绿色建筑标准规范的执行率,调动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行管理人员以及公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不断提高绿色建筑的水平和普及程度,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建筑行业的应有贡献。
目前国内的绿色建筑的定义已经被各界所认可并逐步推广开来,即“在建筑物的全生命期中,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并能够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且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虽然我国大力推广和发展绿色建筑的历史还不长,但是通过政府与相关组织的大力宣传推广与研究实践,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目前正处于快速、高效发展的时期。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指导和支持性政策法规不断出台,而且支持的力度越来越大。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立,正在逐步完善。绿色建筑综合技术的发展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也完成了约1500个项目近2亿平方米的评价工作,这些都是2006年以来我国绿色建筑事业取得的重大成绩。
根据当前国际的节能减排形势,我国政府加大了在节能减排工作上的投入。建筑行业对绿色事业的追求再次被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可以看出,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都将走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之路,为生态文明建设,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1.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现状
从2008年以来,我国的绿色建筑数量始终保持着强劲的增长态势,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共评出1446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16270.7万平方米(见图1.1~图1.3),其中,设计标识项目1342项,占总数的92.8%,建筑面积为14995.1万平方米;运行标识项目104项,占总数的7.2%,建筑面积为1275.6万平方米。
图1.1 2008~2013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量
引自《中国绿色建筑2014》的“2013年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情况”
图1.2 2008~2013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各星级比例
引自《中国绿色建筑2014》的“2013年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情况”
图1.3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面积逐年发展
引自《中国绿色建筑2014》的“2013年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情况”
2013年,我国绿色建筑数量及建筑面积继续快速增长,全国共评出704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8689.7万平方米,项目数和面积均占了累年总量的一半左右,这大体反映了我国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正在加速这样一个现实。可以预计,2014年绿色建筑的数量增长还会保持这样的势头。2013年评出的704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中,除了住建部科技促进中心和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建中心这两个国家级的评审机构评审的项目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项目数量进一步增加,共有463项,其中以江苏、山东、深圳、河北等地方评审机构评审数量较多(见图1.4、图1.5)。相比2011年和2012年,江苏、深圳、河北、山东、上海、浙江、陕西、河南、安徽、天津等地方评审机构评审数量增幅较大,而绿色建筑也开始在青海、湖南、内蒙古、河南、云南等地实现了零的突破(见图1.6)。这反映出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已经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开始向全国辐射。按照项目地区分布来看,青海、贵州、甘肃也开始有了获得标识的绿色建筑,现除西藏以外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都有获得标识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数量在30项以上的地区占比38.7%,数量在10~30项的地区占比32.3%,数量不足10项的地区占比29.0%,其中江苏、广东、山东、上海四个沿海地区的数量继续遥遥领先(见图1.7)。
图1.4 2008~2013年全国绿色建筑标识各评价机构评审数量
图1.5 2013年全国绿色建筑标识各评价机构评审数量
图1.6 2011~2013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地方评价机构评审数量
图1.7 2008~2013年各省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量统计
近年来,绿色建筑的发展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单体建筑,而是向规模化发展,如绿色生态城区、城市等。为了鼓励低碳生态城市的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与天津、无锡、深圳和唐山等城市共建了中新天津生态城、无锡太湖新城、深圳光明新区、深圳坪山新区和唐山湾(曹妃甸)生态新城等示范区并进行了相关研究,上海南桥新城、河北省4+1示范城市(区)、昆明呈贡新城、厦门、德州和淮南等城市也开展了规划建设实践。低碳生态城市发展需要更开阔的全球视野,更深入的国际交流,从标准与机制层面上达到更多共识,进而切实有效地指导我国生态城市的发展。为此,住建部积极与国外政府开展合作,与规划建设单位一道,努力推动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的发展,如中新合作中新天津生态城项目,中瑞合作无锡中瑞低碳生态城项目,中德合作青岛中德生态园项目,中日合作唐山湾生态城示范区项目。在2013年,又增加了中美合作低碳生态城市合作试点项目(潍坊、日照、合肥、廊坊、济源和鹤壁)和首批确立的12个“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合作城市”(天津、深圳、沈阳、西安、广州、成都、常州、潍坊、威海、洛阳、长沙、海盐)等。
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从26个申报城区中通过了8个首批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包括天津市中新生态城、河北省唐山市唐山湾新城、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湖南省长沙市梅溪湖新城、重庆市悦来生态城、贵州省贵阳市中天未来方舟生态城、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和深圳市光明新区)。
2013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建科[2013]53号),指出在“十二五”时期,将选择100个城市新建区域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为此,住建部加大我国示范城区申报的工作力度,已批准设立22个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审查批准了南京河西新城区、肇庆新区中央绿轴生态城、苏州云龙新城、西安产坝生态区,并审查了北京长辛店生态园和上海虹桥商务区等11个城区的申报材料。
我国生态城市建设实践正处在探索阶段,实践广度与深度的不断延伸,这些生态示范城区的建设无疑会对我国构建强调生态环境综合平衡的全新城市发展模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而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将会引领我国城镇化的绿色进程。
2.我国绿色建筑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建设
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发展,离不开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支持。从2005年开始,我国政府和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就不断推出支持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2005年5月31日,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2005]78号)。
2006年02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首次将“城镇化与城市发展”作为十一个重点领域之一。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中,“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是其中的一个优先发展主题。
200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抓紧制定和完善各行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推进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土地集约利用。鼓励发展节能降耗产品和节能省地型建筑。
2006年3月7日,建设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这是我国第一部从住宅和公共建筑全寿命周期出发,多目标、多层次对绿色建筑进行综合性评价的国家标准。
2007年7月27日,建设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启动“100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与100项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简称“双百工程”)。通过“双百工程”的建设,形成一批以科技为先导、节能减排为重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其中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是:优化集成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室内环境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有显著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住宅和公共建筑。
2007年8月21日,建设部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为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具体指导,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提供更加明确的技术原则,为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提供更加详细的评判依据,从三个层面推进绿色建筑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2007年11月8日,建设部发文《关于组织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通知》,开展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申报绿色建筑标识的相关工作。
2008年6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建科[2008]113号),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进行了补充完善,以指导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并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中国建筑节能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条例》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制定、采用优于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
2008年10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中心印发通知(建科综函[2008]61号),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重新印发,并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试行)》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
2009年6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和调动各地发展绿色建筑的积极性,促进绿色建筑全面、快速发展,提高我国绿色建筑整体水平,有一定的发展绿色建筑工作基础并出台了当地绿色建筑评价相关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均可开展本地区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标志和证书由住建部监制,规定统一的格式和内容,对标志和证书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省市需得到住建部的确认,经评审确定的绿色建筑需报住建部备案。《通知》中还印发了《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
2009年9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2009]235号)并开始执行。住建部组织专家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进一步完善,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使绿色建筑评价更加严谨、准确,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更加具有权威性。
2009年10月15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节能节水工作的意见》(建科[2008]90号)要求,指导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建设技术导则》《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运行管理技术导则》《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公示办法》《高等学校校园设施节能运行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并以建科[2009]163号文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参照执行。
2011年1月21日,国家财政部和住房地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12号)。
2011年5月4日,国家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207号)。
2011年6月3日,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十二五”期间开展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制定并印发了《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实施意见》(财建[2011]341号)。
2011年8月31日,国务院(国发[2011]26号)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由国务院于2011年8月31日印发(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在印发通知中明确提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文件第(十八)项内容专门论述“推动建筑节能”,其中提出“制定并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
2012年4月27日,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意见中明确将通过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健全标准规范及评价标识体系、推进相关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等多种手段,全面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
2012年5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建科[2012]72号)。《规划》分为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主要目标、指导思想、发展路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5部分。提出新建绿色建筑8亿平方米,到规划末期,城镇新建建筑2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2012年8月6日,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40号)。文件指出到2015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15%。累计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十二五”时期形成6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2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司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3年工作要点》(建科综函[2013]12号)的通知,工作要点包含“着力抓好建筑节能,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2013年4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并印发《“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建科[2013]53号)。
2013年8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意见》中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作为政府引领社会资金投入节能环保工程建设的内容之一。
2013年9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成立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协调组的通知》(建办科[2013]30号)。
2013年12月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2013]185号),《通知》要求自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应当率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
2013年12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建办[2013]195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在近期发布的政策文件中,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对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影响最大,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上升为了一个国家行动。文件明确要求“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而且提出了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镇供热系统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相关技术研发推广、绿色建材、建筑工业化、建筑拆除管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十项重点任务。文件将对我国绿色建筑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2013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1号)文件之后,各地纷纷响应文件要求,陆续出台了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地方性文件,明确了绿色建筑的发展目标,提出了针对性的激励性政策以及强制性政策。
在发展目标方面,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等15个省市制定了各自的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目标,明确了新建绿色建筑面积要求和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的具体要求。如,北京市、深圳市分别要求从2013年6月、2013年5月起,所有新建建筑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重庆市要求从2013年起主城区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更多的省市则对政府投资建筑、大型公建、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大型住宅小区提出了不同的强制性要求。
在财政奖励方面,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陕西省、西安市、青岛市等制定了地方财政奖励政策,例如,北京市对二星、三星级绿建运行项目分别给予22.5元/m2、40元/m2的财政资金奖励;上海市对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给予60元/m2的财政资金奖励;江苏省对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按15元/m2的标准给予奖励,对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在设计标识奖励标准基础上增加10元/m2奖励;山东省对一、二、三星级绿建标识奖励标准分别为15元/m2、30元/m2、50元/m2,其中规定,获设计标识后,可获相应星级30%奖金,竣工后,可再获30%奖金,获评价标识后,获剩余40%奖金。
在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优惠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对取得一星、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分别减免50%、70%、100%;青海省、海南省对取得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分别减免20%、40%。
在容积率返还激励方面,贵州省对获得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按建筑面积的3%以内给予奖励;南京市对于超过1万平方米的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规划审批时可以给予一定容积率奖励。
标准规范在绿色建筑的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一个科学、完备、操作性强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一直是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一个重要工作目标。经过十年的努力,这个标准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并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之中。
目前,正在实施的和即将编制完成的绿色建筑主要标准规范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 229—201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GB/T 50908—2013、《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 50878—2013、《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绿色饭店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标准》、《既有建筑改造绿色评价标准》、《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绿色照明检测及评价标准》,等等。此外还有一大批与绿色建筑密切相关的专业标准规范和产品标准。
在标准制定方面,除了国家层面,全国共有22个省市制定了地方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根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的比对研究来看,与绿建评价标准国标相比,一些省市的地标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地的特色,促进了本地区绿色建筑的发展。
3.我国绿色建筑推广机构的建设
建设部在继续抓好建筑节能的同时,积极推进发展绿色建筑的基础性工作。一方面抓规范性技术文件的制定,一方面借鉴国外经验,抓推广机构平台的建设。
2008年3月31日,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和筹备,经建设部和中国科协批准,民政部审批登记注册,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英文名称:China Green Building Council(简称: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CHINA GBC),于2008年3月3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委员会的办会原则是产学结合、务实创新、服务行业、民主协商,要把各种资源组合在一起,团结尽可能团结的力量,组织尽可能组织到的资源,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遇促使绿色建筑发展得更快、标准更高、能力更强。
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要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研究中国绿色建筑内涵,开展绿色建筑理论研究和技术的创新;二是探索发展绿色建设实现的方式和有效的途径;三是开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识认证管理工作;四是整合绿色建筑与节能相关的研究课题,协助政府做好科研任务的立项、评审工作;五是定期举办国内外学术交流、研讨和培训,绿色建筑对所有的建筑师都是一项挑战,大家都是从零开始重新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建筑领域,需要再培训、再教育;六是积极开展国际科技的合作活动;七是协助相关院校开设绿色建筑的课程,积极培养绿色建筑人才;八是普及绿色建筑的相关知识,做好绿色建筑的宣传教育工作;九是组建绿色建筑研究机构和能源服务公司。
2008年3月31日,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成立之初就协助承办了“第四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该大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国外相关政府机构、协会组织共同举办的国际性盛会,每年的3月底至4月初在北京举办一届。2014年3月28日已经是第十届了,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承担了历届大会的组织工作。
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从《中国绿色建筑2008》到《中国绿色建筑2014》每年都编撰一本绿色建筑年度发展报告,详尽地记录了中国绿色建筑的发展历程,同时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探讨中国绿色建筑的发展方向。年度报告在历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呈献给国内外广大读者,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也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成立之初只有委员63人,截止到2014年3月28日委员会的第七次会议,委员的总数已超过200人,而且还在不断增加。委员们来自推进绿色建筑涉及的各个方面,包括科研设计专业人员、大学教授、房地产开发企业老总和总建筑师、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行政管理部门的官员,其中还包括10位外籍委员。委员会还有国际团体会员14个,国内团体会员42个。
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组织机构建设分两条线,一是内部设置专业学组,形成专业技术核心,开展学术和技术研发与交流活动;二是建立地方分支机构,形成推进工作的联盟和网络,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目前已经根据绿色建筑的发展设置绿色规划设计组、绿色技术组、绿色房地产组、绿色施工组、绿色智能组、绿色人文组、绿色工业建筑组和绿色建材组等22个学组,广西、浙江、江苏、深圳、四川、新疆、厦门、山东、福建、辽宁、重庆、天津、河北、内蒙古、安徽等23个地方机构。未来将考虑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际需要和会员的积极性,增添设置专业学组,以利于绿色建筑相关专业的交流和学术、技术水平的提高。
五、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前景
我国已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提出要“五位一体”地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新增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投资对建筑业需求巨大。另外,随着建筑面积的扩张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建筑领域将成为未来20年我国用能的主要增长点之一,决定我国建筑的能耗问题是走中国特色低碳发展道路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绿色建筑在全生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具有投入低、比较效益高的特点,技术也已相对成熟,既是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抓手,也是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绿色建筑在我国的发展与推广,是符合政府提倡的科学发展观,顺应我国政府加强建筑节能减排的信心与决心;符合国际上的可持续理念与绿色建筑的发展,从而推进我国建筑业的国际化,提高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发展绿色建筑也能推动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发展,例如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工程咨询、可再生能源产业、工程检测评估、建筑系统调试、能源服务行业等等,能带动整个产业的优化升级。
从技术的层面来说,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1.开展绿色建筑后评估研究,总结绿色建筑发展中的问题,不断提升绿色建筑性能和质量
截止到2013年底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已近1500项,规模超过1.6亿平方米,面对到2015年城镇20%新建建筑都需达到绿色建筑的要求,如何保证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质量?绿色建筑建成后实际的节能、节水、节费及环境品质改善情况如何?需要对一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建筑开展后评估研究,将绿色建筑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反馈给业主,反馈给设计与施工和运营管理单位,不断改进建筑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绿色建筑的性能和质量。
2.要进一步开展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研究与开发,依靠科技来支撑绿色建筑的健康发展
我国地域广阔,气候、经济及资源条件差别巨大,建筑类型多样化,必须因地制宜地发展绿色建筑技术;同时,绿色建筑的发展带动了一系列新型技术、设备和产品的开发,因此急需解决技术成熟度与建筑寿命同步的问题。例如在绿色建造与施工集成技术方面,虽然住宅工业化、产业化保证了住宅的品质,避免了现场施工所产生的安全、能耗与排放、环境等问题,但我国在该领域仅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
在绿色施工领域,我国在材料替代、资源循环利用、新工艺、新工具、新施工技术等重点技术领域取得一些成果,特别是建筑信息模型(BIM)的引入,实现了施工过程中自动检查分析、精确施工、精确计划、限额领料,实现了施工过程信息的共享和协同;但从整体上看,施工阶段信息化水平仍然不高,需要进一步开展研究和工程示范应用。
3.要推动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发展,从单体绿色建筑到绿色生态城区
绿色建筑只有进入规模化的发展轨道,其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建设绿色生态城区乃至建设绿色生态城市,无疑是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的一条捷径,尤其是在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时,从区域规划入手,可以从一个更全面的视角来审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更高程度地发挥绿色建筑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的作用。
绿色建筑的发展,逐步从单体走向区域,除技术支撑外,还需要上位规划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支持,才能事半功倍。目前我国一些科研单位和高校在探索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模式上做了大量研究,提出了政府主导的驱动模式、产业带动的建设模式、自然环境的发展模式等几种适宜建设模式,推动了绿色生态示范区的发展。目前已经完成了8项绿色生态城区的规划和认定工作,为实现单体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城区联动、推动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的发展与建设做了有益的探索。
4.要关注绿色建筑产业的培育与升级,促进绿色产业的快速发展
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会极大激发我国城镇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必需的新型绿色建材与产品、新型设备和部品、绿色施工平台与技术、建筑节能与环境等相配套的材料、产品、设备、工艺、工法等科技诉求。我们应加速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提升科技原创能力,推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应用,使产业链不断拓展和延伸,带动一批相关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增强绿色建筑相关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绿色建筑产业的快速发展。
绿色建筑将是整个建筑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特别是我国当前又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高速增长期,绿色建筑的大规模推广,既能帮助我们应对经济挑战,又能帮助我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具有不可估量的潜力与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