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标准
2.1.1 定义
根据国家标准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是指以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的石膏及规定的混合材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2.1.2 组分与材料
2.1.2.1 组分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
①本组分材料为符合本标准的活性混合材,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8%且符合本标准的非活性混合材或不超过水泥质量5%且符合本标准的窑灰代替。
②本组分材料为符合GB/T 203或GB/T 18046的活性混合材,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8%且符合本标准的活性混合材或符合本标准的非活性混合材或符合本标准的窑灰中的任一种材料代替。
③本组分材料为符合GB/T 2847的活性混合材。
④本组分材料为符合GB/T 1596的活性混合材。
⑤本组分材料为由两种以上符合本标准的活性混合材或/和符合本标准的非活性混合材组成,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8%且符合本标准的窑灰代替。掺矿渣时混合材掺量不得与矿渣硅酸盐水泥重复。
2.1.2.2 材料
(1)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2、Al2O3、Fe2O3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不小于66%,氧化钙和氧化硅质量比不小于2.0。
(2)石膏
①天然石膏 应符合GB/T 5483中规定的G类或M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混合石膏。
②工业副产石膏 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工业副产物。使用前应经过试验证明对水泥性能无害。
(3)活性混合材 符合GB/T 203、GB/T 18046、GB/T 1596、GB/T 2847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
(4)非活性混合材 活性指标分别低于GB/T 203、GB/T 18046、GB/T 1596、GB/T 2847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石灰石和砂岩,其中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应不大于2.5%。
(5)窑灰 符合JC/T 742的规定。
(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助磨剂,其加入量应不大于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JC/T 667的规定。
2.1.3 强度等级
①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62.5、62.5R六个等级。
②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
③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六个等级。
④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32.5R、42.5、42.5R、52.5、52.5R五个等级。
2.1.4 技术要求
2.1.4.1 化学指标
通用硅酸盐水泥化学指标应符合表2-2规定。
表2-2 通用硅酸盐水泥化学指标要求
①如果水泥压蒸试验合格,则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质量分数)允许放宽至6.0%。
②如果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质量分数)大于6.0%时,需进行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并合格。
③当有更低要求时,该指标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1.4.2 碱含量(选择性指标)
水泥中碱含量以w(Na2O)+0.658w(K2O)计算值表示。若使用活性集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的碱含量应不大于0.60%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1.4.3 物理指标
(1)凝结时间
①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390min;
②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00min。
(2)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3)强度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各龄期的强度应符合表2-3的规定。
表2-3 通用硅酸盐水泥各龄期的强度要求
(4)细度(选择性指标)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以比表面积表示,不小于300m2/kg;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以筛余表示,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2.1.5 判定规则
化学要求、物理要求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标准技术要求时,判为不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名称、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时,判为包装不合格。只有各项技术指标检验合格或者水泥强度等级按规定龄期确认合格后方可出厂,每批水泥出厂时应附有质量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