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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特殊功效植物原料
由于世界各国对这类化妆品的分类、定义和法规略有不同,在功效化妆品归属于化妆品、药品或独立成一类产品的问题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和管理法规。在美国,这类产品多按非处方药(OTC)管理;在日本,这类产品属医药部外品;在韩国,将这类产品称为机能性化妆品;在我国台湾则称为含药化妆品;在欧洲,对这类产品没有明确规定,但大多在药房销售。
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将此类化妆品称为特殊功效用途化妆品,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化妆品,这9类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上市,其介于化妆品与药品之间,是含有药效成分的化妆品。
植物来源的活性成分由于迎合人们的安全需求而成为近年来研究、应用的焦点。很多植物成分具有长期使用的历史和文化沉淀,绿色、环保、可生物降解,安全性相对比较高,并且多种成分能够产生相互协同的功效或降低毒性的功用。植物活性成分对皮肤屏障和健康皮肤的功效确立了功能性化妆品的范畴,并赋予化妆品多种生理功能,本节总结了在美白、防晒、染发、生发、瘦身、祛痘等特殊功效上具有应用价值的一些植物活性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