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与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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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日常即殿宇(自序)

小说这门古老世俗的技艺,大多数时候一直不温不火地存在着。长时间写小说的人,也只能不疾不缓徐徐渐进,因为这是一个长活儿,是耐力赛,着急反而难以成事。开始写的时候感觉肯定是一个爆款,结果却是雁过无痕,寂寂无声地淹没。这个时代,辛苦是不值钱的。

最初或者年轻时的写作,会格外注重人物、结构、事件,给主要人物设置障碍,呈现激烈的矛盾冲突,制造奇观性,写普通人在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写人物在平凡中的特殊时刻。

即使后来归隐派的作家一纸风行,也依然有着隐性的情怀。

似乎这一切才是最重要的。

然而时至今日,感觉写作中最大的难点竟然是最不起眼的日常。每每写到吃穿用度、衣食住行,就觉得深陷在重复、同质和一成不变的泥潭里动弹不得,喝的咖啡、进的饭馆、泡的酒吧要写出特色来,难度是非常大的。由于所有的事件都是在生活中产生或发生,那种在竹尖上拼剑、与老虎同船的状况终究是极少的现象,并非一种常规表达。而对于日常,我们再熟悉不过,可是在日常中妙笔生花,却成为一件难事。

《金瓶梅》和《红楼梦》里都写了许多日常,让人感到故事里面的真实与温度,以及深刻的敬畏与慈悲。那么琐碎的凡间烟火背后,是数不尽的江河日月烟波浩荡。

我们今天的生活中,由于粗鄙化、便捷化、网络化了许多时日,感觉到一种断裂和陌生。比如“白露”或者“立秋”应该吃什么,怎么吃;又如“六月雪”或者“无尽夏”到底长什么样,是在什么季节生长的植物,深究起来样样都是学问,写错了立刻产生出离感,直接影响到读小说的心情。

又比如老人和孩子完全是不同的思维、不同的表达方式,同样是男女之情,呈现方式可能南辕北辙,而我们会因思路的枯竭,为了简便而采用公共思维的方式加以描述,即使不出错但也绝无特性,既似曾相识又干巴无汁。又如送礼物,名门望族、富二代、直男、超级爱面子的人都各不相同。总而言之,凡事只要一具体就有许多考人的细节。写作期间,我曾写到一群公司同仁进了一家云南餐馆,喝了两瓶五粮液。我虽然不喝酒,但还是感觉到不对劲,后来又重新去了云南馆子,换成酸木瓜酒便比较妥帖。我们平时都觉得自己是生活大师,只有写小说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的苍白空洞。

作家叶兆言说:“小说不能通俗,是作家没能耐。……从某种意义上说,通俗是小说的必然,小说永远不应该是哲学著作。”就我个人的理解,通俗就是日常,而日常里的学问从来就没简单过,描述得恰如其分就更加不容易。

也只有日常才能够流传(不是传世,远到不了那一步),它是思想情感的肉身。这话我是听谢有顺老师说的,当时十分震撼,因为怎么跟他想的一样?或者他是一个思想者,而我刚写完一部小长篇,如同刚从战场归来的战士,疲惫艰辛,丢盔解甲,最大的感受就是书写日常时的思索和反复核对以及再三考量。他是怎么知道我们写日常的艰辛的?

犹如北京人的炸酱面和相声,上海人的咖啡和情调,广东人的例汤和早茶,这些不起眼的东西,居然打败了时间,打败了兴亡,打败了貌似雄伟的人生,具有想象不到的强大生命力。

相比起彪悍的英雄史诗、历史巨制和古今传奇,写好普通人的日常与命运,在文学日见庸常的今天,其中已经没有讨巧与迎和,所以,仍旧是一如既往的独自跋涉,或许是想在遮天蔽日的宏大叙事中杀出一条血路。

也就是说,镖鱼的一瞬间固然令人惊心动魄,更加让人感怀的则是几代人的默默守候。

日常和殿宇都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