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套装共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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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自肺腑,深入肌肤。这是一句拉丁文短诗,语法古罗马讽刺诗人波尔斯(34—62),强烈地表达出作者暴露自己灵魂的雄心。

我在从事一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业。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目完全地展示在世人面前,此人便是我。

只有我能这样做。我洞悉自己,也了解他人。我生来就有别于我所见过的任何一个人。我敢担保,自己与现在的任何人都不一样。如果说我不比别人强,那么我至少是与众不同的。如果要问大自然打碎了它塑造我的模子是好还是坏,大家只有读过此书之后才可判断。

末日审判的号角想吹就吹吧,我将手拿着此书,站在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我将大声宣布:“这就是我所做的、我所想的、我的为人。我以同样的坦率道出了善与恶。我既没有隐瞒什么丑行,也没有添加什么善举。万一有些什么不经意的添枝加叶,那也只不过是填补因记忆欠佳而造成的空缺。我可能会把自以为如此的事当成真事写了,但绝没有把明知假的事写成真的。我如实地描绘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可鄙、可恶,绝不隐瞒;是善良、宽厚、高尚,也不遮掩;我把我那您看不到的内心暴露出来了。上帝啊,把我的无数同类召到我周围来吧,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丑恶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卑鄙而羞愧。让他们每一个人也以同样的真诚把自己的内心呈献在您的宝座前面,然后,看有谁敢于对您说:‘我比那人要好!’”

我于一七一二年生于日内瓦,父亲是公民伊萨克·卢梭,母亲是女公民苏珊·贝尔纳。祖上只有一份薄产,由十五个孩子平分,父亲所得微乎其微,他只有靠钟表匠的手艺谋生,他倒是个能工巧匠。我母亲是贝尔纳牧师的女儿,比较富有。她既聪明又美丽,父亲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她娶到手。他们俩几乎是青梅竹马:八九岁时,每晚便一起在特莱依广场玩耍;十岁时,两人便形影不离。他们俩相知相好、灵犀相通,使得由习惯使然的感情更加地牢固了。两人生就温柔多情,只等着在对方心中发觉同样心境的时刻到来,或者说,这一时刻也在等待着他们俩,只要一方稍有表示,另一方就会吐露衷肠。命运似乎在阻遏他们俩的激情,反而更使他们俩难舍难分。小情郎因为得不到自己的情人而愁肠百结、面容憔悴,她便劝他出趟远门,好把她忘掉。他出了远门,归来时,非但未能忘掉她,反而爱得更加炽热。他发觉,自己的心上人仍旧温柔忠贞。这么一来,两人便终身相许了。他们俩山盟海誓,上苍也为之祝福。

我舅舅加布里埃尔·贝尔纳爱上了我的一位姑姑。但姑姑提出,只有他姐姐嫁给她哥哥,她才答应嫁给他。结果,有情人终成眷属,两桩婚事在同一天举行了。因此,我舅舅也是我姑父,他们的孩子成了我双重的表亲。一年后,两家各添了一个孩子,后来两家便不得不分开了。

我舅舅贝尔纳是一位工程师。他去效忠帝国指欧洲的神圣罗马帝国(962—1806)。 了,在匈牙利欧仁亲王麾下效力。他在贝尔格莱德围困期间的战役中功勋卓著。我父亲在我唯一的哥哥出世之后,应召去了君士坦丁堡土耳其最大的城市伊斯坦布尔的古称。 ,成了御用钟表匠。父亲不在家时,母亲的美貌、聪颖和才华吸引来一些仰慕者。法国公使德·拉·克洛苏尔先生是最殷勤的仰慕者之一。他的爱一定十分强烈,因为三十年后,我看见他在谈到我母亲时仍然情意绵绵。我母亲很看重贞操,不为所惑。她真挚地爱着自己的丈夫,催促他赶紧回来。他抛下一切,返回了家,我便是父亲归来后结下的不幸之果。十个月后,我出世了,先天不足,病恹恹的。母亲因生我而死,所以我的出生是我所有不幸中的第一个不幸。

我不知道父亲是如何忍受失去我母亲的痛楚的,但我知道他的悲痛始终没有得到抚慰。他认为在我身上重又看到了母亲,但又不能忘记是我夺去了她的生命。每当他亲我的时候,我总感觉到在他的叹息、他的抽搐般的搂抱之中,有一丝苦涩的遗憾交织在他的抚爱之中。因此,他的抚爱就更加温馨。当他跟我说:“让-雅克,咱们来聊聊你母亲吧。”我便回答他说:“好啊!我们要大哭一场了。”我这么一说,他便老泪纵横了。“唉!”他唉声叹气道,“把她还给我吧,抚平我失去她的痛楚吧,填满她在我心灵中留下的空缺吧。如果你只是我的儿子,我会这么爱你吗?”母亲谢世四十年后,父亲嘴里念叨着我母亲的名字,心里深藏着她的音容笑貌,在我继母的怀中死去。

这就是我的生身父母。在上苍赋予他们的所有品德中,唯一留给我的就是一颗温柔的心,这颗温柔的心铸就了他们俩的幸福,却造成了我一生中所有的不幸。

我生下来的时候几乎快要死了,大家对我能活下来已不抱希望。我随身带来了一种病根,随着年岁的增长而加重,现在,这个病根虽时有缓解,但紧接着又使我更加疼痛难忍。我的一位姑姑即苏珊·卢梭,后为贡塞鲁夫人。 是个可爱而聪慧的姑娘,对我极尽关怀和照料,救了我的命。在我写这事的时候,她还健在,已八十高龄,还在照料我那位比她小却因酗酒而健康状况不佳的姑父。亲爱的姑姑,我原谅您使我活了下来,但我很难过,不能在您晚年时报答您在我出世时给予我的悉心照料。我的那位老奶妈雅克利娜也健在,身体硬朗,腰板结实。那双在我出世时让我睁开双眼的手,将在我死去时为我合上双眼。

我在思考之前便有所感觉:这是人类的共同命运。对此我比别人感触要深。我不知道我五六岁之前的事,不知道我是怎么学会认字的,我只记得最初读的那些书及其对我的影响,我对自己不间断的了解便是从那时开始的。我母亲留下了一些小说。我和父亲晚饭之后便开始阅读它们。起先,只是为了让我练习读一些有趣的书,但很快,兴趣便十分浓烈,我和父亲便轮流不停地读,通宵达旦,一直到读完结尾为止。有时候,父亲清晨听见燕子啁啾,便难为情地说:“咱们去睡吧,我比你还要像孩子。”

很快,我便通过这种危险的方法不仅掌握了一种极强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而且获得了我这个年龄的孩子对激情的独一无二的悟性。我对具体事尚无任何概念,但已懂得了所有的情感。我对什么都不理解,但全都感受到了。我连续不断地感受到的这些乱糟糟的情感,丝毫没有损害我尚没有的理性,却为我造就了另一种类型的理智,使我对人生有了一些奇特而浪漫的想法,日后的经验和反省都没能很好地治愈它们。

一七一九年夏天,小说读完了。冬天,我们就又干别的了。我母亲的藏书都读过了,我们便把外公留给我们的书拿来读。很巧,里面有一些好书。这并不奇怪,这原是一位诚实而博学的牧师的珍藏,因为这是时尚使然,而且他是一位颇有见地且很风趣的人。勒·叙厄尔的《宗教与帝国史》、波舒哀波舒哀(1627—1704),法国著名作家。卢梭常读他的《论宇宙史》。 的《世界通史》、普鲁塔克普鲁塔克(约350—约433),古罗马哲学家。 的《名人传》、纳尼的《威尼斯史》、奥维德奥维德(前43—约后17),古罗马诗人。代表作长诗《变形记》。 的《变形记》、拉布吕耶尔拉布吕耶尔(1645—1696),法国作家。著有《品格论》。 的著作、丰特内勒的《宇宙万象》和《死者的新对话》,以及莫里哀莫里哀(1622—1673),法国剧作家、戏剧活动家。 的几部著作,都被搬到父亲的工作间里来了。我每天便在他干活儿时念给他听。我对这些书有了一种少有的、也许是我这个年岁的孩子绝无仅有的兴趣。我特别喜爱普鲁塔克。我饶有兴味地一遍又一遍地读他的书,这稍微减少了我对小说的钟情。很快我便喜欢上了阿戈西劳、布鲁图、阿里斯蒂德三人皆为古希腊、罗马时代的人物。 ,胜过对欧隆达特、阿泰门和攸巴他们分别为当时的三部流行小说中的人物。 的喜爱。这些有趣的书以及我们父子俩就这些书的谈论铸就了我那种自由的共和思想、那种不屈服的高傲性格,不愿意受到桎梏和奴役,使得我一生之中在这种性格受到压抑之时便痛苦万状。我朝思暮想着罗马和雅典,可以说是生活在其伟人们中间,但我生来就是一个共和国的公民,是一位对祖国的爱高于一切的父亲的儿子,我以父亲为榜样,也对祖国充满了激情。我自以为成了希腊人或罗马人。我变成了我在读其生平的那些人物,他们的忠贞不渝、英勇不屈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目光炯炯、声音洪亮。有一天,我在饭桌上讲述谢沃拉罗马青年英雄,因夜间行刺入侵者的国王时错杀了他人而悔恨交加,便将自己右手置于火上烧灼,以示自惩。 的英雄壮举时,为了表演得逼真,我就离开餐桌,把手放在火盆上。大家见了,全都吓坏了。

我有个哥哥,大我七岁,他跟着父亲学手艺。大家对我极其偏爱,对他便有所冷落。我对此并不满意。这种冷落对他的成长产生了影响。他甚至还没到成为一个真正放荡不羁的人的年岁,便已放浪形骸了。他后来被送到别人家去学徒,但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经常偷偷地溜出去。我几乎总也见不着他,简直可以说几乎不认识他,但我仍然真心地爱着他,他也像一个放荡之人能够爱点儿什么似的喜欢我。我记得有一次,父亲凶狠粗暴地揍他时,我赶紧拦在他们俩中间,紧紧地抱住我哥哥。我就这样用身子护住他,替他挨了不少打。由于我总这么护着,父亲终于住手了,也许因为我哭喊的关系,或者是父亲害怕打到我。最后,哥哥越变越坏,干脆逃得无影无踪。过了一段时间,大家才知道他到了德国。他一封信都没写回来过。自此之后,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就这样,我成了独子。

如果说可怜的哥哥受人冷落的话,他的弟弟我可并非如此。王公家的孩子也不会比我小时候所受到的关怀更加深切,我身边的所有人都把我当成了宝贝,更加难得的是,我始终被疼爱着,但并不是被娇惯溺爱。在我离开家之前,家里人从来没让我单独与其他孩子一起跑上街去过,从来没有要压制或满足任何古怪的脾性。大家把这些脾性归于天生的,但它们完全是教育的结果。我有我这么大孩子的缺点:话多、贪馋,有时候还说假话。我可能会偷吃水果、糖果、零食,但我从不存心坑人毁物、给人添乱、折磨可怜的小动物。不过,我记得有一次,我曾趁我们的一位邻居克洛太太去听布道时,在她家的锅里撒过尿。说实在的,想起这事,我仍觉得开心,因为克洛太太虽说是个老好人,却实在是我一生中所见过的最爱唠叨的老太太。这就是我幼时所做的种种坏事的简短而真切的故事。

我所见到的都是些善良的榜样,我身边尽是些最好的人,可我是怎么变坏的呢?父亲、姑姑、奶妈、亲戚、朋友、邻居等我身边的所有人,并非一味地迁就我,不过都喜欢我,我也爱他们。我的任性很少受到激发或阻遏,以至我都想不起自己有过什么任性行为。我可以发誓,在我受老师管束之前,我都不知道何为奇思异想。我除了在父亲身边看书写字,除了奶妈带我去玩之外,总是同姑姑在一起,坐在或站在她的身边,看她刺绣,听她唱歌,心里挺高兴。她的开朗、和善,以及她那姣好的容貌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至今,她的容貌、姿态举止仍浮现在我的眼前;她那些温馨的话语仍萦绕在我的耳边。我甚至还记得她的穿着打扮,还记得她赶时髦:两鬓留有两个小黑发卷儿。

我深信,我很久以后才培养起来的对音乐的爱好,或者说是激情,应归功于她。姑姑会唱许许多多美妙的小调和歌曲,唱起来委婉动听。这位好姑娘心宁气静,为她自己及其周围的人驱除了怅惘和忧伤。她的歌声对我的吸引力极大,不仅她的许多首歌始终留存在我的记忆之中,而且,虽然今天我已记忆力不佳,但那些自孩童时起已完全忘却的歌曲,随着我的年迈,以一种无以言表的妩媚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谁会相信,我这么一个饱经风霜苦痛的老糊涂,有时竟然会像个孩子似的,用已经微弱、颤抖的声音,一边哼唱这些小调,一边啜泣呢?特别是其中一首歌的曲调,我还完全记得,但后半段的词儿,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尽管对那韵律还有个模模糊糊的印象。下面是那首歌的开头和我还能记起的余下部分:

我不敢,狄西,

到小榆树下,

去听你吹芦笛;

因为在我们村里,

大家已经在议论我们。

……

……一个牧童,

……一往情深,

……毫不足虑,

是玫瑰总要带刺儿的。

我在寻思,我的心为什么对这首歌情有独钟,这是我实在弄不明白的一种心灵感应。每当我唱这首歌时,总不免潸然泪下,唱得时断时续。我一再地想给巴黎去信,打听余下的歌词,如果真的有人能记全这首歌的话。但我几乎深信,如果我确知除了我可怜的苏珊姑姑,别人也曾唱过这首歌的话,我那回味它的乐趣便要失去不少。

这就是我涉足人世时最初的情感,那颗既那么高傲又那么温柔的心、那种女性的但难以驯服的性格,就这样开始在我身上形成或显现出来了,这种性格始终游移在懦弱和勇敢之间,游移在柔弱和刚毅之间,最后,使我自身矛盾重重,使得我连节制和享受、快乐和审慎都没能获得。

这种教育被一次意外的事情打断了,这事的后果影响了我以后的一生。我父亲同一位名叫戈蒂埃的先生发生了争吵,后者是法国的一名上尉,与议会的人沾亲带故。这个戈蒂埃是个既无礼又胆怯之辈,他的鼻子出血了,为了报复,他指控我父亲在城里持剑逞凶。被判入狱的父亲,坚决要求根据法律,让指控者与他一同蹲监狱。因为要求未能获允准,父亲宁可离开日内瓦,一辈子流落他乡,也不愿在他觉得有损名誉和自由的问题上让步。

我舅舅贝尔纳当了我的监护人,他当时在日内瓦防御工程工作。他的大女儿死了,但他还有个儿子即亚伯拉罕·贝尔纳,1711年12月31日生于日内瓦。 ,与我同岁。我们俩一起被送到博赛,在朗贝尔西埃牧师家寄宿,学习拉丁文,学习人们冠之以“教育”美名的一切烦琐的东西。

在乡村待了两年,我那罗马人的粗暴性格有所收敛,恢复了童稚。在日内瓦,无人逼迫我,我却喜欢看书学习。那几乎是我唯一的乐趣。而在博赛,我不爱做功课,反而喜欢使人得以放松的游戏。乡村对我来说特别新鲜,我尽情地享受,乐此不疲。我对乡村产生了一种极其强烈的爱,这种爱永远也不能被扑灭。在此后的岁月中,每当我想起在那儿度过的幸福时刻,我便对在乡村的逗留及其乐趣留恋起来,直到我重又回到那里为止。朗贝尔西埃先生是一个极其通情达理的人,他既不忽略对我们的教育,又不用过多的作业来压我们。尽管我憎恶受人管束,但每每回想起以往学习时的情景,我从未感到过厌恶。诚然,我并没从他那儿学到很多东西,但是我没花多大工夫便学会了我所学的东西,而且丝毫没忘,这足以证明他善于教学。

这种乡村生活的质朴带给了我不可估量的好处,使我敞开了心扉寻求友谊。此前,我只有一些高贵却是想象中的情感。共同生活在一种平和的氛围中,使我与表哥贝尔纳关系亲密。不久,我便对他产生了远胜于对我哥哥的感情,而且从未磨灭。他是一个身材修长、纤细瘦削的小伙子,性情之温柔一如其身体之孱弱,而且,他并不因为自己是我的监护人之子,在家中受人偏爱,便任性撒娇。我们俩的功课、消遣、爱好都相同,我们都没有朋友,我们年岁相同,双方都需要有个伴儿,我们俩若是分开,可以说都会承受不起。尽管我们俩很少有机会表达我们的难舍难分,但我们从未想过可能终有一别。我们俩都心慈面善,只要别人不再强逼,我们总是乖巧听话的。我们俩在一切事情上都意见一致。如果由于管我们的人的偏爱,他在他们的眼里高我一等的话,私下里,我便占一次他的上风,双方扯平。课上,当他背不上来时,我便给他提词儿;当我做完作业时,我便帮着他做;而在游戏时,我的兴趣比他的浓,总是我带着他玩。总之,我们俩的性格如此协调一致,维系着我们俩的友谊如此真诚,以至在我们几乎形影不离的五年多时间里,不管是在博赛还是在日内瓦,我承认,我们是打过架,但从未要人劝解,我们每次争吵从未超过一刻钟,双方都从未告过对方的状。尽管有人会认为这都是小孩子的事,但是,这也许是自从有孩子时起便独一无二的例子。

我在博赛的生活方式于我极其合适,如果能待得更久些,我的性格就彻底形成了。这种生活方式的基调是温柔、亲切和恬静。我认为,世上没有谁生来就比我的虚荣心要小。我常因为冲动而心高气傲,但随即便重又萎靡颓丧。我最强烈的愿望是受到接近我的所有人的喜爱。我很温柔,我表哥也一样,连管教我们的人也都如此。在整整两年里,我既没看见也没受到过粗暴的对待,一切都在我心中培育了受之自然的禀性。看见大家对我和一切事情都很满意,我真是快活极了。我总也忘不了,在教堂里回答教理问答时,当我一时语塞,朗贝尔西埃小姐面露焦急不安时,我真是无地自容。仅此一点已比我当众出丑更使我难受不已了,却让我极其感动。因为,尽管我对赞扬很少动心,但我对羞愧始终是十分敏感的,而且,我可以在此说一句,我并不怕受到朗贝尔西埃小姐的呵斥,反倒是担心让她难受。

不过,必要时,她同她哥哥一样,也是很严厉的。然而,由于这种严厉几乎总是事出有因,而且从不过分,所以,我虽挺难过,却心悦诚服。若是我讨人嫌,比我受罚还要让我难受,而且难看的脸色比受到体罚更使我痛苦不堪。更明确地解释是挺难堪的,却必须这么做。如果大家能更清楚地看到,总是不加区别地而且常常心直口快地对待年轻人的那种方法造成的长远后果,那就改变一下对待他们的方法吧!人们从一个既普遍又有害的例子中所能吸取的巨大教益,使我决心把这事和盘托出。

由于朗贝尔西埃小姐对我们有着一种母爱,对我们也就有了权威,有时我们犯了过错,她竟至于像对子女似的对我们进行处罚。她总威胁要处罚我们,而这种对我来说挺新鲜的威胁比处罚本身更可怕,但真的处罚过后,我反倒觉得没有先前那么害怕了,而且,更加滑稽的是,这一处罚使我更加热爱处罚我的人。是我对她的全部真挚的爱和我全部的善良天性阻止了我再犯应该受到同样处罚的过错,因为我感到在疼痛时甚至在羞惭时夹杂着一种快感,使我更加盼望而不是害怕今后再挨她的玉手的责打。的确,因为这中间想必是夹带着某种性早熟的缘故,所以我觉得她哥哥的责罚就一点儿都不带劲儿了。不过,由于他的脾气好,所以他打我也没什么可怕的,而且,如果说我约束自己,免遭处罚的话,那完全是由于害怕伤了朗贝尔西埃小姐的心。因为这就是亲切,甚至是肉欲产生的亲切,在我身上所具有的威力,而这种亲切始终在我心中支配着我的肉欲。

这个我既避之又不怕的过错又犯了,但错不在我,也就是说,我并非故意犯下的,但可以说我心安理得地利用了它。不过,第二次处罚也是最后一次了,因为朗贝尔西埃小姐想必看出一点儿这种处罚并未达到目的的苗头,便宣称她不再责罚我了,因为这样做太累人。在这之前,我们一直是睡在她屋里的,甚至冬天有时睡在她的床上。两天之后,我们被弄到另一个房间里去睡了。从此,我有幸——我真不想要这种荣幸——被她当成大孩子看待了。

谁会料到,一位三十岁的女子用手责打一个八岁的孩子这种处罚,竟然违背常理地决定了我今后一生的兴味、欲念、激情以及我这个人呢?在我的肉欲被激发的同时,我的欲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至我的肉欲只局限于我曾感受过的,根本不想再另有所寻了。我虽有着一腔几乎与生俱来的肉欲的热血,但直到最冷静、最迟滞的气质发育的年龄之前,我都洁身自好,一尘不染。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知何故竟忧心忡忡,用炽烈的目光贪婪地盯着漂亮女人;我老是回想起她们来,但只不过是为了使之按我的方式浮泛起来,变成一个个“朗贝尔西埃小姐”。

甚至到了婚娶年龄,这种始终挥之不去的甚至达到堕落、疯狂的奇怪癖好也没有使我失去似乎本该失去的美德。如果有什么淳朴而纯洁的教育,那么我接受的就是这种教育。我的三个姑姑不仅是标准的贤惠女人,而且有着一种女人早就不再有的端庄与矜持。我父亲是个好玩找乐的人,但他是个老式的殷勤男人,即使在他最喜爱的女人们面前,也从不说些让大姑娘脸红的话语,没有谁家比在我们家里、在我面前更尊重孩子的了。我发现,朗贝尔西埃先生家里也是同样的情形,甚至有一个很好的女佣就因为在我们面前说了一句有点儿粗俗的话便被辞掉了。直到我成了大孩子,我不仅对男女之间的事毫无概念,而且这种模糊的思想在我脑子里从来就只是以一种丑恶、令人恶心的形象出现的。我对妓女怀有一种恐惧,从未去除。每当看见一个浪荡子,我总是鄙夷不屑,甚至感到可怕,因为,有一天我从一条低洼小路去小萨柯内村时,看到两旁有一些土穴,人家告诉我说那些人就在里面乱搞,从此,我便对淫荡厌恶透顶。一想到他们,以前野狗交配时的情景就总是浮现在我眼前,我便恶心得不行。

这些教育的偏见,本身就会延迟一种易惑气质最初的迸发,而如我所说,肉欲初露端倪,在我身上所引起的遏制作用也对此有所帮助。

尽管我的血在不适宜地沸腾,但我只能想象我曾有过的感受,所以只会把自己的欲念寄托于我已知的那种肉感,从未想到去尝试别人告诉我的那种我深恶痛绝的快感。而这种快感与那种肉感极其相近,我却毫无觉察。在我愚蠢的奇思异想之中,在我的色情狂热之中,在它们有时使我干出的怪诞行径之中,我脑子里常在寻求异性的帮助,但我从未想过除了我渴求的那种用途,异性还会有其他功用。

因此,我就这样带着一种很强烈、很色眯眯、很早熟的气质度过了青春期(除了朗贝尔西埃小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我感到的肉欲,我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快感),而且,随着年岁的增长,我终于长大成人的时候,仍旧是原本要毁了我的东西保住了我。我原先童稚的那种兴味,非但没有丧失,反而与另一种兴趣紧密相连,以至无法从我感官燃起的欲念中把它剔除。这种疯狂,加上我的天生胆怯,总使我很少敢于在女人面前造次。因为不敢敞开心扉或不能为所欲为,另一种享受只不过是我那种享受的终结,我那种享受是不能被渴求它的男人抢夺,也不能为可以给予的女子所猜到的。我一辈子就这样渴求着最心爱的女人,但在她们面前又不敢声张。我虽说不敢表明心声,但至少可以想象我所知的男女之间的事,以求自娱。跪在一位凶悍的情妇面前,对她唯命是从,求她原谅、宽恕,对我来说都是一些很温馨的享受。而且,我那活跃的想象越是使我热血沸腾,我便越是一副木讷纯情的模样。可想而知,这种恋爱方式不会立竿见影,但对被爱上的女方的贞洁是毫无危险的。因此,我虽收效甚微,但通过我的方法,也就是说,通过想象,我毕竟大大地享受了。这就是我的肉欲与我胆怯的性格和浪漫的精神如何配合一致,通过同样的兴味,为我保住了一些纯净的感情和诚挚的品德。这些兴味如果稍有不慎,也许本会把我推到最粗暴的淫欲之中。

我在忏悔的黑暗而又满是污泥的迷宫中迈出了最艰难的第一步。最难启齿的并不是那些罪恶的事,而是那些既可笑又可耻的事。从现在起,我可以对自己充满信心了:在我刚才敢于说出那一切之后,什么也不能再阻止我了。大家可以看出,对这种坦白,我得付出多大代价,在我的整个一生中,面对我爱得发狂的女人,我情急不已,我眼不能见,耳不能闻,魂不守舍,浑身抽搐,可又不敢造次,去向她们表露心迹,也从来没有趁最亲密熟识之机向她们乞求我所需要的唯一宠幸。这种事只是在我童年时有过一次,是与一个同我年岁相仿的女孩子,而且那是她主动提出来的。

在如此这般地追溯我敏感心路最初的痕迹时,我发现了一些因素,它们有时好像格格不入,却又常常聚集在一起,有力地产生一种相同而又简单的效应;而且我发现了另一些因素,它们表面上是相同的,却在某些情况的作用之下形成了极其不同的组合,人们永远想象不出它们之间会有任何联系。譬如,谁会料到我灵魂里最强有力的力量之中,有一股会是在奢华和脆弱流入我的血液的同一源泉中孕育的呢?

我刚才说的并没有离题,大家将从中获得一种完全不同的印象。

有一天,我在紧挨着厨房的房间里独自做功课。女佣把朗贝尔西埃小姐的梳子放在铁板上烤。当她回来取的时候,其中有一把一边的齿全都断了。这是谁弄坏的?除了我,没有人进过这个房间。大家便盘问我,我说我没碰过那把梳子。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联合起来规劝我,逼迫我,吓唬我。我死不承认。但是他们一口咬定是我干的,我怎么争辩也没有用,尽管大家头一次见我如此胆大,竟敢撒谎。事情闹大了,应该严肃处理。使坏、撒谎、死不认账,似乎应该数罪并罚。但是,这一回不是朗贝尔西埃小姐来责罚我。他们给我舅舅贝尔纳写了一封信,舅舅赶来了。我可怜的表哥也犯了一个不小的错,我们俩将一块儿被处治。这一次处罚厉害极了。当人们为了以毒攻毒,要永远割断我的孽根的时候,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因此,他们治得我安生了好久。

他们没能从我口中掏出所需的口供。我被多次盘问,弄得惨极了,可我仍不松口。我宁可死,也决心以死相拼。武力只好向一个“魔鬼般倔强”的孩子——他们对我的坚贞不屈就是这么说的——让步了。我终于逃过了这次残酷的折磨,虽然狼狈不堪,但还是胜利了。

这一经历距今将近五十年了,今天我再也不必为这类事情遭到惩罚了。喏,我要面对上帝声明:我是冤枉的,我没有弄断梳子,连碰都没有碰过,我没有靠近过那块铁板,连想都未曾想过。大家不要问我梳子是怎么弄坏的,我不知道,也弄不明白。我所确知的是,我是无辜的。

大家去想象一下那个孩子的性格吧:在日常生活中胆怯、听话,但被逼急了的时候,便激烈、傲岸、不可驾驭。那个孩子素来由理性支配,一贯受到温柔、公正、和蔼的对待,都不知道何为不公正,却第一次受到了正是他最爱戴、最尊敬的人那么可怕的处治,他的脑子该有多乱啊!他的感情乱了!在他的心里,在他的脑子里,在他整个聪明、理智的体内,天翻地覆了!我要求大家,如果可能的话,想一想这一切,因为对我来说,我觉得无力分析、无力叙述当时的心境。

我尚无足够的悟性去理解表面现象如何使我脱不了干系,也无法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我只是从我的角度去考虑,而我感觉到的是,我并没犯错,却受到了可怕的惩罚。皮肉之苦虽然疼痛钻心,但我并不介意,我只感到愤怒、失望。我表哥的情况与我差不多,大家把一个粗心的过错当成故意的行为,对他加以处治,所以他跟我一样怒气冲天,可以说与我完全一致。我们俩躺在一张床上,激动地颤抖着,搂抱着,喘不过气来。当我们那两颗幼小的心灵稍微平静,可以泄愤时,我们便坐直身子,拼足全身力气,一遍又一遍地喊:“卡尼费克斯,卡尼费克斯,卡尼费克斯!古罗马有名的刽子手。

我在写这事的时候,只觉得心跳加快,当时的情景我就是活到下辈子也忘不了。这暴力和不公正的第一次感受深深地铭刻在心,以致凡是与之相关的观念都会使我如当初那样愤懑,而且,源自我的这种感受本身已永驻不去,并完全摆脱了一切个人利害。所以,只要看到或听到任何不平之事,不管受害者是谁,也不管发生在何地,我就会立刻火冒三丈、感同身受。当我读到一个暴君的残暴行径,读到一个邪恶僧侣的卑鄙伎俩时,我真想去亲手捅死他们,万死不辞。每当我看见一只公鸡、一头母牛、一只狗,或其他动物欺负另一只动物时,我常常会跑得大汗淋漓地去追赶或者用石头砸它,就是因为它在恃强凌弱。我的这种感受可能源自天性,我也认为这是天性使然。不过,对我第一次遭受的不公平对待的深刻回忆与我的天性交织得太久、太密,不会不增强这种天性的。

我童年生活的宁静到此结束了。从此,我不再享有一种纯净的幸福,而且,我至今仍觉得,我对童年的美好回忆就是到此为止的。我们在博赛又待了几个月。我们在那儿宛如人们描绘的亚当一样,虽然仍在人间天堂,但已不再享受其欢乐了。表面上,情况依旧,但实际上境况已与之前大相径庭。学生与他们的引路人之间已不再存在爱护、尊敬、亲密和信任,我们已不再把他们看作能看透我们心思的神明了。我们对于坏事已不再觉得可耻,而是更加害怕遭到揭发:我们开始藏藏掖掖、争辩、撒谎了。我们这种年龄所能有的所有恶行在腐蚀我们的天真无邪,把我们闹着玩的事变成了丑事。在我们眼里,连乡村也失去了它让人动心的温馨和淳朴的风情,好像变得荒芜悲凉了,仿佛蒙上了一块帆布,遮盖住了它的美丽。我们不再侍弄我们的小花园,不再锄草育花。我们不再去轻轻抠扒泥土,因发现我们撒下的种子发了芽而高兴地叫嚷。我们对这种生活已失去了兴味,别人也嫌我们了。我舅舅把我们领了回去,我们离开了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彼此都挺满意,对分别并不太感到遗憾。

我离开博赛快三十年了,每每想起那段时日,心里总不痛快,没什么值得缅怀的。然而,自从我过了中年,日渐老矣,我感到别的回忆在磨灭,唯独那段时间的回忆常常又浮现、深印在脑海里,而且越来越美妙与深刻。仿佛我已经感到生命在消逝,在竭力把它抓回来,重新开始。对当年的细微之事我都饶有兴味,就是因为它们是当年的事情。所有相关的地点、人物和时间,我全回想起来了。我看见女佣或男仆在我的房间里忙乎;一只燕子从窗户飞了进来;我读书的时候,一只苍蝇落在的我手上。我们住的房间的一切布置我都想起来了。朗贝尔西埃先生的书房在我们右首,墙上挂着一幅绘有历代教皇像的版画、一只晴雨表、一个大日历。他的房间背靠着一座地势很高的花园,几棵覆盆子树为他的窗户遮阴,有时树枝还伸进窗来。我很明白,读者没太大必要知道这一切,但我需要把这些告诉读者。我干吗不敢把当年所有的逸闻趣事全都说给读者听呢?每当我忆起那些事来,我仍旧快活得浑身发颤哩!特别是有五六件事……咱们妥协一下吧,我少说五件,单说一件——唯一的一件,但愿读者们让我尽可能把这件事说得长一些,好让我多快活一会儿。

如果我只想哗众取宠,我可以写朗贝尔西埃小姐露出屁股的事。她不幸在草地边缘摔了一跤,把屁股整个儿露了出来,路过的撒丁王全看见了。但是我觉得平台上胡桃树的事更有意思,因为关于朗贝尔西埃小姐摔跤一事,我只不过是观众,而这一次我是演员。而且,老实说,我爱朗贝尔西埃小姐如母,也许爱得更深,摔跤本身虽然可笑,但我笑不出来,反倒怕她摔坏了。

啊,你们,对平台上胡桃树的来龙去脉很好奇的读者们,听我说说这段可怕的悲剧吧。如果可能,切勿颤抖。

院门外,入口左边,有一个平台,午后大家常去坐坐,但上面没有一点儿阴凉。为了让它有点儿阴凉,朗贝尔西埃先生便让人在上面种了一棵胡桃树。种树时的气氛十分隆重:我们这两个寄宿生成了树的教父。当大家填坑时,我们便一手扶住树,一边唱着欢歌。为了给树浇水,还在树根周围垫了个围子。每天,我和表哥两人成了浇水的热心观众,都很自然地坚信,在平台上栽一棵树比在突破口上插一面旗帜更加伟大,而且我们决心独占这份光荣,不同任何人分享。

为此,我们俩去砍了一截嫩柳枝,栽在平台上,离令人生畏的胡桃树约十来英尺。我们也没忘了给我们的柳树根部围了一圈,但困难在于如何浇灌它。因为水源较远,大人们不让我们跑去提水。可是,我们的柳树又必须浇水。我们想尽一切办法给它浇了几天水,而且成绩不俗。我们看到柳树长了芽,有了嫩叶,我们老量叶子的尺寸,深信它很快就会为我们遮阴,尽管柳树高出地面还不足一英尺。

由于我们一心想着这棵柳树,非常痴迷,干什么都专心不了,对学习也没了心思,大家不知道我们是怎么回事,便对我们比以前管得更严。柳树要断水的致命时刻到了,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它要渴死,难受极了。最后,我们急中生智,想出一条妙计,救了柳树和我们一命。那就是在地下挖出一道小暗沟,把别人浇胡桃树的水偷偷地引一部分来浇柳树。我们起劲儿地干着,但起先效果并不理想。因为坡度挖得不好,水一点儿都不流动。土老往下掉,暗沟老被堵上,入口还塞满了秽物,全都乱了套。但我们仍矢志不移,艰苦劳作,战胜一切此处为拉丁文,引自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诗。 。我们把小暗沟和柳树根周围弄深一些,好让水流进来。我们把小木箱底截成小窄板条,将其中一些一块块地平铺在沟底,将另一些斜置在两侧,成了一条三角形引水道。我们在入口插一些细木头棍,做成类似栅栏门或滤栅的形状,挡住污泥石块,让水流入。我们用经过很好揉捏的泥土把我们的杰作掩盖严实。全部弄好之后,我们怀着希冀而又焦虑的心情等待着浇水的时刻。等了好久好久,这一时刻终于到了。朗贝尔西埃先生像平时一样来看浇水。我们俩待在他身后,挡住我们的柳树。幸好,他是背朝着它的。

第一桶水刚刚倒完,我们便看见水流到柳树的小围子里了。我们一看,便忘乎所以,高兴得嚷嚷起来。朗贝尔西埃先生闻听,便扭过头来。这下可完了,因为他看到胡桃树下的土质好,在贪婪地吸水,正高兴哩。突然他发现有两处在吸水,不觉一怔,也喊叫起来,细细一看,发现了花招儿,立即叫人拿了一把十字镐来。一镐下去,掘飞了我们的两三块木板,还大粗嗓门地吼道:“偷水!偷水!”他抡起镐来,狠狠地乱刨一气,每一镐都击在我们的心上。转眼间,木条、引水沟、树围、柳树全毁了,被刨了个乱七八糟。他这么残酷地破坏时,嘴里没别的话,翻来覆去嚷叫着的就一个词儿:“偷水!偷水!偷水!”

大家会以为这事对小建筑师们来说后果不堪设想。那可是想错了,一切到此为止。朗贝尔西埃先生没说一句责怪我们的话,没有对我们板着脸,而且再没跟我们提起这事。不一会儿,我们甚至听见他在他妹妹跟前朗声大笑,因为老远就能听见朗贝尔西埃先生的笑声。更加令人惊奇的是,最初的心疼过后,我们自己也不太难过了。我们在别处另栽了一棵树,而且我们俩常记起第一棵树的遭遇,常装模作样地学着:“偷水!偷水!”在这之前,每当我自以为是阿里斯蒂德或布鲁图时,便觉得自己了不起。这一次是我强烈的虚荣心的第一次表露。我们可以动手造一道引水沟,种一棵小树与大树较劲儿,这在我看来是无上的光荣。我十岁时对光荣的看法就胜过三十岁的恺撒了。

这棵胡桃树和与之相关的小故事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或者说常常浮现出来,所以,一七五四年,在我去日内瓦旅行的美好计划中,有一项就是去博赛,再看一看我童年玩耍的地方,特别是那棵亲爱的胡桃树,那时大概过去三十三年了吧。但我太忙,总是身不由己,脱不开身,腾不出时间来了却自己的心愿。看来,我将永远不会再有这种机会了。但我并没死心,我几乎深信,一旦回到这些亲切的地方,发现我那棵胡桃树还活着,我将用泪水来浇灌它。

回到日内瓦,我在舅舅家待了两三年,等着他们决定如何安排我。舅舅想让他儿子学工程学,让他学点儿制图,也教他一点儿欧几里得的《几何学原理》。我也跟着表哥学,而且产生了兴趣,特别是对制图。但是,大人们在商量着让我当钟表匠、教士或牧师。我很想做牧师,因为我觉得布道真带劲儿。但是,母亲遗产的那点儿收入,经我和哥哥一分,就不够我继续求学用的了。由于我还小,还不必急着做出选择,我便待在舅舅家等着,几乎是在浪费时光,而且,天经地义,不得不付一笔数目不小的膳宿费。

舅舅同父亲一样是个好玩找乐的人,他同我父亲一样,不知道自己的责任何在,对我们很不关心。舅母是个有点儿像虔信派的虔诚信女,但她宁可唱圣诗,也不愿管我们的教育。他们几乎给了我们充分的自由,但我们从未放任自流。我和表哥总是形影不离,只要两人在一起就足够了,并不想与同龄的淘气包们为伍,所以没有沾染上一丝一毫因闲散而生的放荡习气。我把我们俩说成闲散之人甚至都是错误的,因为我们一辈子也没游荡过,而且,幸运的是,我们俩始终喜爱的游戏把我们一起留在家里,使我们不想到街上去玩。我们制作鸟笼、笛子、三羽球、鼓、小房子、玩具气枪、弹弓等。我们爱学老外公的样儿,学做钟表,常常弄坏他的工具。我们特别喜欢在纸上涂鸦,画图、着色、润刷画面,糟践颜料。一位意大利江湖艺人来过日内瓦,名叫冈巴-柯尔塔,我们去看过一次他的演出,后来就再也不愿意去了。但他有一些木偶,所以我们也动手制作起来。他的木偶扮演喜剧动作,我们也为自己的木偶编排喜剧。没有变音小哨子,我们便哑着嗓子学小丑的声音,表演那些有趣的喜剧。我们可怜的善良的家长们耐着性子看和听。但是,有一天,我舅舅贝尔纳在家里读完一篇他写得很动人的讲道稿之后,我们便撇下喜剧,也写起讲道稿来。我承认,这类琐碎的事没什么意思,却显示我们的启蒙教育本该多么需要引导,以使像我们这样小小年纪便几乎自己来支配时间、管束自己的孩子不致放任自流。我们很少需要找伴儿,甚至有此机会也不以为然。当我们去散步的时候,我们看到其他孩子在玩也不眼馋,甚至都没想过要跟着一起玩。友谊充满我们俩的心间,只要我们俩在一起,最简单的游戏都足以让我们开心畅怀。

我们俩形影相随,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特别是我表哥很高,我却很矮,两人成了挺可笑的一对。他身材修长,小脸蛋儿像个干苹果,弱不禁风,走路无力,引起孩子们的嘲笑。

大家用当地方言给他取了个绰号叫“蠢驴”。我们一出来,就听见大家冲我们喊“蠢驴”。表哥比我耐得住性子。我生气了,想打架,而这正是那帮小混蛋所希望的。我打了起来,但被人打了。我可怜的表哥尽量帮着我,可他体弱,一拳就被人撂倒了。这一下,我可火了。尽管我没少挨拳头,但他们毕竟不是冲着我来的,而是想打“蠢驴”,我这么怒不可遏反而添乱,所以我们只有等他们上课时再出门,免得被那帮小学生哄笑追赶。

我已经是一个行侠仗义的游侠骑士了。作为一个真正的帕拉丹查理曼大帝的十二重臣之一。 ,我只差一位贵妇人了。我倒是有过两位。我不时地去沃州小城尼翁看我父亲:他已在那儿定居了。他很受人爱戴,连他儿子也跟着沾光。我在父亲身边那不长的逗留期间,大家都争相邀我做客。特别是有位维尔松太太,对我更是抚爱有加。除此以外,她女儿还把我当成她的情人。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成了二十二岁的姑娘的情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想而知。但是,所有这些工于心计的姑娘都非常喜欢把小洋娃娃这么摆在前面,以遮掩大洋娃娃,或者通过她们善于诱人的把戏来勾引大洋娃娃。可是,就我而言,看不出我和她有什么不般配的,所以我便当了真。我把整个心,或者可以说把整个脑子全放在这事上面了。尽管我爱得痴迷,尽管我因为激越、骚动、癫狂而做出一些令人笑得前仰后合的举动来,但我只是脑子里恋着她而已。

我了解了两种完全不同又非常真实的爱情,尽管它们都炽烈如火,却几乎毫无共同之处,都跟亲密的友谊大相径庭。我整个一生遇到的就是这两种性质迥异的爱情,我甚至同时经历过。因为,比方说,在我刚刚谈到的那个时候,当我公开地、专横地占有维尔松小姐,不允许任何男人接近她时,我还同一位小千金——戈桐小姐幽会过,时间很短,但热烈似火,她像小学老师对待小学生似的待我,仅此而已。但我觉得仅此一点实际上就是一切,就是最大的幸福。我已经认识到秘密的可贵,尽管我只是作为孩子去对待它。但当我发觉维尔松小姐对我的关怀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时,我便以牙还牙了,这一点她可没有料到。非常遗憾,我的秘密被发现了,或者说,我那位“小学女老师”没有像我那样保守住秘密,因为我们很快便被分开了。而且,不久,当我回日内瓦路过库当斯的时候,一些小姑娘还冲我悄悄喊:“戈桐、卢梭,两人相好。”

这位戈桐小姐确实是个特别的人。她不漂亮,但脸蛋儿让人过目难忘,我还经常想起她来。对我这么一个老疯子来说,这未免过分了些。她的身材、她的举止,特别是她的眼睛,与她的年龄不相称。她那小模样既威严又傲气,很适合她那种角色。我们俩幽会时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她那副神气,但她最为怪异的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大胆和矜持兼而有之。她可以对我为所欲为,却不允许我待她随随便便。她完全把我当成小孩来对待,这使我以为,要么她已不再是孩子了,要么恰恰相反,她自己仍旧是个孩子,把身入险境视同儿戏。

我对这两个人,可以说都是全心全意的,而且是那么投入,以至我同她们俩中的任何一位在一起时从未想过另一位。但是,她们俩让我感受到一点儿都不同。我可以同维尔松小姐过一辈子而不想与她分开,但是,在我走近她时,我的喜悦是平静的,不会冲动。人多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她。玩笑、挑逗,甚至忌妒,我都感到高兴、有趣。看见她好像冷淡那些年龄大的情敌,而对我情有独钟时,我便扬扬得意、神气活现。我常痛苦难受,却喜欢这样的痛苦。掌声、鼓励、笑容使我心里发热,劲头十足。我侃侃而谈,机智风趣,我在交际圈子里爱她爱得发狂。与她单独在一起时,我会拘谨、冷淡,也许厌烦。但是,我温柔地关心着她。她生病的时候,我难受,我真想用自己的健康去换取她的康复,而且,请注意,我因为有亲身经历,很清楚什么叫有病、什么叫健康。她不在的时候,我想她念她;一见到她,她的爱抚便使我的心而不是感官觉得温馨。跟她在一起,我心底坦然,她给什么,我要什么;然而,她若对别人也是这样,我就会无法忍受。我像兄弟似的爱她,但又像情人似的忌妒。

一旦想到戈桐小姐会像对我一样对待别人,我便会像暴徒、狂人、老虎一样对待她,因为她所给予的形同恩赐,须下跪才能得到。我同维尔松小姐接触时,有一种很强烈的喜悦,然而坐怀不乱,但我只要看见戈桐小姐,就看不见别的什么了,整个儿地心醉神迷。我同前者亲近而不放肆;相反,在后者面前,即使十分熟识了,我也会颤抖不已又躁动不安,我认为,要是同她在一起待得太久,我就活不了了,心跳加速会让我窒息而死。对于她们俩,我都害怕得罪,但是我对一个更殷勤,对另一个则更驯服。我无论如何也不愿惹恼维尔松小姐;然而,如果戈桐小姐命令我赴汤蹈火,我认为我会在所不辞的。

我同戈桐小姐的爱情,或者说幽会,时间不长,这于她于我都是很幸运的。尽管我同维尔松小姐的关系没有这样的危险,但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也遇上了灾难。这一切的结局将永远带点儿浪漫色彩,使人感慨不已。尽管我和维尔松小姐的交往并不过密,但也许更加依依不舍。我们俩分手时总要流泪,更奇怪的是,离开她之后,我就感到百无聊赖。我的话里离不开她,心里想着她,我的悲伤是真切、强烈的,但我认为,实际上这些英雄般的伤感并不完全是因她而生,而是因为以她为中心的娱乐占了很大一部分,但我并没有发现这一点。为了减轻离情别绪,我们俩互相写了一些情书,真叫人肝肠欲断。我终于胜利了——她再也受不了了,便前来日内瓦看我。这一下,我便晕头转向了。她在的两天里,我如醉如狂;她走了之后,我真想跳河。我的哭喊声在空中回荡。一个星期后,她给我寄来了一些糖果和手套。如果我当时不知道她已结婚,不知道她那次有心看望我的旅行是为了置办婚服,我会觉得她的表示是极其多情的。可想而知,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士可杀不可辱,我发誓再也不见那个无情无义的女人,认为这是对她最可怕的惩罚。可她并没有因此死去,因为二十年之后,我去看望父亲,同父亲泛舟湖上的时候,我向父亲打听离我们的船不远的一只船上的几位妇人是谁。父亲笑嘻嘻地对我说:“怎么!你的心感觉不出来吗?那是你往日的情人呀。那是克里斯汀夫人,从前的维尔松小姐。”一听见这个几乎忘却的名字,我浑身一颤,我立即让船夫把船划开。尽管我可以报复一下,但我觉得不值得违背誓言,去找一位半老徐娘算二十年前的旧账。

在家人安排我的前途之前,我少年时的大好时光就这么无聊地浪费掉了。经过长久的商量,为了适应我的天性,家人终于做出了我意想不到的决定,让我到城里法院书记官马斯隆先生家去,跟他学习贝尔纳先生所说的“刀笔吏”那有用的行当。我对“刀笔吏”这个称谓反感透顶。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去挣大钱,不合我高傲的禀性。我觉得干这一行令人厌烦、乏味,难以忍受。持续不断地工作,还得听人役使,更让我对这一行深恶痛绝。我走进事务所时心生的厌恶与日俱增。马斯隆先生对我也不满意,鄙夷不屑,老是骂我“木讷”“愚蠢”,每天对我唠叨,说我舅舅向他保证我这个也会,那个也会,而实际上我一窍不通;说我舅舅答应给他送一个漂亮小伙儿来,可送来的是一头蠢驴。最后,我因愚蠢而被可耻地赶出了事务所。马斯隆先生的文书们说我只配去握钟表匠的锉刀。

我的志向被如此确定之后,便被送去当学徒,但不是去钟表铺,而是去了一个雕刻匠家。书记官的不屑极大地挫伤了我的锐气,所以这一次我乖乖地去了。我的师傅是迪柯曼先生,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年轻人,没用多久就把我幼时的一切光华抹掉了,把我多情而活泼的棱角磨平了,在精神上和境况上都把我弄成了一个真正的小学徒。我的拉丁文、古典文化、历史,全都被长久地忘却了。我甚至都记不得世界上有过罗马人。当我去看望我父亲的时候,他认不出我是他的心肝儿宝贝了。对妇女们来说,我已不再是那个风流的让-雅克了。我自己都清楚地感觉到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也认不出他们的学生了,以致我无颜面对他们俩,而且自那以后,我也没再见过他们。最卑鄙的兴趣、最下流的恶习代替了我那些可爱的娱乐,使我把它们忘得一干二净。尽管我受过最好的教育,但我一定有一种极大的堕落的倾向,因为这一切变得如此之快,毫不费力,就连非常早熟的恺撒也望尘莫及。

我并不讨厌这行当本身:我特别喜欢绘图;摆弄雕刻刀也挺有意思;而且,由于雕刻物件与制作钟表相比属雕虫小技,所以我希望做到尽善尽美。如果不是因为师傅粗暴以及束缚太多,使我对这活儿感到厌恶的话,我也许会心想事成。我背着他偷偷干些同样性质的私活儿,因为没有约束,干起来很有趣。我雕刻一些骑士勋章,和伙伴们一起佩戴。师傅发现我没正经干活儿,便给了我一顿拳脚,说我在练习造假币,因为我们的勋章上有共和国的徽记。我可以发誓,我压根儿就没想过造假币,就连真钞也知之不详。我对罗马阿斯古罗马铜币名。 是怎么制造的要比对我国的三苏法国辅币名,旧时一苏相当于二十分之一里弗尔,后相当于二十分之一法郎,即五生丁,今已取消。 分币的铸造方法知道得更清楚。

师傅的专横终于使我对本会喜欢的工作难以忍受了,还使我染上了一些我所痛恨的恶习,如说谎、偷懒、偷窃。对这段时期我身上发生的变化的回忆,使我更清楚地认识到了依靠父母与受人奴役的区别。我生性胆怯腼腆,我可以有任何缺点,但不会厚颜无耻。以前我所享受的正当的自由只不过是程度上有所减少,现在却终于丧失殆尽。我在父亲那儿无所顾忌,在朗贝尔西埃先生家自由自在,在舅舅家谨慎小心,到了师傅家里,我变得战战兢兢的,此后,我便成了一个堕落的孩子。同大人在一起的时候,我习惯了一视同仁的生活方式,习惯了想玩什么就玩什么,习惯了好菜好饭总有我一份,习惯了想要什么就要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大家想一想,在师傅家,我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了呢?我有话不敢说;没吃完饭就得下桌;没事就得立刻到外面去;整天干活儿,只能看着别人玩,就是没有自己的份儿;看见师傅及伙计们自由自在,受役使的重负更增加了;即使争论我最清楚的事,我也不敢插嘴。总之,我看到什么,心里就想要什么,唯一的原因就是我被剥夺了一切。永别了,安逸、愉快以及从前我犯了错而常常使我躲过惩罚的机灵话!有件事,我一想起来便忍俊不禁。有一天晚上,在父亲那儿,因为淘气,我被罚不许吃晚饭就去睡觉。当我拿着一小块面包走过厨房时,我看见了铁钎上的烤肉,并闻到了它的香气。大家都围着炉子,我得向大家道声“晚安”。向众人道过晚安之后,我瞥了烤肉一眼,色香味俱全。我就忍不住向烤肉鞠了一躬,可怜巴巴地对它说:“永别了,烤肉。”这句天真无邪的俏皮话好像非常有趣,所以大家便让我留下一块儿吃晚饭了。也许,这句俏皮话在师傅家里也能产生同样的效果,可我肯定想不起来,或者想起来也不敢说出来。

我就这样学会了暗自贪婪、隐瞒、遮掩、撒谎,最后学会了偷窃。在这之前,我从未动过偷窃的念头,可从此就怎么也改不掉了。贪婪、垂涎而又无能为力必然导致这一步。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仆人都是小偷、骗子,为什么每个学徒也该如此。不过,在平等和宁静的氛围中,看到什么就能得到什么的话,学徒们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是会丢掉这种可耻的癖好的。我没有这样的有利条件,所以没能从中得到同样的好处。

几乎总是有一些美好的情感因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才使得孩子们向邪恶迈出了第一步。尽管一无所有,并且不断地受到诱惑,我还是在师傅家待了一年多而没敢偷拿什么,连吃的东西都没偷过。我第一次偷窃是出于好心好意,但给后几次并无可称道目的的偷窃打开了大门。

我师傅家有一个伙计,名叫韦拉先生。他家就在隔壁,稍远处有一座园子,种着一些长势很好的芦笋。韦拉先生手头不宽裕,想偷他母亲的芦笋卖个时鲜,美餐几顿。由于他不想出头,而且笨手笨脚的,便挑中我去干。他先花言巧语了一番,把我弄糊涂了,看不出他的目的,然后,他好像突然有了个主意,让我去干。我不干,可他非要我干。我听不得好话,便同意了。我每天早上把长得最好的芦笋割下来,送到莫拉尔集市上去卖。有个老太婆看出那是我刚偷来的,挑明了要贱价买下。我害怕了,只好任她杀价。我把卖得的钱给了韦拉先生。他立即去美餐了一顿。钱是我提供的,吃饭的是他和另一个伙计,因为对我来说,有点儿残羹就很满足了,不会同他们去大吃大喝。

这种小花招儿我耍了好几天,并没有想到要去偷小偷一把,从韦拉先生的芦笋收入中弄点儿甜头。我忠贞不贰地耍弄这个鬼花招儿,唯一的动机就是讨让我这么干的人喜欢。然而,要是我被人发现,我得挨多少打、多少骂,会受到多大的虐待啊。那混蛋会反咬我一口,他的话有人信,而我会因胆敢乱咬他人而受到加倍的惩罚,因为他是伙计,而我只是学徒!有罪的强者溜了,倒霉的是无辜的弱者,凡事皆如此。

就这样,我明白了偷窃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可怕,而且我立即把我的技能很好地付诸实施,以致凡是我想要的东西,只要我够得着,它就跑不了了。我在师傅家吃得并不算太差,之所以耐不住克俭,是因为看见师傅并不能以身作则。当端上最诱人的食物时,师傅总是把年轻人打发走,我觉得这样做很容易让他们既馋又贪。我很快便两者兼而有之了。我通常会如愿以偿,有时被人发现,就得吃些苦头。

有一件事让我想起来仍旧又害怕又觉得好笑,那次是因为偷苹果,可把我害苦了。苹果放在食品贮藏室的最里边,有一扇很高的软百叶窗可以透进厨房的光亮。有一天,家里就我一个人,我便爬上面包箱,想看看赫斯珀里得斯花园希腊神话中的金苹果园。赫斯珀里得斯是希腊神话中守护该园的众女神。 里那我无法靠近的金贵水果。我把铁钎接上——因为我师傅喜欢打猎。我戳了好几次也没戳着。最后,我喜滋滋地感觉到戳着一个苹果了。我慢慢地往回收,苹果已经碰到软百叶窗了,我正准备伸手去拿,真急死人了!苹果太大,没法儿把它从窗格中拿出来。我真的绞尽了脑汁,非要把它拿出来!必须找些东西把铁钎固定住,还要找一把柄比较长的刀把苹果切开,另外,还需要一根板条托住苹果。我费了不少的劲儿和时间,终于可以切苹果了,希望随后把两半苹果拿到手。但是,刚刚切好,两半苹果便又都掉下去了。好心的读者,分担一下我的苦恼吧。

我并没气馁,却浪费了许多时间。我害怕被人撞见。我想好了一条妙计,准备第二天施行,便像没事人似的重新开始干起活儿来,忘了食品贮藏室里还留有两个会坏事的罪证。

第二天,我又找了个好机会,再做一次尝试。我爬上面包箱,伸出铁钎,对准苹果,正准备戳……真糟糕,“凶龙”没有打盹儿,突然间,食品贮藏室的门开了,师傅从里面出来,抱着双臂,看着我说:“好大的胆子!”……我的手现在还在发颤,都握不住笔了。

由于老挨打,我很快便无所谓了。最后,我觉得挨打是对偷窃的一种补偿,让我有权继续偷。我非但没有把眼睛往后看,想想受惩罚的情形,反而往前看,想着如何报复。我认为,拿我当小偷处治,就是允许我当小偷。我觉得,偷窃与挨打是相辅相成的,从而可以说两者构成一种交易,我在完成这种交易中我的那一份时,就让我师傅去干他的那一份。这么一想,我去偷时就比以前要心安理得了。我在琢磨最后会怎么样呢?我会挨打。随它去吧,我生来就是挨打的。

我喜欢吃,但并不馋;我喜欢女色,但不淫荡。我其他的欲念太多,这两种欲念便淡一些。只有当心里空落落时,我才想到解馋,而我一生之中很少发生这样的情况,所以我没有什么时间去想美味佳肴。这就是为什么我没有老是只想到偷东西吃,而是对一切吸引我的东西我全都偷。如果说我没有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偷,那是因为钱对我的诱惑并不太大。在作坊里,我师傅另有一个单间,门老是锁着。我找到了法子把门打开,然后再关好,不露痕迹。我在里面动用师傅的好工具、好图案、印模等一切我所羡慕而他又不肯让我用的东西。实际上,这算不上偷,因为我是拿来为师傅干活儿用的,但由于可以随意使用这些玩意儿,我欣喜若狂,我以为这样就是把师傅的技术和产品一块儿偷了过来。再说,在一些小盒子里,还有一些碎金块、碎银块、小首饰、贵重物品和零钱。当口袋里装上四五个苏时,我就神气得不得了。不过,我根本没有去动这些东西,连贪婪地瞥一眼都没想过。我看见它们的时候,更多的是害怕,而不是喜悦。我深信,这种对盗窃钱财及其后果的恐惧大部分源自教育。这中间夹杂着羞耻、坐监、惩罚、绞架的潜在念头,使我若是见财起意,便不寒而栗。而我觉得我的那些伎俩只不过是淘气而已,也确实如此。这么干顶多挨师傅一顿打,对此我早有心理准备了。

不过,我再说一遍,我并没有太贪婪,所以没必要洗手不干。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需要斗争的。单单一张好画纸就比可买一令纸的钱对我的诱惑力大。这种怪癖源自我独特的性格,对我的行为影响颇深,有必要阐述一番。

我有一些十分炽烈的激情,每当它们躁动不安时,我便难以驾驭,克制、尊重、胆怯、规矩全都被抛诸脑后了,我成了一个厚颜无耻、放肆无礼、粗野撒泼、桀骜不驯之徒,羞耻阻挡不住我,危险吓唬不了我。除了我一心念着的那唯一的东西以外,世间万物对我来说都一文不值。但这一切只是瞬间的事,我随后便陷入颓丧与绝望。平静的时候,我懒散、胆怯得要命,我什么都怕,什么都讨厌;一只苍蝇飞过都能吓我一大跳;我懒得说话,懒得动弹;恐惧和羞耻压得我透不过气来,我真想躲到没人看得见的地方去。非行动不可的时候,我不知该如何做;非说不可的时候,我不知该说些什么;有人看我的时候,我便局促不安。当我激情满怀时,我有时会找到要说的话。但是,在日常谈话时,我脑子闭塞,找不到任何的话说。我觉得日常的谈话简直令人难以忍受,唯一的原因就是没话找话。

加之,我的那些占主导的欲念没有一个是可以用金钱购买的。我只需要纯洁的乐趣,而金钱会使乐趣全都毒化。譬如,我喜欢美味佳肴,但是,我不能忍受高朋满座的拘束,也不能忍受小酒馆的乌烟瘴气,所以我只能与一位好友共同消受。因为我不能一人独饮,那样脑子会想到别的事情上去,也就没了吃的乐趣。如果我心血来潮想女人了,我那颗激动的心让我更渴望的是爱情。我觉得卖笑女子失却了她们的魅力,我甚至怀疑我会消受不了她们。我对于自己力所能及的享乐都是如此。如果它们需要用金钱购得,我便会觉得平淡乏味。我所喜爱的只是那些东西,它们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能善辩其味的那个人。

我从未觉得金钱是一件像人们以为的那样宝贵的东西。我甚至从来没觉得它是万能的。金钱本身毫无用处,必须变换它才能享受它;必须购买,讨价还价,常常受骗,花了大价,并不如意。我要的是一件优质的东西,可我断定花钱买到的是一件次品。我花大价钱买的一枚鲜蛋,却是枚臭蛋;买一个好水果,却是没成熟的;找一个姑娘,却是个烂货。我喜欢玉液琼浆,可是到哪儿去寻?去找酒商?不管我如何提防,都会被毒死。要是我非要得到很好的服务呢?那得多操心、多麻烦呀!得有朋友,有代理人,付佣金,写信,来来回回,左等右盼,可最后常常还是上当受骗。钱带来了多少麻烦!我对金钱的恐惧胜过我对美酒的喜爱。

在我学徒期间及以后,我千百次地想出去买点儿好吃的。我走近一家糕点店,看见柜台前有几个女人,我觉得已经看见她们在偷偷地讥讽、嘲笑我这个小馋鬼。我走过一家水果店,斜睨着漂亮的梨子,香味袭人。旁边有两三个年轻人看着我,有个认识我的男人待在他的店门前,我看见远处走来一位姑娘,她是家里的那个女佣吗?我眼睛近视,会产生许多幻觉。我把所有走过来的人都当成了熟人,我在哪儿都胆怯,总是畏缩不前。我越是羞涩,欲念越是强烈,但我还是像被馋虫啃啮的傻瓜似的转回家去,尽管兜里有钱买得起,却什么也没敢买。

如果我把自己或者他人用我的钱时我所感受到的尴尬、羞愧、厌恶、不适,以及其他种种不快都记述下来,那就成一本索然无味的流水账了。读者在逐渐对我的生活有所了解的同时,将会对我的脾性有所了解,无须我赘述,也会感觉出来这一切的。

对此有所了解之后,大家将不难懂得我的一个所谓的矛盾:对金钱的极大蔑视与几乎利欲熏心的吝啬兼容并蓄。对我来说,金钱是一件很不合适的东西,即使没有,也不想得到。而当我有了它时,我长久地留着不花,因为不知道如何花才好。然而,如果有了合适称心的机会,我会很顺地花钱的,以至花得囊空如洗也没有觉察。不过,别在我身上寻觅吝啬人的怪癖——为了炫耀而花钱的怪癖,恰恰相反,我悄悄地花钱,而且是为了寻乐:我花钱不是为了摆谱儿,而是深藏不露。我深感金钱不是供我使用的,我几乎羞于拥有它,更不用说花它了。一旦我有足够的钱,像样地生活,我是不会想当守财奴的,我对此深信不疑。我将把钱全花光,而不想让它下崽儿。但是,我境况不佳,总是提心吊胆。我崇尚自由。我憎恶窘迫、苦痛、寄人篱下。只要我兜里有钱,我就可保独立,就免于挖空心思去找钱。我总是害怕手头拮据。因为害怕囊中羞涩,我爱惜钱。人们拥有的金钱是自由的工具,追逐的金钱则是奴役的工具。正因为如此,我才攥住金钱而又不贪婪。

我的淡泊只不过是出于懒惰而已。有钱的乐趣抵偿不了敛财的繁难。我的挥霍也仍然只是出于懒惰而已。当有机会痛痛快快地花钱的时候,人们也就不太管它用得是否值得了。金钱对我的诱惑没有物品的诱惑大,因为在金钱和希望占有的物品之间总有一个中介,而在物品本身及享用之间绝无中介。我看见物,它便在引诱我;如果我只看到占有物的手段,那该手段对我并无诱惑力。因此我做过贼,我现在有时还在偷窃引诱我的而且我宁愿去拿而不愿去讨的小玩意儿。但是,一生之中,无论幼时还是长大之后,我不记得曾经拿过他人的一个子儿。除了有一次,那是大约十五年前的事,我偷过七里弗尔法国古代的记账货币,相当于0.45千克白银的价格。 零十苏。这件事值得说一下,因为其中有着一种无耻和愚蠢的巧合,如果不是牵涉到我而是别人的话,连我自己都很难相信。

那是在巴黎。大约五点钟光景,我同弗朗格伊先生在王宫花园散步。他掏出怀表看了看,对我说:“咱们去歌剧院吧。”这正合我意,我们就去了。他买了两张池座的票,给了我一张,拿着他自己的一张走在头里,我跟随其后。他进去了。我随后往里走的时候,发现门口被堵住了。我举目望去,看见大家都站着。我断定我会在人群中走丢,或者至少弗朗格伊先生会以为我走丢了。我走出来,拿了一张中途外出票退了钱,扬长而去。没想到我刚到大门口,大家就全坐下了。这时,弗朗格伊先生清楚地看到我没在剧场里边。

这种行为与我的脾性相去甚远。为了说明有时候人会出现一种恍惚,不应以其行为来判断他们的品性,我把这事记述下来。这并不是在偷这份钱,而是对这钱的用途的偷窃——越是说这不算偷窃,越是丢人现眼。

如果我想把我学徒时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为无赖行径的全部历程写得详详细细,那么我将永远也写不完。虽然染上了学徒的种种恶习,但我不可能对它们完全产生兴趣。我对同伴们的玩乐很讨厌。当我对干活儿产生极大的反感时,我便对一切感到了腻烦。这使我恢复了对失之已久的阅读的兴趣。在干活儿时偷看书,成了我的新罪过,我遭到了新的惩罚。限制我读书,更激起了我阅读的兴趣,以至很快便达到痴迷的程度。有名的租书店女老板拉·特里布租给我各类书籍。无论好书坏书我都读,也不加挑选,读起来都一样如饥似渴。我边干活儿边读书,出去办事时也读,上厕所时也读,而且一读就是好几个小时。读得头昏脑涨,仍旧忘不了读。师傅窥探我,抓住了我,把我狠揍一顿,书也被收走了。有多少书被撕掉、烧毁、扔到窗外去了啊!拉·特里布的店里有多少残缺不全的书籍啊!当我没钱租书的时候,我便拿自己的衬衫、领带等衣物抵账。我每星期日三个苏的零花钱全都送她那那儿去了。

大家会对我说,看来金钱还是不可或缺的。的确如此,不过那是在我因为读书而别的什么事都不能干的时候。我全身心地沉醉在自己新的癖好之中,除去阅读,什么都不再干了,也不再偷窃了。这仍然是我的一个性格特点。当某种习惯成为自然的时候,一丁点儿东西便能使我分心、改变、迷恋,最后竟入痴入迷。于是,我忘了一切,一心只想着占据我心的新玩意儿。只要兜里装了一本新书,我便急不可耐地要翻看它;剩我一人的时候,我便立刻掏出书来,也不再想到师傅的单间里去寻摸什么了。即使有了耗钱的癖好,我甚至都不相信我会去偷。我脑子只想到眼前,不去想将来的事。拉·特里布肯赊账,押金不多。我装好书,其他什么都不想了。我的钱自然而然地全到了这个女人的手里。当她催讨时,我随手拿起衣物去抵账,没有比这更便当的了。我既不想先偷钱存着,也没有偷钱还债的欲念。

由于争吵、挨打、偷读未加选择的书籍,我的个性变得内向、孤僻了,开始精神不佳,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我因嗜书好读而读了一些平庸乏味之作,但幸好没有读到那些下流淫秽的书。倒不是拉·特里布这个八面玲珑的女人有所顾忌,不租给我,而是为了提高淫书的价码,向我推荐时,她总是神神秘秘的,使我既厌恶又羞惭,反而没有租来看。而且,我生性腼腆,加上机缘巧合,所以,即便三十多岁了,我也没有对任何一本这类危险的书籍瞥过一眼。据上流社会的一位美丽贵妇说,这类书不登大雅之堂,只能偷偷地看。

不到一年,我便把拉·特里布小书店的书看完了。闲暇时,我便觉得百无聊赖。通过读书的爱好,甚至通过我读的那些书,我改掉了无赖顽童的习气。尽管我对书未加选择,还常常读些不好的书,但读书毕竟把我的心灵引回比我的职业赋予我的更加高尚的那种情感。我对身边的一切都感到厌恶,感到有可能诱惑我的一切又离我太远,所以看不见有什么可以使我动心的东西。我的肉欲早已燃起,渴求一种满足,可我又想象不出自己到底渴求什么。我如同一个从未有过性生活的人,对具体的要求一无所知。而我已届青春期,很敏感了,可我有时只是在想我以前的癫狂行为,从未越雷池一步。处于这种奇怪的状态,我那不安的想象起了作用,拯救了我,平息了我那刚冒头的欲火。我尽量想象我读过的书中使我感兴趣的那些情景,追忆、变换、综合它们,把自己放进去,成为其中一个我自己设计的人物,按照自己的意愿,始终使自己处于最佳位置,最后,想到不能再想,便让这假想的境况使我忘却我极为不满的真实状况。对于幻境的爱以及我很容易地投入,使我对自己周围的一切彻底嫌弃了,更加喜欢孤身独处。从此以后,我便始终形单影只了。大家随后将不止一次地看到其奇特的后果,也就是这种表面上极其愤世嫉俗、极其阴郁的禀性实际上源自一颗过分热烈、过分多情、过分温柔的心,因为找不到与自己相似的心,而不得不沉湎于空想。现在,我只需指出那个癖好的渊源和初始原因就足够了。这个癖好改变了我的一切欲念,而且因为它包含着一切欲念,所以始终使我因过于热衷于幻想而懒于行动。

就这样,我到了十六岁。我六神无主,对一切、对我自己都不满意,对自己的行当没有兴趣,没有我这么大的孩子应有的乐趣,满是没着没落的欲念,无端地流泪啜泣,无缘无故地唉声叹气。总之,因为看不见周围有任何值得注目的东西,我只好自做温柔梦了。每个星期日,做过礼拜之后,伙伴们总来找我去一起疯玩,而我能躲则躲。然而一旦同他们玩起来了,我便比谁都起劲儿,比谁跑得都远。鼓动我难,叫停我也难,这就是我惯常的脾性。当我们出城去玩的时候,我总是跑在头里,除非别人提醒我,不然我会忘了回去。我撞上过两次,我没能赶回来,城门关上了。第二天,如何处治我,是可想而知的了。第二次,师傅说,下不为例,否则就如何如何,吓得我不敢疏忽大意了。但是,极其可怕的第三次又来了。真是防不胜防,因为轮到那个该死的队长米努托里先生上岗的时候,他总是比别人提前半小时关城门。我和两个伙伴正往回返,离城半法里法里系指法国古里,一法里大约合四千米。 时,我就听见准备关城门的号角声了。我加快脚步。我听见鼓声响起,便拼命跑起来,浑身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心怦怦直跳。我老远看见士兵们还守着岗位,我一边跑,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呼喊。但太晚了。离前哨二十步时,只见第一座吊桥正在吊起。看见那些可怕的号角翘向空中时,我浑身发抖,因为这是凶多吉少的预兆,我不可避免的命运就在此刻开始了。

我立刻痛不欲生,扑在平坡上,嘴啃着地。伙伴们面对此不幸反倒哈哈大笑,他们当即拿定了主意。我也打定了主意,但与他们的不尽相同。我当场发誓永不再回师傅家去。第二天,城门打开时,伙伴们回城去了,我便与他们道了永别,只是求他们偷偷地把我的决定告诉我表哥贝尔纳,并告诉他在哪儿还可以见我一次。

在我当学徒以后,因为离他家较远,我很少见到他。不过,有一段时间,每逢星期日,我们总要聚一聚。但是,不知不觉地,我们俩便都各有所好,见面的机会就很少了。我断定,他母亲对此起了很大的作用。他是上城区的孩子,而我这样一个可怜的小学徒只不过是圣·日尔维区的孩子。尽管有血缘关系,但我们俩已不再是平起平坐的了。与我为伍,有失体统。不过,我们俩之间并未完全断绝联系,而且,由于表哥心地善良,尽管得遵从母训,他有时还是要听凭自己良心的驱使。得知我的决定之后,他赶来了,但不是为了劝阻我或者与我一起出逃,而是给我一点儿钱物,以备途中使用,因为就我那点儿钱,我是走不了多远的。他还送了我一柄短剑,我非常喜爱,一直带到都灵,为解决肚皮问题才脱手的。有人开玩笑说,我把它吃进肚里了。后来,我对表哥在我那艰难时刻的表现越琢磨越深信他是遵照自己母亲,也许还有他父亲的旨意行事的。因为就他本人而言,他不可能不想法儿拖我后腿,或者跟我一块儿出逃。但他并没有这样做。他并没有阻止我,反倒像是鼓励我依计而行,见我主意已定,便离我而去,没有流下多少眼泪。我们后来再没见过面,也没通过信。这真可惜,他的禀性很好,我们俩天生是一对好友。

在我听天由命之前,请大家允许我想一想,假如我遇上的是一个比较好的师傅,我的命运会如何呢?一个好手艺人的那种安安稳稳、默默无闻的生活,特别是在某些阶层中,诸如日内瓦的雕刻匠阶层,对我的脾性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更能使我幸福。这种行当虽不能发财致富,但日子总算富裕,能在我有生之年抑制我的野心,让我有适当的余暇培养一些有节制的爱好,使我囿于自己的小天地而根本不可能摆脱。我的想象力比较丰富,可以用奇思异想来装点各式各样的生活;而且,我的想象力比较强,可以说能让我随心所欲地从一种生活进入另一种生活,至于我究竟在其中是怎么个情况,也就无所谓了。不论身在何处,我都能很快地进入我的空中楼阁。就这一点而言,最简单的行当、最不令人烦恼操心的行当、让思想最自由的行当,就是最适合我的行当,也正是我的行当。我本可以在我的宗教、我的故里、我的家庭和我的朋友中间过上一种宁静温馨的生活,这正是依照自己的心愿,适合自己的个性、工作与兴趣,与交际一致的生活。我本会成为一个好基督徒、好公民、好父亲、好朋友、好工人——一切方面的老好人。我本会热爱自己的行当,也许还会为之增光添彩,在度过默默无闻但平稳而安乐的一生之后,我将在亲人们的身边平静地死去。想必我很快会被遗忘,但我至少会被想到我的人追忆缅怀的。

但事与愿违……我将描绘的是什么样的图景?啊!先不忙着叙述我一生中的不幸吧!这种悲惨的内容我会让读者知之甚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