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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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明史讲义》

孟森《明史讲义》全书约25万字。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时,经家父整理,与《清史讲义》合刊,定名为《明清史讲义》。但其实《明史讲义》与《清史讲义》虽然体例一致,内容上却并无必然的关系,完全可以独立成篇。关于清入关前的史事,孟森先生主要放到了清史“开国”一章中叙述。《明史讲义》中则只有“建州兵事”的简单文字,且与李自成、张献忠合为一节。此番上海古籍出版社拟将明史单独出版,并不悖于孟森先生著述的宗旨。

孟森先生明清史讲义的明代部分,早在1957年时,即已在台湾作单册出版。不过台湾出版此书时,定名为《明代史》则略显不合于原书的宗旨。孟森先生当年以此作为在北京大学授课的讲义,将有明一代三百年的历史简述为二十余万言,其首篇即以《总论》述及“明史在史学上之位置”及“明史体例”。全书对明代历史的叙述,提纲挈领,全以政治之大端为线索,且观其中行文,讲义体例是极为明显的。因此此次上海古籍重印此书,仍拟定名为《明史讲义》为妥。

关于《明史讲义》的评介,早在中华书局1982年出版《明清史讲义》之时,家父即作《读孟森〈明清史讲义〉》一文,发表于《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1期。其中谈到:

本书于明史各论大致分三个时期,初期即洪永熙宣,以“开国”、“靖难”为章目,重点叙述明开国以后制度,列举民事、军事两大端。其于民事,详论土田和赋役规划推行之效,并以为主要在于能“作养廉俭,尽心民事”。书中说:“太祖以喜怒用事,是其一失,然究是对于偏隅,其大体能藏富于民,深合治道也。”……对朱元璋屡兴大狱,诛戮功臣,则谓其“实未尝滥及平民,且多惟恐虐民”。这是著者对朱元璋评价的基本论点。其于明代继君成弘以后多不肖,而政权尚能延续百余年,至万历始显动摇,主要赖其“尚未至得罪百姓”。对朱元璋所行右贫抑富的政策也给予肯定。

书中论及军事,以明卫所比拟唐府兵,并论证其相同之点,以为“明与唐之初制,其养兵皆不用耗财,而兵且兼有生财之用”,制度最善。著者曾有专论唐府兵制一稿,原存我手,未及发表,可惜在十年动乱中散失,书中所述即本稿,只简括言之而已。

书中指出,明朝开国以来,能够重视“扶植清议,作养士气”,以为此与不得罪百姓同是明政权延续存在较长的关键。

引述至此,想起当年听家父谈到的一则轶事。一次胡适之先生与孟森先生谈及明朝士大夫的士气。适之先生对明朝士大夫的敢言风气有所不解,问于孟森先生。先生思索后而答道:乃太祖皇帝作养士气之结果。以此讲义所述相印证,这显然是孟森先生早已形成的见解。不过对此说我颇有所不解。须知太祖时的廷杖及杀戮之重,对于士大夫的摧折,乃是历代所绝无而仅有者。读研究生时,曾与同学谈及此事。时李广廉教授为诸生之长,曾有其见解,以为是由于明代政治变动较快,获罪士大夫平反较快之缘故。我以为广廉兄之见解或许更有些道理。

但是孟森先生在讲义中始终作为他评价历朝政治兴衰标准的“不得罪百姓”之说,却实在是关键的所在。这虽然只是古人作为史鉴的“民心向背论”的推广,但是在一部书中贯穿于始终,则成为了一种史家的认识论,而不尽同于旧日的史鉴。这固然是由于孟森先生有着清朝灭亡的亲身经历,同时也是他受到近代史学思想影响的原故。

家父在此书的评介中也谈及此要点,他说:

著者将明中期概括为“夺门”、“议礼”二章。明代弊政与乱象实皆萌于此时,诸如宦官之擅权、皇庄之开端、东西厂之设立、门户之渐成、方士妖僧之滥进及荆襄人民起义等等皆是。著者仍以百姓的态度为归,说:“成化中叶以后,朝政浊乱,然明不遽倾颓,且后人述明时之太平,尚不能遗成化之世,则以得罪百姓之事尚少耳。”这个看法是有道理的。

确如所言,即至嘉靖时大礼议,虽有以礼为形式的政治改革的背景,其所涉及,只有朝廷官员内部,与民间百姓无关。书中将隆庆作为明代衰亡的开始,称其“上承嘉靖,下启万历,为亡国之酝酿而已”。

末期主要述“万历之怠荒”、“天崇两朝乱亡之炯鉴”,考辨详明,持论得当。其对天崇间事迹形势,多具灼见。如言努尔哈赤之成王业,“其乘机于明廷门户之争固不小也”。自东林党人出现于政治舞台后,门户变为阉党与东林党的对垒拚斗,结局则奸佞横行,刚直惨死。天启天生呆痴,崇祯本质昏顽,正如著者所指:“明之气运将尽,产此至愚不肖之子孙也。”其评议崇祯朝最确当符实,说此人“丝毫无知人之明,而视任事之臣如草芥”。“茫无主宰,而好作聪明,果于诛杀,使正人无一能任事,惟奸人能阿帝意而日促其一线仅存之命”。闯军破京,清兵入关,乃为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以上文均见《读〈明清史讲义〉》)

不过孟森先生虽然具有传统的“民本”思想,也受到了当时新史学的影响,但是终于未能摆脱对于民众的传统认识。因此在他所撰讲义第六章《天崇两朝乱亡之炯鉴》中第六节,原题为《流贼及建州兵事》,家父在整理该书稿时,将其改为《李自成张献忠及建州兵事》。

讲义中于明亡之后再附《南明之颠沛》一章,述南明之历史。将南明史附于明史中,说明了孟森先生对于清廷否定南明存在,隐饰其史实的纠正,使明朝的历史成为了一个有始有终的完整历史阶段。

这是对于孟森先生《明史讲义》从内容及写作主旨方面的评价。我的一位师兄罗仲辉先生,当年师从尹达先生,长于明代史学史,曾作有《孟森先生〈明清史讲义〉的编撰特点》一文,从撰写和取材角度评价讲义。他也从这个角度谈到了孟森先生著作不同于旧史家之处:

孟森先生《明清史讲义》中显然承袭明清史家把叙事、考辨、评史融为一体的方法,但却不是对这种编撰方法的简单因循,而是汲取前人的编撰经验,在新体裁的史著中纠正和补充封建“正史”对历史事实的歪曲和疏漏。孟先生对史事的评论,与封建史著里的论赞、评曰也不尽相同。封建史著中的论赞、评曰多是对历史人物的褒贬、对历史事件的总结,或者借以抒发史家的思想感情,或者为当权者提供殷鉴。而孟先生的评论侧重在画龙点睛,使读者更好地掌握历史发展的线索,明了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载中华书局《清史论丛》第8辑)

这也正是讲义述史的特点之一,既简明且扼要。如其开篇“总论”第一章,即述《明史》在史学上之位置,仅千余言,加注文不足二千言,集中论述清廷隐没明辽东事迹,指出其修纂中的失误。清开国研究是孟森先生生平治史的旨趣所在,他在北京大学任教期间也曾开有满洲开国史课,其讲义经家父整理,也已在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孟森先生同时作有《明元清系通纪》,以明实录和朝鲜李朝实录为据,以明为纪元,依年编辑清开国之历史,由此可知,此章的内容,正是孟森先生治史所长。其既然另有专著,则于此不复展开,遂成此章节。但这也正是讲义的特点,文字虽简,讲述时未必亦简。其第二章述《明史》体例,立意与首章略同,亦属言简意赅。其中主要讲到《阉党》、《流贼》、《土司》三传之设立,为《明史》之特例即前史所无者。但是孟森先生讲授明清史,对学生的要求是“读史必先读志”,强调学史者明了一代典章制度的重要性。据家父在世时讲到,孟森先生于明清典章制度通晓甚细,乃至微末。因知本章节中,对于《明史》中志、表等体例之叙述,虽然文字无多,讲课时必不忽略。再见讲义中第二编讲述明开国之事,用最长一节述《明开国以后之制度》,足见其“读史必先读志”之宗旨。第一章后附有明代系统表,除自太祖至思宗而外,其后再列南明三帝为系统之中,即福王一、唐王二、桂王三。孟森先生于南明事迹亦多有研究,曾撰《明烈皇殉国后纪》长达数万言,又撰《后明韩主》一文,专述南明韩王政权事迹,均收入中华书局《明清史论著集刊》(上册)。于本书中孟森先生撰有第七章《南明之颠沛》,除福王弘光朝、唐王隆武朝、桂王永历朝三节外,另设一节《鲁监国事》,与前列之系统表相应。孟森先生生活于清末民初,作为一位史学家,他从史实出发,改变了清政府有关南明世系的禁令,不仅不同于前人,与今日史家多将明朝史写至崇祯亡国的做法亦不相同。表现出其实事求是的学术态度。述明史,则由元末太祖起事之前题说起,直至南明政权消亡为止;述清史,则由建州女真的兴起说起,直至清亡为止,将这两个朝代的历史作出了完整的叙述。

作为一部明史讲义,在今天许多学者看来,即一部明史教科书而已。而今天人们所理解的“教科书”,则是对于历史的简单介绍。因此我们今天读到的一些讲义,甚至断代史著作,往往缺少应有的学术深度。孟森先生的这部《明史讲义》,篇幅虽不甚大,却有极明显的学术深度。对于一件制度或史事的叙述,后面加有按语,征引颇详,给人随手捻来之感,大家风度,跃然纸上。

这部讲义的另一特点是以正史而述史。但是孟森先生作此讲义时,却未引用《明实录》的记述。为此我曾询及家父。据家父言,孟森先生对明清两朝实录多有所批评,以为其篡改太甚,有不足为据之感。但其此做法实在是太显偏颇。不过就此讲义而言,孟森先生主要是以《明史》考证明朝史事,对于《明史》中隐没的清朝开国等史事,则再以诸史补证。其考证与叙述历史的功力,不能不令人敬佩。如开国一章,述及廷杖一事,先引《明史·刑法志》记太祖与刘基等论存大臣之体,不以刑上大夫,后记太祖始行廷杖之刑,举永嘉侯朱亮祖父子皆鞭死,“工部尚书夏祥毙杖下”云云。其后再作考证,夏祥乃薛祥之误,而用《明史·薛祥传》论证太祖廷杖之残酷。薛祥于明初多有建树,为政仁和且有治行,又曾为胡惟庸所谗害。时称治行第一,而“坐累杖死,天下哀之”。孟森先生因此评论道:

廷杖亦明代特有之酷政,太祖明知其非待大臣礼,然卒犯之,为后世作则。朱亮祖诬死道同(按为知县而敢抗永嘉侯者),犹为有罪;薛祥则端直长厚,坐累杖死,天下哀之,非其罪可知。……至明廷杖虽酷,然正人被杖,天下以为至荣,终身被人倾慕,此犹太祖以来,与臣下争意气不与臣下争是非所养成之美俗。(《明清史讲义》第二编第一章《开国》第四节《洪武中诸大事》)

再如述景帝立太子事,则用《明史·廖庄传》所记:“廖庄言厚待上皇诸子,以待皇嗣之生。是可知怀献卒后,景帝原无他子,故未别立。”(《明清史讲义》第二编第三章《夺门》第四节《景泰在位日之功过》)

读这部《明史讲义》,无人不为孟森先生对《明史》的熟知程度而感到钦佩。在《明史》中,哪怕出现一丝微小的差异之处,也会成为他考订史实的线索,这也正是孟森先生敢于以正史而证正史的原因所在吧。

不过在《明史讲义》中,孟森先生在以正史为述史之根本的前题下,也引据了一定数量的文集、私修史及野史笔记等类,如《明实录》、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夏燮《明通鉴》、《洪武圣政记》、《续文献通考》、华钰《盐议》、《大诰》、方孝孺《逊志斋集》、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名山藏》、尹守衡《明史窃》、《明纪》、《三编质实》、《臣林外纪》、《明诗综》、《奉天刑赏录》、赵士喆《建文年谱序》、《东华录》、潘柽章《国史考异》、李清《三垣笔记》、郑晓《今言》、谈迁《枣林杂俎》、查慎行《人海记》、《贰臣传》、潘耒《遂初堂集》等。比之今日学者多以引据丰富与否为著作质量的标准,孟森先生此著作中的引据书目显然是不符合其标准的,但是应知孟森先生述史的主旨是以正史为主要依据,凡正史能解决的问题,便不再求证于野史,因此引据虽少,并不影响其对史事的叙述与考证,自是有其独到之处的。

在今日,任何一部关于明代史的著作是绝然不会再像孟森先生那样去撰写了,这不仅因为我们今天已经有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研究工作的指导,不仅是因为我们已经不再会用单纯的政治史去替代完整的断代史,而且因为我们今天对于历史叙述的习惯也已大不同于孟森先生所处的时代。孟森先生的治学时代,是中国近代学术的开创时代。那个时代的学者,即使是十分“西化”的学者,也不可能完全摆脱传统学术的影响,更何况孟森先生在当时的学者中,应该算得上是更传统些的一个。因此在今天一些学者会感到,孟森先生的《明史讲义》,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就明朝的正史“用新体裁做的改编”。这应该说也是不无道理之见。不过孟森先生对明朝正史的改编,所表现出来的历史见识和对历史的概括,都不仅超越了他以前的任何一位学者,而且对今天明清史的研究还起着任何一位学者都无可比拟的作用。我们无法要求前辈学者像我们今天这样去认知历史,哪怕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历史学家。因为人类对自身历史的认识与发展,才是历史学存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