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史研究》文选:中国古代史学卷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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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刘知幾论史料学史和史料分类

史料学史是史学史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通常情况下,我们对刘知幾关于史籍的叙述,可以理解为史学,也可以理解为史料,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刘知幾是一位严肃的历史学家,他研究史料学亦信守史学家的严正立场。这就是他在历史的发展中叙述史籍源流,从而清晰分明地给我们展示了古代史料学发展的历史过程。《史通》外篇中《史官建置》和《古今正史》两文便是典型代表。《史官建置》论述我国古代迄唐初史官制度的起源及其演变。为什么要探讨史官沿革呢?因为我国自古以来书事记言,掌于史官,史籍藏于史官,史学寄于史籍,因而要研究古代史学,必究古代史籍、史料,欲究古代史籍、史料,必自史官始。刘氏叙述历代史官沿革变迁,条分缕析,简要详明。《古今正史》按着时间顺序历述古今正史,分溯其源。所言“正史”,系指纪传、编年二体的史书。本篇所论,不越“六家”之外。他从上古三坟五典述起,历述《尚书》《春秋》《史记》《汉书》等,一直说到《隋书》和唐修的《唐书》。篇末云:“大抵自古史臣撰录,其梗概如此。盖属词比事,以月系年,为史氏之根本,作生人之耳目者,略尽于斯矣。自余偏记、小说,则不暇具而论之。”说明该篇论述的范围是“自古史臣撰录”的“梗概”,只是偏记、小说,“不暇具论”。按照知幾的意见,“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由来尚矣”。论其价值,“皆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然皆言多鄙朴,事罕圆备,终不能成其不刊,永播来叶,徒为后生作者削稿之资焉”。(《史通·杂述》)一分为二,既肯定其优点,又指出其不足。从“博闻旧事,多识其物”的观点出发,对偏记、小说之类的史料是不应弃而不择的。不过,在《史通》中,知幾只是就偏记、小说等十类杂史,分述源流,略论其利弊得失,不曾系统叙述杂史的发展过程。

《六家》《二体》辨别史书体例,采取动态的纵向的历史考察,于考镜源流中辨别体例,同历史发展过程紧密联系起来,这是历史的眼光和方法,所以说,把《史官建置》《古今正史》《杂述》和《六家》《二体》联系起来,我们大抵可以看出唐之前中国史学发展的历史过程及规律性,当然也可看出唐以前中国史料发展的历史过程及规律性。

史料学之分类的部分就是史料分类学或史料目录学。目录学是阐述编制和使用目录工具的理论和方法的科学。刘知幾关于中国史籍的分类,突破《隋书·经籍志》的范围,他没有撰述过史籍目录,却曾提出了史籍分类的意见。这就是六家二体说和杂述十品。

他把古今正史区分为六家,即《尚书》家、《春秋》家、《左传》家、《国语》家、《史记》家、《汉书》家,六家演为二体,即编年体、纪传体。此外,还有杂史十品。他说:“史氏流别,残途并鹜。榷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记,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史通·杂述》)

把《史通》的史籍分类法同《隋书·经籍志》加以比较,似可看出刘知幾史籍分类法的历史价值。《隋志》以四部分类法网罗天下群籍,其史部之书又分为十三类,即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每一个类都著录书目,并列有小序,考其源而溯其流。张振佩先生说:“知幾所举十目与《隋志》史部杂史以下十一目相较,目名虽多歧异,而其类分法实多相应。”(《史通笺注·〈杂述〉解题)果其然乎?鉴于《史通》不曾著录书目,仅在杂史十目中各举出四部书合四十部书以为例证,我们只能以此四十部书为根据与《隋志》相比较,这当然有很大的不确切性。

《史通》杂史十类大都集中在《隋志》的杂史类、杂传类和地理类。大体言之,《史通》“偏记”相当于《隋志》“杂史”,“逸事”相当于“旧事”,“郡书”“别传”“杂记”三目相当于“杂传”,“地理书”和“都邑簿”相当于“地理”,“家史”相当于“谱系”。《史通·杂述》所载四十部书皆不见著录于《隋志》的“起居注”“职官”“仪注”“刑法”“簿录”等五类。其中“起居注”,如同“霸史”,《史通》入正史。“职官”等四目《史通》均不曾涉及。这是《史通》不如《隋志》丰富的地方。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典制体史书逐渐发展并走向成熟,《隋志》所著录的“职官”“仪注”“刑法”,多是此类书籍,三类书目通计亡书,合一百四十三部,四千二百五十三卷,其数量已相当可观。此类著作,以内容而论,实为史书之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以体例而言,亦绝非编年、纪传二体所能包括。

自然,《史通·六家》中的《尚书》《春秋》《左传》等入于正史,而《隋志》均著录于经部,这是刘知幾的一大发明,遂开后世“六经皆史”的先河。再者,《史通》杂史十目中“琐言”,原著录于《隋志》子部小说类。上述可见,就史部著录而言,《史通》也有较《隋志》更为丰富的地方。

刘知幾对杂史的重要性有一定的认识,已如前述。但从总体上说来,他既没有给杂史以应有的重视,也没有进行充分的论述。他的目光仍集中于正史,以为史书之撰述主要是“班荀二体”,“后来作者,不出二途”。其实,这种估计是不符合实际的。从刘知幾所处的时代看,史学发展早远远超出二体范围,前已提及,典制体已逐步发展并走向成熟。《隋志》充分反映了这一现实,刘知幾却不曾给予充分重视。所言杂史,亦不曾详细论列。书目不仅揭示与报道一代文献之状况,而且反映了一代文化学术之盛衰,而专门研究书目的目录学著作单独成目,更是史学发展的标志。史学的发展促进了历史目录学的发展。《隋志》史部的分类方法和著录书目,以及有“簿录类”著录历代目录著作,凡三十部,二百一十四卷。这是对魏晋以来史学发展的记录和总结。《隋志》在目录学史上“远绍班(固)、荀(勖),近开晁(公武)、马(端临),史家奉为准绳,私家资其沾溉”谢国桢:《史料学概论》,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4页。,是一部承前启后、影响重大的目录书。其中,史部通过著录书目,按体裁分类,用小序叙述各体源流,是对唐以前史学发展的简明总结。而刘知幾的《史通》,本来有《隋志》可资借鉴,但论述史书体例及其分期,却几乎全部抛开了《隋志》,另起新局。在中国目录学史上没有引起多大反响。究其缘由,这同《隋志》《史通》各自的地位和情况有关。《隋志》列入官修正史,《史通》乃私家著述,自然《隋志》地位优越;《隋志》乃专门目录,《史通·六家》诸篇乃史书目录的论文,并未著录书目,后世目录家当然重视《隋志》。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刘知幾未能正确对待《隋志》的优秀成果,他的研究视线亦多集中在古今正史及其体例上,因而在史部分类学上就缺乏远见卓识,不曾达到更不曾超越他同时代的前辈学者。这是一个很可引人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