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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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医

乌医,兼行巫士之职,为全部落中之有权威者,不论男女长幼皆畏之,恐其暗中伤人也。乌医,本国语曰“阿儿,阿伯,更大”(Ar-ap Kenda)。

凡为乌医者皆文人也,然出门必带卫兵,其对人讲话,半为直言,半为谜语。譬如彼见一女而悦之,必曰:“某村中有一小鸟,吾意欲捕之。”手下人闻之即四出访寻,非达到目的不已。

乌医访得女子之家后,先使人通知家长,令其于某日预备酒筵,酒筵常自晨间十一时起至半夜后始止,所费极大。作陪者至少十人,散席后,乌医即得与看中之女同宿,此一定不易之风俗也。某次宴会时,乌医所欲之女因种种关系,当夜不能服役,但筵后无女子犹暴雨无雷电,跳舞无歌曲,非乌医所知,亦非乌医所许也。幸临时有一中年妇人,即与其夫同来陪饮者,自愿献身,不至破坏自古以来人人所谨守之大礼也。

乌医不与所好之女同睡,而临时改与自荐者行乐,固非常规,但其中另有一段历史,兹述之如后:

中年妇之目,发水晶之光,本一多情且美之女,而为乌医所中意者,且其自献之术巧妙异常。彼先托不能服务之女与尊客说明,且于众客未散之前已实行其事,故在“人不知,鬼不觉”中,医与妇二人皆心意满足矣,虽在座之夫亦不怀疑。然“不欲人知,除非莫为”,次日全村之人皆宣扬此事,而夫亦有所闻,但不之重责,因其妻实一忠而贞者,一时受愚,非有意使彼为龟也。

原载一九三五年六月九日《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