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一切安排都是最好的安排
不语其实正在与慧巫老人家在研究莎草纸地图,慧巫这里有古老的羊皮地图,对应着参考,那个黑点具体在什么方位,什么距离等等。
那个黑点有个标示“魔鬼之城”,那个黑点被古人记载为魔鬼之城?那是什么?城市?还是什么其他的东西?远古社会能叫城的地点极少。
不语看着慧巫手里的地图,她的地图没有那个黑点,也没有注释,所以不语正在懵逼中,魔鬼之城到底在哪里?
鲶鱼突然负荆请罪的事情,打断了不语的思考,正好头开始痛,不语索性也不猜了,干脆西征算了,顺便把老族长找回来,这次自己亲自去!
不语想到这里,就与慧巫老人家告了别,转身出了屋子,见鲶鱼竟然还跪在那里。
“不是给你解绑了吗?怎么还跪着?”
“求大人找回老父亲,我愿替罪!”鲶鱼语带哭腔!
军法连火神大人和奶奶慧巫都亲笔签了字了!非常严厉!
“不必了,你家为了龙族部落呕心沥血数百年,功劳苦劳都够,军法虽然严厉,但也不是不讲人情,法是人立的,如果一味强调法对人的责罚,却不考虑具体情况的法没有任何意义,我们是人情社会,古语说的好,法不责众就这意思。”
“那~那那谢谢大人开恩!”
“还不快去准备船只渡河?你想叫老子趟水救你老爹啊?”
“砰”就是一脚,鲶鱼连躲都不躲,硬挨了一脚,还好一点也不疼!
“别人问,就说是我让老族长开路做先锋,回去准备,三日后本火神亲征西部大沙漠,回到咱们的老家去!
“是!”鲶鱼蹦蹦跳跳地跑着回去了,三十多岁看起来像个孩子!
不语摇摇头,哎,早走了两个月,好多事没干完呢!命运啊!你真牛逼!
……
三日后,除了狐狸坐镇部落总部任首相,三王魔礼海统帅所有部队,任三军总统领,负责统一调度东南北三军,狗熊随不语西征,另外“小火鸡儿”留守,它太小了!
大金牙随军出征,它作为不语的坐骑!
鲶鱼负责水路运输!慧巫任总参谋,留在部落总部!
此处为何留老三留守部落基地总部呢?
不语自然有道理,魔礼家四兄弟,老大力大无穷,一手太极剑出神入化,属于超级保镖!
老二魔礼红,一把陨铁骨犀牛皮雨伞风雨不透,保护不语安全非常专业!连雨点都近不了身,不语还会有危险吗?还害怕打仗射冷箭吗?他就是个超级护盾!
老四魔礼寿饲养宠物是专业特长,所以小彪崽儿有它带领能少惹不少麻烦,大金牙毕竟是个大“猫科”,它的好奇心不至于害死它自己,但足以不小心害死别人,在号称死亡沙漠的西部,没人牵着能行吗?
老四他是超级马夫!大金牙小彪崽儿是不语的坐骑!
所以次三人必带,但是老三魔礼海,弹奏的乐曲平时用来驱赶蚊蝇,出征的话用处就不大了,说的明白的点,就他啥也不是!懂没?
所以不语安排他留守,他是不语的徒弟,也是最信任的人之一,此人人品不错!
但是恰恰这次命运安排,却让老三平步青云,最后依然稳坐三王位置,最后把控整个东胜神州成为一方霸主。
怎么回事呢?
老三留在部落总部任总统领,他跟不语混了一年多,军事能力自然得自不语真传,水平当然不低,短板是他武功不靠谱,人家拿剑砍你,你弹曲子就能杀敌?疯了吗?
答案:是的!音乐能杀人!
连魔礼海自己也没成想这次机缘巧合,让魔礼海找到知音!
谁?小火鸡儿!
有古文为证!
“西三百五十里曰天山,多金玉,有青雄黄,英水出焉,而东南流注于汤谷。有神鸟,其状如黄囊,赤如丹火,金足四翼,浑敦无面目,是识歌舞,善吐神火,融金断玉”。
关键字在这个“小火鸡儿”识歌舞!也就是它天生懂音律!
这让魔礼海的制造噪音水平扶摇直上,高达一千多分贝,而且是次声波,虽然人耳再也听不见了,却能让你肝肠寸裂,谁说音乐不能杀人?
小火鸡儿告诉魔礼海什么音乐能让人痛不欲生!也告诉他如何用音乐让人乐不思蜀!
魔礼海是靡靡之音的首位发明者!
这样一个可以让你不动声色七窍流血而死,又可以随时让你快乐如仙的大能,如何不配东胜神洲之主?
后世也有古文为证:
“东方持国天王(梵文:Dhṛtarāṣṭra;藏名:Yul-hkhor-bsrun):“持国”意为慈悲为怀,保护众生,护持国土,故名持国天王。住须弥山白银埵,身为白色,穿甲胄,手持琵琶或阮琴,有两义:一、弦乐器松紧要适中,太紧则易断,太松则声不响,表行中道之法;二、是主乐神,表明他要用音乐来使众生皈依佛教。他负责守护东胜神洲,以乾闼婆、紧那罗、富单那、毗舍阇等为持国天王的部众。”此段为引文。
虽然三王的事迹后被宗教所用,但也说明绝非空穴来风!
所以传说或者神话里的四大天王之一,魔礼海是确有其人,而且这一切的安排,不语并不知情,他并没有参与这一切的安排,一切都是顺理成章。
正应了那句:“一切安排都是最好的安排!”
回到正事儿上来!
大羿也吵着要去,不语没带他,他还小又太顽皮,容易耽误事,还不如回家练练穿针!
大羿回家练习穿针引线对弓箭手有着非常大的意义,因为为针穿线特别练视力,弓箭手没有好眼睛哪能做到箭无虚发?
这恰恰也让部落最优裁缝“长额”结识了自己的夫君,部落最佳射手,大羿。
后世有传闻嫦娥拿了大羿的长生不老药,飞天奔月,不知道是否属实?但不语没提,我也不知道真假,暂且不表。
黑熊带着自己挑选的最精英的部落战士五千人,狐狸部队的精英五千人,鲶鱼部队的精英五千人,一万五千名士兵点齐,由黑熊统帅,浩浩荡荡向西而行……
十天后来到了大沙漠的边缘地带,大队人马就在此处原地休整。
此地有点荒凉,满地都是黑红色的沙砾,植被稀疏,夕阳一照感觉甚是凄凉、肃穆。
这是个将近五百公里宽的空白地带,这个地带荒无人烟,土地贫瘠,有的地方连草都不长,连兔子都不爱在这拉屎!
鲶鱼负责后勤,这次要找亲爹,再加上自己属于戴罪行动的情况,鲶鱼把吃奶的劲都使上了,保证远征大军的衣食住行。
再次出发后,黑熊骑着自己的坐骑(他的坐骑是一只大黑熊,此时部落没有马,马是草原动物,东部地区尚未驯化)一直跑在队伍的最前端,如同一柄长枪的枪尖,撕裂空气快速前进。
突然大黑熊突然一个大趔趄,所幸,黑熊武力强大反应快,迅速操刀腾空跳起,跳起的同时,刀身下探,一划,“呲”一股腥臭的液体喷了出来,黑熊侧身扭头,堪堪躲过,黑熊空中拧身落地,但是大黑熊已经不见了,地面的沙砾上留下一个大坑,熊毛带血,一摊腥臭的液体,和半截毛茸茸黑熊大腿……
黑熊一挥手,滚滚烟尘夹杂着大部队行进的脚步声嘎然而止。
一万五千名铜战士,一个个面面相觑,跑着跑着熊没了?地面上的那些痕迹说明了刚才发生的一切不是做梦,而是现实。
“尼玛蛋,”黑熊吐了口吐沫沫,一嘴细沙面子!
黑熊的坐骑是极稀有北极熊,普通北极熊是白色的,这只变异了,毛色才显黑色,是黑熊的心肝宝贝。
它还是熊仔的时候被因为颜色不好,被大北极熊抛弃,这才被黑熊捡来一点点养大,刚一岁多点,死的真可惜,长大了也是了不得的玩应儿啊!这就死了?
黑熊眼珠都要瞪出来了。
他用刀尖挑起那一节带刚毛的断肢发呆,这是什么?刚砍下来的!
这断肢只是其中的一节,尖尖的腿尖锋利如刀,带着一个关节,还有半截小腿,这是个节肢动物的腿。
腿上的断茬处还在淌着粘稠的绿色血液。
这是什么怪物?看这半截断腿就有一米多长,跟成人大腿一般粗细,可以推测这是个大型怪物,而且,它就藏在这沙砾之下,能一下子拖走一匹奔跑的巨熊,这个怪物的力气绝对小不了。
这个死亡沙漠看起来不简单啊!
“还刚刚进来,先把黑熊攒了一年多的锐气杀了一半,呵呵,黑熊在北方最近取得不少战果,也该挫挫了。”不语把弄着小彪崽儿脖颈上的白毛,自言自语地说道,顺手把小彪崽儿的蠢蠢欲动按了回去。
“后撤三里驻扎”不语传令!
接到命令的黑熊不再继续坚持,但仍继续警戒在原地,断后保证大队伍安全撤退。
不语两腿一夹,大金牙带着火神大人过来了,不语亲自研究起这条断腿来,那条断腿摆在四人面前,三个天王,黑熊,都没头紧锁,纷纷表示没见过。
大家查阅了慧巫给带来的巫书上的资料,黑熊:“这种生物叫帝王恐蝎,生性凶残冷血,平时埋在沙子里,靠地面震动获得猎物的信息,是体型最大的蝎子,据说最大的蝎子可以一次吃掉一头山牛,体型极其庞大,最主要的是它喜欢群居。”
“什么?群居?”
连不语的脸也变了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