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编辑:麦克斯·珀金斯与一个文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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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扩展

1920年夏天,麦克斯·珀金斯介绍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认识范·怀克·布鲁克斯后不久,菲茨杰拉德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好友埃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在《新共和》杂志上虚构了珀金斯最老的朋友与最新的朋友之间的对话。这是当时最有名的两大文人相见。威尔逊料想菲茨杰拉德会承认布鲁克斯“是[美国文学]这个方面最杰出的作家”,然后告诉他:“在《人间天堂》之前,当然有许多人写作——但在这之前,青年一代从来没有真正的自我意识,而大多数读者也没有意识到这一代人的存在。正如他们在广告上所说,我就是那个唤醒美国青年一代自我意识的人。”布鲁克斯接着论道:“第一批像你这样的青年作家刚崭露头角,取得相当的成功,成群的出版商、编辑和记者便摩拳擦掌,准备利用他们,让他们商业化——结果就是现在的‘青年’作家供不应求。”

斯克里伯纳出版社不赶这种时髦。老查尔斯无意把他的出版社变成纸浆厂,出版那些有损他们七十五年来负责任的出版声誉的垃圾书。麦克斯·珀金斯尊重出版社的标准,但又想冒冒险。他比谁都积极地在全国各地物色新人作品。在这场单枪匹马似的改革运动中,他逐渐让更有生命力的新作取代斯克里伯纳书目上那些老朽之作。自菲茨杰拉德始,到他负责的每一位新作者,他渐渐改变了传统上“编辑”这一职业的作用。他所寻找的,并不只是那些“保险”的作家——风格中规中矩,内容波澜不惊;而是能用全新的语言道出战后世界新价值观的人。这样一来,他作为编辑所做的就不仅是反映当代的标准,而且以出版有才华的新人新作,有意识地影响、改变这些标准。

就自己出书后的第一年,菲茨杰拉德在日记中草草写道:“狂欢与结婚。去年辛劳的回报。我十八岁以来最快乐的一年。”到1920年8月,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暂名《火箭的飞行》(The Flight of the Rocket),尚在写作中。它讲述主人公安东尼·帕奇二十五岁至三十二岁,也就是1913年到1921年间的人生经历。司各特向查尔斯·斯克里伯纳解释道:“他是那种既有品位又软弱的艺术家,但缺少真正的创作灵感。故事讲他和他美丽的妻子如何在无度的挥霍中毁了自己。这听起来挺悲惨的,但绝对是本吸引人的书,我希望它不会让喜欢我第一本书的评论家失望。”

《人间天堂》出版六个月了,菲茨杰拉德还没有拿到任何销售版税。他对斯克里伯纳出版社的付款流程几乎没什么耐心,虽然这在出版界很正常。也就是说,出版社每半年给作者一份结算报告,在此之后的四个月内寄出支票。司各特没有忘记珀金斯曾主动说只要他需要钱,可以随时提出,于是他开口要1500美元,说他的新娘要买件皮大衣。珀金斯马上汇了这笔钱,同时告诉他好消息,《人间天堂》自出版以来的七个月里已经卖了近三万五千册。但菲茨杰拉德一心认为他的书销量已达四万册,还没拿到版税就预支光了。到这年年底,他已经从版税收入中预支了大约5000元。很快他就忘了自己要钱的次数,要钱时便问:“这次能安排预支吗?”他就这样迅速地挥霍着金钱和信用,一辈子都为满足这样的挥霍而忙忙碌碌。但始终没有成功。

1920年12月31日,菲茨杰拉德写信对珀金斯说,银行已经拒绝他拿手里所持的股票作抵押,一分钱都不贷给他。他还欠了6000美元的账单没付,并且从他的文学经纪人保罗·雷诺兹公司拿了一篇短篇小说的预付金600多美元,可小说写不出来。他对珀金斯说:“从昨天到今天,我写了六遍开头。再写一次初登社交场的少女,我都要发疯了。”这是他们要他写的题材。接着他问珀金斯能否设法再借他一笔钱,就算是下一部长篇小说的预付金。珀金斯也办到了,从出版社财务那里支了1600元给司各特。过了一个月,司各特总算给他的编辑写信说:“正在玩命写呢。”《火箭的飞行》出版日期一再推迟,但是到2月,该书的第一部分已在打字排版,埃德蒙·威尔逊正在审读第二部分,作家本人则在改定第三部分。个人所得税又使菲茨杰拉德少了1000元收入。但珀金斯提醒这个“注定的乞丐”(这是菲茨杰拉德在他最近一封信上的署名),他还能从《人间天堂》的销售中获得2000元左右的版税。

4月底,菲茨杰拉德完成了这部小说,但他已将书名改成《美与孽》(The Beautiful and Damned)。他亲手将书稿交给珀金斯,顺便说他需要600元购买两张去欧洲的船票。这对编辑和作者马上算清了账。菲茨杰拉德心不在焉地讲完协议要求就走了,由珀金斯将他们口头达成的协议写下来:

这次我们不向你支付高额预付金,因为这一金额可能有点难以测算。更主要的原因是鉴于我们过去的交往,你可以在这里自由地预支和适度地透支,这样的安排会更让你更为方便和满意。

在未来的许多年中,珀金斯因此成了菲茨杰拉德的财务监管人。

菲茨杰拉德夫妇对他们的欧洲游并不特别满意。泽尔达在国外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生病。司各特带着珀金斯的介绍信去见约翰·高尔斯华绥(珀金斯为高尔斯华绥作品的美国版写过许多广告文案,并认为他的《福尔赛世家》是“小说创作中惊人的成就”)。高尔斯华绥接待了菲茨杰拉德夫妇,但对美国新文学大发议论,轻蔑地称美国新作家都是乳臭未干的生手。珀金斯对高尔斯华绥的这番傲慢的评语毫不知情,还写信感谢他宴请菲茨杰拉德夫妇:“我想这对他大有好处,因为他需要指点。”菲茨杰拉德对拜访高尔斯华绥感到荣幸,但后来写信对沙恩·莱斯利说:“我对他颇感失望,受不了他那种既不风趣也不尖刻的悲观论调。”

在法国、意大利待了几个星期,并且数度求“金”之后,菲茨杰拉德夫妇漫游归来,回到明尼苏达。在那里,司各特的酒量很快就和他小说中的主人公安东尼·帕奇不相上下。他在白熊湖畔住了一个长夏,什么也没写。度过一段努力重振创作力的“糟日子”后,他写信给珀金斯说:“虚度光阴令我非常郁闷、消沉。我的第三本小说,假如我还写得出来的话,肯定像死亡一样死气沉沉。”在两人关系第一次陷入低谷时,他向麦克斯坦言:

我真想和六个知心朋友同桌畅饮,让自己喝死。我对生活、酒精和文学都烦透了。要不是为了泽尔达,我真想整整三年销声匿迹。出海当水手或者其他什么苦活。我厌恶这种有气无力、一知半解的懦弱环境,和我的同代人在里面苦苦挣扎。

珀金斯的回信字里行间洋溢着乐观,他甚至提到明尼苏达州首府圣保罗的天气对写作的有利因素。至于生活、酒精和文学,珀金斯写道:“每个从事文学的人都会时不时地厌倦生活,这时候他们最容易借酒浇愁。”到这年夏末,菲茨杰拉德又开始写作了。

1921年10月,菲茨杰拉德夫妇等待着他们第一个孩子的诞生,也等待着《美与孽》的出版。这个孩子在近月末时顺利降生,取名弗兰西丝·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小名“司各蒂”。珀金斯发去了热情洋溢的贺信,信中说他猜想泽尔达生了一个女儿。他说:“假如你像我,你会需要一点安慰。但是基于我有四个女儿的美妙经验,我敢预言你将来会满意的。”

月底前,珀金斯已将标好页码、改正错误的第一包校样寄给菲茨杰拉德。司各特对细枝末节也不放过——对小说主人公在哈佛的校园生活,他还有些技术性问题,麦克斯都轻松作答——现在,这部小说在他看来“好极了”。在斯克里伯纳,大家也非常看好这本书,就连那些仍然对菲茨杰拉德作品不以为然的编辑,至少也承认他们的书目上有了一个热门货。“毛校样把四楼的打字员都搅得情绪低落,我是说她们无心工作,”珀金斯写信告诉作者,“我甚至看见有个打字员出去吃午饭还随身带着一些校样……因为她读得欲罢不能。不仅仅是打字员,所有可能接触到校样的人都这样。”

菲茨杰拉德的原文中还有一个编辑问题没有解决:有一段文字集中描写安东尼·帕奇的朋友莫里·诺伯尔对《圣经》发了一通鲁莽的议论,说它是古代无神论者写的,根本目的是建立自己不朽的文学名望。可以肯定,斯克里伯纳出版社没有一个编辑在作者的稿件中碰到过这种亵渎《圣经》的话。但珀金斯一点也不觉得这段文字的实质有什么不妥。莫里醉醺醺地大放厥词似乎符合他的性格。不过珀金斯担心有些读者会指责菲茨杰拉德是在借莫里之口发表己见,因而引起强烈反感。他写信说:“我完全明白你想表达什么,但我认为不能这么写。即使人们都错了,你也必须尊重这些热情、真诚的人。”

菲茨杰拉德采取了攻势。他说他忍不住会想象这话是对伽利略、门肯、塞缪尔·巴特勒、阿纳托尔·法朗士、伏尔泰或萧伯纳说的。他们都是司各特的改革派兄弟。“实际上,”他还说,“范·怀克·布鲁克斯在他那本《考验》里批评克莱门斯居然听从威廉·迪恩·豪威尔斯的要求,在很多地方缓和了自己的观点。”[1]他问珀金斯:“难道你不认为人们头脑里的一切变化都是对事物的武断认识而引起的——起初令人吃惊,但后来常常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习以为常,归于平淡?”司各特说,如果这一特殊事件没有任何文学价值,“我会毫不犹豫地听从你的判断,但是这个段落与它的语境十分吻合,而且为言外之意作了漂亮的铺垫,所以不能少了它”。菲茨杰拉德毫不让步,直到他收到珀金斯的回信。

珀金斯回复菲茨杰拉德的话成了此后他编辑每一位作家的座右铭:“不要一味听从我的判断。我知道,你在关键之处是不会听从的。假如我的判断真的让你在关键之处听从了我,我会感到羞耻,因为一个作家,无论如何,必须说出自己的声音。对你这个马克·吐温(如果布鲁克斯的见解是正确的话),我痛恨扮演W.D.豪威尔斯的角色。”珀金斯希望菲茨杰拉德明白,他的反对意见并非出于文学上的考虑:

这里牵涉到公众的问题[他写道]。他们不会接受小说人物是随口说说的。他们会认为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是故意这么写的。托尔斯泰这么写过,莎士比亚也写过。当然,你现在是在借莫里之口表达你的观点;但假如你是有意把它们作为自己的观点来阐述,你肯定不会这样写。

他希望菲茨杰拉德能把这段话改得“至少不会让赞同这段话主旨的人反感”。

菲茨杰拉德意识到原来的措辞太轻浮。他修改了莫里的讲话,把原来“万能的上帝”一词改成“神”,删掉“下流”一词,还把感叹句“哦,耶稣”改成“噢,天呐”。

书的护封已在印刷,内文清样也在车间制版的时候,菲茨杰拉德又带来了一段他为小说新写的结尾,他认为这个结尾会“让读者对这本书回味无穷,这是原来所没有的”。《美与孽》故事的高潮是男女主人公安东尼和格劳丽娅经过长期努力,终于获得巨额遗产,但他们也已经被酒精给毁了。为了庆祝发财,两人乘邮轮去欧洲玩。在船上,安东尼宣称他终于成功了。现在司各特新写的结尾是这样的:

那个曾经区分了多少代麻雀传承的绝妙反讽,无疑记录了发生在“大元帅”号这样一艘船上的最微妙的动词变化。毫无疑问,当每百年重生一次的“美人”从人间归来,回到露天的等候处——那里吹拂着阵阵白色的风,偶尔有一颗星星气喘吁吁匆匆而过——无所不见的“神眼”必定已在一年多以前出现在天堂某处。星星们亲昵地迎接她,风儿们温柔地轻拂她的秀发。她叹了口气,开始与白色风中的某个声音谈起话。

“又回来了。”那声音轻声说。

“是啊。”

“十五年过去了。”

“是的。”

那声音迟疑了。

“你多么冷漠,”它说,“毫无所动……仿佛你没有心肠。小女孩怎么了?她眼中的荣耀消失了——”

但是美人早已忘记。

泽尔达·菲茨杰拉德很不喜欢这个抒情的结尾,并对此大加斥责,使得司各特只能发电报给珀金斯,问问他的客观意见:“泽尔达认为此书应该到安东尼在船上最后说的那段话结束——她认为新结尾是一种道德说教。请告诉我你的看法,是同意我费尽心思加的结尾,还是喜欢现在的结尾,我拿不定主意。护封极好。”

珀金斯没有迟疑。他先给司各特回电报:“我同意泽尔达。”然后写信说:“我认为她的看法绝对正确。安东尼最后的议论正是全书应该结束的地方。”

菲茨杰拉德在《美与孽》中的写法——精彩的对话、曲折的情节、暗示的动作——在小说的文体上仍属独辟蹊径。因此麦克斯一度认为结尾点明寓意也不错。他告诉司各特:“对于书中的讽刺,思想单纯的大多数读者如果没有得到一点帮助,是不会顺理成章看明白的。譬如,我在和某人谈论这本书的时候,听到的看法却是:安东尼安然无恙;他得到数百万遗产,洋洋自得。可见这人完全没有领会最后几段很明确的反讽。”但是麦克斯仍然认为把意思写得更清楚,并不见得能克服艺术理解的缺失。他把司各特新写的半页纸放在一边,先修改护封上的文案,以确保读者能够领会菲茨杰拉德的反讽含义。

珀金斯相信,一般读者都能通过阅读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获得乐趣,但并没有给予这些作品应有的文学评价,这主要是因为他笔下人物的轻浮。但菲茨杰拉德在这第二本长篇小说中所达到的深度,给麦克斯留下了深刻印象。“尤其在这个国家,存在着一个无根的社会阶层,”他写信给司各特说,“格劳丽娅和安东尼就陷入其中——这是一个人数庞大的阶层,在社会的各方面都有重要的影响。这当然值得通过小说加以呈现。我知道你并非有意去表现这一点,但我认为《美与孽》实际上已经做到了;这就使它成为了针对美国社会的、出色而宝贵的批评。”

《美与孽》题献给沙恩·莱斯利、乔治·让·内森和麦克斯·珀金斯,“感谢他们在文学上给予的帮助和鼓励”。该书于1922年3月3日出版。出版六个星期后,珀金斯告诉菲茨杰拉德,斯克里伯纳收到的添货订单不如他期望的那么多,虽然到4月中旬该书第三次印刷又加印了一万册(就在同一周,《人间天堂》第13次印刷付印)。他希望这本书取得空前的成功,希望落了空,但是麦克斯说,他对菲茨杰拉德在信中对该书的销售表示失望而感到遗憾。“我当然希望它可以卖十万册甚至更多,”珀金斯说,“我希望凭你字里行间的风格所表现出的无比激情可能做到这一点,即使它是一出悲剧,悲剧的本质已决定它必然是令人难过的,因此它的主要元素也就决定了它难以吸引那些纯粹为了娱乐、别无所求的大众读者。现在,至少这本书将有一个可观的销量。经营大众图书[2]的书店可以轻易消化。它在专业人士中已经引起震动,因此抛开纯粹商业的观点不谈,所有因素对它都是有利的;我知道商业上的成功对你很重要,对我们同样重要;但就我们来说,我们是在支持你长跑,并且坚信你会取得胜利。”

珀金斯已经开始为菲茨杰拉德考虑下一步的事业规划。他认为接下来应该出一本短篇小说集。他喜欢在出了一部长篇小说后,接着出同一作者的短篇小说集,因为他发现前一本书的销售会带动后一本书。菲茨杰拉德选了十来个发表在各种杂志上的短篇小说,为这部小说集取名《爵士时代故事集》(Tales of the Jazz Age)。参加完随后出版社举行的发行会议,麦克斯向菲茨杰拉德通报说:“会上许多人对书名有激烈批评……他们觉得现在人们对一切形式的爵士乐都很反感,因此无论这个词实际上有什么含义,它本身会影响整本书的销售。”

司各特征询了他妻子、两个书商和好几位朋友的意见,众口一词喜欢这个书名。于是他决定不让步。他写信告诉麦克斯:“买这本书的是我自己的大众,也就是说,是无数对我崇拜得顶礼膜拜的时髦女郎和大学生。”司各特提出,除非珀金斯本人坚决反对,并且能拿出另一个更吸引人的、能占半个封面大小的书名,他才肯牺牲“爵士时代”这个标题。结果珀金斯没有明确说出他的反对意见,于是书名得以保留。

不过,珀金斯花了好几个月时间试图在一个更重要的问题上影响菲茨杰拉德。他认为,随着《美与孽》的出版,菲茨杰拉德已经把时髦女郎这种人物写尽了。(“你可别成为这样的人,”那年夏天,珀金斯这样警告他九岁的女儿莎比,“她们很可笑。”)司各特笔下这些穿着短裙、留着齐耳短发的女郎的确迷人,但珀金斯在和他讨论为小说做营销广告时说,“我们应该……完全摆脱时髦女郎这个概念”。对于放弃自己最擅长写的人物,司各特颇为犹豫。他忘不了那些爵士女郎对他的好。但是,他还是接受了珀金斯的建议,从此他的短篇小说创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他的人物逐渐成熟。在接下来的几年中,他写的故事大都不再是寻找爱情,而是关于失恋。先前还是敬而远之的金钱,如今成了权势的工具。他放弃了空想,代之以难以实现的梦。

1922年5月珀金斯问菲茨杰拉德有没有想过写一部新的长篇小说时,菲茨杰拉德还没有构思出珀金斯所希望的那种成熟的故事框架,但至少已开始考虑。司各特答道:“我想故事的发生地将是中西部和纽约,时间是1885年。这次不会像往常那样大篇幅地写绝顶美女,而且故事将集中在一小段时间内。它将具有广泛的意义。我还不太确定自己是否已经准备好写这部小说。”珀金斯希望司各特等到自己觉得非写不可的时候再动笔。但是,一连数月,菲茨杰拉德在几个写作计划间犹豫不定,最后决定先把他这年年初刚开了头的一个剧本写完再说。

《天使加百列的长号》(Gabriel's Trombone)是一出浪漫滑稽剧,讲述一个梦想当美国总统的“妻管严”邮递员杰瑞·弗洛斯特的故事。司各特声称这是“迄今美国最出色的喜剧,无疑也是我写过的最佳作品”。1922年圣诞节前,麦克斯拿到了剧本。

严格来说,编剧本并非珀金斯所长,但读完司各特的这个荒诞派剧本,他相信观众肯定欣赏不了它古怪的风格,于是他写了一篇一千多个单词的批评意见。珀金斯重点论述了该剧的问题所在,如何避免它完全沦为一派胡言。他说,第二幕的每一部分,都得做到三点:“增加梦幻的戏份,讽刺杰瑞及其一家为代表的美国一大阶层,讽刺政府、军队或任何那个年代管事的公共机构。”珀金斯告诉菲茨杰拉德:“要尽可能讽刺……但得始终留意你的主要目的。整个第二幕乱哄哄的,也得有种‘乱哄哄的逻辑’贯穿其中。”

写《天使加百列的长号》那阵子,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搬到了长岛。他们在一个新并入的大颈区(Great Neck)租了一幢豪宅。他又开始酗酒了。后来,他在日记中写道,1923年是“生活舒适但又危险而堕落的一年”。在这一年中,他发表了几个短篇小说,卖出一个作品的影视优先改编权,还有各种预付金,全年收入近三万美元,比上一年所得还多五千元。但是大手大脚挥霍几个月后,菲茨杰拉德向麦克斯·珀金斯自承陷入了“一团糟的困境”。当时他已将更名为《呆板的人》(The Vegetable)的剧本推进到最有希望的阶段——他找到了制作人——但对于他的写作主业来说,代价高昂。他又从头到尾重写了四遍,但没有大幅修改麦克斯批评的部分,白天他去看纽约城里的排练,晚上又忙着修改脚本,一连忙了几星期。1923年年底,他写信对珀金斯说:“我走投无路了。”即使他把《美与孽》的版税收入交给斯克里伯纳,他仍欠出版社数千美元。他焦虑地问能否把剧本的第一批版税转让给他们,直到所有欠费还清为止,因为后台所有人都对他说该剧肯定成功。“如果到星期三上午我还没有办法在银行账户上搞到650美元,我就得把家具送去典当了,”他惊恐地告诉珀金斯,“我都不敢上那里露面了,看在上帝的分上,请解决这个问题吧。”麦克斯设法把这笔钱汇进菲茨杰拉德的账户,但并没有要求他转让剧本版税。

1923年是百老汇的辉煌一年。约翰·巴里摩尔[3]出演《哈姆雷特》,而在几个街区外,他的姐姐埃塞尔则在主演《罗密欧与朱丽叶》。埃尔莫·赖斯[4]的《加法器》和皮兰德娄[5]的《六个角色寻找一个作者》也上演了。大多数剧评人都推举高尔斯华绥的《王室》为当年的最佳戏剧。而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呆板的人》根本没有机会在纽约公演。实际上,许多在大西洋城看这出戏的观众还没等到落幕就扬长而去。

“你有没有听说司各特的戏一败涂地?”珀金斯在给查尔斯·斯克里伯纳的信中说。“第二幕似乎完全把观众搞糊涂了。司各特还很输得起。他一回来就打电话给我,以一种毫不妥协的口气描述了演出的失败。他说:‘我对泽尔达说了,出了几本书,我们现在一无所有了。一个子儿也没了。我们得从头开始。’”

***

成功的编辑是那种不断发现新作者,培养他们的才华,出版他们的作品,既赢得口碑又畅销的编辑。为了这种物色、成就新天才的刺激,花上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等待和编辑也是值得的,即使这个过程乏味繁琐,并经常伴随失望。有一次,威廉·C.布劳内尔听到麦克斯年轻的同事罗杰·伯林盖姆对这种劳作感到丧气。他找到伯林盖姆,告诉他,编辑百分之九十时间所从事的日常工作,任何办公室的勤杂工也能胜任,“但是,每一个月,或者每半年,有那么一刻,契机出现了,除了你没有人能够把握。在那一刻,你将自己受到的教育、经历,所有对生活的思考都倾注其中”。

1923年夏天,司各特·菲茨杰拉德请珀金斯留意他在长岛的邻居和朋友林格尔德·威尔默·拉德纳,即林·拉德纳(Ring Lardner),他是很受欢迎的体育记者和报纸幽默专栏作家。拉德纳和菲茨杰拉德在许多方面都有很大不同。三十八岁的拉德纳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眼神深邃忧郁;他坚持有规律的写作习惯,但从不考虑自己的作品是不是传世名作。菲茨杰拉德则身材矮小,肤色白皙健康;他的写作很随意,一心要让自己的作品世代相传。不过两人有一点很相似:都好狂欢尽兴,喝酒能从傍晚喝到旭日在长岛海峡升起。

拉德纳已经在其他出版社出过几本第一人称的随笔集,不过这些书从未引起评论界的认真关注。其中一本《你真了解我》(You Know Me Al),是以一个半文盲棒球新手写信的形式组成的短篇小说集。他笔下的主人公还有流行歌曲作者、合唱队姑娘和速记员之类的人物。这些人满口俚语,使得他的作品正符合文化程度不高者的口味。读了拉德纳篇幅较长的短篇小说《金色蜜月》(“The Golden Honeymoon”),珀金斯想给他出一本短篇小说集。那年7月,他写信提议:“因此我写信告诉您,我们非常有兴趣考虑这一可能性。若非司各特提到这种可能性,我几乎不敢有这种念头,因为您在文学界的地位明摆着,肯定有许多出版社围着您。在如此处境中的人,对于出版商表示感兴趣的信多半是不屑一顾的。”

珀金斯和拉德纳于那年夏天在大颈区相见。菲茨杰拉德也赶到雷内·杜兰餐厅和他们吃晚饭,再去地下酒吧喝酒。拉德纳谈起一些他自认为珀金斯会感兴趣的短篇小说,司各特则口齿不清地拿朋友们打趣,叫他们“好蛋”。当晚几个人越喝越不清醒,拉德纳回家了,司各特坚持要驾车带麦克斯在长岛转转。他们总算太太平平地上了车,但开出去就出事了。后来,《纽约客》杂志上提到了这次事故,但是把珀金斯的身份给搞错了:“在那种情况下[菲茨杰拉德]理应像大多数人那样右转弯,舒舒服服坐在他身旁的营销人员也是这么认为的,但他却没有这么做。也许是因为喝了一两杯鸡尾酒,他似乎觉得左转弯把车驶离公路更有意思。”在黑暗中,司各特驾车带着麦克斯从斜坡一直开进一个开满睡莲的池塘。到了下一个周末,珀金斯在温莎告诉路易丝:“司各特·菲茨杰拉德说着我是一个好蛋,林是一个好蛋,他自己也是一个好蛋,然后他不假思索地带我开车冲进一个该死的湖里,好像这是一个好蛋对另一个好蛋应该做的事情。”在之后的许多年里,珀金斯经常拿此事说笑,每讲一次那个池塘的面积便扩大一次。

在菲茨杰拉德的帮助下,麦克斯着手收集拉德纳在那个初夏的晚上说起的短篇小说。这活儿工作量不小,因为拉德纳不把它们当回事儿,自己都不留底稿。他每写完一篇,就将它抛诸脑后。绝大部分作品的下落,麦克斯都只能仰赖拉德纳糟糕的记性去寻找它们发表的地方。即使他想起在哪儿发表,他们还得到图书馆的地下室和杂志社的资料室去搜寻,直到12月,珀金斯才把这些篇目找齐。此时他对这本名叫《短篇小说写作指南》(How to Write Short Stories)的短篇集热情十足,因而力排老编辑们的异议,将它列入春季书目。这一做法是超乎常规的,因为作者本人还没有正式跟出版社签约呢。

林·拉德纳的儿子后来评道,如果不是因为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和麦克斯·珀金斯的努力,他父亲可能在《金色蜜月》之后就再也不会写短篇小说了。“《短篇小说写作指南》的出版使他第一次感觉自己还是属于文学界的,不仅仅是干报纸的。这种支持的影响并不是如何写,而是写什么。”年轻的小拉德纳说。拉德纳因为害得麦克斯受几个月“搜集材料”之苦而向他致歉,同时也邀请他再去大颈区。“现在很安全了,”他想起菲茨杰拉德把车开进池塘的事,向珀金斯保证道,“杜兰池塘已经结冰了。”

珀金斯还在编书的时候,拉德纳去了拿骚。读到第四五遍,珀金斯觉得书名《短篇小说写作指南》有个问题——书中实际上没有什么写作指南。他建议拉德纳给每个故事写一个简短的评语,即一段讽刺性的前言,佯作短篇小说写作的一段说明,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拉德纳很喜欢这个建议,几天之内就给每一篇短篇小说配上前言寄给了珀金斯,动作之快令他感到惊奇。他告诉拉德纳:“光听司各特说的,我还以为你整天泡在高尔夫球或者麻将桌上呢。”

《短篇小说写作指南》里的好几篇前言显示出拉德纳始终难以克服的、对自己的小说嘲讽的态度。他知道自己的作品很滑稽好笑,但并不那么当回事。埃德蒙·威尔逊在他的日记里写到那段时期在菲茨杰拉德家的一次聚会:

拉德纳跟我谈起石油丑闻,菲茨则在椅子上睡着了……谈到他自己的作品,拉德纳说,麻烦的是他不会写正儿八经的英文。我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我可不会写这样的句子:‘我们坐在菲茨杰拉德家,炉火正旺。’”

拉德纳兴致勃勃地完成了写前言的任务,不过其中总是有他自嘲的玩笑。在介绍《事实》(“The Facts”)这篇中,他写道:

这是一个肯塔基山区生活的典型故事。一个英裔白人姑娘离开了在奥马哈当警察的丈夫,可她忽略了办离婚手续。后来她遇见一个波尔多来的垃圾收集员,爱上了他,“没上教堂走仪式”就跟他跑了。这个故事是作者在一辆行驶于第五大道的双层巴士上层写的,有几页纸被风吹跑了。这可能是它有趣的场景描写明显不足的原因。

到最后他似乎写不出了,有的前言只写了一行字。譬如写《冠军》的:

一个推理故事的典范。悬念就在于怎样让它得以出版。

《短篇小说写作指南(附实例)》赢得广泛的成功。销售喜人,评论也一片叫好,几乎所有书评者都赞扬聪明俏皮的前言,把这位出道多年的作家当成前景看好的新人。连老查尔斯·斯克里伯纳都被这些故事逗乐了。

通过罗杰·伯林盖姆和菲茨杰拉德的朋友小约翰·比格斯(John Biggs, Jr.)的介绍,珀金斯结识了一位来自特拉华州威明顿的、立志要当作家的年轻人约翰·菲利普斯·马昆德(John Philips Marquand)。马昆德1915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是伯林盖姆的同学。他先后在《波士顿晚报》[6]、《纽约时报》报社任职,参加了美国远征军[7],回国后在智威汤逊广告公司(J.Walter Thompson)工作。他在那里写了几个月广告文案,算了算自己的积蓄——400美元,决心认真写一点篇幅长的小说。他搬到马萨诸塞州的纽伯里波特,完成了之前工作之余写的传奇小说。小说写完,他的钱也快花光了。于是他回到纽约,要么找到出版社出书,要么再找工作。

马昆德的这部小说《坏蛋绅士》(The Unspeakable Gentleman)只有一份手稿。它的命运就像它那十九世纪的主人公一样富有戏剧性。在曼哈顿,装稿子的手提箱从出租车的行李架上掉了出来,车开出好几个街区都没发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性格多样的家伙,活泼好动,给儿子树立了极坏的榜样。当时马昆德自认为它是一部非常重要的作品。“在英语文坛不是第一,也是第二。”他后来写道。他赶紧在报纸上打了失物启事,十天后,书稿奇迹般出现了。他马上翻看一页页稿纸,生怕连文句都被摔伤了似的,结果发现不要说英语文坛第二,它连第三都排不上。他写道:“事实上,我都不信它能排第四。”最后,马昆德认定这是一部写得很糟的历史小说。不过他还是说:“既然写得很带劲,说不定读起来也挺带劲。”他的经纪人卡尔·布兰特向《女士之家》(Ladies’ Home Journal)杂志投了一份稿,另一份交给了罗杰·伯林盖姆。

和斯克里伯纳出版社的其他年轻编辑一样,伯林盖姆也知道,让社里接受一个从未出过书的新作家的最有效办法,就是把稿子交给珀金斯。麦克斯一看就喜欢,力主出版此书。这本书虽然风格过于维多利亚式的华丽,但充满了决斗、夜袭、密谋、马背逃生、海上历险等发生在拿破仑时代的情节,令麦克斯着迷。他于1921年春见到了马昆德,后来他私下描述,这个“渴望发表作品的年轻人带有一种穷亲戚般缺乏自信的讥讽神情”。麦克斯对小说臃肿的情节持有保留意见,但他还是说服出版社接受了它,因为故事的核心——那个坏蛋绅士,塑造得很成功。珀金斯告诉卡尔·布兰特,这个故事“昭示了作者的美好前景”。

《坏蛋绅士》还没有出版,就有种种迹象令珀金斯相信那个美好前景不那么遥远了。马昆德接连把三个短篇小说和一个中篇小说卖给了《星期六晚邮报》和《女士之家》这两种杂志,而且得到的稿费、小说刊登的版面享受的是杂志最大牌作者的待遇。于是在珀金斯的建议下,斯克里伯纳出版社迅速将这几个短篇小说结集出版,书名《同调四声》(Four of a Kind)。

马昆德的这头两本书销量不好,没让出版社赚钱,作者的名字却迅速为数量庞大的杂志读者所熟知。伯林盖姆仍然是他在斯克里伯纳的联络人,不过只要马昆德在文学上碰到什么问题或在写作上需要严肃的意见,他就从定居的波士顿赶到纽约来见麦克斯·珀金斯。

马昆德也和斯克里伯纳出版社大多数年轻作者一样,在这个珀金斯的事业刚刚起步的时候就发现,麦克斯最了不起的一点是,“无论我们有什么事,遇到什么困难,对他来说都不是小事。他自己不是作家,但他比任何编辑和出版人都懂得作者的心思”。尽管得到珀金斯的关心,马昆德仍然没有安全感。他的下一部精心构思的长篇小说《黑色货物》(The Black Cargo)销量和前两本书一样,仍无起色。麦克斯仍然认为他是有潜力的畅销作家,并写信安慰他:“事实上,最好的作家通常都不是一炮打响的。”马昆德还是沉不住气,并进而认定,他与斯克里伯纳的合作充其量就是一段权宜婚姻。趁一次去纽约的机会,他去见一家小出版社明顿-鲍尔奇的合伙人厄尔·鲍尔奇(Earl Balch)。鲍尔奇告诉他,他们正在寻找关于早期美国人的书稿。马昆德便说起一个名叫蒂莫西·德克斯特的奇人。此人是一百多年前纽伯里波特的居民,发了几次财——他娶了一个富有的寡妇,投资过大陆货币,垄断了鲸须市场,还倒卖二手《圣经》;然后他自封为德克斯特勋爵,号称是美国第一个贵族。马昆德觉得写本关于德克斯特短暂一生的传记应该会很“有趣”,于是他一回到纽伯里波特,就把心思都放在这本书上。根据他的书惨淡的销售记录,他居然告诉鲍尔奇,斯克里伯纳肯定不会对这样一次“浅薄而可疑的冒险”感

兴趣。

然而斯克里伯纳的编辑们一听说这本德克斯特传记,都觉得马昆德是写作这类题材的不二人选。其中一位编辑进而解释道:“我们最大的兴趣就是帮助作者成长……因而,我们不像许多出版社那样只抓住作家一本有可能畅销的书,而忽视他的其他作品,放任它们流向别处。”但鲍尔奇已经表示要出版这本书,斯克里伯纳也不能无视他的要求。所以他们同意马昆德为鲍尔奇写这本书。伯林盖姆还向他保证:“无论结果如何,它都不会影响我们在未来出版你的书,请放心,这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关系。”

明顿-鲍尔奇出版了这本书后,珀金斯尽全力要把马昆德引回他的“羊群”。为了显示斯克里伯纳也对他写类似蒂莫西·德克斯特这类人物传记感兴趣,麦克斯给马昆德开了一个他最喜欢的新英格兰英雄名单,如佛蒙特州的伊桑·艾伦,还把这些人的材料寄给他。马昆德对这些建议表示欢迎,但认为写这类书他赚不到多少钱。“无论怎样,在我看来传记这整个门类已经被受人雇用的落魄文人给写滥了,”他写信对珀金斯说,“以前它还能给一个聪明的年轻人带来荣誉,现在没有了。”

有了一次从老东家“出走”的先例,马昆德发现第二次背信之举就容易多了。他的第三部小说《警告山》(Warning Hill)写完后,斯克里伯纳的报价与利特尔-布朗出版社1000美元的报价相比就太吝啬了。他就此永远离开了斯克里伯纳,后来写出了很畅销的莫图先生侦探小说系列和许多长篇小说,其中《已故的乔治·阿普莱》(The Late George Apley)荣获普利策奖。整个四五十年代,他是美国最畅销的作家。

1923年,《斯克里伯纳杂志》收到一篇主要讲烈马的文章,引起麦克斯·珀金斯的注意,他喜欢书中地道的美国方言。此文作者叫威尔·詹姆斯(Will James),是个罗圈腿的牛仔,精瘦的脸上长着一只鹰钩鼻。詹姆斯四岁就成了孤儿,被一个老猎人收留。“猎人教我识点字,会写点东西,后来我在四处的牛棚里找到一些老杂志,又从杂志里学了不少。”多年以后,詹姆斯回忆道。麦克斯催《斯克里伯纳杂志》赶紧刊发这篇稿子,并约詹姆斯继续写稿。很快,他就让詹姆斯写书了。在随后的二十年中,詹姆斯写了二十本书,大部分都很成功,其中包括《牧牛小马斯摩奇》(Smoky)和《孤独的牛仔》(Lone Cowboy),前者于1927年荣获美国纽伯瑞童书奖。

有一次詹姆斯来纽约,麦克斯喜欢上了他那顶宽边高呢帽。詹姆斯送给他一顶,尺寸刚好。后来,麦克斯写信向他道谢说:“我有一次戴着它和一位肖像画家在路上走。他央求给我画戴帽子的肖像画,在我得到帽子之前可从来没发生过这种事。”从那天开始,无论在室内还是室外,珀金斯几乎没有一刻不戴着帽子。最后,他选定一款七号大的灰色浅顶软呢帽,再也没有换。他把帽子戴得很低,连耳朵都被压得向前折。

戴帽子成了珀金斯的招牌习惯,也是众人猜测的话题。不断有人问:“为什么戴帽子?”回答大体是他发现戴帽子既有用又有型。这可以让办公室的不速之客以为他正要出门,也就不会强拉着他没完没了地聊废话了。这顶帽子让他的耳廓向前折,也有助于提高听力。威科夫小姐也有一种说法,她认为珀金斯下午到楼下的斯克里伯纳书店转转的时候,戴着帽子可以避免让顾客误以为他是店员。珀金斯本人在给普莱恩菲尔德的报纸写的一篇专栏文章里透露过一点帽子的事。他赞美宽边软帽是“独立之帽,个性之帽,美国之帽”。

珀金斯对一般着装的怪习惯跟戴帽子不相上下。乍一看,他似乎就是一个衣着优雅的纽约人,但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相当不讲究。几个女儿常说他的西装肘部的面料被磨得隐约可见里面的白衬衫。路易丝有一次说他所有的衣服都旧得像二手货,想让他因此感到害臊而去买件新衣服,但他没搭理。直到她不容商量地坚决要求,他才会乖乖去买件新西装。他让女儿从衣柜里挑一件衣服,然后拿到裁缝店,让他做一件一模一样的。

这种新英格兰式的简朴执著使珀金斯成为凯尔文·柯立芝总统[8]的理想编辑。麦克斯出版了他的演讲集;他花了几个月时间才说服“沉默的卡尔”把十六万个单词的书稿压缩到九万八千个单词。

二十年代初,珀金斯出了两本既叫好又叫座的新人小说:詹姆斯·博伊德(James Boyd)的《鼓》(Drums)和托马斯·博伊德(Thomas Boyd)的《穿过麦田》(Through the Wheat)(这两人没有亲戚关系)。此时的珀金斯渐渐发现自己在每月一次的编辑部会议上不用再为了争取选题通过而拔高嗓门了。许多给斯克里伯纳出版社的好稿子都直接送到他手上。连社内其他编辑负责的作家都注意到了珀金斯与日俱增的声望。

阿瑟·特兰恩(Arthur Train)是一位谈吐文雅的刑事律师,眼袋浮肿,留着中分头,从1905年起就一直在写真实的犯罪故事和离奇的逃亡小说。自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起就在斯克里伯纳工作的老编辑罗伯特·布里吉斯(Robert Bridges)收到特兰恩的稿子。麦克斯·珀金斯调到编辑部不久,就经介绍与特兰恩见面。结果发现两人曾因为纽约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而打过交道,特兰恩在那里工作,麦克斯则在《纽约时报》跑警务条线,属于特兰恩“相交甚欢”的那类记者。1914年布里吉斯担任《斯克里伯纳杂志》主编后,特兰恩就与珀金斯工作更紧密了。年轻的编辑希望有什么办法能够让特兰恩的写作更生动,因为过去特兰恩往往为了渲染气氛牺牲情节和人物性格。两人见面后不久,一次聊天时说起各自都熟悉的新英格兰怪律师。由此特兰恩虚构了一个律师埃弗兰姆·塔特(Ephraim Tutt),一个脾气古怪、标准的新英格兰人,来到纽约运用法律手段匡扶正义。在一次采访中,特兰恩坦率地说:“忽然间,我写东西感觉不同了,写起来更专注了。写埃弗兰姆·塔特的故事时这种感觉特别强烈……这些故事可能是第一次让我自己动情的作品。”

到1919年秋天,阿瑟·特兰恩已经交给珀金斯好几篇关于“塔特与塔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埃弗兰姆·塔特的短篇小说。“我都拜读了……读得很开心,笑声不断,”麦克斯写信对作者说,“以前肯定没有这样的故事,这样的写法……能够把刑事法庭和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内外的司法以及相关律师的生活写得如此生动形象。”这第一批总共四万四千个单词长的短篇小说在《星期六晚邮报》上连载了好几个月。接着珀金斯提出结集出版单行本,这样就可以全面展现一个充满同情心的塔特先生的形象。同时,珀金斯忍不住要为特兰恩构思一些新的小说情节。1919年10月,珀金斯写道:

我有两个大致的设想,也许能写出点什么:一是也许可以就某种塔特难以对付的案子编一个故事——譬如富有的客户想雇他办事,他看在高额报酬的分上,卷入了一桩案子,但是到一定程度,他就面临是非的问题,于是又退出……二是可以写某个乡村小伙或姑娘来到城里,因为无知单纯而误入歧途,酿成不寻常的事故,令塔特先生深感同情和难过。我想你还没有写过塔特的出身背景,这就可能成为激发回忆的因素——的确,用回忆这种手段来展开情节有点俗套——回忆让他充满同情心,因为这很容易令他想起自己第一次来到城里的经历。在这样的故事中,由于误入歧途者坚称他的过失并非恶意为之,而是出于无知,塔特先生难道不会在道义上为他开脱法律责任吗?

在珀金斯的鼓励下,特兰恩适时创作了塔特的人生经历。他出生在佛蒙特州从温莎坐轻便马车片刻即到的普利茅斯,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常和好朋友凯尔文·柯立芝去钓鱼。珀金斯一篇接一篇读着这些故事,一边琢磨着出一部合集。他选编的第二部塔特故事集出版的时候,评论家注意到了它与第一部不同的风格变化。他们盛赞主人公的性格形象更为丰富。接下来的三年间,《星期六晚邮报》共发表了二十五个塔特的故事,他成了该杂志最受欢迎的小说人物。整整二十年,埃弗兰姆·塔特始终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他的案子在许多法学院拿去当课堂案例分析,他也成了许多法学院学生的偶像。许多读者纷纷向出版塔特故事单行本的斯克里伯纳出版社写信,认定他们已经猜出塔特的人物原型是谁,大多数人猜是前纽约州参议员埃瓦茨。这一猜测在珀金斯看来似乎有点道理。他有一些在新英格兰小镇做律师的亲戚,塔特先生身上集合了他们的一些特点。

珀金斯很喜欢编塔特的故事,但觉得编辑特兰恩的其他小说更有满足感。特兰恩思路清楚,乐于求知,显然是能将麦克斯已经策划的一个故事情节深入展开的理想作家。这个故事说的是两个考古学家发现了一部传说中第五福音书[9]的手稿,该书埋藏已久,是某人见到耶稣,聆听了他关于政治经济思想的谈话后,写在莎草纸上的实录。这卷手稿所包含的教义是革命性的,或者说,至少与现行的经济、政治理论是相悖的,因此,两位发现者面临销毁它还是让文明陷于混乱的抉择。

这一构思吸引特兰恩花了两年时间投入创作。这个名叫《失落的福音书》(“The Lost Gospel”)的小说在《星期六晚邮报》一经发表就引起轰动,斯克里伯纳很快就以蓝皮小开本的形式出版了单行本。有评论者称这是“有史以来最精彩的短篇小说之一”。司各特·菲茨杰拉德也认为它“构思极为精巧”,并承认“给我一千年时间我也处理不好这么复杂的情节”。

其他作家也想听听麦克斯·珀金斯的意见。虽然他在斯克里伯纳职位尚低,却日益成为出版社的中心人物,能团结起力量,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他在不久前给女儿贝莎的信中说:“我一直在设法告诉一个作家和他妻子,他该怎么写,可我自己却不会写,好笑吧?我甚至让他写我编好的故事——而他也很乐意。整晚尽说些你自己一点都不了解的东西,可真为难啊。”

1923年,珀金斯带着一些书稿,举家去温莎过圣诞节。回到出版社,他找查尔斯·斯克里伯纳谈一件他已考虑多时的事。他说,近几年编辑们的工作量明显增加。仅来稿一项,斯克里伯纳平均每年就要比战前那段时期多五百件。珀金斯说他需要助手,好让他分身出去做他的主要工作——物色、培养新作者。

编辑部还有好几位年轻人视珀金斯为榜样。《斯克里伯纳杂志》的编辑、诗人比阿特丽斯·凯尼恩(Beatrice Kenyon)就对刚来社里当编辑的新人拜伦·德克斯特(Byron Dexter)说:“我们有一个天才编辑——麦克斯韦尔·珀金斯。”还有罗杰·伯林盖姆,以及麦克斯最要好的同事约翰·霍尔·惠洛克。麦克斯早在1913年就因参与编辑《哈佛之声》而与惠洛克相识,两人后来在第23街的一个快餐店偶遇,麦克斯告诉这位留着一口刷子般胡须、身材瘦长的诗人,斯克里伯纳书店要招人。惠洛克得到了这份工作,随后又被调到五楼。现在,麦克斯对斯克里伯纳先生说需要增加编辑人手来分担工作量。“如果我有更多时间,应当可以发挥更大的价值。”珀金斯大胆地说。斯克里伯纳适时接受了麦克斯的要求。

约翰·霍尔·惠洛克在行将告别斯克里伯纳的编辑工作时写道,出版社编辑的工作,“也许是天下最单调、最辛苦、最激动人心、最令人恼怒和最有价值的工作”。的确,二十年代初的文学呈现出一派活跃、兴奋的新气象。小说家罗伯特·内森(Robert Nathan)曾说:“崭露头角的年轻作家多得就像花展上的花朵;我猜想,当编辑的心里一定充满希望和激动,总感到一天的时间不够用,因为无论你碰到谁,他似乎都有一本好稿在手。”

注释

[1]菲茨杰拉德在这里把范·怀克·布鲁克斯的名字拼错了。他所说的《考验》(The Ordeal)即范·怀克·布鲁克斯评论马克·吐温作品的著作《马克·吐温的考验》,克莱门斯是马克·吐温的本姓,而威廉·迪恩·豪威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1837—1920)是与马克·吐温同时代的著名评论家、作家。

[2]大众图书(trade book)指通过书店等图书零售网点销售的小说及非小说类图书,有别于教科书、科技专业图书等通过其他渠道销售的图书。——原注

[3]约翰·巴里摩尔(John Barrymore,1882—1942),美国舞台和电影演员,出身戏剧世家,初以英俊小生形象出演轻喜剧引起关注,后主演剧情片,以演绎哈姆雷特、理查三世等莎剧角色著称。

[4]埃尔莫·赖斯(Elmer Rice,1892—1967),美国剧作家,最为知名的剧作是《加法器》和获得普利策奖的《街景》。

[5]路易吉·皮兰德娄(Luigi Pirandello,1867—1936),意大利剧作家、小说家、诗人,因其“对戏剧和舞台剧大胆杰出的改造”获得1934年诺贝尔文学奖。

[6]该报英文名Boston Transcript,全名Boston Evening Transcript。

[7]美国远征军(American Expeditionary Force),美国派往欧洲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军队。

[8]凯尔文·柯立芝(Calvin Coolidge,1872—1933),美国第三十任总统。他沉默寡言,人称“沉默的卡尔”。

[9]教会选定的福音书一共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