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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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大蒙古国的建立

1206年初春,铁木真在鄂嫩河源的驻冬地树起九斿白纛,隆重地召开忽里台,建国号为大蒙古国(Yeke Monggol Ulus);根据晃豁台部蒙力克之子,人称帖卜腾格里(Täb Tängri)的神巫阔阔出的提议,加尊号称成吉思汗(Cinggiskhan)。关于“成吉思”一词的意义,历来众说纷纭。波斯史家剌失德丁说:“成是强大、坚强的意思,成吉思是这个词的复数,它与哈剌契丹的伟大君主所戴的古儿汗〔称号〕是一个〔意思〕,都是强盛伟大的君主之意。”《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208页。使用“成”的复数是因为“成吉思比成〔这个词〕更响亮”《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347页。。南宋使臣赵珙以疑是之词记:“或曰成吉斯者,乃译语天赐二字也。”《蒙鞑备录·鞑主始起》。近代法国著名汉学家伯希和则认为,“成吉思”意为海洋(突厥语tänggis海洋>蒙古语inggis)。《马可波罗注》(英文本)卷1,第296—303页。

一、国家制度的建立

在这次大聚会上,成吉思汗对所有功臣与诸弟大行封赏,并根据国家政权的需要,发展和创制了一系列制度。

千户授封制度

从1196年破塔塔儿开始,经过多年的武力征服,成吉思汗削平了所有蒙古草原上的诸部落。按照蒙古征服者的认识,所有这些被征服的部落,都是成吉思汗的属民与奴隶,所有草原牧地都是他一家的领地。对于这个新的兀鲁思(领地—人民,转训而为国家),已不能利用旧有的部族组织来进行统治。成吉思汗于是在总结前代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领地授封制度。授封是以千户制为基础进行的。它的性质与作为财产继承的忽必(qubi)有所不同,它是成吉思汗根据功绩而授予属下的封赏(称莎余儿合勒sayurqal恩赏)。

以十进位制来部伍士卒,是我国北方游牧民实行的一种古老的组织形式。匈奴“自如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大者万骑,小者数千,凡二十四长,立号曰万骑。”“诸二十四长亦各自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封、都尉、当户、且渠之属。”《史记》卷110《匈奴传》。属于东胡的乌桓、鲜卑与柔然似乎最早并没有这种制度。东汉末,在辽东西、代北的三部乌桓“始有千夫长、百夫长以相统领”《三国志》卷30《乌丸传》引《英雄记》。。柔然也是“北徙弱洛水,始立军法:千人为军,军置将一人,百人为幢,幢置帅一人。”《北史》卷98《蠕蠕传》。这种以十进位部伍士卒的办法在突厥、回纥、契丹时代是否沿行,我们迄今仍无可信的根据。但在早期的女真人中,“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金史》卷44《兵志》。女真语猛安与蒙古语千(mingqa)从读音上看,不无语源上的共同之处。现有的资料表明:早在1206年以前,克烈部早已采行类似的组织形式。畏吾儿人伊埒库们实奇尔,“初以百夫长事王汗”。其子图卜巴哈,后率其属二百户,投附于成吉思汗。姚燧:《牧庵集》卷13《高昌忠惠王神道碑铭并序》。这里译名被清人改译,多已难于复原。在蒙古乞颜部中,合不勒之孙、“合丹把阿秃儿的长子拙术汗,是他的继承者。拙术汗曾带着自己的千人队(hazāreh)同成吉思汗联合,被编入他的军队。”《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41页。成吉思汗本人,至少在十三翼之战时,《史集》里就记有当他得知札木合会同诸部十三翼前来进攻时,便马上组织起自己的军队,通知所有联盟部落,“全体集合起来后,按照万、千、百人点数,总共是十三个古列延”《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112页。。《元朝秘史》则记他在出征乃蛮前,“将自己军马数了,立千百户牌子头”(minqantändäminqalau千那里千做着minqan-unoyan a′un-unoyanharban-unoyantändätüšiba千的官人、百的官人、十的官人那里委付了)《元朝秘史》卷7,第191节。。正是这样一支组织严密的军队,使成吉思汗能够力克群雄,完成统一。建国之后,成吉思汗在旧有的基础上整齐和推广了千户制度,将所属部民全都按千百户制编制起来,总数屡增至九十五千户,《元史》卷120《术赤台传》:“朔方既定,举六十五人为千夫长。”“九十五”当为1206年蒙古建国时所置千户之数。分别委任他的亲信那可儿、功臣、驸马(kürägän古列干)与亲属担任千户那颜。千户制度成为大蒙古国在草原地区进行统治的基本组织。

在第二章里,我们已就12至13世纪初蒙古诸部的部族组织进行分析。我们知道:这种部族组织已经只是披着氏族或部落外衣的草原贵族军事组织,但是氏族制度的残余仍然很浓重。联盟只是贵族首领自愿的、不稳定的利害的结合。公推举的汗则不过是这一组织共同利益的代表人物。建国以后,就所有千户的构成来看,基本上与过去的情况相去不太远。多数的千户是这些千户首领们在随从成吉思汗进行统一战争中不断收聚而来。如:成吉思汗对脱仑说:“你父子为甚得各管千户?因你助你父亲收集百姓上头。所以与你扯儿必名分。如今将你自收集的百姓做千户,与脱鲁罕商议着行。”《元朝秘史》卷9,第212节。脱仑或作脱栾,晃豁台部人蒙力克之子。对于别速部者别、兀良哈部速不台,成吉思汗恩赐:“您自收集的百姓管着做千户者”。《元朝秘史》卷9,第221节。对于司牧羊的别速惕部迭该,自己并没有收集到百姓,成吉思汗教“将无户籍的百姓收集着做千户者”《元朝秘史》卷9,第222节。。木匠(抹赤)别速部古出古儿所管百姓人少,成吉思汗令“就于各官下百姓内抽分着,教他与扎答剌种的木勒合勒忽,一同做千户管者”《元朝秘史》卷9,第223节。。可以想见,这些军事将领所收集到的人户原是来自不同部落或氏族的零散人户。成吉思汗的封授千户只是正式对他们所辖人户的法定认可。也有不少千户仍然保存建国以前以氏族或部落组成的旧规模,有些还是建国后将已分散的同部族成员集中起来,重新恢复。例如,兀鲁兀与忙兀两个部族,它们在其首领领导下,早就追随成吉思汗,战功卓著。弘吉剌、亦乞列思、汪古、斡亦剌惕等部是分属于成吉思汗的驸马们所有,它们在成员结构上与建国前是大体上没有什么差别的。少数人则被恩准将同一氏族人员,组成为千户。汪古儿是乞颜部的长支、与成吉思汗为堂兄弟行。他向成吉思汗要求:“巴牙兀惕姓的兄弟每,都散在各部落里有,我欲要收集者。成吉思汗应许了,说你收集了做千户管者。”《元朝秘史》卷9,第213节。此部巴牙兀惕当即《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7页所记:“他们是成吉思汗兀鲁黑的奴隶”,而由长支直接管领。捏古思(即赤那思)部纳邻脱斡邻则请求说:“我的兄弟捏古思散在各部落内,我欲收集咱。成吉思汗许他收集,教他子孙世袭管者。”《元朝秘史》卷9,第218节。对于巴阿邻部的豁儿赤,为了酬报他在阔阔纳浯儿海子之会上预言祥兆,后来又辛苦作伴,所以,在三千巴阿邻之外,又将塔该、阿失黑两人所管之阿答儿斤部的赤那思、脱斡劣思、帖良古惕凑成一万,以豁儿赤充万户管领。《元朝秘史》卷8,第207节。这些千户基本上都是就原来的氏族部落组织重加编划而成。但是,就整个授封结构来看,建国后的千户制与旧的氏族部落组织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1.旧的氏族部落是由草原贵族家庭的分衍所产生,其实力决定在首领本人的强弱,强者得以任意扩大,弱者往往自行消亡。千户授封则完全根据成吉思汗的命令划分。千户的规模、统领的那颜与屯驻的牧地,一切皆以成吉思汗个人的命令是从,不稍违忤。即使那些基本上维持旧氏族部落组织的弘吉剌、亦乞列思、汪古等驸马部族,也明确规定了千户的数目,不得任意增减。

2.旧的氏族部落首领都是贵族之裔,其核心基本上也是同族的贵胄。授封的千户那颜则是成吉思汗的功臣,他们出身各个不同,甚至包括被解放了的奴隶。即使出身于贵族,但他之得以受封主要是视其功勋,而不是考虑其旧贵族的身份。

3.所有千户的领地、民户,其最高所有权在成吉思汗。大汗对于千户那颜可以撤换、调遣。对其人户、牧地亦可进行抽调、改换。千户那颜可以世袭,但必须先由大汗认可。

每一个千户都有指定的驻牧地(嫩秃黑、农土)。豁儿赤的封地为沿额尔齐斯河的森林中百姓地面。成吉思汗令他:在那里,“从你自在下营,就镇守者。凡那里百姓事务,皆禀命于你,违了的就处治者。”《元朝秘史》卷8,第207节。锁儿罕失剌父子被恩赐在色楞格河地面“自在下营”。《元朝秘史》卷9,第219节。根据南宋使臣徐霆的记述,“霆所过沙漠,其地自鞑主、伪后、太子、公主、亲族而下,各有疆界。”《黑鞑事略》。稍后来过蒙古草原的西欧传教士加宾尼说:“鞑靼皇帝对于每一个人具有一种惊人的权力。除了他指定的地方以外,没有一个人胆敢驻扎在任何别的地方。只有他才能指定首领们应该驻扎在什么地方,而首领们则规定千夫长的地方,千夫长规定百夫长的地方,百夫长规定十夫长的地方。”《出使蒙古记》,第26页。鲁不鲁乞也说:“每一个首领,根据他管辖下人数的多少,知道他的牧场的界线,并知道在冬、夏、春、秋四季到哪里去放牧他的牛、羊。”《出使蒙古记》,第112页。从1214年成吉思汗对弘吉剌部贵族们分地的分封情况,我们就可以了解当时嫩秃黑的分封情况是很详细而且严格的。《元史》卷118《特薛禅传》。

部民牢固地束缚在所属千户之内,在规定的地域之内进行游牧,为领主提供赋税差役和兵役、围猎。赋税(qubir忽不赤儿)有合兰(qalān贡赋)、兀剌黑(aūlā提供车马的徭役)、首思(šūs-ūn即对经过的大官、使臣、随从人员及其马匹供应粮秣)、因合儿扎黑(anarā词意不明)、阿儿合木赤(arami词意不明)。《史集》第1卷第1分册,第237页;并参看注③。宋朝使臣彭大雅说:“其赋敛谓之差发,赖马而乳,须羊而食,皆视民户畜牧之多寡而征之。犹汉法之上供也。”徐霆也说:“其民户皆出牛马、车仗、人夫、羊肉、马奶为差发。盖鞑人分管草地,各出差发,贵贱无有一人得免者。”《黑鞑事略》。从一个同时期的西欧旅行者看来,汗的权力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在他看来,“一切东西都掌握在皇帝手中”、“没有一个人胆敢说这是我的或是他的,而是任何东西都是属于皇帝的;这就是说,货物、人、牲畜等等。”“首领们对于他们的部下在一切事情上也有同样的支配权,因为所有的鞑靼人都被划分为在首领们统辖之下的集体。皇帝的臣民和所有的其他人都必须(不提出任何反对)供应首领们的使者——不管他们是被派遣到什么目的地——以驮马、粮食和照管马匹、侍候使者的人。首领们以及其他人都有义务以母马献给皇帝,作为租费,以便他在一年以内(或两三年内,随他高兴)能够饮用马乳。处于首领们管辖之下的人也必须同样以母马献给首领。因为在他们中,没有一个人是自由的。简单地说,不管皇帝和首领们想得到什么,不管他们想得到多少,他们都取自于他们臣民的财产;不但如此,甚至对于他们臣民的人身,他们也在各方面都随心所欲地加以处理。”《出使蒙古记》,第27—28页。部民完全没有人身上的自由。没有人可以离开他所被指定的所属千户、百户,或牌子头而去别的单位,他也不能在别的地方找到庇护。如果犯了这条法令,走离的人在军前处死,接纳他的人同时也要严格惩处。《世界征服者史》上册,第34页。上引资料表明,在成吉思汗属下的千户所辖部民,其基本的情况与旧氏族组织下的属民的地位大体是相同的。但由于有统一的汗权存在,千户对部民的控制,比起旧的氏族、部落来要更严格得多。从加宾尼的记载来看,部民对领主的依附,远比同时期西欧的农奴要强。为了酬谢有殊勋的那可儿,成吉思汗又封木华黎为左手万户,博尔术为右手万户,纳牙阿为中军万户,豁儿赤为森林中百姓万户。这时的万户似乎仍只是一种高于千户那颜的荣誉官衔。赐号为达剌罕(tarqa),是对于在危难关头拯救过成吉思汗性命的功臣的一种特殊封赐。达剌罕一词,《北史·蠕蠕传》作塔寒,突厥与回纥皆沿之,作达干,其涵义固因时而易。《元朝秘史》旁译答舌儿中合tarqa为“自在”。《辍耕录》云:“答剌罕,译言一国之长,得自由之意,非勋戚不与焉。”《辍耕录》卷1。凡是获得这一勋号的人可以获得以下的一些特权:(1)在汗廷宴饮时允许喝盏;(2)可拥有带弓箭的侍卫(怯薛);(3)九次犯罪免罚;(4)在战争中凡俘获可归己有;(5)围猎中所得猎物皆归己有;(6)自由选择牧地;(7)随时可以晋见大汗;(8)豁免本身赋税。韩儒林:《穹庐集·蒙古答剌罕考》。参考《世界征服者史》上册,第39页;《迄于蒙古统治时期的土尔其斯坦》(英文本),第385页。巴歹、乞失里黑就是因为报告王罕的偷袭阴谋有功,从一个孛斡勒受封为达剌罕,成为新朝的显贵。也有一些功臣,并没有达剌罕的赐号,但赐予上述特权的某一种或数种,如九次犯罪免罚、在某一地区自在下营等等,以示恩宠。受赐在汗廷聚会位居高座也是一种殊荣。还有,对别乞也进行任命。成吉思汗封兀孙老人为别乞。可知这个原具有宗族与宗教双重意义的尊号,这时也变成由汗任命的官称了。

通过千户授封制度,成吉思汗把蒙古高原全境有效地置于自己的统一控制之下。他指示:“万夫长、千夫长和百夫长们,每一个都应将自己的军队保持得秩序井然,随时作好准备,一旦诏令和指令不分昼夜地下达时,就能在任何时刻出征。”《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360页。他又说:“万夫长、千夫长和百夫长们,只要在年初和年终时前来聆听成吉思汗的训诫(bilig必里克)后回去,就可以统率军队。如果他们住在自己的营盘(禹儿惕)里,不听训诫,就像石头沉没在深水中,箭射入芦苇丛里般地消逝得无影无踪。这样的人就不适于当首长。”《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355页。他规定:“十夫长不能统率其十人队作战者,将连同其妻子、儿女一并定罪,然后从其十人队中另择一人任十夫长。对待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们也这样。”《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355页。通过这样一套制度,使蒙古高原全境建立起了安定和秩序。统一的汗权对于地方千户、百户,令行禁止,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它不单给蒙古社会开辟了发展和繁荣的广阔可能性,同时也使蒙古人拧成为一股绳,大大增强了对外扩张与掠夺的军事能力。

千户授封之外,成吉思汗又把一部分牧地作为忽必(分子),即家产之一份,分封与其母诃额仑及诸弟。关于这方面的情况,我们将在下文《兀鲁思之分授与继承》一节中详细叙述。

护卫军制度

历史上的草原行国都很重视汗庭的护卫。《辽史·营卫志》说:“并营以北,劲风多寒,随阳迁徙,岁无宁居,旷土万里,寇贼奸宄,乘隙而作,营卫之设,以为常然,其势然也。有辽始大,设制尤密。居有宫卫,谓之斡鲁朵;出有行营,谓之捺钵;分镇边圉,谓之部族。有事则以攻战为务,闲暇则以畋渔为生。无日不营,无在不卫。立国规模,莫重于此。”这一段话,对于我们了解北方游牧民为什么特别重视护卫制度,以及辽代护卫制度的大致规模是很好的说明,对我们研究蒙古的护卫军制度也有有益的启示。

史料说明:1206年前蒙古诸部的首领,已普遍都有他们个人的护卫。也速该旧属有名脱端火儿真者,火儿真即箭筒士豁儿赤(qorin字尾之n往往脱漏,故读qori)。当札木合为成吉思汗所败,亡附于蔑儿乞部长脱黑台别乞时,一天“天刚亮,当脱黑台别乞还没起身,而护卫们〔怯薛〕已懈怠的时候,通常不会有人疾速地到他那里去;札木合突然带了自己的三十个那可儿走进了脱黑台别乞的帐幕里。脱黑台身边没有一个人,很是惊慌,想到来人在此刻可以为所欲为。札木合说道:‘这得怪你的护卫们疏忽大意!为什么他们不认真保护你?我故意这样闯进来!想了解一下他们是否机警地保护着〔你〕。’”《史集》第1卷第1分册,第312页。克烈部王罕有自己的秃鲁花军与怯薛丹《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171页。(käšiktan一词是在käšik护卫之后缀-tan)。在他与成吉思汗的决战中,曾“教土绵土别干姓的阿赤黑失仑、斡栾董合亦惕勇士豁里失列门太子领一千护卫的人(minqanturqa, ud-unnoyan千护卫的官人)以次应援”《元朝秘史》卷6,第170节。又见171节。。这支护卫队伍多达千人,已不可谓小。王罕所部畏吾儿部人图卜巴哈,率二百户降附于成吉思汗。成吉思汗问他:“在王罕所何官?曰:为质也。俾仍为质。”《牧庵集》卷13《高昌忠惠王神道碑铭并序》。所谓“质”即turqa秃鲁花。侍卫人员中,已有“厨子”(ba, uri宝兀儿赤)、司饮(波斯语kāsadār持杯者)《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49、56页。持杯者在蒙语中当指喝盏中之斡脱,见《辍耕录》卷2《喝盏》。此“斡脱”亦译作“月脱”。。当成吉思汗与札木合分手,在阔阔纳浯儿海子中被推为联盟长后,便也立即组织了自己的侍卫机构,分任了带弓箭的豁儿赤、司厨的宝兀儿赤、司牧羊的火你赤、掌修造的抹赤、带刀的云都赤、牧马的兀剌赤,以及宫帐奴隶总管、远近侦察人员等等。在出征乃蛮前,又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了侍卫军组织,夜间由八十宿卫、白天由七十散班执行宫帐中的侍卫事务,又选勇士千名充当护卫军。我们完全有理由肯定,护卫制度早在成吉思汗以前,蒙古草原诸部的首领们都已采行,只是在规模上还不大,组织上还欠严密。随着成吉思汗征服事业的发展,在实践中他继承并一步步地发展了这一制度。《辽史·百官志》有出于贵戚为侍卫,南北部族为护卫,武臣为宿卫,亲军为禁卫之制。《金史·世宗纪》大定十年“上谓护卫每三日上直,役亦轻矣”云云。成吉思汗之护卫制度,在发展了草原旧制的同时,当亦吸取了辽金制度。这一问题值得研究。1206年建国后,在总结经验和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基础上,大大地发展了这一制度,使之与千户分封制一样,成为立国的两条主要杠杆。

成吉思汗把他的护卫军队伍扩大为一万人。其中宿卫(käbtä,ül)由原来的八十名增加至一千名,以也客捏兀怜为宿卫千户那颜。箭筒士一千名,以也孙帖额为箭筒士长。散班总计八千名,分别由斡格来、不合、阿勒赤歹、朵歹扯儿必、朵豁勒忽扯儿必、察乃、阿忽台及阿儿孩合撒儿管领。这一万名护卫军便构成成吉思汗的大中军,平时轮流担任宫帐的侍卫,战时则充当打先锋的勇士。

护卫军是从各万、千、百户内那颜及“白身人”子弟中,选取有技能、身强力壮者担任。“若是千户的子每,人带弟一人,带伴当十人。百户的子每,带弟一人,伴当五人。牌子并白身人子每,带弟一人,伴当三人。其千户的子,伴当十人,所用马匹,于本千百户内科敛,整治与他。与时,除父分与的家财并自置财物人口外,照依原定例与者。其百户子伴当五人,牌子白身人子伴当三人,所用马匹,只依前例与他。若千百户牌子多人,有违者,加以罪责。若宿卫时躲避不来者,别选人补充,将那人发去远处。若有人愿要充做,诸人休阻当者。”《元朝秘史》卷9,第224节。如果我们以平均每一名护卫人员有五名随从计算,则整个护卫军总计是一支六万精壮的庞大队伍。

宿卫、散班与箭筒士分为四班,轮流入值,每番为三昼夜,故总称为“四怯薛”,怯薛人员即名为怯薛歹。“带弓箭的散班及厨子人等,入班时,白日里各管自的职事。日落时,带弓箭的将弓箭、厨子将器皿各分付与宿卫的人,出去外面宿。次日抬汤后,都入来依旧各管自的职事。日晚后,绕宫前后往来行的人,宿卫的拿住,次日问者。宿卫的交替时,分付与符验教入者。宿卫的夜间绕着宫,把门宿者。若夜里有人入呵,将他头打破,肩甲砍断者。若有急事来说,先见宿卫,一同来帐房后说者。宿卫上面两间,不许人行坐。宿卫数日(目),不许人问。违者将鞍马衣服夺与者。”《元朝秘史》卷9,第229节。宿卫人员,“若有合入班的人,不入者,笞三下;第二次又不入者,笞七下;第三次无事故又不入者,笞三十七下,流远方去者。掌护卫的官人,凡换班时,将这言语省会一遍,若不省会,则掌管的有罪;既省会了,有违了号令的,依前例要罪者。掌管护卫的官人,不得我言语,休将所管的人擅自罚者;凡有罪的必奏闻了,将该斩的斩,该打的打。若不依我言语,将所管的人用条子打的,依旧教条子打他;用拳打的,依旧用拳打他。”《元朝秘史》卷9,第227节。护卫的地位,“在在外千户的上。护卫散班的家人,在在外百户牌子的上。若在外千户,与护卫散班做同等相争斗呵,将在外的千户要罪过者。”《元朝秘史》卷9,第228节。护卫的子孙,永远“好生抬举,休教怀怨,福神般看着。”《元朝秘史》卷10,第231节。

根据宫帐的需要,怯薛(意为番值宿卫)käšik,元译作“怯薛”,《元朝秘史》作“客失克”。宿卫士则称käšiktäi怯薛歹;其复数为käšiktän。除担任武装侍卫外,还分别负担所有宫帐内一切大汗生活及政务所需的大小事务。大致包括:

豁儿赤(qori),佩弓矢环卫者;

云都赤(üldüi),带刀环卫者;

昔宝赤(siba, ui),鹰师;

扎里赤(arliqi),圣旨书写者;

必阇赤(biiki),主文史者,书记;

宝儿赤(ba, uri),司厨者;

阔端赤(ködöli),掌从马者(随从);

八剌哈赤(balaqai),司阍者;

答剌赤(darai),典酒者;

兀剌赤(ulai),典车马者;

速古儿赤(süküri),典御服者;

怯里马赤(kälämäi),译史;

帖麦赤(tämägäi),牧驼者;

火你赤(qonii),牧羊者;

忽剌罕赤(qulaqai),捕盗者;

虎儿赤(quri),乐师;

莫伦赤(morini),掌马匹者。

四怯薛之长分别为成吉思汗的四大功臣博尔忽、博尔术、木华黎、赤老温领之。此四人时称掇里班曲律(dörbänkülü,üd),犹言四杰。博尔忽领第一怯薛,申、酉、戌三日入值。博尔忽旋死,成吉思汗以别速部代之,而由大汗本人挂名亲领,故称为也可怯薛。也可(yäkä)意为大。博尔术领第二怯薛,以亥、子、丑三日入值。木华黎领第三怯薛,寅、卯、辰三日入值。赤老温领第四怯薛,巳、午、未三日入值。怯薛长与怯薛皆子孙世袭。他们是大汗周围的亲信。

宿卫怯薛制度在整个元朝一直沿行,影响至为深远。单就它在大蒙古国建立中的作用来说,也是至深且巨的。

首先是一支庞大的常备军的建立。游牧民兵民一体,“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每有征伐,其酋领传命征集;战事结束后则各散归本部。对一个迁徙无常的小部落酋领来说,要保持一支相当数目的常备军几乎是不可能的。正因为这样,所以在12世纪的蒙古诸部中,群雄并立,但谁也无法稳定自己的统治。成吉思汗接受这一教训,在旧有的、小型的侍卫组织基础上建立起一支数目多达六七万、组织严密、人员精良的常备军,以保证大汗的安全。由于大汗掌握有这样一支庞大的常备军,便有可能稳定统治地位,使草原统一、社会安定的局面得以维持。常备军的建立在国家机器的建设上也是一个决定性的大进步,从而使成吉思汗的政权和前此草原诸部首领的个人权力体制有了本质的不同。由于在汗庭常年保持这样一支人数巨大的军队,这就相应产生了给养的征取、转运、贮藏、分配乃至武器的加工、制造等一系列新问题,必然导致一些新制度、新机构的建立,并且使都城的确立与建设成为必需。

其次,组成怯薛的万名侍卫人员,多数是在外的诸万户、千户、百户那颜子弟出身。成吉思汗把他们征为侍卫,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则是他加强汗庭对他们的控制,防止他们反抗的有效手段。因此,怯薛歹中不少人便具有人质性质。秃鲁花军也称为质子军。取质以邀信原是历代统治者对地方进行控制的常用手段。东汉安帝时,鲜卑入朝,安帝“令止乌桓校尉所居宁城下通胡市,因筑南北两部质馆,鲜卑邑落百二十部各遣入质”《后汉书》卷90《乌桓鲜卑列传》。。唐太宗将幸九成宫,突厥突利可汗弟结社率以郎将宿卫,阴谋结人谋反。《新唐书》卷215《突厥传》。结社率的身份也便是质子。成吉思汗利用质子来组成侍卫军,并规定他们的身份高于在外的千户那颜,这对于维护统一,提高汗的权威以至于收揽人才,培养官员等方面都收到了积极的效果。这一办法在元朝一直沿行,在政治上产生巨大的影响。

第三,从怯薛诸职事中产生了国家行政机构的雏型。怯薛职事大多是家内侍御,是为大汗的生活服务的。但是,其中的某些职事,其活动往往不限于宫帐事务,而与汗国的政务相关。譬如:豁儿赤与云都赤由于经常侍奉在大汗左右,他们与闻机务,且往往充任使者;扎里赤、必阇赤与怯里马赤主文书译写与诏令的发布,他们很自然地成为参赞朝政的重要人物,逐渐发展成为管理汗国事务的行政长官。当然,在大蒙古国时期,内廷与外朝仍是混而为一的。

法律的颁行与司法机关的建立

在原始氏族制社会里,社会秩序是依靠世代相沿的习惯法(yusun约速)来维持的。随着阶级分化的出现,氏族制度崩溃了,旧有的观念形态、行为准则都动摇了,过时了。统治阶级为了安定秩序、巩固统治,就有必要照依自己的意志,制定法律,来强制人们奉行。成吉思汗就曾指出:“凡是一个民族,子不遵父教,弟不聆兄言,夫不信妻贞,妻不顺夫意,公公不赞许儿媳,儿媳不尊敬公公,长者不保护幼者,幼者不接受长者的教训,大人物信用奴仆而疏远周围亲信以外的人,富有者不救济国内人民,轻视习惯和法令,不通情达理,以致成为当国者之敌。这样的民族,窃贼、撒谎者、敌人和〔各种〕骗子将遮住他们营地上的太阳。这也就是说,他们将遭到抢劫,他们的马和马群得不到安宁,他们〔出征〕打先锋所骑的马精疲力竭,以致倒毙、腐朽,化为乌有。”《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354页。这正表明了当时的统治者对制定法律的迫切性。早从1203年成吉思汗消灭了王罕后,便“大猎于帖麦该川,宣布号令,振凯而归”《元史》卷1《太祖纪》。。《史集》也记成吉思汗在即汗位之先,“订立完善和严峻的法令”《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185页。(yāsāqhā>jasaq札撒)。其后,在出征花剌子模前,成吉思汗又举行了忽里台,“在他们中间对〔自己的〕领导规则、律令和古代习惯重新作了规定”《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272页。。西征结束后,他又“颁发了若干英明的诏敕。”《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316页。然后把所有这些法令集中起来,缮写成册,成为著名的成吉思汗札撒或大札撒、札撒大典。《世界征服者史》上册,第28页。

札撒事实上包括经过他认可的旧有的习惯法(约速)、由成吉思汗所颁行的法令(札撒)与成吉思汗的圣谕(必里格)。当时谈不上什么系统的编纂,可能有的书面记录也难免零乱不全,即使这些零编断简后来也多失载。只是在埃及史家马克利齐(Taqiad-Din Ahmad al-Maqlizi,1364—1441)的《埃及志》中部分地得以保存,但也很难认为其中的条文都是本来的面目。此外,在《史集》、《世界征服者史》和一些汉文史籍里也零碎地有所保存。根据元人的记载,在元宫廷的档案库金柜里,确实保存有成吉思汗札撒。柯九思《宫词》:“万国贡珍罗玉陛,九宾传赞卷珠帘,大明前殿筵所秩,勋贵先陈祖训严。”注云:“凡大宴,世臣掌金匮之书,必陈祖宗大札撒以为训。”《元诗选》3集戊集。黄溍《金华黄先生文集》亦载:“故事,天子即位之日,必大会诸侯王,读太祖宝训。”《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4《拜住神道碑》。所谓“祖训”、“宝训”,指的就是成吉思汗札撒中的必里格部分。

成吉思汗札撒的特点,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至高无上的汗权,二是对人民镇压的残酷。无论是必里格、札撒以及以法律形式确定下的约速,都是经过口含天宪的大汗,根据其个人的意志与需要而决定的。术外尼形象地说:“依据自己的想法,他(成吉思汗)给每个场合制定一条法令,给每个情况制定一条律文;而对每种罪行,他也制定一条刑罚。”“他废除了那些蒙古各族一直奉行、在他们当中得到承认的陋俗;然后他制定从理性观点看值得称赞的法规。”《世界征服者史》上册,第28页。法律肯定大汗是长生天意志的代言者。最高权力集中于大汗一身,诸王贵族皆不得称汗。所有大小臣民,都必须严格遵守札撒,像牛犊一样驯顺服从。在刑罚中经常使用的是死刑。发现逃亡之奴隶或逃跑之俘虏而不将其交还所有人者,处死刑。未得许可擅与俘虏衣服或食物者,处死刑。擅自离开所属之百户、千户外迁者,处死刑;收容者也要受到严惩。围猎中稍有错失,纵逸野兽者,有时也被处以极刑。盗马者,罚偿马九匹,无马则以其子代之;无子则“应如杀羊般将他斩杀”。说谎者亦处死刑。此外一些本不构成死罪的轻犯,以及在生活中禁忌的触犯者,如触及门阀,在水或灰中便溺等,也都处以死刑,充分表现了当时法律落后的残忍性。参考维尔纳德斯基《成吉思汗札撒的内容与范围》(《哈佛亚洲学报》卷3,1938年)及贝勒津《成吉思汗的札撒》;《世界征服者史》上册诸书。不同的阶级在刑法上的待遇也是不平等的。一些勋贵大臣经过成吉思汗的特许,可以九次免罪。对于成吉思汗同族的贵胄,“若有人违犯已确立的札撒、初次违犯者,可口头教训。第二次违犯者,可按必里格处罚。第三次违犯者,即将他流放到巴勒真——古勒术儿的遥远地方去。此后,当他到那里去了一趟回来时,他就觉悟过来了。如果他还是不改,那就判他带上镣铐送到监狱里。如果他从狱中出来时学会了行为准则,那就较好。否则就让全体远近宗亲聚集起来开会,以作出决定来处理他。”《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359—360页。这里充分体现了札撒的阶级性。

早在建国以前,成吉思汗便以别里古台“整治斗殴盗贼等事”(asa, atkärä,ür-iqulaqaiqudulüyilätän-iarqulatuqai整治了斗殴的行盗谎勾当有的每行教断者)。《元朝秘史》卷5,第154节;《元史》卷117,《别里古台传》。建国以后,成吉思汗特任失吉忽秃忽为扎鲁花赤(arqui断事官),说:“如今初定了普百姓,你与我做耳目,但凡你的言语,任谁不许违了。如有盗贼诈伪的事,你惩戒着,可杀的杀,可罚的罚。百姓每分家财的事,你科断着。凡断了的事,写在青册上,已后不许诸人更改。”《元朝秘史》卷8,第203节。扎鲁花赤负责所有诸王、驸马、各怯薛歹、各爱马(aimaq部)蒙古、色目人等奸盗、诈伪、婚姻、驱良等刑政之事。《元典章》卷49《刑部十一·强窃盗·剜豁土居人物依常盗论》。剌失德丁记述失吉忽秃忽“决狱公正,给过犯人很多帮助和恩惠”。“无论在蒙古斯坦或〔其所属〕各地区境内,他的〔断案的〕方式方法的原则,奠定了判决的基础。”《史集》第1卷第1分册,第174页。可知他在刑法制度的建设上是起了很大作用的。

根据成吉思汗的指示:于怯薛歹中派人与失吉忽秃忽一同断事。《元朝秘史》卷10,第234节。显然,怯薛歹在这里是以大汗派出的代表来参预司法工作的。这便是元朝怯薛参预朝政(包括最高行政、军事与司法机关)的滥觞。

文字的创制

在成吉思汗灭亡乃蛮太阳汗时,俘获了被乃蛮汗尊之为傅,职掌金印及钱谷的畏吾儿人塔塔统阿。成吉思汗问其所怀之印何用?塔塔统阿回答说:“出纳钱谷,委任人材,一切事皆用之,以为信验耳!”从此,成吉思汗凡有制旨,始用印章,仍令塔塔统阿掌之。成吉思汗并令塔塔统阿“教太子诸王以畏兀字书国言”《元史》卷124《塔塔统阿传》。又《辽史》卷57《仪卫志三》:“遥辇氏之世,受印于回鹘。”可知北方游牧民政权,久已使用印信。,即以畏吾儿字母书写蒙古语,从而创制成了畏吾儿蒙文。畏吾儿文(即古回鹘文)是由粟特文发展而来的拼音文字,自左向右竖写。畏吾儿蒙文最初有字母十余个,13世纪中或稍晚的时候,吐蕃喇嘛须悌怛·贡嘎扎拉僧增衍至二十个左右。元末畏吾儿语言学家却吉敖斯尔又增加表示f、x、gh等音的字母,进一步演绎成一百二十余个音节,并第一次指出了元音和谐律。蒙古文字的出现对蒙古族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其后,忽必烈命八思巴另创蒙古字,作为官方文字颁行,然畏吾儿蒙古字仍在民间行用不衰。现存的畏吾儿蒙古字文献,最早的是1225年移相哥(也先哥)刻石(或称成吉思汗石),现藏俄罗斯圣彼得堡。我国所藏的1240年紫微宫碑,碑中所刻三行字,也是较早的一种。

综上所述,蒙古在1206年成吉思汗建国之后,确立了专制主义的汗权;开始建立了从汗庭到地方的行政管理机构,居民正式按地域而不是按部族血缘来划分统治单位;出现了常备军以及法律、刑狱;创行了文字。所有这一些,都明白表明原始氏族制社会已为阶级社会所取代,国家政权正式产生。

构成这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是由以下三种人组成:一是成吉思汗诸子、诸弟所出的黄金氏族。在成吉思汗的叔辈中,仅免于被黜为属民、奴隶的只有其季叔答里台斡赤斤。成吉思汗记嫌于他从附王罕,原有意要废他。博尔术等进谏说:“自的家自坏,如自的火自灭一般。你的父亲遗念,只留得你这个叔父,怎忍废他?他既不省事,你可想着你父亲,休绝了。于是太祖心下辛酸,应许着,怒遂息了。”《元朝秘史》卷10,第242节。二是诸驸马部族。他们的情况又有两种。汪古部与斡赤剌部属于主动归附,原来的氏族或部落首领通过婚姻,成为驸马(kürägän古列干),变成为新朝的勋贵。至于弘吉剌部的特薛禅、亦乞列思的不秃,他们原不一定是本部的首领,其身份也不一定就是氏族贵族。他们是在成吉思汗的特殊恩赐下取代原来的部落首领而跻身勋贵的。三是怯薛歹与千户、百户那颜,其中不少人是出身于低贱的属民奴隶,他们是因军功而得官位,转化成了统治阶级的一员。即使是其中一些原出身于氏族贵族的人,他们之得跻身在新朝贵族之列也是因为成吉思汗的以功赏赐,而不是因为他旧贵族的出身。由此可见,组成大蒙古国统治集团的贵族阶级,与前此草原诸部的氏族贵族在构成上已经有了本质的不同。从此,蒙古最终地结束了原始社会崩溃的长期延续过程,正式跨入了阶级社会。

问题还在于蒙古在原始社会崩溃后,究竟进入什么样的社会阶段?是奴隶制社会,还是封建农奴制社会?这是一个蒙古史学界长期聚讼的问题。坦率地说,至少在目前要解决这一难题的条件尚不具备。从理论上讲,游牧社会的发展究竟有哪些特殊规律?我们仍欠研究。具体到蒙古,我们能够掌握的有关13世纪中社会制度的记载又是如此贫乏,想利用它们来作一个比较科学的结论几乎是不可能的。韩儒林主编的《元朝史》在这方面明显地采回避态度。这当然是慎重的表现。但如果都采这种态度也总嫌于消极。在这一点上,我更欣赏亦邻真先生那种敢入地狱的精神。他是父权封建制说的有力主张者。他在表述这一观点时,曾有过一段颇为重要的议论:“随着农奴式的人身隶属关系的产生,蒙古社会由原始公社向阶级社会过渡。产生这种人身隶属关系的总前提是私有财产的发生和发展。与资本主义的经济强制相比较,前资本主义的阶级社会是以各种程度的人身强制为特征的。加在劳动者头上的人身强制,其极端形式便是奴隶制,其次是农奴制,以及其他不同形式的人身隶属关系。在原始公社最终崩溃的时候,如果奴隶制在合适的条件下得到很大发展,社会产品主要由奴隶来生产,便形成奴隶社会;如果得到发展的是其他人身隶属关系,人身强制还没有普遍达到极端形式,那么,社会形态便走向以农奴制为实质的剥削制度。按照马克思的看法,奴隶制和农奴制都是原始公社的‘必然的和当然的结果’。随着孛斡勒制的产生和发展,蒙古社会揭开阶级社会历史的第一页,进入了游牧的军事的父权封建制。”《关于十一十二世纪的孛斡勒》(载《元史论丛》第3辑)。我们在本书的第二章里,对孛斡勒进行了分析:指出它是奴隶与属民的泛称。把近似于封建农奴的属民与奴隶混称,正就是当时奴隶制尚不发达的表现。从数量上讲,当时属民多于奴隶。如果蒙古后来的发展始终是在草原这一闭塞圈内进行,亦邻真先生的判断可能是正确的。蒙古走的将是封建的道路。但是实际的情况却是:随着对外征服的进展,大量的俘虏被勒充为奴隶,这就为奴隶制的发展提供了合适的条件,使蒙古社会的奴隶制因素得到了巨大的发展,这是事实。因此我们对这时的蒙古社会性质必须重新加以考虑。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后文有关章节里再详细地进行讨论。

二、国家的扩展与巩固

西北邻部的降附

1206年成吉思汗建国称汗之后,声威益振,西北邻部相继望风归附。

1207年,成吉思汗遣使招降乞儿吉思部。该部首领野牒亦纳里(inal,亦纳里一词为该部首领所拥有的尊号)立即遣使来贡名鹰。翌年冬,成吉思汗派军前往征讨西逃的蔑儿乞部脱脱、乃蛮部古出鲁克以及森林中百姓。前锋路遇斡亦剌部首领忽都合别乞,不战而降之,忽都合就充向导,涉过冰封的额尔齐斯河,大破篾儿乞残部,脱脱中矢死,古出鲁克亡走西辽。森林中百姓诸部也都先后降附。成吉思汗许将女儿嫁忽都合之子为妻,约两姓世通婚姻。

1209年,畏吾儿国主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亦都护(idiqut,亦都护意为幸福之主)也遣使来降。畏吾儿在《宋史》里称“高昌回鹘”或“西州回鹘”,其据地在天山南面的哈剌火州(今吐鲁番)与北面的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一带。后臣属于西辽(Qara-Khitai,哈剌契丹即黑契丹)。西辽派驻少监(shaukem)一名以任监临之责。少监威福自恣,“对亦都护和他的将官百般凌辱”,“成为贵族和平民共同憎恨的对象”《世界征服者史》上册,第49页。。亦都护不堪忍受,杀少监于火州。恰成吉思汗使者到来,亦都护乃遣使者一同到成吉思汗处表示臣服。成吉思汗大为嘉许,并促其入朝。时,蒙古军征蔑儿乞残部,杀脱脱,脱脱四子涉额尔齐斯河,将归于亦都护。亦都护拒之,大战于䄡河(昌吉河)。1211年,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亦都护亲朝成吉思汗于克鲁伦河上。成吉思汗许嫁女也立安敦为其妻,且得序为第五子。《史集》第1卷第2分册,第211、226页;《元史》卷122《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传》;卷124《岳璘帖穆尔传》;《世界征服者史》上册,第49页。畏吾儿部在文化的发展上远较蒙古为高。成吉思汗开始采用畏吾儿字母来制造蒙古文字这一事实,更增强了畏吾儿与蒙古在文化上的特殊联系。一大批畏吾儿知识分子如哈剌亦哈赤北鲁、塔塔统阿、岳璘帖穆尔、布鲁海牙等等,都为蒙古统治者所亲任,或充诸王师,或以文书参预机务。直至元朝建立以后,“高昌之人,内侍禁近,外布行列,语言文字之用,尤荣于他族,而其人亦多贵且贤。”《道园学古录》卷16《高昌王神道碑》。在蒙古国前期文化的发展上,畏吾儿人是起过主要作用的。

同年,据地在巴尔喀什湖以南的哈剌鲁部亦归服蒙古。哈剌鲁即唐代的三姓葛逻禄。宋代此部隶属哈剌汗国。后臣属西辽。其首领称阿儿思兰汗(Arslan Khan狮子汗),建都海押立,西辽置少监以充监督。少监的横暴行为加剧了阿儿思兰汗的不满,与西辽间的矛盾日益剧烈。西辽皇帝于是借召他出征和阗的机会,迫其自裁,另立其子为汗。从此,少监越发专横暴虐。嗣立的阿儿思兰汗不堪忍受,将他杀死,投奔成吉思汗。成吉思汗亦厚加礼待,将公主阿勒合别姬赐给他为妻。

当时在伊犁河谷的阿力麻里城有一个匪徒斡匝儿,纠合一班歹徒占据这一地区。西辽屡次派人攻打,都不能取胜。斡匝儿也遣使通款于成吉思汗,受到了同样的厚礼嘉奖,命与术赤结为姻亲。斡匝儿不久即为西辽所捕杀,其子昔格纳黑的斤继立。哈剌鲁与斡匝儿的归服使蒙古直接与西辽接壤,并开辟了与中亚联系的通路。

与旧氏族残余势力的斗争

新的国家政权的建立,必不可免地会招致旧氏族残余势力的不满和反抗。

晃豁台部蒙力克是也速该的同盟者,也速该临死前曾向他嘱托后事。他和他的七个儿子比较早便投附成吉思汗,有过很大功劳。成吉思汗分封时,特命蒙力克为千户那颜,“今后坐时,你常在角上坐,或一年、或一月议论了,赏赐你直至你子孙不绝了”《元朝秘史》卷8,第204节。。他的三个儿子也受封为千户那颜,《史集》第1卷第1分册,第274页。威势甚盛。特别是他的第四子阔阔出,是一个当时尽人皆晓的萨满巫师,人称帖卜腾格里(Teb-Tängri),这个字的意思便是“极神圣的”。他诡言常骑白马上天,回来后便假传神谕。说:神“已把整个地面赐给铁木真及其子孙,名他为成吉思汗,教他如此这般实施仁政。”在成吉思汗统一蒙古的创业史里,帖卜腾格里的假神道设教是起过巨大帮助作用的。他也因此十分骄纵,依恃神权,“他说什么,成吉思汗就办什么。这样,他也强大起来。因为他身边有大群信徒,他产生当权的欲望。”《世界征服者史》上册,第40页。他恃强殴打了成吉思汗的弟弟合撒儿,并向成吉思汗进谗中伤说:“长生天的圣旨,神来告说:一次教帖木真管百姓,一次教合撒儿管百姓。若不将合撒儿去了,事未可知。”《元朝秘史》卷10,第244节。成吉思汗对合撒儿也是素怀疑忌的,他听后立即将合撒儿拘捕。虽然经过母亲诃额仑怒斥,成吉思汗勉强释放了合撒儿,但还是褫夺了合撒儿的部民,只留下一千四百户。

帖卜腾格理的行为越来越放肆,“有九等言语的人都聚在帖卜腾格理处,多如太祖处聚的人”。俨然另成中心,与成吉思汗争夺统治权。连帖木哥斡赤斤的百姓,也都转而投附帖卜腾格理。帖木哥前往索取,反遭他们兄弟的殴打。这种公然邈视汗权、破坏札撒的行为使成吉思汗终于再难容忍。在他的布置下,当蒙力克父子来见时,帖木哥便以角力为名,与预备好的三名力士将帖卜腾格理的腰脊折断致死,并将尸体秘密埋弃。成吉思汗于是宣布说:“帖卜腾格理将我弟每打了,又无故谗谮的上头,天不爱他,连他身命都将去了。”《元朝秘史》卷10,第246节。通过对帖卜腾格理的暗算,铲除了萨满巫师代天立言,干预汗政的旧习,巩固了大汗的最高权力。

在亦乞列思部,孛秃以驸马(先娶成吉思汗妹,后继娶其女)而成为本部二千户的统治者。成吉思汗命哈儿八台之子也可忽林图带弓矢充孛秃侍卫。哈儿八台说:“吾儿岂能为人臣仆,宁死不为也。”从这句话的口气看,哈儿八台当是豁罗剌思部的部落贵族,他以不屑为的态度拒绝了成吉思汗的任命,聚兵反抗。孛秃奉命征讨,哈儿八台令月列等拒战于碗图河。孛秃率军直前,杀也可忽林图,哈儿八台走渡拙赤河,最后尽遭擒杀。《元文类》卷25《驸马昌王世德碑》;《元史》卷118《孛秃传》。

在汪古部,最初在降服成吉思汗的问题上,部众中便有异议。阿剌兀思剔吉忽里力排众议,与成吉思汗合兵灭亡乃蛮。成吉思汗许嫁女阿里黑为其妻,并令他管辖汪古部五个千户。1211年成吉思汗伐金,阿剌兀思剔吉忽里复充向导,旋被遣留镇本部。“其部众昔之异议者”乘机将他和他的长子不颜昔班杀死。阿里黑公主携幼子孛要合与侄镇国得脱南逃,避地云中。成吉思汗平复了叛乱,并购求阿里黑等得之,恢复其统治。《元文类》卷23《驸马高唐忠献王碑》;《元史》卷118《阿剌兀思剔吉忽里传》。

规模较大的叛乱要数秃马部所发生的一次。在成吉思汗分封中,巴阿邻部豁儿赤受封为万户,“顺额儿的失水林木内百姓地面,从你自在下营”。并允许他在“这投降的百姓内,好妇人女子,从你拣三十个”《元朝秘史》卷8,第207节。。豁儿赤强取秃马惕民女,激成民变。成吉思汗闻讯,派了解森林中百姓情况的忽都合别乞前往处理,两人都先后为秃马惕捕拿。其时秃马惕部首领歹都秃勒已死,其妻孛脱灰塔儿浑领其众。成吉思汗遣大将博尔忽领大军征讨。博尔忽轻敌冒进,被秃马惕人夜间在深林绝径中截断后路,全军覆灭,博尔忽被杀。成吉思汗闻讯大为震怒,复命朵儿伯朵黑申领军征讨。朵儿伯朵黑申先把截要处,虚张军势,主力则攀援兽行小道,出奇兵直扑秃马惕驻地。秃马惕人毫无防范,在宴席上就被捕掳。叛乱平息后,成吉思汗以一百户秃马惕人赐予博尔忽子孙为奴。其后博尔忽的从孙塔察儿迁居于官山。《元史》卷119《塔察儿传》。(今内蒙古集宁西大黑河发源处),一部分秃马惕人随从他在这里生息繁衍,“土默特”一名,据信便是由此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