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2—13世纪初蒙古诸部的社会状况
第一节 经济生活
畜牧
畜牧是蒙古草原诸部获得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牲畜的种类主要有马、牛、羊,骆驼的数目不多。马、牛和骆驼都是一种有生命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马是游牧民进行放牧、交通、狩猎以及战争所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马,游牧民就根本无法征服与利用广漠无垠的大草原。马乳(经过发酵的马乳叫马湩,蒙语称äsük,突厥语称cos-mos)是很好的食料。当时人认为:“一个蒙古人丢掉了马,还能有什么作为呢?”这句话正充分表明对马匹的重视。一个部落的强弱一般就是通过拥有马的数量,同时也通过其肥壮与羸弱来衡量的。草原民大多只在秋高马肥的时节才发起侵掠,因为只有在这时才能充分发挥骑战的优势。他们在马的饲养、调教、训练方面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经验。“其马初生一二年,即于草地苦骑而教之,却养三年而后再乘骑。故教其初,是以不蹄啮也。千百成群,寂无嘶鸣,下马不用控系,亦不走逸。性甚良善。日间未尝刍秣,惟至夜方始牧放之,随其草之青枯野牧之,至晓搭鞍乘骑,并未始与豆粟之类。凡出师,人有数马,日轮一骑乘之,故马不困弊。”“鞑人养马之法,自春初罢兵后,凡出战好马,并恣其水草,不令骑动。直至西风将至,则取而控之,絷于帐房左右,啖以些少水草,经月后膘落而实,骑之数百里,自然无汗,故可以耐远而出战。寻常正行路时并不许其吃水草,盖辛苦中吃水草,不成膘而生病。”马生“四齿则扇,故阔壮而有力,柔顺而无性,能风寒而久岁月。不扇则反是,且易嘶骇,不可设伏。”“蹄锲薄而怯石者叶以铁,或以板,谓之脚涩。凡驰骤勿饱。凡解鞍必索之而仰其首,待其气调息平,四蹄冰冷,然后纵其水草。”“其牡马留十分壮好者作移剌马种。”“移剌者,公马也,不曾扇,专管骒马群,不入扇马队,扇马、骒马各自为群队也。”马多是以四五百匹为群队,只用兀剌赤(ulai,牧者)二人管。“其骒马群每移剌马一匹管骒马五六十匹。骒马出群,移剌马必咬踢之使归。或他群移剌马逾越而来,此群移剌马必咬踢之,挚而有别。”南宋的使臣亲见兀剌赤饮马:“每遇早晚兀剌赤各领其所管之马环立于主人之帐房前,少顷各散去。每饮马时,其井窟止可饮四五马,各以资次先后,于于自来,饮足而去,次者复至。若有越次者,兀剌赤远挥铁挝,俯首驻足,无或敢乱,最为整齐。”这些记载清楚地表明,当时的养马技术是达到相当高的水平的。
牛是拉车运输的主要工具,也是以乳和肉供给牧民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皮革可制成盛物的防水皮囊,或裁为绳索。羊毛是毡织的原料,肉和乳也是食物的重要来源。蒙古人已懂得把马、羊分群放牧,但仍没有置圈棚和储备冬饲草的习惯。牲畜的增殖完全依靠天时的赐予。
在所有食物中,奶制品占最主要的地位。一般来说,适量的宰杀牛羊多在冬季。徐霆记他在草地留居的一月中,未曾见鞑人宰牛为食,马更是非隆重的宴会不杀。夏秋季节,牧民主要以奶制品为生。挤奶以及奶制品加工主要是由妇女担任的。赵珙的报道说:“鞑人地饶水草,宜羊马,其为生涯,只是饮马乳,以塞饥渴。凡一牝马之乳可饱三人。出入只饮马乳或宰羊为粮,故彼国中有一马者必有六七羊,谓如有百马者必有六七百羊群也。”到过蒙古草原的基督教教士鲁不鲁乞详细地记录了制作奶制品的过程:“忽迷思(cosmos即马奶),是用这种方法酿造的:他们在地上拉一根长绳,绳的两端系在插入土中的两根桩上。在九点钟前后,他们把准备挤奶的那些母马的小马捆在这根绳上。然后那些母马站在靠近它们小马的地方,安静地让人挤奶。如果其中有任何母马不太安静,就有一个人把它的小马放到它腹下,让小马吮一些奶,然后他又把小马拿开,而由挤奶的人取代小马的位置。”收集到的大量马奶,倒入一个大皮囊里,然后用一根特制的棒开始搅拌,这种棒的下端像人头那样粗大,里面挖空。当他们用力搅动时,马奶开始发出气泡,像新酿的葡萄酒一样,并且变酸和发酵。这样继续搅动到提取出奶油,奶的味道也产生相当辣味,就成了供饮用的马湩。对于牛奶,他们先提取奶油,然后让它充分发酵,煮至凝固,再晒干成块,把它贮存起来。等到冬天缺奶时,他们把这种奶块(grut)放在皮囊里,使之溶解饮用。
水和草是畜牧业的基本条件。为了给牲畜提供适合的牧场,他们必须常年逐水草迁徙。牧场归部族所有,有它一定的疆界,称之曰农土(nuntuq,犹言经界)或禹儿惕(突厥语yurt)。牧民在本部族禹儿惕内移牧是按习惯公认的、大体固定的路线进行的,大率“遇夏则就高寒之地,至冬则趋阳暖薪木易得之处以避之。”侵犯别的部族的牧地就意味着战争。当然,就广漠的草地而言,它究竟还是一片地广人少的荒原。不少地区,譬如戈壁沙漠,由于缺乏水源而无法利用。牧地的争夺,往往是在一些水草丰美的地区发生的。
为了适应逐水草迁徙的游牧生活,牧民们不可能定居,而是以毡帐为家。毡帐有两种:一种是可以拆卸的。他们“以一个用交错的棍棒(这些棍棒以同样的材料做成)做成的圆形骨架作为基础,这些棍棒在顶端汇合成一个小圆圈,从这个小圆圈向上伸出一个像烟囱一样的东西。”它既是排除帐内炊烟的烟囱,也是惟一用以采光的天窗。帐顶和圈周都以白色的毡毯覆被,门帘也以毡制成。帐的大小不一,大者甚至可容数百人。在停留住帐时,帐门总是朝向南方。主人的床榻安置在帐的北边,妇女起坐之处在东侧,火灶则在帐的正中,以干牛粪、树枝为燃料。另一种“以柳木织定硬圈,径用毡挞定,不可卷舒,车上载行。”车用牛挽拉。这种车帐有的结构相当庞大,车的两轮之间的距离长达二十英尺,车上的帐幕直径达三十英尺,需要二十头牛分成两列前后并排来挽拉。这是贵族首领们的所谓“帐舆”。“车上空,可坐可卧。”“舆之四角,或植以杖,或交以板,用表敬天,谓之饭食车。”还有一种驼车用来拉挽载有卧具及贵重物品的毡柜。牧民们迁徙时,妇女们赶着牛车,连绵数十辆,形同一列缓缓移动的草原列车。首领的帐舆迁徙时则颇为壮观。“派而五之,如蚁阵萦纡,延袤十五里左右,横距及其直之半。”简直是一个缓慢向前推进的方阵。当住帐时,帐幕则坐落在成行排列于东西两边的车辆之间,“仿佛是坐落在两道墙之间一样”,构成一个简单的临时防御工事,以防止外来的突然侵袭。
狩猎
狩猎在草原民生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它是补充人们生活资料不足的重要手段,对于仅有少量牲畜的穷人(yadangi押当赤)尤是如此。成吉思汗的远祖孛端察儿在母亲阿阑豁阿(Qo′o豁阿意为美)死后,他的兄长们欺他愚弱,不分给家私。孛端察儿只好骑着一匹断梁疮秃尾子马顺着克鲁伦河流浪,“见山崖边狼围住的野物射杀了,或狼食残的拾着吃”,以度残冬。他驯养了一只黄鹰,“到春间鹅鸭都来了,孛端察儿将他的黄鹰饿着,飞放拿得鹅鸭多了,吃不尽,挂在各枯树上都臭了”。猎物有兔、鹿、野彘、黄鼠、顽羊、黄羊、野鸭、野马、土拨鼠之类。捕鱼的方法有结网捕,将针作钩儿钓,用渔叉扠等。在食物严重缺乏时,他们采摘杜梨,挖山韭、山丹根等野果、野菜充饥。
如果说个人或个体家庭的单独狩猎活动是生活穷困而不得已进行的活动,那么,以全部族、甚至几个部族联合进行的冬季大规模围猎,则带有经济与军事训练两方面的重要意义。这种围猎无论是从动员之众,活动之广以及纪律之严来看,都是蔚为壮观的。“其俗射猎:凡其主打围必大会众,挑土以为坑,插木以为表,维以毳索,系以毡羽,犹汉兔罝之智。绵亘一二百里间,风颺羽飞,则兽皆惊骇而不敢奔逸,然后蹙围攫击焉。”术外尼在记成吉思汗时曾说到他极其重视狩猎。成吉思汗常说:“行猎是军队将官的正当职司,从中得到教益和训练是士兵和军人应尽的义务,〔他们应当学习〕猎人如何追赶猎物,如何猎取它,怎样摆开阵势,怎样视人数多寡进行围捕。”他们进行围猎,“不单为的是猎取野兽,也为的是习惯狩猎锻炼,熟悉弓马和吃苦耐劳。”在围猎时,参加者们被部署成一大包围圈(nerge),并缓慢逐步收拢,直至所有围猎人员肩并肩而立,把大群野兽围在人墙的中央,任凭捕杀。上引彭大雅和术外尼的记载虽然是成吉思汗建国以后的场面,但这种围猎方式早就在历史上的北方民族中流行。
手工业
存在于蒙古草原诸部中的原始手工业是在家庭之内,与畜牧业经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畜产品是家庭手工业的主要原料。妇女们以羊毛织毡、捻线,以皮毛缝制衣帽,用皮革加工为靴子、皮带和盛物的皮囊。男子多兼营皮革加工和制造甲胄、鞍具、弓矢、车帐等手工技艺。在牧民传统的马具、弓矢、皮革、毡织等手工制造品方面,他们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特长。彭大雅记:“其鞍辔轻简以便驰骋,重不盈七八斤,鞍之雁翅前竖而后平,故折旋而膊不伤;圆,故足中立而不偏;底阔,故靴易入。缀之革手揉而不硝,灌以羊脂,故受雨而不断烂。阔才逾一寸,长不逮四摁,故立马转身至顺。”这些制品和技艺,明显的是来自草原民的传统。“其军器有柳叶甲、有罗圈甲(革六重),有顽羊角弓(角面连靶通长三尺),有响箭(即鸣镝也),有驼骨箭,有批针箭。剡木以为栝,落雕以为翎。”这些武器也显有草原民的特点,不能认为都是稍后汉人、回回人工匠的制作。车有两种:幌车(qara′utaitärgän)、大车(qasaq tärgän。tärgän帖儿坚,蒙语谓车)。周密说:“北方大车可载四五千斤,用牛骡十数驾之。”这种巨大的车辆修造起来工艺是复杂的。篷帐的圆顶伞形结构也是一种精巧的工艺。蒙古人中已有某些人因具有某种精熟的技艺而著名于时。如成吉思汗时代的古出古儿是擅长修车的木工,纽儿杰是制造弓矢的能手。不过,就一般而言,当时手工业仍不曾从家庭手工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社会上独立的行业。
剌失德丁还记载蒙古部早在额尔古纳河上时就已掌握了冶铁的本领。因此,“在成吉思汗的氏族中有这样一种习俗和规矩:他们在除夕之夜,准备好风箱、熔铁炉和煤,把少许的铁烧红,放到砧子上锤打,展延〔成条〕,〔对自己的解放〕表示感激。”这一记载在《元史》中得不到印证,因此一直使治蒙古史的历史学家困惑。12世纪时期蒙古部是否懂得冶铁?从现在有限的记载来看是否定的。铁在蒙古人中是相当难得的贵重物资,铁制的马镫也被视为只有酋领们才有可能备置的奢侈品。但是由于在金朝时期铁钱的大量流入,铁制工具如羊毛剪、车具、马具;武器如钢枪、铁甲、铁挝、利剑、铁盾、铁椎、铁镞等使用已相当普遍。蒙古人中已出现背着风箱的铁工,他们当已掌握了复杂的锻铁工艺。
商业交换
由于牧区生产的单一性,自然经济占绝对统治地位,手工业始终未曾从家庭手工业中分离出来,因此,在部族内部或各部族之间,几乎不存在有商品交换关系。但对于中原与中亚的贸易,各部落的贵族首领们却一直抱着浓厚的兴趣。与中原的贸易交换是通过朝贡、榷场以及走私等方式进行的。按照金廷的规定:诸部须定时入贡,贡物主要是马匹。作为回报,金廷派王公大臣赐宴于所在招讨司,并赐予礼品。章宗明昌二年(1191年),根据李愈的建议,嗣后北部五年一赐宴;所贡之马,亦止委招讨司就于界上接收,量予回赐,以节省开支而防北人得深入侦刺。定期开闭的榷场也是金政府以经济交换为手段,对北部进行控驭的重要手段。承安三年(1198年),斜出部内附,立即请求在辖里尼要开辟榷场,以通贸易。金朝同意了这一要求,寻制定“随路榷场,若以见钱入外界,与外人交易者,徒五年;三斤以上死”的规定。可知当时草原诸部在交易中,主要的兴趣在于得铁。回纥与中亚商人也有远来深入草原进行贸易的。诸部与西夏、畏吾儿之间也必然存在各种形式的贸易往来。不过,当时的交换主要是由双方的统治者把持的,交换物品主要在于满足贵族酋领的特殊需要,对于纯粹自给自足的游牧经济很少产生分解的作用。
农业
在沿金北边地区的诸部、诸乣,已有少量的农作,李心传谓熟鞑靼“能种秫穄,以平底瓦釜煮而食之”。在草原地区也有个别兼事农作的事例。《蒙鞑备录》说:“彼国亦有一二处出黑黍米,彼亦煮为解粥。”甚至在色楞格河下流的篾儿乞部,也有“田禾”(tariyat)、舂碓。不过,从总的方面看,当时草原上的农业是微不足道的。
至于森林中百姓,他们在生活模式上与草原游牧民有明显的差异。他们居住在用桦皮搭成的敞棚或茅屋里,没有毡帐。他们主要以狩猎为生。在进行狩猎和交通中,除了马匹以外,还使用一种名叫察纳的滑雪板。他们也饲养少量的山牛、山绵羊和一种类似山绵羊的动物哲阑,挤奶以供食用。迁徙时利用山牛驮载什物。他们中流行一种很有趣的偏见:把牧羊视为下等工作,以致在父母训斥女儿时,只消说:我们把你嫁给一个让你去放羊的人!她听了立刻会极度悲伤,甚至悲伤得上吊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