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序二
谈美国的书,尤其谈纽约的书,已经很多,很多很多。有些我读过,有些没有。总体印象是,这些书要么高屋建瓴,搞文化大散文,丰富优雅低沉深刻。要么深入发掘,选择某些热点,金融啊,历史啊,像开矿一样深进去,掏个大洞,把问题说得很透彻。还有走马观花聊生活的,在纽约住了些时日,参观过博物馆,吃过几家餐厅,看过几次百老汇演出,见过些人物,于是归纳成书,很阳光很潇洒,带着归途的满足,别具风情。
不错,都很不错。
《纽约第三只眼》与上面所说的不同。高屋建瓴,我没那样的大情怀。大情怀需要超然的立场和距离感,比如夏坚勇写《大运河传》,时空变换产生的极大历史落差,像长岛琼斯海滩的浪头从天而降,振聋发聩,这我真没有。我天天生活在纽约的某个角落,融化在琐碎的事务中,很难产生距离感,从天而降我不行。而深入发掘我也有难度,这需要学者的研究方法和旁征博引,有冷静的哲学思考,比如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中聊他的中东之行,从特洛伊到腓尼基,再到黑海沿岸的斯拉夫文明,一听就是行家。
我的文字源于平凡生活,生活状态决定了文字风格。我在纽约生活了二十多年,从留学生到公务员,经历了许多细腻微妙的过程。就像一枚泡在酒里的虎骨,当我把荷尔蒙释出时,也密密品味着酒精的分量。这是个互换的过程,你不扑上身家性命,就很难得到关于此地的确切感受,仿佛不失恋就无法了解女人一样。当其他作者把美国当作身外之物描写时,我则像记日记一样写自己的生活,编织生命的足迹,这无须振聋发聩,不必冷静思考,跟着感觉走,抒发我的世俗情怀,正像那片虎骨,向你讲述着烧酒的醇度。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漂泊者的角度才是本书独特之处。我觉得,名副其实的漂泊必须时间足够长,在漫长的无助中,走回头路的冲动已消磨殆尽,无论遇到何种困难都得独自面对。这种状态才会让你把悬空的轻佻放下,踏踏实实关注身边的人和事,不是走马看花,是命运攸关的关注,再怎样细腻都不过分。小时候我在姥姥家住过两年,老想着回到母亲身边,老觉得不属于这里,当离开姥姥家时才发现,我对老人的情感,街坊四邻的状态,几乎毫无所知。没有切肤之痛的感受是漫不经心的,容易苍白。
但是,光有这种状态也不够,还得有浓厚的原乡情怀,虽然无法走回头路,但心底对原乡的情感深刻且不可更改,这种情感恰因身处异乡无法伸展,而被浓缩成某种条件反射,你说美食,我想饺子,你说女人,我想贤惠,你说喝酒,我想高粱,你说吃肉,我想红烧,你说中国穷,我想流泪,你说中国坏,我想抽你,几乎是生理反应。这样一来你就不光是你了,而成为一块“文化飞地”,具有某种第三者性质,虽命在他乡,却拥有原乡的灵魂,而原乡又未必承认你。这种落差赋予你独特的审美,让你通过彻底的孤独,用冷静和批判的目光,对两种文化进行观察比较。这正是称本书《纽约第三只眼》的初衷,即以第三者立场,向原乡展示异乡的社会生活,并借这些坚实的展示,审视原乡文化的长短,而不只是抒发漫漫的文化感慨或倾泻政治观点而已。
于是这本书的文字风格就应该休闲些,不是刻意远足,而是散步,走哪儿算哪儿,边走边聊。不是拍摄有头有尾的纪录片,而是一位当地的摄影爱好者,用文字拍摄随机的生活镜头,不必彼此相连,却又息息相关,构成一幅美国的百态画卷。我不想倾诉什么,漂泊让我变得内向,而像听音乐看画展,带你一起感受异乡生活。没错,是感受,当你记不清书中的具体内容,却仍被挥之不去的感觉浸润着,我就很满足了。
陈九
2014年3月21日纽约随波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