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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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风云激荡中的心灵历程(上):遗民诗界

引言

遗民诗群是诗史上的一种复合群体,是特定时代急剧的政治风云激漩盘转中聚汇而成的诗群形态。这是一群“行洁”、“志哀”、“迹奇”,于风刀霜剑的险恶环境中栖身草野,以歌吟寄其幽隐郁结、枕戈泣血之志的悲怆诗人。

按照儒家传统说法,遗逸之士商周之际即已存在,《论语》中“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者,伯夷、叔齐欤”见《微子》篇。云云就是以伯夷、叔齐为逸民史事之冠首的记载。然而从华夏历史的发展言,特别是从封建时代根深柢固地确立起“夷狄华夏”之大防的儒家观念出发,那么真正地在民族战争中汉族王权截断,即所谓“宗国沦亡”的则只有宋、明二朝,所以“孑遗余民”之属,也只存见于元之初与清初顺、康时期。这样,从严格意义上说,东晋末年隐逸诗人之宗的陶潜应是逸民,而当有别于宋、明之季的遗民。凡遗民必是隐逸范畴,但隐逸之士非尽属遗民,“汉官仪”、汉家衣冠的是否沦丧,正是甄别此中差异的历史标志。显然,这之间的差异就在于孑遗之民的不降志、不辱身,其潜在深层心理中已不只是对某姓王朝的忠贞。强烈的民族自尊意识的世代积淀,终于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被充分地淋漓尽致地激发而起。正因为如此,遗民意识中是足能分解析离出爱国主义精神来,成为我们这个民族可贵的精神传统的组合部分。

关于遗民的历史认识意义,黄宗羲在《南雷文定三集·余恭人传》中有个简捷深切的论断:

宋之亡也,文(天祥)、陆(秀夫)身殉社稷,而谢翱、方凤、龚开、郑思肖,彷徨草泽之间,卒与文、陆并垂千古。见卷二,四部备要本。浙江古籍出版社《黄宗羲全集》第十册,页五九七。

从精神、节操而不徒以行迹论高下,黄氏的史识自有其精辟之处。由此,他在《南雷文约·谢时符先生墓志铭》中既畅论遗民精神是一种天地正气,又扬弃狭隘偏激的消极观念:

故遗民者,天地之元气也。然士各有分,朝不坐,宴不与,士之分亦止于不仕而已。所称宋遗民如王炎午者,尝上书速文丞相之死,而己亦未尝废当世之务。是故种瓜卖卜,呼天抢地,纵酒祈死,穴垣通饮馔者,皆过而失中者也。见《文约》卷二。《黄宗羲全集》第十册,页四一〇。

这当然不应当误解黄宗羲过于持中和折衷态度,事实上他在《文约·时禋谢君墓志铭》里以深沉的悲慨之情写道:

余读杜伯原《谷音》,所记二十九人,崟奇历落,或上书,或浮海,或杖剑沉渊,寰宇虽大,此身一日不能自容于其间。以常情测之,非有阡陌,是何怪奇之如是乎?不知乾坤之正气,赋而为刚,不可屈挠。当夫流极之运,无所发越,则号呼呶拏,穿透四溢,必伸之而后止。顾世之人以庐舍血肉销之,以习闻熟见覆之,始指此等之为怪民,不亦冤乎?《黄宗羲全集》第十册,页四二六。

黄氏之所以以“亦止于不仕”作为遗民、特别是明遗民的志节界限,就其本意实有修撰有明三百年之历史的愿望在,即所谓“国可灭,史不可灭”之旨。而从清初实际的政治环境的凶险看,“止于不仕”亦正非易事。这形似“隐忍苟活”而实际有所期待或企求有所作为的抗争新朝的“不仕”行径,在顺治初期绝不比杀身成仁容易坚持。清廷对明遗民,尤其是对知名度甚高的才学之士的高压逼迫“出山应召”,或驱赴新开之科举考试,所运用的手段之阴柔和酷烈远较前代为厉。这正是“亡国之戚,何代无之”,而明季的遗民在清初要守志自洁特见艰辛。对此,康熙年问浙东著名史学家邵廷采的《思复堂文集》卷三《明遗民所知传》开篇处有一段重要论述:

於乎!明之季年,犹宋之季年也;明之遗民,非犹宋之遗民乎?曰:节固一致,时有不同。宋之季年,如故相马廷鸾等,悠游岩谷竟十余年,无强之出者。其强之出而终死,谢枋得而外,未之有闻也。至明之季年,故臣庄士往往避于浮屠,以贞厥志。非是,则有出而仕矣。僧之中多遗民,自明季始也。余所见章格庵、熊鱼山、金道隐数人,既逃其迹,旋掩其名。窃喜为纪述,惜衰年心思零落,所取益不欲奢。人心亦以机伪,名实鲜真。姑录其耳目得逮可覆稽者,其不为僧而保初服,犹尤尚之。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页二一二。

清初遗民僧人之多,是一个特有的文化现象。这现象本身已足以表明要逃脱不薙发不“胡服”,在那“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严酷年代是多么艰难!遁入禅门,缁服袈裟,是当时躲绕锋锐的不得已之一途,虽似下策,亦需毅力和勇气。至于“不为僧而保初服”,并能一再抗拒征召出仕之压力和诱惑,是确实该“尤尚之”的。

清初的遗民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卓尔堪十六卷《明遗民诗》收有作者五百零五人,事实上远不止此数。清末民初孙静庵编著《明遗民录》立小传八百余人,而无锡病骥老人的《序》说:“尝闻之,弘光、永历间,明之宗室遗臣,渡鹿耳依延平(即郑成功)者,凡八百余人;南洋群岛中,明之遗民涉海栖苏门答腊者,凡二千余人。”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页三七二。至于东渡日本的明遗民中,尤多著名诗人文士,他们或为僧,或行医,或讲学,在《长崎纪事》、《长崎志》、《续日本高僧传》以及《李朝实录》等史籍中尚可考见遗民们在东瀛的行迹。

既然这是一个特定的历史文化现象,是刻印有深深的时代烙印的群体,那么该群体中的诗人们的深寄以家国沦亡之痛而足能感鬼神、泣风雨的血泪歌吟,自然具有巨大的认识意义和审美价值。遗民诗群的哀苦之篇,不但表现了那个时空间的爱国志士的泣血心态,如鹃啼,如猿哭,如寒蛩之幽鸣,而且记录有大量为史籍所漏缺的湮没了的历史事件,具备一种特为珍贵的“补”史功能。诚如《南雷文约》卷四《万履安先生诗序》所说:

今之称杜诗者,以为诗史,亦信然矣。然注杜者,但见以史证诗,未闻以诗补史之阙,虽曰诗史,史固无藉乎诗也。逮乎流极之运,东观兰台,但记事功,而天地之所以不毁,名教之所以仅存者,多在亡国之人物。血心流注,朝露同晞,史于是而亡矣。犹幸野制遥传,苦语难销,此耿耿者,明灭于烂纸昏墨之余,九原可作,地起泥香,庸讵知史亡而后诗作乎?《黄宗羲全集》第十册,页四七。

诗当然不是史,也不应是史。然而,史原本是“人”所演进,同代之人则正是那时世的历史见证者。而诗又是乃“人”之心声,当其身处国破家亡,或存没于干戈之际,或行吟在山野之中,凡惊离吊往、访死问生、流徙转辗,目击心感,无非史事之一端,遗民之逸迹,于是必亦与“史”相沟通。南宋末年文天祥《指南录》、《集杜诗》就是关涉当时八闽粤东一线抗元之史实,汪元量《湖山类稿》(又称《水云集》)则备载亡国宗室北迁为俘之苦情,诗足补史。明末清初史事多赖“亡国之人物”哀唱苦吟而不致湮没,更属数量可观。可憾者历经新朝文网之灾,散佚十之八七,所幸其漏网喁鱼,犹时存见。这就为一代清诗起首之章增添着凄楚蕴结、血泪飘萧的悲歌色调。

这原是一个各不相干的,在诗美情趣上颇多径庭的诗人群体。是亡国之痛、破家之哀、风刀霜剑之惨酷遭际,概言之是时代的剧变将他们推进了一个炙心灼肤的大熔炉。共同的命运即使是尚未泯灭他们审美追求上的畛畦,但当他们的心脉在家国之恨上豁然相沟通时,门户之见、宗派习气终于在特定时期淡化了。遗民诗群并没有盟约,可他们在投入和唱时却共谱着一种基调;尽管在诗风上在艺术风格上各自仍有异趣,然而和唱歌吟的声韵却奇妙地谐协着。情思上的通同、认同、相合,诗艺上的歧异观念原自可以化解的,进而也必可融汇渗透、互相吸取,出现一个诗史上的转化期。当诗人们在非常的年代里冷静反思,各自对原所宗奉的或者是抨击的诗风稍稍客观地辨认、审视时,存在于明中叶以来的热衷门户之见的偏激情绪,理当能够廓清。

明遗民诗群从整体上看具有上述超越自己的艺术趋向,这是该诗群复合体的非常值得审辨的诗史现象。有了这种自我超越的智见和勇力,事物始得以演进,认识也得以升华。清代诗歌本可从明人“因”、“变”关系的反复纠结、胶粘不清的历程上挣脱出来,以谋诗的发展有个更灿烂的前景的。然而,历史不以人们的意志而行进,遗民诗风在随着时间推移而渐见消歇时,新的“唐宋门户”意识又复上涨,这或许是时辰未到吧。但遗民诗群在诗艺上的和衷共济风尚是值得大书一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