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丁谧建言改刑罚 夏侯著论驳肉刑
话说曹芳让大内官张当当庭宣读了《易传》课考法后,殿上诸如太尉蒋济、司空高柔、司徒卫臻、光禄勋卢毓、太常王肃、太仆王观等一众太傅党群臣脸色都变了。如若以后地方上自己家族的中正们推荐的人才,还需要朝廷进行课考挑选的话,那他们的选举大权自然相当于被砍去了一半。
但这毕竟是天子亲自当众颁布的诏书,虽然众人心中愤懑,但却不敢表现出太多的负面情绪。
就在大殿之上鸦雀无声之际,尚书丁谧出了班列,只见他对曹芳建言道:
“启奏陛下,臣有一言。”
曹爽的三大幕僚中,相对低调且最有智谋的丁谧给皇帝留下的印象无疑是最好的。曹芳朝着丁谧点了点头后,丁谧继续说道:
“陛下,前番大朝会,何尚书曾谏言,恢复肉刑以减少杀伐,以保存人命、留存人口的提议,臣以为十分有理,变法诸事,臣以为应当以此事为先!”
曹芳听了丁谧的话后,不禁面露难色,一时之间沉默不语。为皇帝撰写过《论语集解》的曹羲明白,皇帝一向喜爱儒家义理,儒学水平不低,一向对残忍之事多有抵触,如今丁谧进言恢复肉刑以减少死刑,皇帝仓促之间又怎能接受?
就在曹芳沉吟不决之际,站在班次最末尾的尚书郎钟会缓步出了班列,开口道:
“启奏陛下,丁尚书所言,会并不赞同。”
尚书郎品级为第六品,本无资格参与朝会,但皇帝却对这个有神童之称的少年颇为赞许,因此这两次大朝会才让他破例来到了朝堂之上。
钟会见曹芳点了点头,于是这才继续说道:
“废除肉刑一事,先父定陵成侯曾与武皇帝、文皇帝、明皇帝先后数次商讨过废止肉刑之事,但先帝最终认为,吴蜀未定,不得仓促履行此事。如今吴蜀二方依旧未定,不知丁尚书为何就以为,此事一定可行呢?”
丁谧听了钟会的话,倒也不恼怒,而是平静的反驳道:
“先帝之时,商议此事的文武百官、学士学子就多达数百人,足见此事之重要。如今天下正是因为人口凋敝,农田荒芜、兵甲寡弱,这才才导致吴蜀二方久久不能平定,如今若恢复肉刑减少死刑杀戮,则国家每年都可多存活三五千人之多,若这三五千人归家之后再安心从事生产、生息繁衍,如此过上十年,我大魏岂不是又多了数万的农夫、士兵,如此一来,不知我大魏可以新垦许多荒田、增添多少的粮食!届时难道还怕扫灭不了偏居二方的吴蜀吗?”
已经从雍州征西府返回,并重新任职河南尹李胜听了丁谧的话后,深深的点了点头,对此事也是十分的赞成。
钟会听了丁谧的话,自知不好反驳。其实他本身并不反对恢复肉刑一事,他方才阻拦丁谧,只不过是为了阻挠曹爽的改制,不让一系列的改制变法开头而已。
皇帝曹芳原本对割截人体、残忍可怖的肉刑心存抵触,但听了丁谧一番话后,心中却忽然明白了恢复肉刑的好处,他点了点头,开口道:
“丁尚书所言甚是,此事事关重大,着令有司、太学、地方各处官衙、学府,一齐讨论此事,下个月朕要看到各地官员、学子的意见汇总。丁尚书,此事就由你全权负责吧!”
丁谧闻言,明白天子已经有了这方面的意向,心中激动不,他俯身跪拜再地砖之上,恭敬的说道:
“臣谨遵陛下圣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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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州,长安城,征西将军行辕。
这段时间,夏侯玄虽然远在长安,没有亲身参与大将军曹爽的改制,但他一面赈灾、安抚灾民,一面继续加固着雍州南境的防御部署,算是忙的焦头烂额。
夏侯玄在百忙之中,依旧关注着朝中改制诸事宜,关于裁撤中正官权力、撤郡这两件大事,由于肯定会遭到数以百计的中层郡守官僚的反对,因而不可操之过急,还需从长计议。
他还听说了皇帝在朝堂之上不俗的表现,心中自然十分喜慰。
不仅如此,他还听说皇帝又通习了《礼记》,还专门以太牢礼去太学辟雍学宫祭祀了孔子与颜渊。这让夏侯玄心中对未来的天子充满了更加充足的期待。
夏侯玄这段时间最为关注的一项改制政策,是何晏、丁谧、李胜几人提出的恢复肉刑一事。
肉刑自古有之,包括黥、劓、刖、宫、大辟这五刑,以及其它侵刻肌肤、残害人体的刑罚。
上古之时,便有“杀人者死,伤人者创”之说。至夏商周三代,更有三典五刑,肉刑已成为国家的常刑,秦及汉初两代更是相沿不改。
直到以仁慈爱民著称的汉文帝在位时,这才先后废除了肉刑中的墨、劓、斩左右趾和宫刑这几大残忍的肉刑,汉文帝的废肉刑之事,还被后人誉为“千古之仁政”。自此以后,肉刑基本停用。
汉文帝废止肉刑、改为笞杖行刑一事,虽然被称之为“千古之仁政”,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犯人所受笞刑数量过多,有的三百,有的五百,结果很多人本命不该绝,但却因熬不住残酷的鞭笞之刑,反倒丧了性命。
有些士大夫准确的发现了名义上减轻刑罚,结果反而却杀人更多的怪象。因此汉景帝即位后,立即接连颁布诏书,将笞刑数量减少了许多,此事才算告一段落。
到了数十年前的汉末,兵员劳力极度稀缺,人口自然十分的重要,但国中每年都有数千人因笞杖而丧命,选择笞杖还是肉刑一事,自然重新引起了天子百官的注意。
本朝自太祖武皇帝以来,就屡有恢复肉刑的议论,但此事事关重大,百官始终没有议出一个明确的结果,因此这件事也就这样一直拖了下去。
大魏自立国到代汉以来,执掌刑法的廷尉钟繇曾先后在建安十八年、黄初元年、太和三年上表提过三次恢复肉刑的建议。
建安十八年,商议未果。
黄初元年,正反双方辩论未定,吴蜀便已来犯,此事不得已只能暂时搁置。
先帝太和年间的第三次商议,是关于此事最为激烈的一次廷议,钟繇认为,那些原本犯了肉刑却死于笞杖之下的人,如果还是照肉刑惩罚,反而可以活命,若此事改易成功,则可有“岁生三千人”的效果!但司徒王朗却以为,这种做法虽有轻刑之实,却难免有酷烈之名,实施起来在固然有“起偃为竖,化尸为人”之效,但吴、蜀二方定会在此事上大做文章,届时倘若谣言四起,恐怕此政策尚未施行下去,部分无知百姓便开始向吴蜀流窜而去了。
当时参与此朝会的,足足有议者百余人,但最终大部分的人都同意王朗的看法,先帝虽觉得钟繇说的有理,但奈何朝中阻力太大,此事最终还是没有能够施行。
而如今,曹爽开始改制,何晏又重新提出了这条陈年旧议,事关重大,曹芳和曹爽君臣自然不得不认真对待。
夏侯玄自然也对此事有些拿不定主意。
他想,当此乱世,恢复此以伤代死之法,固然会让国家人口增多,但这肉刑一旦恢复,虽然暂时有利于修养国力,但后世又当怎样呢?
一旦大魏后世君主得以一统天下,届时天下大治,却又再到哪里去寻找汉文帝那般愿意废止暴刑的仁君贤主?
夏侯玄觉得,减少死刑倒是可行,但是这许多残忍至极的肉刑,今日一旦被恢复,日后想要再行废除,可就难了。
夏侯玄思虑至此,心意已定,立即取出了笔墨纸砚,提笔悬腕,写了一封反对恢复肉刑一制的论疏文章:
“夫天地之性,人物之道,岂自然当有犯!何、荀(子)、班(固)论曰:‘治则刑重,乱则刑轻。’又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夫死刑者,杀妖逆也。伤人者不改,斯亦妖逆之类也。如其可改,此则无取于肉刑也。如云‘死刑过制,生刑易犯’,‘罪次于古当生,今触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伤与盗,吏受赇枉法,男女淫乱,皆复古刑。’斯罔之于死,则陷之肉刑矣,舍死折骸,又何辜也?犹称以‘满堂而聚饮,有一人向隅而泣者,则一堂为之不乐。’此亦愿理其平,而必以肉刑施之,是仁于当杀而忍于断割,惧于易犯而安于为虐。哀泣奚由而息,堂上焉得泰邪?仲尼曰:‘既富且教。’又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何用断截乎!下愚不移,以恶自终,所谓翦妖也。若饥寒流沟壑,虽大辟不能制也,而况肉刑哉!赭衣满道,有鼻者丑,终无益矣。”
文中所言大意,乃是:刑法不重则易乱,凶残之徒只能杀之以儆效尤、悔改之人不必加以肉刑。譬如众人宴饮,一人哭泣则满堂不乐,一人犯法处死,则众人自然不敢再犯,这正是杀一儆百的道理。
夏侯玄写完这篇论疏之后,便差人誊录了一份送去了洛阳大将军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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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夏侯玄的肉刑论送至洛阳后,曹羲和曹彦、曹则、曹训兄弟几人第一时间便浏览起了夏侯玄的这篇论疏,曹羲仔细阅完此信之后,不禁赞叹道:
“好一个‘治则刑重,乱则刑轻’、‘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泰初引用荀子、班固之言,合情合理,可谓大善!”
曹彦读完之后,眉头微皱,反驳曹羲道:
“三哥,何平叔、丁彦靖、李公昭几人所建言的恢复肉刑一事,我觉得也未尝不可,最起码可以让百姓保全性命。虽然泰初表兄所提的‘既富且教’,使民向善而不愿作恶,才是孔子提倡的王道,但毕竟此事行之太难,恐怕一时之间难以见效。”
曹羲听了五弟曹彦的话后,不禁也陷入了沉思,但天性善良的他,终究还是无法接受残忍肉刑的恢复。
当李胜看了夏侯玄的肉刑论后,不禁苦笑道:
“泰初一向顾全大局,此次怎么变得这般迂腐?来人,准备纸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