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54蜜月旅行
之前去A城出差遇见周景昊,跟他闹得有些不愉快,后来腿又受伤了,匆匆忙忙的结束了旅程,也没有好好看看这座宁静的小城。
他元旦放假三天,她头一回没有回家,而是和沈译去了一趟A城。他说算是婚前蜜月旅行。
订了十二月三十一号晚上的飞机,到达A城正好到了饭点。
我们把行李放在提前订好的酒店房间,然后一起出去吃晚饭。
有时候男人臭美起来,比女人还要可怕。
到了酒店,沈译既然要求重新换一套衣服,还要我给他挑。
“咱俩一共就带了三套衣服,换什么?”我无语。
“既然是要一起跨年,当然是要穿得喜庆一点。”
“呦,您也注意仪式感了?”我挑眉。
他把我扯到他怀里,坐在他的大腿上。在我嘴上用力亲了一口,笑嘻嘻的说。“口红,借我一点。”
这个男人!分明就是特意占便宜。
本来是约定一起来这边过年的,他提前准备了情侣大衣外套,今年最流行的正红色。
我表示基恩无语。
因为上次来过一次,我对这儿的路还是有点印象。
大概今天是跨年夜的缘故,街上人来人往,格外热闹,但大多数都是小情侣。我在路边的小摊卖了两串冰糖草莓。
沈译喜欢吃甜食,跟他在一起久了,挑食的坏毛病有所改善。
我低头咬了一口,把另外一串递到沈译唇边,他凑过来咬了一口我的,点点头,自顾自笑。“好甜。”
我郁闷的白了他一眼,幽幽说。“果然,别人说男人不管多大,都还是很幼稚。”
沈译拿过冰糖草莓,另一只手握住我的手,放进他的大衣口袋里。他轻轻捏了捏我的手指。
“那我就做一辈子你的小孩儿吧,你得负责宠爱我一辈子。”
沈译咬了一口草莓,轻笑着说。“好,我宠你一辈子。
”我顺着他,有些无奈的笑了笑。
今天是元旦,大部分口碑好的餐厅,酒店都是人满为患。来之前我订好了位置,到了店里,跟服务员报了自己的名字,和手机预约记录,服务生领着我们上了二楼。
木质的楼梯,扶手有精致的雕花,很有年代感。
冬天他一般喜欢穿长款大衣,平时他穿黑色,今天穿红色大衣,红色更衬的他皮肤白皙,更加妖艳好看。
服务生小姐一路上偷偷用余光看他,她走路不认真,还差点与对面走过来的顾客撞上。
服务生小姐连连道歉。
“红颜祸水,大概说的就是你。”我轻轻接了捏沈译的手,小声说。
后者没搭理我,只是轻轻摩挲我的手指。
路过一间包厢的门口时候遇到了一个老熟人。他在包厢门口打电话,我过来的时候他正好结束通话。
傅韦是周景昊的室友,也是他最铁的哥们儿,他本就是A城人,毕业之后回了A城发展。
我和他在上学那会儿就没什么交集,毕业之后,直接失联。
上一次在樱花谷偶遇,是近几年以来唯一一次见面。
我看见他,他正好也看见我,相视一眼,他的视线落在沈译脸上,很快又收回。他朝我淡淡的点了点头,转身又进了包厢。
“你们认识?”沈译奇怪地问。
“大学同学。”我回答。
“我怎么感觉他看你的眼神怪怪的,他大学时候暗恋过你?”
我嘴角抽了一下,无语的白了他一眼,没有搭理他。
傅韦暗恋我?沈译是不是看我写的言情小说太多了,中毒了?
包厢空间不大,但也不算狭窄,四五个人聚餐,绝对没有问题。
装修很简单,包厢里有一大面墙是落地窗,从这里看下去,外面是万家灯火。
我托着下巴看外面发呆,忽然觉有些微妙,万家灯火,终于有一家,是待我而归的。
这一家餐厅还是上次来A城樱花谷认识的那几个高中女生推荐的,她们是本地人,自然比我更懂哪里的特色菜好吃。
果然,这家的菜色味道一绝。
“别着急,我又不跟你抢。”看我吃的有点急,沈译看着我轻笑。他夹了鱼放到我碗里。
“你好像很喜欢?”
“嗯?挺喜欢的。”我点点头,把碗里的鱼吃掉,肉质鲜美,口感很不错。
“那我回家,也学着做?”
“啊?”我诧异的抬起头。
“人都说,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得先抓住她的胃,我已经抓住你的心了,我得想法设法永远的把它永远留在。”
“你有见过哪个女人出轨,是因为出轨小三做菜好吃的?”我不免觉得他的想法搞笑。
“那是为什么?”
“要么是不爱了,要么就是其他男人比你现在的对象有钱或者长得帅?”说着说着我自己觉得有点荒唐。“我又不出国,我怎么知道。”
“幸好我够帅够有钱。”沈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我嘴角抽了一下,表示无言以对。
“上次,你问我我为什么喜欢你,那换我问你,你为什么要跟我在一起?”
沈译思索了一下,盯着我看了好几秒。“时间太久远了,忘记了。大概是因为你从小就可爱吧,我喜欢可爱的女孩子。”
“苏苏和小紫也可爱啊!”
“苏苏太闹,小紫过于冷淡,你刚刚好,是我喜欢的。”
吃过晚饭,已经是晚上十一点。
距离新年,还有一个小时。
“我听说时代广场今天晚上会有烟花秀,你要去看看吗。”我问他。
“正好,我也很久没有看过烟花秀了。”沈译笑着点点头。
A城的月光很亮,星星也很多。这个时间,大街上还是很多人,人群依旧热闹。很有过年的氛围。
路过一个卖花的小贩前,沈译忽然转过头问我。“要花不?”
“不要。”我果断拒绝,看了看那边的玫瑰花摇了摇头。“不喜欢。”
“人家小姑娘节日都能收到玫瑰花,我们家小姑妈怎么能没有?”
“呦您现在想起来节日要送花呀!”我瞄了他一眼,后者没搭理我。
走了几步,他忽然又问我。“然然,你会不会觉得我跟你求婚那会儿显得过于随意?忽然想起来,我跟你表白那会儿也没准备鲜花。”
我们停住了脚步,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原来是不远处有个男孩在跟一个女孩告白。
蜡烛围成一个心形,男孩捧着一大束鲜红色的玫瑰花,在女孩面前单膝下跪,女孩感动地眼泪稀里哗啦。
旁边围了十几个路过人,远远的听见她们的附和的声音。
“答应他!答应他!”
女生似乎是答应了,一只手抱着玫瑰花,和男生拥抱,在路人的附和声中亲吻。
“要不我给你补一个?”沈译侧目看我,我翻了一个白眼,摇了摇头。“不要,玫瑰花和蜡烛有点俗气,我不喜欢。”
而且,在这么多陌生人围观下拥抱亲吻,实在太奇怪了。
“别的小姑娘应该都很注重仪式感吧,多浪漫。以前念大学的时候,我们学校很多男生都曾经这样在女生宿舍楼下跟喜欢的女生表白。”
“呃。”我也曾经被别人这样表白过,当时场面极其尴尬。
“当时我就在想,假如你和我一个学校,我肯定也要跟你这样表白。”
“幸好我那个时候跟你不是一个学校,不然得尴尬死。”我没好气的说,拉着他穿过斑马线,走到对面。后面的附和声越来越小。
“你不喜欢?”
“不喜欢。”我一字一顿,他突然求婚,我当时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说实话我当时也差点被吓到,但转念一想,我和他错过了那么长时间,再拖拖拉拉下去,不知道会不会又再错过。
反正我已经决定将来要和他在一起,早晚都会到求婚那天,还不如趁早答应。
矜持?这不是我的风格。
玫瑰花,蜡烛,那些对于我来说,都可有可无,只要跟我求婚的人是他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