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等措施。
(2)在接触所有患者时应当戴外科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3)医务人员进入或者离开发热门(急)诊时,要按照有关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