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晚风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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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唤

(一)

她是被死神看上的孩子。从她出生的那刻起,她的命就是个死。

风吹了漫天,竹筐里的樱桃也散了一地,雪还在下着,小镇的列车来来往往,丝毫没有停留的意思,这些年来,这趟列车总是在夜间12点途经小镇拐角。

“救,救救我!”,一个年迈的老妇人随声走近。按说,平常这个点,她早就在屋中歇下了。但下午发生的事儿,让她在半夜都还支着明灯。

今天傍晚,她跟往常一样,吃了饭,准备坐下来织过冬的毛衣。房间的抽屉里总是攒了许许多多的线,白的、蓝的、粗的、细的……大小不一、针眼儿各异。

她在抽屉里摸索了半晌,才挑拨出两个令她满意的毛线球,小心翼翼抻放在手边,捋了捋袖口,正要落坐,炉子的火就“噼里啪啦”炸开了花。

以往过冬,炉里的火是会偶尔淬裂几声,但她清楚地知道,那只是跟她一样上了年纪的老柴木水汽未抽尽的缘故。

她的眼睛早就在数年前就看不清人影儿了,什么都是靠她的耳朵。虽然,近些年,耳朵也不大好使了,但很多事儿都还是一听一个准儿。

她知道陪了自己几十年的老炉子撑不过今晚了。

她得立马搬家才行!

而且,必须赶明儿太阳落下前搬走,不然她织了九千九百九十九个晚上的那块毛毯就会葬身火海。

为了这块毯子,她住过几百个镇子,从一片森林闯进另一片森林,哪怕途中有好几次死于非命,她都未曾有摒弃的念头。

“不就是一块平淡无奇的旧毛毯,哪来那么多事儿?”,曾不下百余人在她身边如是念叨。这些人中,有眼神空洞的、有双目放光的、有嘴里呼着热气儿的,也不乏手皮粗糙的……但大都只是凑近乎,以为能从中捞点好处或吸取什么生活真谛的人间旅行者。

每个旅行者靠近老妇手法都不尽相同,一些跳芭蕾舞、一些卖弄相机、一些挥动笔杆……虽然总是令她失了神韵的眼睛更加昏花无常,她都还是一一笑靥如花,拿出自己那织了九千九百九十九个晚上的毯子披在身上,以示感谢。

“救,救救我!”,从决定搬家的那刻,她就做好了接待各方妖魔鬼畜的打算。

所以,就算这似有似无的呼救从几里外徐徐传进她的耳蜗,她也没张显出丝毫惊慌,只寻声儿捡拾大雪里血色缭绕的樱桃,一步一个脚印,身姿随性专注,宛若一只离群觅食的大鸟。

“门口的蜘蛛在日日结网!”,随着雪地里的樱桃一个一个消失殆尽,老妇披在身上毯子也变得越发光亮,投射出一堆婆娑的影像在冰凉的寒夜对她宣讲一位少女的誓言。

那声音不大不小刚好与早些的呼救声交错重叠,如虫唤那般在寂静无常的列车隧道口此起彼伏。

(二)

“门口的蜘蛛在日日结网,网上还总淌露霜,惹得房梁上的那只夜猫子眼珠子一直在晃!”

妈妈说,它的眼珠晃荡,是因为心性不定。很多年前,她也曾对着一枚硬币如此放浪,两眼还一度冒金星,闪得河岸的水全泛了白。

“妈妈真傻!”,我在挎着簸箕去河边打鱼的时候就会想。河水总是要有沙子才能养活鱼群,太清太亮,什么都活不了!

因为我深谙这个法则,所以每次都能在日落前打到新鲜肥美的鲫鱼回家炖汤。

那汤又白又浓,把我的皮肤养得通体透红,吸引了各种样式的人前来观赏。

可我从来不去理会他们,他们也进不来我住的地方。

哪怕偶尔会有一俩个耐不住性子的撬了门锁,偷溜进我的厨房,花园里那大片大片的迷迭香,也定能将他们全熏死在后山的池塘。

我可不是闲散的人。每天除了打鱼喝汤,还得守好妈用命换来的池塘。

其实,在九岁前,我一碰鱼类就会过敏。可我又偏偏喜闻鱼腥,半晌不闻就浑身难受。

“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嗜性,没办法戒掉!”,接我出生的稳婆说。

为了治好这个毛病,妈妈花了整整九年跑遍我们所住的每个地方,才从一个卖花菜的老头手里得来一个偏方:只要去长草的河口逮一条五寸大的鱼回家炖汤,我的病就会痊愈。

“世上很多河岸都长草!”,据妈妈后来讲的,她知道卖花菜的老头子在瞎扯淡,他目的不过是想引诱她买下自己手中发了黄的几个烂菜花。

对于心怀鬼胎的人,妈妈还是分辨得清楚的。可她还是于当天去市集买了一把尺子,莫名其妙地下河量了两条五寸大的鱼苗带回家。而且,还于当天下午就炖了满满一锅花椰菜要让我吃下。

“我都碰不了鱼腥,你还不给我吃鲜肉!”,当看到那些散着热气的绿菜头出现在餐桌上时,我便凶神恶煞地尖叫起来,跑进浴室用凉水浇头。

妈妈也跟着跑了过来,紧紧拽住我的衣领,愤恨地喊道:“你不要再装神弄鬼了,你不是我的孩子,我的孩子从不杀生!”

“你不要再装神弄鬼了!”,她的耐心似乎在今天被我磨光了。

我被她这一吓弄慌了神,抓起水盆里的鱼苗塞进嘴里就没命地咬啊咬,直至我的喉咙被鱼腥烫死没了知觉。

这不是我第一次失了兽性!每当我看不到天上云的时候,每当天上云不再发白的时候,我全身的骨头就会酥松发炎,犹如一具被虫蛀的桃木雕,脑袋缠满细细的丝线,躺在家里的大床上一动不动好几个星期。

妈妈也总会利用这个时候,去山门外的井里捞些鹅卵石来修缮我们在城市的房子,以免雨季丰沛的夜晚大水把浴室的屋顶冲烂。

不过这次我竟荒唐到死攥着几条可怜的鱼苗不肯放掉。它直接导致了我失去兽性的身子沾满了鱼腥,从发干枯黄的毛孔里抽出鱼鳞,把我密封在一个极致花白的世界里睁不开眼。并且一度在这种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没有的世界里一呆就是好几年。

后面的事儿,因为看不见,我也就都不记得了。比如,我的喉咙是怎样恢复知觉的,我和妈妈又是怎样跑到一个四面环山的乡下居住的,我都全然不记得了。我只知道,在一个阴雨缠绵的乡野里,我一睁开眼,就以浓白的鱼汤为食,妈妈也像变了个人似的杀起肉禽从不手软。从前,她可是见了蚂蚁都要绕道走的人。

但这又怎样呢?只要我能够开口说话,我的指甲也不再见了鱼鳞就疯狂滋长,那么这些问题又有什么好深究的呢?

只是这种平和的日子还没维持多久,新的问题就冒了出来,因为我喝食鱼汤,体内血液膨胀,就招致了乡野毒蚊子的虎视眈眈,它们的腿又细又长,嘴巴还老嘤嘤作响。

“蚊子嘴巴嘤嘤作响是为了在半夜吃人鲜血!”,这是乡下每个人都知晓的道理,妈妈也不例外!

她想尽了各种办法阻止我受伤。她每天最担忧的就是一觉醒来,她的女儿就化成了一具干巴巴的尸体躺在身旁。

所以,她夜夜在梦中惊醒,伸手抱住我的头不停地抽泣!我偶尔也会在某天半夜被她的抽泣声弄醒,仰面发现她的嘴唇正在发紫,脸上爬满青霜,而这些青霜的色泽竟与我们在城市居住时浴室那盏破灯散出的光亮如出一辙。我不禁隐隐担心起来,害怕保不齐哪天我又会对什么东西过敏;也不禁开始暗自猜测起妈妈为何要冒险把我盘到这四面环山的地界与一群常年拔不完的杂草为伍。

她原本就清楚,她的女儿根本在哪里都一个样!就算这个地方长年有鱼和银白色河沙也不行!没有多少人类会愿意接受一个习性诡谲的异徒!

再后来,日子久了,她所幸就不睡觉了!穿着一双破了皮的红凉鞋从乡野新屋走出去,说是要开山挖塘。

出门那天,她是有些奇怪!不声不响一个人把熬好的鱼汤全倒进肚子,吞了独食!

这一度招致了家里的恐慌!我曾跑出去叫过她好多次,告诉她家里的鱼汤全没了,所有人都在饿着肚子。

可她却不理不睬,弓着身子伏在后山徒手挖塘,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到河岸涨水,便头也不回的猛扎进去,再也不从塘底浮出来。

对于她搞出来的这些古怪,我心里生了埋怨,甚至想冲去后山割腕以示不满。因为就在此不久前,她都还在担心我被毒蚊子吸血的事儿;而且,从前都是我问一句,她答一句的。

就在我拿着镰刀打算去后山割手肘静脉的路上,撞到了一只四肢发黑的长颈鹿。

它正伸长脖子够食常年长于我们头顶的那些墨绿色的嫩叶。那些叶子常年都长在路边,叶片上却从没招惹上一粒尘埃,哪怕总有红皮卡车满载货物而过,它们都还是常年绿得冒油。我也是在这时才发觉,原来我们所住的乡野不过是这些流着绿色汁液的东西所编纂出来的谎言。妈妈(包括乡野里的其他人),都不过是在出门的那天在山角拣到块干柴,就以为自己冲进大山抢了片林子占山为王。但人人都视而不见,才会再次杜撰出山林毒蚊子吸食人血的故事。

为了印证这个猜想,我决定先摘两、三片嫩叶来尝尝,好下结论。

更何况妈妈没入塘底的许多天里,我都在饿肚子,确切说是,从她开山挖塘的那天起,再或者从她吞了独食的那个时辰开始,我就一直饿着肚子。

现在铁定得摘两三片叶子来尝尝不可!

我已经许久没有碰素食了,所以伸手去够这些枝叶的时候,还有一阵不适,差点呕出胆汁!但现下可不是吐一吐,跑开就会完事儿的日子。

“我得把这个重大发现告诉妈妈!”

这些个扯着绿气儿的家伙,末端细如毛牛,叶锯也足够饱满,几次呛得我的鼻腔起了化学反应,一股脑往外冒着清甜。

这幅痴痴的滑稽样正好与身旁半晌都咽不下一口唾沫的长颈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真是个可怜的家伙!”

“那只长颈鹿,它的额头那么窄,毛皮又是接近太阳的金黄。你看它那四肢发黑的脚踝就知道,它是中了毒才有了那副可怜的吃像!”。

我不禁暗自庆幸起来,还好我不是一只只知吃食的草食性动物。

但我却怎么样也走不出这片林子,绕来绕去,都总是在原地打转,一抬头就看见一只长颈鹿伸长脖子够食长于我头顶的嫩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而我本来拿去割手肘静脉的镰刀也不知在什么时间生了锈,喇得我原本白嫩的手心发了黄斑。

因为长年在这林子里晃荡,我只好捡拾些松针来打发时间。它们的针头总是两相对整,规规矩矩,精美得明明白白。当然,也正是因为这种死板的精美,它们才会成了世上最好的引火材料,一落地就被人扒去烧个精光。

这让我惦念起从前在城市老屋炉子下打盹,烧伤了皮毛的那只狸花猫。

在我与谁都还格格不入的日子里,它常常与我厮混在一起,彼此间建立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深厚情感。

其实我与它拢共也没说上过几句话,它是夜游动物,常常在夜间出巡,白天睡觉,睡在妈妈种在城市高楼围堵着的一笼豆蔻里。刚开始,我一度以为它是妈妈修房缮屋时不小心弄掉的一枚鹅卵石。

直至秋天某个清亮的傍晚,太阳将落,天还没黑,我正坐在屋顶观察一只飞来吸食蔻花汁的蜂鸟,它就直突突地窜了出来,一口将那只鸟吸进腹腔,我才知晓它是个白天里打盹的活物。

而且,最可笑地是,它明明刚刚犯了一桩命案,却仍能肆无忌惮舔舔身上的毛,前拱一下,后拱一下,便盘腿沉沉睡去。

它身上透出来的寂静,就如同深山庙宇里年久失修的石像;而我,则在那一刻,似乎成了什么人拴在庙门外的一根细布带,被冰凉的雨水浸褪着。

“你明明看见了它颈背的蓝和紫,明晃晃的!”

“你明明看见了它颈背的蓝和紫,明晃晃的!”

黑夜里,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叫道,像什么动物思春时的呜咽,瘆得人俩腿发软。

我只好把脖子埋得更深更深,深深地缩进厚重的纯棉被里,紧紧捂着,死命捂着,不敢动弹。

我知道,从此,我的每个黄昏都将在这只狸花猫的支配下活过,永生永世也别想摆脱干系。

(三)

“你得给它取个名字!就像它当初拴住你一样,用什么东西拴住它!”

恍惚里,我突然有了对付这林子的办法,举刀就朝身旁的长颈鹿砍去,在它身上划出一道不深不浅的口子,宣示了我的主权。

不过,这仅是第一步。要想让这片林子承认我的存在,还得弄出更响更大的动静来才行。

我把鹿皮上渗出的血液收集起来,再和上自己的血,把自己结结实实地包裹起来,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夸大的成份,为得就是与这片山林签署一份看似合理公证的协议,完完全全立下足来,自由进出。

只有这样,我才能找到回去的路,以及将我的重大发现告诉妈妈的可能。而且,要是弄得好的话,说不定我还可以从中寻到一两件神秘莫测的法器,更改现状回到过去。那样的话,不仅能弄清妈妈沉塘的秘密,更能提早就阻止她被毒蚊子吓得夜夜睡不着觉的事。

“这林子里肯定不止有你一人,那些车轱辘压过的泥痕就是最为有力的托词!”,我在心中不停地掂量着寻求庇护的法子。

我想,要是能以现在这幅姿态去找到一两个同类为伍,尤其是那种比我早来这里呆上个一年半载的某些同类,那我就能更好的混迹于此。

不过,现下,我首先要做的是给身旁的长颈鹿清洗伤口。

毕竟为了我的不择手段,为了我的某种谋划,它可是付出了较为惨烈的代价。虽然这代价并不出自于它自己,还带着我不由分说的无形强迫,但它还是为了我的些许私利而成了一个人的奴隶。

所以,即便它因中毒麻痹了神经,灵魂早就没了痛感,但我的肉体还是能清晰地感知到它脊背上的那种疼,那种无声的、令人坐立难安的皲裂感。

“你听见了吗?喂,你听见了吗?门口有一只绿色的蝈蝈在叫,它的眼睛是红色的,鲜艳的红!”

“你出去看看,它正扒在一棵树上,去看看!”

在给长劲鹿清洗完伤口后,一种突凸的酸涨感就如涨潮那般吞噬而来,我只得瘫软在地,毫无章法地靠着身旁这个可悲的家伙,倚着它又细又长的脚踝,在半睡半醒间徘徊。

我起先是迷迷瞪瞪地发现眼前乱做一团,有许多白色的线,上划下划,被雾气掩埋。然后,天空很快如泼墨那样浸入了黑暗,有一棵树很绿,绿得如同刷了油漆一般,树旁有间带铁窗的屋子,屋里有一个小女孩,她的嘴唇发白,她今天在课堂上朗诵了一篇关于蝈蝈的诗,那首诗与某个人的瞎子姥姥有关,他们因蝈蝈的叫声得到了令人嫉妒的羡慕。那个小女孩,也想拥有那种极致的快乐,从一只蝈蝈身上或什么人的手中。所以,她正眼巴巴地望着窗外,望着这棵刷了漆的树,想从上面讨要一只肥硕美丽的昆虫。

“你快去看,你快去看!它的鼻尖有个小点,触须是鹅黄色的,那就证明它不止有绿,它不是一只纯种的蝈蝈!”

“如果你真的想要一只蝈蝈,那你就必须用你的声音跟我交换!”

原来,铁窗外还站着一个小女孩,她嘴唇鲜艳,头发披肩。

“可以!你快来,你快!”,两个人在对话中扭打起来,扯断了一只蝈蝈的大腿,雪白的肉裸露在外,整个屋子顿时响起了“吱——吱——吱”的叫声……

我的脑袋一片混乱,我想要去制止她们的打斗,却被吵得头顶冒汗,说不出话来,身体也只能呆在原地不能挪动!

“喂——!”,我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手心攥着地上的枯树叶,它们又灰又暗,在死亡的边缘。

我一抬手就把它们抛向了天空,虽然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但在当时,当我把它们撒向天际的时候,突然感觉我的手臂强劲有力,有某种力量存在,它正在悄无声息地治愈我体内遗留多年的病毒,并让我从这种治疗中,得到一些全新的东西。

但我却不喜欢这种感觉,更直观一点就是恐惧,对现在、对未知的恐惧,它令我的内心既兴奋又害怕,就如同你在一间屋子里刚熟睡醒来,头顶的灯是开着的,帘子也没拉,你只能凭借屋外面细碎的响动,去猜测这天是艳阳高照还是阴云密布。

我想如果我现在真在一间屋子里,一定会立马跳起来掀开帘子,可现实是我完全没有办法这么做,我眼前只有敞白的天光和此起彼伏的山峦。

“你和它可不一样,你有你的骄傲,也有你的度量,你们生来就不同!它是野物,所以伤口能好得很快!但你从来都是靠精心挑选的口粮维持精力,体内还曾寄生了某个病患,你不可能只吃粗粮就活下来,那不是你的命!”,一段奇怪的话语从林子深处传来。

这是我呆在林子里头一次听到的、类似于风起之时迸发出的另一种独特的声波,除鸟兽木虫之外的,另一种表达情感的言语。

它不单让人心烦意乱,还一直疯扯扯地就围绕在我的耳边,向我传达着某种我不太能理解也并不认同的观点。

不过,尽管如此,它还是只用了短短几分钟,就让我丢弃掉了自己捡拾多年的精美松针,将之前规划好的路数完全摒除,脱掉脚下的鞋子和穿在身上的外套,将它们一起埋进一棵巨大的杉树洞里。再把头发用几根竹青色的宽尾草编扎好,叫醒身旁熟睡的长颈鹿,牵着它一同朝林子的更深处走去。

我进入林子深处的第一晚,天上就一直在落雨。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的雨点打得人无法入眠,整个林子都浸泡在洪水里,无法抽离。我只得爬到长颈鹿的背上,才不至于全身都被掩在翻红的流水中。

可即使这样,我还是不能挪动,水流大得吓人,根本不能前进,无论我尝试多少次,想让脚下的长颈鹿向前走远些,但最后都还是会被冲刷到我们现在站着的这个坑洞里。

我曾幻想过很多次,当我进入林子深处会遭遇的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但从没想过会被一场雨水阻拦了前进的步伐。

我只得老老实实趴在长颈鹿的背上,等待着雨过天晴。可是虽然我可以很轻松的再滞留许多时日,我身下这头温顺的野兽却撑不了好久了,它从我们进入林子深处,被大水冲到这个坑洞里来,就没有进过食,又一直被泡在冷水里,皮肉早就虚软无力,只剩精神还在强撑。所以我得马上拿出法子来,出洞去找些吃的才行。

我环顾四周,看能不能在洞坑里摸索到一块大小合适的岩石,攥在手中,增加自身的重量,好让我可以独自逆游出去,不至于被水流冲着跑。

很幸运的是,当我形成这个想法的时候,便很顺利的就从头顶斜上方掰下了两块正好适合的碎岩块。

我把较小的一块紧紧捏在手中,另一块塞进衣兜,便纵身跳进了山洪里,努力浮在水面游走,尽管挪得很慢,但还是顺趟地在向前进着。

游出洞口之后,需要再穿过一条很宽的深沟,才长有我们平时一直拿来食用的树叶子。但我刚进沟口,就几乎把这些年在乡下喝食鱼汤得来的力气全都花光了,又由于长期缺乏锻炼,一时间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动弹,什么都想不起来,像一个刚放完气的瘪气球,又空又干。要不是一头河狸伐木时的啼叫,我很可能就直接被吸入深沟的暗渠里随波逐流,继而呛死,闷声腐烂。

河狸的叫声,不仅让我恢复了神智,还让我察觉到了深沟水位其实可以降低的可能。

我随着那头河狸发声的位置摸索过去,屏神聆听着某个当口突来的轰塌声,企图能亲眼目睹一只河狸拖伐树木的举动,再抓住那树的枝干,借力尾随一同游到它长年累月建造的堤坝,欲意将其销毁。

“所以它们身上一直长着一股子霉味,你一靠近它们,你就闻到了!”

在把一群河狸安身立命的歇脚之地破开一个口子后,水流就拼命地往缺口拥堵,仅用了半晌儿就搁浅到我的大腿根子,风平浪静地缓缓移动。

我顺着水流褪去的方向,纵身一跃,从深沟翻到了一个敷满绿皮藓的河堤上,沿着河堤一路走到对岸的树林,采摘我所需要的树叶。

而这期间令我费解的是:那群河狸对于我破坏它们家园的事绝口不提,反而面面相觑形成一种不由言说的默契,四散而去,加大了伐木的力度。

我不由地焦灼起来,试图找出它们淡定如初的根源,但很多次都无疾而终。直到后来,在另一个灰色如常的雨夜,当我把一只白瓷盘拱手相让的夜晚,我才彻底掌握了它们哑口无言的证据。

“它们和你一样,身上都因啃食森林而长着霉斑,并且发生了霉变,任何事情都不易惊起波澜!”

(四)

我已经来到森林深处一个月了。这一个月发生了很多事情。不只是我自己的生活,连林子外面也产生了巨变。电视的新闻里里外外都在讲述一种可怕的病变,还搞得林子里大大小小的生物每天出门都带着防毒面罩,尽量不与谁交谈。

当然,我也不例外。因为我越来越熟练的伪装,林子里的人已经完全不能分辨出我本来的模样,把我当成他们的同类一般爱戴。

我还在这期间利用长颈鹿尾巴上的杂毛与一个抽烟喝酒的二痞子做了交换,换来了一间四下方正的酒馆。

我是怎样说服长颈鹿把它的尾毛给我的呢?

那是一个晴朗的午后,天气好得只剩一片蓝,半朵云彩都没有,空气中弥漫着桂花的气味,有一个满脸雀斑的女人穿着碎花裙子在一栋楼里折了一茬青枝递过给我,让我鉴定它的真假。

我原本是到楼里来找寻一本书籍,一本据说可以更改是非的书籍。

但还没等我摸清这栋楼的构造,就被这个女人硬生生拖了过去,去辨别她手中各式各样的摆件。她还心照不宣地传授了我一种给绳子打结的办法,并让我以此拍照作为留恋。

我把她教我的东西烂熟于心,却丝毫没有表露出来。这种虚晃生活的行径引得长颈鹿惴惴不安。气狠狠地盯着我的双眼不停发抖,泪水不断。

我完全没有搞懂它这么愤愤不平的缘由,所以每天晚上十点都还在准时和它一起用餐,到了半夜搂着它的脚踝。

后来,我点了盏灯在池子里洗澡的时候,它突然开口说:“我还有一个孩子活在外面!”

“可是我的心早已蒙上了灰,怎么办?”

对于它开口说话这件事,我竟一点不觉惊奇。

“我在房里看天花板,然后有一片雪飘过来,透着迷人的白。赤裸裸的白,白得像什么都没有的冬天。”

“我哈着气,过了一天又一天,眼睛也酸胀得厉害,对面楼顶的灯射进了我的房间,我房里的天花板终于有了闪动的光点,而不仅仅是白。”

“我在那天早晨离家出走,安顿好一切,把菜田里的白菜浇了水,还把门口的南瓜架了条,才来到你身边,我抛弃了一切,我把他们置于身后,包括前几天,我长年躺在病床上的妈妈身体冰凉的吃了几口饭就在一副棺材里长眠。”

“他们所有人都哭得没了知觉!而我心里却还在想着你在林里的生活是否便捷!“

“她是多好的人!当人们把她长眠的那副棺材挑上山,阴沉的天空就开出了白色的云彩,泥土也晒得不稀不干,刚刚好适合埋葬的天气。”

“她应该走的很平静。”,我说。

“是的,她是多好的人!”

“我可以在来年春天和你一起去那座山上看看。”

它没有回应我,我便关了灯,裹着毯子从池子里出来,后脚跟泛着紫白,依偎在它怀里。

这时候,我查觉到有一滴泪从它黑洞洞的眼珠子里完完整整地滴落下来,晶莹剔透滑过我的发梢,再精准地流入它的指尖。

我原本以为它会在第二天一早就离开。结果,当我与一只灰耗子不知所为地谈判中惊醒,它却依然镇坐在我的身边,默默地梳理着我们餐桌上的绿树叶。

“今天的天气真好!你常常在夜里睡不着,感觉眼前一片漆黑,但早晨一来,你就不这么认为了!尤其是太阳出来的时候,你就知道你还有好多颜色艳丽的脏衣服没洗!”

它并不知晓,在它惊叹阳光的瞬间,它的额头此刻也晃着戳眼的光泽,金黄一片。然后,它便拿起一把剪刀,毫不犹豫地向着自己的尾巴剪了下去。

“你把这截毛发拿去,去找一个可以养活我们两个的营生。你得吃肉,光有树叶子可不行!”

“我也吃树叶!”,我说。

“关于你的喜好,我没有好大深究。但你的眼底在发黄,脸皮也没有血色,所以你必须吃肉,这件事没有商量!”

它强硬的态度让我找不到任何借口反驳,只好拿着它金黄的毛发稀里糊涂换来了一家四下方正的酒馆,在林子里卖酒度日。

从那以后,它就每隔几个月回它原本住的院子里去浇浇花、喂喂鸡,同它的大儿子蹲房沿,闲暇就说:“我还有一个孩子活在外面,她的皮肤是那么白,眼眸也闪动着光点,你们都认识她,她现在变得那样好看,透着迷人的色彩!”

(五)

我的脸还是不见好。头顶虱子跳来跳去,耳心也一直在发炎。这是三个月后的事。接连十几天都是这种近况。

但这并不代表我在林子的酒馆不赚钱。

我用长颈鹿的尾毛换来酒馆后,就和一个长发披肩的少女签了一份口头合约。她是我在林子外围徘徊时认识的人,那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和她有什么交集。不仅因为她生着和小镇里的人类一模一样的红色器官,还只为避及于她骨子里刻着的那份食言而肥的贪婪。

她的身段又大又高的,脸盘也又大又圆,按人类的审美来算,是很多男人喜欢的那种雍华。

我还在林子边缘徘徊的那会儿,她就爱跟我说:“你的个头又小又干,皮肤又和我们生得不一样,就像只老鼠尖嘴猴腮!”

每每点到此处,我的脸就真的会呈现出一种铁青的色泽,眼睛也不停打转,似乎马上就能从上颚钻出纤细修长的胡须。

她又会接着说:“你应该多打扮打扮,可以采些浆果来把嘴皮涂成粉白,再买盒胭脂来着遮盖你的脸!”

“你看!我藏在衣服里的皮肤都弥漫着漆黑的色泽,但脸和脖子却透着气血,就全靠它们!”

为了把我的小酒馆更好的维持下去,我就得挤出一口黄牙,咧着嘴编纂谎言对付她。

“我有三盒胭脂摆在床头,就在林子外的城市里。还有绣着金雕的眉笔倒插在红瓷砖淬炼的屋檐,我曾经也涂着色彩,只是我忘了把它们拿到林子里来!”

当我把这话说完,她就会神情狡黠,捻着我的衣服袖口,兴高采烈地尖叫,发出类似竹虫一样的“丝丝声”,然后盘算着用什么法子哄我带她到城市,把这些装进她的口袋。

我利用她喜贪便宜这一特性,巧妙地编出许多天花乱坠的经历和冒险,抬高自己曾经在城市的身价和品质,让她心甘情愿为我的酒馆花气力。当然,我偶尔也会许诺些东西给她,尽管这些东西也是要在许诺她后,现去寻得的。但我总还是能拿捏得住。所以,她对我口中那些亦真亦假的杜撰深信不疑,勤勤恳恳地伏在馆中洗杯收碟。

不过由于当时我一门心思都扑在酒馆旁边那栋大楼里的一本书籍上,就在她洗杯收碟的日子,几乎没有经管过酒馆一天会来多少客,厨房又会燃几次火。

只心心念念地比划着最好寻得书籍的路径,比划勤了,就在大楼前描摹起来,一遍一遍,如此往常。这些生活看似充裕明朗,实则对我空洞乖张的性子没有多大改变。

“我想去山对面的森林看看!”

在某天雾气弥漫的早上,我刚从大楼外描摹完回到酒馆,这个雍华的女人就一脸严肃地对我说。

起先,我以为她只是为了再从我这里得到些诺言。所以就毫不在意地回应她:“你不想去城市了吗?我在城市可有着一座宫殿!”

“不想!”,她坚决地否定了我。

但此时的我还是没有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只以为她和往常一样为了得到十里外铁杉树上的野蜂糖,在与我使小性子。

“我明天会绕远路,去高粱地里割高粱,途中会经过菠萝田,听他们说,那里的菠萝可比树上的蜂糖甜!”

“我今天下午就要走了!会有一个男人来接我!”

“什么男人?”,我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一脸茫然地问道。

“我以前住的山坡上摘枇杷认识的人!他的臂膀结实可靠,他买了船票来接我,今天下午就到!”

“我在城市可有一座宫殿,往后你可是那座宫殿的管家!”

当我苦笑着把这话说完的时候,她突然握住我的手,温柔地对我讲述起自己去山对面的计划、打算。但我一句都没听进去,只是感觉她的手心又烫又软,像我们之前沾豆面吃过的糍粑,那糍粑还粘住了我们两个的牙齿一整天。

后面,她就拉着我去她住的房间收拾行李,但没收拾多久,酒馆里就来了客人,她又匆匆地催我招呼来客。

那天,我干了我接手酒馆以来从没干过的活儿,连厕所也打扫起来,甚至之后的十几天都是一样的循环。不洗头、不洗脸,厨房里进了老鼠也不管,也忘了要去大楼前,天一亮就睁眼。这种机械的劳作,使我的身体出现了炎症,额头开始冒疙瘩,耳心也疼得难受,搞得长颈鹿不得不驮着我去十里外的小诊所买药。

在买药的途中,我路过了菠萝田,田里的菠萝都还没有成熟,又涩又酸,根本比不得铁杉树上的野蜂蜜。

但我还是买了一个拿回家切开,分成三半,淋上冰糖水,封装在一个透明玻璃罐里。

(六)

“怎么没有听见鞭炮的声响?”

“政府下了死令,谁都不许把火星带到城市里来!”

我身体的炎症好起来后,转眼就到了年关。林子里的人们大大小小都背上行囊回到各自的城市去过年,酒馆里的生意也就越发冷清下来,最后只能锁了门,静待来年春天。

因为我之前答应过长颈鹿要在它心爱的院子过节。所以酒馆关门后,我就同它就回到了城市,又辗转几公里来到了这个坐落在城市边界上的小乡村。

“为什么下死令呢?”,我躺在长颈鹿的背上,望着灰蒙蒙的天空问它。

“禽兽死的差不多的时候,人也会死!前几年的这两天,山火被人打礼花烧了起来,从晚秋过了冬,蔓延到城市,烧死了太多条生命!”

长颈鹿站在一个小山丘上,一边啃食着地上的青草,一边严肃着地给我讲着。

“血液顺着树枝流淌,到处都是焦黑的尸体!”

听到这些讯息,我睫毛下的瞳孔不自觉地放大,呆呆地怔了好几秒。

我也是这场大火的旁观者。当时,因为家门前妈妈栽种的十几株天竺葵,我还天真地认为是那些天竺葵花瓣太过鲜艳,家门口的世界才呈放出慵懒的橘黄。

可在我兴冲冲地拿着相机跑上花朵满开的楼顶,却发现这些慵懒被笼罩着昏暗和一种热乎的死气,随时随地都有把人闷熟的可能。

就木木地站在那里,看着头顶的灯一盏一盏黑下去,勾勒成暗夜的倒影,透着虹光,有一轮月亮微微升起,天空的灰让人不知道是该悲伤还是静默地杵在原地。

“那段时间,每座城市基本都断了电,还有地方因此缺水缺了一整年!”

“我看到过几百株极为艳丽的花!它们红得像一枚枚肿胀的浆果。”

“什么花?”,长颈鹿被我突来地打断震了一下。

“那么细碎的火灰就落在上面,轻轻的、每天就落那么一点。慢慢地抹去了它们的鲜,再后来,这些花就总是全身浆着泥,耷拉着身子在我家门前。”

“我一点都不喜欢它们后来的样子!于是,我便关了门,藏在自己的卧室里面,整日整日地忏悔应该在落灰之前给它们罩上罩子。”

“你可真是让人心寒!”,我的身旁不知何时钻出一个嘴角长痣的小女孩对我是问起来。

“我知道我犯了错!”

“你可真让人心寒!”,不管我如何用力地辩驳,她一直就重复这一句,铿锵有力,让我浑身打冷颤。

“哪怕火焰升起,你都还躲在屋子,你就躲在屋子,蜷缩成一个黑点,像一只没有毛发的野兽!”

“你为什么不站出来?”

“我、我的力气太小了!那个时间,我连自己的指甲都修剪不了……我!”

“全都是胆小懦弱的谎言,就像你现在套在脚上的鞋子,沾了汗,陈旧得像两支无人撑过的船!”

“我想、我会找到法子补救!这些年,我都在试图……”,还没等我把这话吐出嗓子眼,乡里就起了大雾,那个小女孩也随着升腾的雾水消失得无影无踪。

“你不要走!你等我把话说完!喂~你去哪里了?”

“我们去追她!”,我对长颈鹿叫嚷起来,一点不顾及它上了年岁的四肢。

“我什么都看不见!”,长颈鹿驮着我在大雾中四处乱窜,却始终找不到那个嘴角长痣的女孩。

“我也看不见!”,我失落又无助地继续大叫,像一只被拔了毛的鹦鹉。

“我们应该歇一歇,等雾气散去,回院子问问我的儿子,他每天都呆在这个地方,应该会认识这个女孩!”

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我也就被迫接受了长颈鹿的提议,在雾水褪去后歇息在它捯饬精美的院子。

它的儿子正在院子里喂一只瞎了左眼的土狗,穿着砍袖,手臂上有一坨模糊不清的黑色纹身。

我之前听长颈鹿说过,它儿子曾在成人那天与一个女子相恋。当时,他本来有一个远大的前程––去城里的B机关做采办。按它讲的,它用自己全身上下的犄角换了一块通体发亮的玉石,再用这玉石在城里给儿子拖好了关系,只要他去那个机关工作满三年,日后就不愁吃穿。

可它的儿子却在进城那天,也就是他成人那天,中途被一个女子勾去纹了一个字母图案,像两条恶心的大头蛆虫,它根本看不懂。

然后他跑回家,对它说:“我根本不想去什么机关,我爱上了一个女人,我要和她结婚!”

“快把这两条黑不溜秋的爬虫洗掉,它们会吃了你油黄的皮肤,最后会把你吞掉!”,至此,它就常常和儿子争吵不休。

“你太大惊小怪了!这可是我对心爱女人的誓言!”

“她只是贪图你头上的犄角,等她知道你浑身就只有不值钱的鬃毛,她就会把你一脚踢掉!”

“我明天就会告诉那女人,你生来就不会长犄角!”

他们的争吵常常以这句话作为结尾。

可当真到了第二天,它也从来没有去找过什么女人,回回都在早晨放两个铜板在桌上。而它的儿子,每天天一亮就拿着这两个铜板出门,等傍晚再空手而归,坐在院子的葡萄藤下同它争吵。

“我想我该有一份工作了!”,某天晌午,它的儿子突然半路折回来说。

“什么?”,长颈正坐在门口的草垛上纳鞋垫,瓦蓝的天空积起了一片又一片的云,风微微凉。

“她怀孕了!怀了三个月,但她却在月亮出的极好的某天夜里偷偷爬起来,吞了一颗绿色药片,那孩子就死在了她肚子里!”

“她也遭了罪,到现在都还躺在床上,面黄肌瘦!我知道,她不是故意的!”

“孩子刚没的那会儿,她哭着对我说,是因为我夜晚都不在她身边,她才焦躁不安,稀里糊涂吃错了药!”

“把她接过来吧,我会照顾她!等她将养好了,你们还会有更多的孩子!”

“我是说,你不一定非得要去外地工作,你可以把家里的田地打整好,种出大片大片的红油菜,一样能挣到钱,就能日日夜夜都呆在她身边。”

“你太天真了,妈妈!像我这个年纪,去河里淘金或者去鱼船上捕鱼,才是正经营生。”

“我们已经商量好了,等她能下地走路了,我们就一起去南边的小岛上守塔,等挣到了一些钱,我们就买一艘船出海捕鱼!”

“你要坐地铁走吗?什么时间?听他们说,近些年列车站早已下了海,修到了海岸。”

长颈鹿的眼里噙着泪,面容平和地用牙齿咬断了纫鞋垫的最后一截白线问道。

“是会走一截水路。你自己要把门窗关好,不要时常坐在葡萄藤下,你知道,葡萄快熟了,会招惹黄蜂蛰人。”

“葡萄熟第二茬的时候,地窖里的酒就会发红。”

“那会招惹更多的蜂子!不过,你年年都有驱赶它们法子!去年,你就扯了纱帐封窗……”

“别指望我会给你装一瓶带走!”

“我嘴馋的时候,会自己回来喝。”

自从两条恶心的蛆虫寄居在它儿子手臂上以来,这是他们最为平和的一次交谈。

说完这话,长颈鹿的儿子就跳上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走了,离开家、离开它的院子整整七年。

长颈鹿后来跟我说,那七年里,它曾不止一次的后悔没把手中的鞋垫给他垫在鞋里,就让他走了。它虽然明白,它的儿子是有蹄铁的动物,根本不需要鞋垫,但它还是从小到大都在给他穿鞋,鞋里也一定会有鞋垫。

不过,后来它儿子回来了,它反而再也没缝过鞋垫,它早前缝的那些也全都压在床板下,再也没有拿出来。

它的儿子就一直都光着脚,在地里种红油菜,在各大菜市场辗转,手臂上的纹身也不知何时渐渐被阳光烧灼得模糊不堪。

(七)

为了找寻那个嘴角长痣的女孩,我回到了从前住的地方。妈妈最富有的地方,有玳瑁色的猫、淡蓝色的鱼与玫瑰色的山茶。当夕阳被偌大的楼房遮挡,会有一棵苍老的红樱桃树在四季暗自发绿,结果落花。

那些盘根错节的根须沿着老屋的墙角堆聚,宛如一架载满珠宝的盗船,丰盛且巨大。

我在一茬粗壮的老根底下刨了许久,才刨开妈妈精心刷漆的铁门。

生锈的铁锁,轻轻一扭就松脱了,门框也垮了一个斜方,灰尘扬扬洒洒,引得我一阵咳嗽,手也开始长起红斑。

妈妈最爱的雪白墙壁爬满了没有枝叶的藤蔓和鹅黄色的野花,用餐的木桌上敷满了干死的苔藓,有一窝红蚂蚁还在上面安了家,摞起一座座高低不平的细沙土丘。

地面是潮湿的,生满霉菌。浴室和残留着几件衣物的滚筒式洗衣机更是内外生出斑驳不一的毒蘑菇,美艳得让人惧怕。

因为长时间疲累行走,一进屋,我就栽倒在了一架腐锈严重的绿色行军床上呼呼入睡。以前,妈妈常在浓烟滚滚的霾雾天四肢平摊在上面,费力琢磨我们头顶那些根本看不清、数不明的星宿。

睡梦里,我在一个大雾天,就在这方庭院里,亲眼目睹一个鼻子挺拔如鹰勾的男人拿着把有缺口的菜刀气势汹汹要往我的脊柱上乱砍。而妈妈则抱着一只藏青色的绣花枕头将我护在身下,嘴里还碎念着:“不怕、不怕!”

我在这场满是血腥的杀戮中醒来,已是半夜。眼前一片漆黑。等我慢慢适应了周遭的黑天,正上方的天窗突然落了一只萤火虫,再过了一会儿,又飞来三四只,没多久就把整个窗户糊得喘不了气。

这些明亮的东西令我空旷的内心生出片刻安宁。肠节子开始拼命的蠕动,如一只巨大的蛔虫鼓动人吃亮莹莹的肥油。

屋外朽坏的竹栅栏内肆意生长着妈妈曾精心打理的白地瓜。如果我们从没搬家,如果我的身体不曾被一片鱼鳞折磨,我想,现下,在山脚起霜的时间,妈妈应该在用一把挖口锋利的铁锄头把它们全铲到地窖里。

一只夜鹭在一茬废弃的老桩上“哇哇哇”的叫。我用背包里的打火石燃起篝火,随着一股又一股浓烟拱起,火势逐渐趋于平稳。

不管我怎样抹黑翻找,都没能找到妈妈以前种地使用的农具。只得在破旧的庭院里拣起一茬粗树枝插进土里撬了几个白地瓜,连皮带叶掩进碳火中。

“你会生火做饭?”

“是谁?”,我抓起脚根的石头,惊慌地弓着身子问道。

“楼下的人都传开了,说你回来了,还长了一副人的皮囊!明艳动人,和以前大不一样!”

这时我才看清,不远处的木薯林里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不紧不慢地朝我靠近。

“我觉得你需要一件衣裳!”

“我有长颈鹿用青木瓜汁给我浣洗缝制的袍子!”

“你的鞋子也只是杂草!”

“你来我的裁缝店里,我可以给你一身合适的旗袍!”

“我更喜欢我身上这套!”

对于这个城的人,我历来都保持生疏,他们讲的话更是一句不信。曾经,妈妈就因听信他们的鬼话,吃了许多苦头。

再者,我在林子里生活的时候,在我独自经营酒馆的那段日子,更加体会到人们性情的复杂。他们个个握紧拳头,一会儿站在暗处,一会立在明处,如一座座云雾缭绕的浮岛晃着捉摸不定的霭子。

“我没有什么可给你!”,我开始不耐烦地驱赶他。

“等你想穿衣裳了,可以到十三楼的裁缝铺找我,我给你留了套有绣花的旗袍!”

我并不觉得我的穿着有什么不好,在林子里大家都这么穿,而且我的每件袍子上还留有青木瓜的味道。

但一个晚上,我满脑子都是那个琥珀色眼睛男人上下唇相碰说出的旗袍。

天光见亮,汽车的呼啸、海船的呜鸣、浓重的油漆都味愈演愈烈。当阳光漫过海口焦痕遍布的废弃化工厂,各式各样的吵闹声充斥在空气浑浊的楼市里,繁杂无比。

人多得遍地都是、这种久违的嘈杂堵得我的鼻头暗暗发闷,如同溺在冒热泡的沼气池里呼吸困难。

昨晚吃的烤白薯皮的碎渣滓也塞在牙缝里梗得牙龈木木得疼。为了摆脱这份不适,我从背包里拿了一张二十元的纸钞,去闹市的商场里买牙刷。

路上行人多得可怕,到到处处都是人,比乡野新屋、林子深处多了太多太多。动植物稀少,有的只是供人食用的牲畜尸体和菜叶杂粮。

我走在狭长的楼道里,看一切都像看电视的影像一般熟悉又陌生。虽然我在林子深处的营生基本靠人支撑,但如此多数量的人,真的是乡下和林子内外无法比拟的。人多得像蝼蚁,它的华丽茂盛、高楼大厦、拥堵冷清、条理秩序都显示着高度的密集。

我按照以前的记忆,走进电梯,按下通往十一楼的按钮。在那里会有一个巨大的生活超市,我将在这个超市的第81个货架上找到品类繁杂、性能众多的牙刷。

“你的瘦屁股只配用草纸揩!”

爸爸把一只胶桶朝我扔过来,嘴里骂着下流话。

我的膝盖瞬间鼓起一个铁青色的大包,按下去又凸起来。

很多年,我都忘了他的存在。在沉封已久的记忆里,他只是一张阴沉皱巴的老脸。

我的爸爸是个披蓑衣吃生肉的人,年轻时候因为赌债对妈妈拳打脚踢,还常常放一只龇牙咧嘴的大黑狗在深夜吓人!

有次,妈妈撑着把黄油伞在海边扯菱角,他就从背后把她推下船,抢走了她满是糙口手指头上一枚金光闪闪的戒指。而我,也在那刻,在水里出生。因为太小,泡在海里染了风寒,个性孤僻,对鱼类过敏又喜闻鱼腥,人们就说我是水里生的怪物。

后来,爸爸就听信谣言,笃定他的牌运不好是因为我的存在。就常常对我愤恨不堪,一见面就皱着脸,眼睛瞪得溜圆,嘴巴鼻子全起挤一块,狰狞得像个长了獠牙的鬼怪。

妈妈为了不让我成为爸爸那样吃生肉的人,从我记事起,就只让我和她吃素菜。她坚信,只要我顿顿吃素食,我就会成为一个心性坚定的人。

“你妈,那个女人,就是个骗子!明明是一只山羊,却欺混我说自己是山林里血统纯正的野猴子!”

他的大金牙在紫粉色的牙龈间相互碰撞,发出刺耳的砸砸声。

“你也是个只配割草吃的怪胎!”

“来来来,大家快来看,这里有头牲口!”

“为什么要我和你一样悲哀?”

我哭嚎着把桶砸回去,他又顺势把一根用他干瘪的老嘴烙红的烟头不偏不倚的打在我的心口,把我胸前的麻布衣烫出火焰。

“那就是个歹毒的人,脚底流脓水,与蛆虫为伴!”,开始有人私底议论起来。

“这个男人还是运气好,挖空了妻子的地基,得到一把金斧子,每天只要一锤地,就会冒出许许多多的金子!”

“才不是,据说他有癔症,经常蹲在一颗灰黑色的大石头上四处张望,那颗石头上到现在还有两个坑,而且越陷越深!”

“一一得二”,爸爸突然发起狂来,扳起手指头算起算数,还绕着根本就没有转动的穿堂风独自跳起孔雀舞。

我趁乱从人堆里逃了出来,逃到了一间还算安静的玻璃房里。有一束暖黄色的光打进来印在我身上,闪着斑驳陆离的光点。

“他打你了吗?打到哪里?”

一个人影子不知道从哪突然冒了出来,像一团混乱不堪的蚕丝线。

“没有!”

“我很担心你,就私自跟了过来。”

“我不认识你!”

“我曾在你房门口观望过很久,你头上有一圈白,还有一只纯颜色的蝴蝶!”

“我以为我这次可以做得很好,也可以在妈妈的院子里种出些什么!”

“没关系,时间还长,明天我就和你去海边捞些海草!”

“海边现在全是油烟,黑色的石油早就把海填满!”

“我来时看见了一片花海,那里没有污垢,明早我们就去看。”

我小时候曾打翻了一碗浓汤汁在一页发黄的笔记本子上。我把它放在大太阳底下晒,晒出了参差不齐的褐色雀斑。当时我就趴在桌子上,心烦得要命,像落进铁盆的千脚蜈蚣那样脚底板打滑。突然一阵微小的干风从破洞的纱窗刮来,扬起了它,我便看见了许许多多花白的云彩和一片透彻的青天。

后来,我比划着给来我房间的每一个人看,他们也会挠挠头短暂性的惊讶和赞叹。但从来没有谁会停留太久。以至于再后来,我每次都只在无人的时候才悄悄拿出来看,左翻又翻,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一心想往纸里钻。

那天之后的很多时间,我都和这团模糊不清的人影子呆在一起。他确实没有食言,带我去了一处全是玫瑰和果实的伊甸园,并且教会我在那里生存的方式。他还跟我说如果我想一直停留在那个地方,就需要学更多书识更多字,这样我才能在无人带领的境况下顺利的在那个虚幻旖旎的世界生活。我问他,为什么要在我的心底生出积淀,他只淡淡地答:“只是习惯使然”。

我告诉他说,我还有一个重要的人就在城市外的林子里,我得回去把她接来,她曾为我放弃了一切。他又只淡淡的说:“你可以去做你想做的一切,我并不拦你!”

他的淡然就像噻在他嗓子眼的喉结,硬硬梆梆的。但我并没有因此离开,而是为此写了一封信,托邮局送到长颈鹿的手里。

信的内容大致都是今天的晚餐明天的菜,以及我花销了多少钱买了什么东西,又耗费了多少精力在每天出门前的打扮上。我还告诉它,我现在生活的地方大家都喜欢用图像记录各自琐碎的生活,按他们的话来说,如果生活失去了记录,那死后就成了空白,灵魂一升天,就什么也没有了。所以受大众的影响,我也尝试拿相机拍了一些花花绿绿的蛾子和一只蜕了皮的巨蟒。

那只巨蟒是我爬山时在一方青翠的死水潭里捡的。虽然只养了短短数月,却像早已朝夕相处了十几年。甚至还生出了我和妈妈把它从小养到大的经历。我们也是在同样翠绿的死水潭里遇见它,当时它正要被水呛死,皮肤白得像雪地,妈妈便随手捡起一根柳树枝把它挑上了岸,它虚弱的喘着粗气,眼眸还没有张开。我们把它带回了家,尽量训练它的兽性,每天都给它吃很多鱼饲料,以防它某天站起来撑着瘪瘪的肚皮吃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越长越大,鳞片的色泽也越来越暗,它开始控制不住自己习性,总是在我和妈妈不注意的时候,从背后偷袭要把我们吞下肚子。有次险些把妈妈的头皮给扯下来。后来,我们想了一个好办法,把它带到了它出生的死水潭,那周围有许多活物,足够它填饱肚子。我们把它留在那里,下了山。但没过几天家里就有了很多稀奇古怪的灰老鼠和一些带毒的三角形头颅小蛇,险些让我被蛇咬。事情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我和妈妈从每天担心被一只蟒蛇吞下肚,变成了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站岗,一到早上就要拿扫帚清理家里那些看不见的毒物。

可令人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在一次家庭聚会上,妈妈回娘家的喜庆日子,我们都热热闹闹地挤在一张姜黄色的大圆桌上吃饭,突然我的脚底钻出一条竹青色的小蛇,对准我的膝盖咬下去,我瞬间就失去了知觉,全身麻木。而我们从小养到大那只巨蟒正盘踞在我们的头顶,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我完全失去意识前,看见了它障目的双眼灵动清澈,悲伤和疑惑就凝固在里面。它不知道它伤害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犯了错,就那样静静的蜷缩着、注目着。

杯盘狼藉的桌子上残留着冰镇过的苹果,我被一群人哄抬上救护车,戴着氧气面罩,每个人的动作都一帧一帧被放得很慢。外婆铁青着脸,整个身子嵌在轮椅上,头发苍白,被风刮得凌乱不堪,像失了水分的干毛草,又软又囊贴在头皮。

一群水蝇四周盘旋,在空荡的碗口烫出一个个巨大的圈。那些原本以为历历在目的细枝末节都渐渐变得模糊不清,连那只黑头蟒蛇也夭折在一个没有月光的黑夜天,再也无从提及。

另外,就在我从人们口中得知它死讯的那晚,屋外还落起了雨,雷声大作,树木枝丫都被刮得歪歪斜斜,家门口那条靠河的公路因此停了电。车子黑灯瞎火来来往往轧死了一只通晓人性的黑猫,头都被车轮挤扁,眼珠凸了出来,死法越发惨烈。

(八)

长颈鹿的孩子要娶妻生子。湖畔长满了粉色郁金香,我一个人坐在一根细长的木凳上,看着湖中的水波明媚荡漾。我的问题没有一个得到妥善解决,就困在心上积着灰。看着他们笑得那么开怀明朗,我也突然很想做个落落大方的姑娘。我是坐游轮赶过来参加他们定婚礼的。准备了很多祝福的话语,却一句也没有言说。我的孤僻在热闹的殿堂里显得格格不入。热闹,总是会引起我的不适。哪怕我总是强颜欢笑,但被围观的记忆涌现,我就只能低着头装出一副漠不关心的冷脸。谁都喜欢开朗活泼的人。长颈鹿的亲戚们也不例外。因为我的疏远,他们也搁在一旁热闹,尽量避免与我接触。

长颈鹿发现了我的陌生和厌倦,但因为这是它儿子的婚姻大事,它也根本无暇顾及我。听他们说,长颈鹿的儿子与现在这位新娘子算上订婚宴拢共也才结识了15天。传闻,两人刚认识的那天晌午就立刻互生情愫看对了眼,跑到镇子上找算命先生算了一卦,便敲定了结婚的日子跑回来跟她说:“妈,把院子旁边的土山墙推掉,你儿子要结婚了!”

长颈鹿听到后一言不发,只是连连点头,当晚就把它心爱的院子里的植株连根拔起,找来一辆压路机把整个院子压得结结实实,铺上水泥,垒起新墙。

看着它忙碌的身影,我其实很为它高兴。

我原本打算这次过来,等它儿子婚礼结束后,就顺带把它接到我现下住的地方。但是,到了现场后,我知道它不会再跟我离开。它会为了它的儿子而忙碌。我们终究还是要分别。虽然我知道它也会为了我去做一切。但陪着它儿子子孙满堂、安享晚年才是它最欢喜的心愿。我不能太过自私。况且我现在其实也是属于游离不定的状态,没有一个准确的居所。所以,我最后决定暂时一个人先行离开。

我希望它幸福,愿它幸福。

年少时它因为和妈妈下田薅秧苗,双脚焊进泥潭,误打误撞踩到了一只吞淤泥吐浑水的泥鳅,就被他缠上用自己胸前的白玫瑰与之做了交换,换了两个它每时每刻都捧在手心的宝贝。它以为它得了两个宝贝,成了背鱼水上山的妻子和某个伟大的母亲,实则却因此操劳了二十七年,整个脚掌也生满老茧,一碰凉水就扭曲变形,像刚挖出地的老姜。我以前常跟它说:“你的前半生根本就是不值得!”。它每每都反驳我:“我的前半生就是应该这么过!”,语气坚定又坚韧。我一直不懂它这么引以为豪的理由。还曾觉得它的性格就是生来就带奴性,顽强又悲哀。但在它儿子订婚礼结束的那天,有一双厚实粗糙的大手给它耳畔捌上一朵香气扑鼻的紫色杜鹃花,相互挽扶着与我告别时,我才似乎得了它这么笃定的理由。

与长颈鹿分别后,我便回到林子里把酒馆便宜转手给一个炸鸡胸肉的商贩,并把转手得来的钱一五一十全数拖邮局交还给了它。我不会待在林子了,哪怕我对这林子的眷念深邃到超乎本心,但我也不会再呆在这里了。那些积攒多年的问题总归要有答案。我也已经成年,不能总是想着依赖什么就得到想要的一切,那不现实。我得回到城市,回到妈妈最爱的地方。那里有最好的学习资源,我曾短暂停留的伊甸园也隐匿在那边,如果我想弄懂林子大楼书籍的奥秘、也想不用伪装、不用借助某个虚晃的头衔就堂堂正正自由进出每个地方,我就得先回去学习更多、知道更多、理解更多。我第一次有了一种信念,真真切切的感觉,我想成为自己,成就自己,就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我骨子里是个冷漠自私的人!曾经有一段时间,因为搬家造成家里的经济状况实在不好,妈妈只得出远门挣钱,把我一个人独自留在乡野新屋。为了让我不那么孤单,临行前买了一只小土狗陪我。虽然我很开心它的到来,但因为我那该死的孤僻形成的洁癖症,我就只能日日躲着它,尽量不让它贴我太近。

我把它养在阁楼里,每次喂饭,也是先用一根木棍把它引到阁楼门外,等把没有盐味的饭菜拌好,倒进它的碗里,才放它进屋吃饭。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月,它开始向往阁楼外的世界,在我熟睡时试图把阁楼的门撬开。有次它终于成功了,偷溜出去把院子里的花全部蹂躏刨蔫,还把阁楼的地板顶了个大洞。等我发现一切,它正躺在我雪白的床单上呼呼入睡。这番景象令我气急败坏,恶狠狠地咒骂一通后,把它随手送给了一个路过家门口的陌生青年。

妈妈回来后便埋怨我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但我心里根本没一点愧疚,而是觉得我给它找了一个好住处,也摆脱了一个大麻烦。

那个满脸疙瘩的青年临走前跟我说,他家里比乡野新屋二十平米的阁楼大出几十倍,而且四面宽敞,完全可以满足一只狗的自由需求。

但妈妈却不这么认为。回到家的当天,她就强迫我和她一起在还不太熟识的村子里到处游走,挨家挨户的去寻那只小狗。直到在几百里远的一条小河边找到那个青年。当时,我走得口干舌燥正想喝水,突然一阵狗吠从侧面传来,我扭过身去,就看见那只小狗跑得飞快,像只兔子似的朝我蹦来,吓得我到处乱窜。最后被一茬干树枝绊倒,被狗舔了一脸唾沫腥子。我的洁癖症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收敛,慢慢好起来。

不过最后我们还是把那只小土狗给了那个青年。

妈妈把小狗给那个青年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不悦的。她会最终同意完全取决于我。因为她看到小狗朝我奔来时我的脸色煞白,眼里没有一丝怜爱。所以她只得把小狗送给那个青年。虽然当时她也根本不确定那个青年是否真的会如他口中那般一直细心照料那只小狗,但为了我,她选择了相信。

听旁人说,她刚怀我那会儿,我的爸爸就已经变异成了一个六亲不认、野蛮无常的怪兽,走到哪都张着长长的獠牙,遭人嫌弃。而妈妈在那时,还有一个医生姐姐。

“十里外长满野百合的山谷里有一个洞子!”,她姐姐对她说。

“你只要在月光洒在朝西湖边的夜里用一块黑布蒙住眼睛爬出去,就会去到一个崭新的世界!”

“洞口还会有两只狸子来接你渡船!”

“但前提是你必须把肚子里的孩子流掉!”

“那个地方希望每个女子都纯洁!”

“什么是纯洁?”,妈妈反问道。

“我爱我的孩子!我的孩子也生来纯洁!”

因为我的存在,她再一次做了错误的抉择。没有听从她姐姐的话,拒绝脱身,毅然决然怀胎十月生下我。

而我,却没有如她期望的那样健康明朗,不仅遗传了爸爸暴躁易变的基因,还从小体弱多病不合群。

她为了改善我的体质和脾性,只能四处辗转、步履不停。

哪怕是她劳累不堪从乡野新屋失踪不见的那晚,都还在挑着她那细小单薄的双肩在一方山脚下替我开山挖塘。

也许她觉得只要能把塘子开出来,我们就都能找到她姐姐所说的那座山,坐上那条满是硕果的渡船,顺着风清月明的小溪划向彩虹弥漫的天边,我们就都会获得幸福。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