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现出原形?
凌晨,5:30,阴天,微风。
人们都没起床,连太阳害羞地躲藏在西半球那边。
寒冷国度下,我吐息着白色哈气。站在楼道口,飘散的热气,围拢、包裹着我的身体。连晨练的退休长者,都会佩服我的运动精神吧。没错,我正是为了练习与老鹰夺食才早起的。
特训是残酷,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与保留原始兽性老鹰搏斗,不做出点成绩,是没有办法接受老鹰的突击。它会在任何肚子饿,找不到食物的情况下,来找我哥这个老熟人。他,做如何感想,我是不清楚。但是,抢了我的肉,它也就为此付出代价。
哼,等着瞧吧。
啊噢——
仰天长啸,呼唤着那头傲视苍穹的老鹰。它作为我最大敌手,如果能让我遇见,我会敲打敲打它,让它脑袋灵光点。
上楼的方式,我采用了徒手攀爬的方式。
跳上门厅,抓住原本用来防贼的围护栏。踩着框架,我跳了上去,抓住窗户的边缘。一层层往上跳,我路过八楼的窗户。他家的窗户上,安装着结实的防护栏。上面冷冻着一根根腊肠,虽然冷冻封锁住了腊肠的气味。不过凭借我灵敏的鼻子,也能嗅到甘甜的腊肉香气。
抓着防护栏,我眼睛死死盯着腊肠,留着口水。心虚的向房子里看,想要知道房子的主人是否在。漆黑的客厅里没有任何人,空荡的房间是安静的。心存侥幸,我心里想着用“腊肠是被猫偷走的”为掩饰,伸出手想要拿走一根。
“快上来吧。”
在我伸出手的同时,听到上面上面传来声音。天谴吗?
“请原谅我,情魔大人。”
“想要我原谅你,也不是不可以,去取下自己的人头带上来。”
“什么!?”我惊讶地抬起头,情魔大人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呢。抬起头,我才发现,跟我对话的是11。他的话真是奇怪,取下头后怎么才能带上去。我又不是幽怨不散的鬼,能做到那种事的也只有它们了吧。
“快上来吧,我带你吃顿肉好了。”说话的11,是无神的。
而听者有幸,我倒是高兴地一跃而起,翻进高楼内。
“真的嘛?你可不要骗我,那样会下拔舌地狱的。即使我佛慈悲,也不能原谅谎言。”
“肉的存在对于你来说到底是什么?”
“哼。”高傲的转过身,我极为平静地叙述,“知我者,预支肉与欲;爱我者,投其所好;怨我者,钳制果腹之材。”
“肉欲?”睡意朦胧的11,说了个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词语。
“请你不要断章取义,好不好?开些黄色冷笑话,呵呵,不好笑就是这样。“语言强势,我冷冷的说,抱着手臂。
“好好好,怎样都对。我还要睡。”说着他转过了身,往卧室的方向走。
“那我的清晨肉食呢。”立马转过了身,我对着那个弓着身子,走路摇摇晃晃的11喊道。
小声嘟囔着,他揉了揉眼睛,“冻得我,都爬起来了。现在才五点吧,餐厅最早七点。”
声音很小,我还是清晰获悉到了。看着这位向左摇摇,向右边晃晃,垂着脑袋像个死尸复活的死尸。反正他很糟糕就对了,希望以后能做出改变吧。
双手环抱着,我坐在阳台上,单脚倚在上面。
冷风也不过是运动过后的享受,我扳着脸说:”没志气的家伙。“
话虽然这么说,可是冷风很快就卷走包裹我身上的热气。被带走的,可不止热量,好像还有我早晨精力充沛的活力。
关上了窗户,让我寒冷风停止了,困顿的身体打着哈气。
摇晃着身体,我也是个醉酒诗人,像是11一样迈出昏头昏脑,没头没脑苍蝇似的乱转。最后习惯性走进卧室,我想他是习惯躺在自己原来那张卧室的吧。
打着哈欠,我扶着门框,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扑倒在他旁边,我也酣睡过去。
清晨,7:10,有道光照耀11的脸上。
“啊——”打着哈欠他爬了起来,伸着懒腰,学着猫那样伸直胳膊。
不由自主摸到个柔软的东西,他闭上疲乏的双眼用心去感受着。
“咦!!”声音高八度,吵醒了仍在睡梦中的我。
揉着眼睛,打着哈欠的我露出小小的虎牙,坐了起来。
“是个有耳朵的人。“他在吃惊过后,又用有气无力的声音叙述。
“是吗?”我摸了摸,闭上眼睛细细体会。不愧是我,真是对柔软的耳朵,毛茸茸的。
用手指指向我的耳朵,11无精打采的说:”以前你就没有发现过吗?“
“没有。话说回来,我们间的对话怎么像是两个颓丧海参间的对话。”
噗秋(噗秋,拟声,无特别含义),颓丧海参一号,“吃了没?”
噗秋,颓丧海参二号,“喝喝海水就足够了吧。”
噗秋,噗秋,颓丧海参一号,“懒惰真好。”
噗秋,噗秋,颓丧海参二号拖着长音说,“懒惰真好。”
听着这个故事的我们,都在傻笑。仔细想想,便害怕起来,谁给我们讲的故事?
“好啦,别管那个海参了,我们又不上。”11爬了起,拉着我的手,走到了洗漱间。
水柱下,聚集着四只手,我们快速将这些清凉的水泼洒到脸上。
“青春永驻,活力药水吗?”我恢复了精神。
“我看你还没有清醒呢。”
猝不及防,11将凉水弹过来,四溅开来的水花,像是冰渣一样刺激着我的神经。
“你也是。”捧着凉水,向他脸上泼去。全部都打在他脸上,摇了摇头,在朦胧的光线中,我遇到了位王子。清爽面容与爽朗的笑容,令人沉迷。
“喂,发呆也别挡路啊。”11,迫不及待想要走出来。
哼,想不到我也有今天,将颓丧海参错认成王子。或许是我彻底清醒过来的缘故吧。
打开水龙头,我又再次清洗面部,好让自己从幻觉中清醒过来。水汽、水珠间弥漫耀眼光线下那位俊俏的王子,穿着白色礼服的人是他?年幼的我,也是听说过,海市蜃楼这个传说的。
传说,住在楼房中的人,会在太阳升起的某个清晨遇见帅哥或者美女。他们用自己的郎才女貌逼人就范,中计后清醒过来的人,会感到极大的心里落差。短短的一瞬间,会干扰受难者情感。从此往后,他们便徘徊在孤独中等候爱人到来,直至终结。
少来了,我可不是那么脆弱的人。
唉,不对,我的两个耳朵竖起来了。在镜子面前,我观察着与以往不同的自己。白色的头发,似乎更加接近于毛皮,长在头上的白色耳朵能在我的意识下活动。而且我的指甲,变得坚硬,像是锥子。
冷不丁的,我身后出现了个陌生人。他将手放在了我的头发上,亲昵的抚摸着。
“很可爱呢。”
“你哪位?”带有防备心的我立刻,推开他。
带着白色吊坠,穿着黑色韩流外套,像是个帅哥。暴露他身份的是那块廉价手表。
“老哥。”
宽大的手掌,扣在了我头上,那是顶黑色帽子。
“你个半妖。”
被他那么说,有点不是滋味。不过,我还是很挺信赖他的。坐上了他的车子,按照约定,去吃顿肉食。
路上,我回想着长着耳朵的自己,在这世间简直是个异类。生物都会自然排异我吧,那对与人类外表不和的大耳朵,会吓到小朋友吧。我心里隐隐带着不安,要是耳朵消不下去怎么办。
“不害怕吗?”我抱着正在努力蹬车子的11的腰问道。
“……“11停下动作,转过身,用慈爱的眼神与我对视。
“我们可是一家人啊。俏皮的耳朵与童真的你,最搭了,依旧天真烂漫啊。”
“少来了,这种话还是对女朋友说吧。”我及时打住,那种听了会让人难为情的话语。
“我要加速了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