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地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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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天府广场石犀:彰显秦汉成都城市文明

杜甫有名诗《石犀行》:“君不见秦时蜀太守,刻石立作三犀牛。自古虽有厌胜法,天生江水向东流。……”让我们发现,古人的咏叹总是有依据的。犀牛在古蜀文化中长期被视作神兽,很早就有神犀、神牛的种种传说流传,并且“神犀”与“神牛”相互交织。成都天府广场石犀是迄今为止西南地区发现的形制最大、时间最早的石犀,也填补了战国至秦石刻犀牛艺术的空白。天府广场石犀的出土,进一步证明了这一带为汉代蜀郡郡府以及蜀汉宫城的治所。学术界确认,石犀出土附近的“东华门遗址”是古代成都城的政治、权力中心。该遗址的考古发掘,开辟了一扇了解汉代至清代成都中心历史演变的窗口。唐代摩诃池建筑遗迹和明代蜀王府水道遗迹等,可以确认成都在汉唐时期已经有皇家园林,为认识古代成都作为休闲都市的起源提供了地理坐标,是研究古代成都中心区的历史依据,也是成都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文物支撑。

天府广场石犀出土记

20世纪70年代初期,成都市的中轴线之上还没有大广场。当时有一条70米宽的人民中路贯穿南北。路的两侧,是鳞次栉比的开有老虎窗的临街铺面,青瓦,木板扇门。而在东西方向的人民东路和人民西路,已逐步建起一些现代化建筑。

1973年11月,成都电信大楼在人民东路开建,承建方为四川省第三建筑公司。公司委派技术员车凡英来“蹲工地”查勘。一天,正在地基打桩作业的工程人员,发现大楼附楼东北方位有一个地方“冥顽不化”,基桩打不下去。也许是遇到了“孤石”。工人挖开一看,的确是一块大“石头”。足足挖开一个直径2米的大坑,才看到一只肚子朝外翻的神秘动物。“啥子怪物哟!”施工方报请上级,请文物专家现场勘查。主持勘查工作的专家是当年成都市文物管理处的芶治平先生。待他赶到现场时,地基已经进一步挖开,坑有好几米深,只能趴在坑边上勘查。石兽露出背腹部,能观测出兽形,有棱角,保留了石头的本色,制型“比牛还大”,有点像犀牛。尽管文物部门非常希望能把石兽挖出来,但建设单位表示“埋得太深,东西太重”,当时没有大型吊车,依靠人工挖掘太难了。更关键在于文物部门“没钱没机器,只有埋回去”,又考虑到钟楼修建工期紧,文物部门主张依照《文物保护法》就地回埋,这只石兽也因此再次沉睡,它的悠悠大梦,没有被打扰。

37年后的2010年10月7日,屹立在天府广场东侧的电信大楼,上面那个被成都人引以为骄傲的“成都第一钟”,连同大楼被彻底拆除了。有些“老成都”开始醒悟了:大楼下面不是还有一尊埋藏多年的石兽吗?

四川省文史馆主编的《成都城坊古迹考》第二章第七节《摩诃池和宣华苑》里,也记录了修建电信大楼时,确曾挖掘到一只石兽:“解放后修建电信大楼时,掘得一石狮,则苑之瑞兽门当在斯。因石兽甚重未能移出,而施工又甚迫促,乃留于原处,其上即为大楼基脚。”我的忘年交、成都文史学者王大炜在10月20日的《成都晚报》上发表《钟楼基脚下“石狮子”》一文,希望引起有关方面重视。由于钟楼废墟清理工作耗时较长,原址新建的四川大剧院开工之前,文物考古部门才进场勘探。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神秘的石兽依然安睡在土地里。

这尊石犀是四脚朝天的姿势掩埋在土中的,推测是明末张献忠仓皇退出成都时,毁坏皇宫里的一切物件,匆匆推倒石犀而掩埋的。

2012年年底,四川大剧院即将在钟楼原址开建。针对千年石兽的传说,成都市文物考古队正式进场勘查。作为考古现场领队,易立也是最早亲历石兽重见天日的考古队员之一。12月16日,考古的范围缩小到最后发现石兽的区域,历史的机遇,出现在对一个探方进行扩方的过程中。考古队员先将电信大楼基础桩进行破碎,接着发现了比较完整的地层。在距地面约4米的一个坑里,石兽终于露出了尊容。千年之后,它重见天日了。

石犀大梦被惊醒。真应了一句西谚:凡是石头都要说话;凡是有耳的,都应聆听。

已退休的成都原考古队的芶治平先生,承认当年没能一睹石犀面目,是他几十年考古生涯中的最大憾事。已经90高龄的芶治平听说了考古发掘进展,宽慰地说:“挖出来了?它终于翻身了!”

这尊石犀的初步数据如下:身长:3.3米;身宽:1.2米;身高:1.7米;体重:约8.5吨;年龄:2000多岁……这件大型圆雕石兽的保存非常完整,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王毅认为:“天府广场石犀是中国雕塑艺术史的重大考古发现。”

2014年12月5日,笔者采访易立时他说,幸好当年没有强行开挖,鉴于当时的考古手段与文物保护水平,一旦强行出土,说不定这尊石犀上的文化密码就将遭到难以挽回的损失!

我问:“石犀还有什么秘密?”

易立说:“秘密还有很多……”

天府广场石犀是战国晚期至秦的圆雕作品

天府广场石犀的石料为成都平原周边常见的浅红色粗质砂岩。由于粗质砂岩不耐风化,如果不是密封于地下,石犀估计早就化作尘土了。经过仔细辨认,考古人员在天府石犀的臀部左侧,发现有文字,由于漫漶太烈,暂时无法完全确定,但推测应该是雕刻石犀时候的时间落款。易立认为,大体可以肯定,天府广场石犀的雕刻年代应该在战国晚期至秦。依据是它的雕刻风格古朴、粗犷,线条简练生动,显然不是东汉时期巴蜀地区的石刻风格,反而更接近秦文化流行影响下的主流圆雕艺术,这在霍去病墓前的石雕作品中可以发现端倪。也就是说,天府广场石犀与古蜀王朝的“大石文化”无关,它与李冰治水的时代密切相连。可以进一步肯定,天府广场石犀是迄今为止西南地区发现的形制最大、时间最早的石犀。李冰约生于公元前302年,卒于公元前235年,这就意味着,石犀的“年龄”有2200多岁。

当年雕刻石兽的时候,肯定是参照了某种动物的原型,而犀牛最接近这一原型。但是现在依然将它定为“石兽”。有可能当时雕刻匠在塑造它时,添加了一些想象。在秦汉时期,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都有大量的犀牛。成都属于长江上游区域,由于岷江上游堰塞湖层垒而上,形成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和少雨。由此推测,当年在成都平原一带的犀牛可能也不少。因为战国时期,大象、犀牛在成都尚有分布,古蜀王朝曾经向中原输送过犀牛、大象等动物。也就是说,犀牛为不折不扣的“本土化动物”,由此成为雕刻匠人的造型模特。至于为何从来没有在成都平原大量挖掘到犀牛、大象的骨骼或生存遗迹,他指出,目前在金沙遗址出土就有犀牛骨骼。总之,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成都平原自古以来,至少出现过两次“野生动物园”的景观,一次是在开明王朝覆没之前的漫长时期,一次是在张献忠屠川之后。

据文献记载,李冰造了5只石犀,搬运了2只到成都城内,与治水有关,应该是厌(压)水精的瑞兽。这次发现的石犀,是否就是李冰所建造的五头石犀之一,尚需进一步的考证。历史学家罗开玉指出,出土石犀应即《蜀王本纪》所载李冰“作石犀五头”“二枚在府中”之一,位于成都大城中的蜀郡府衙存在遭遇洪灾的可能性(《成都天府广场出土石犀、汉碑为秦汉三国蜀郡府衙遗珍说》,《四川文物》2013年第3期)。易立说:“目前可肯定,石兽被人为掩埋,但原因有待考证,可能是朝代更替。”当然,也不排除当时供奉的是一对石犀,但另外一只尚未发现。石犀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佐证了汉代蜀郡郡府位置以及成都的城市分布格局,已经是大汉帝国第一流的城市。石犀出土于编号H99的灰坑内,灰坑叠压于第7层(即“蜀汉层”)下,直接打破生土,填土为青灰色,除石兽外,还夹杂有少量的陶器残片、绳纹瓦和模印有花纹的铺地砖。根据层位关系和坑内共存遗物的时代特征,考古人员能初步判断石兽的埋藏时间约在蜀汉末至西晋,故石兽的制作年代下限应不晚于蜀汉,由于这类石雕会使用、保存相当长的时间,“诞生”在战国晚期完全可能。2013年10月,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进驻成都体育中心南侧工地进行考古发掘。两年过去了,这里被命名为“东华门遗址”,随着考古发掘工地上不断传来的最新消息,可以认定,在汉朝时,成都已经是一座具有皇家园林的大型休闲城市了。

汉时的成都已经是一流大都市

公元前277年,秦国置蜀郡,设郡守,成都为蜀郡治所。秦汉三国时期,是古代成都城市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时段。持续发展,成为这一时期的关键词。

从成都体育中心的考古现场来判断,从秦汉到清末的文化层分布连续,没有断裂。可以确定,这一区域是西汉、东汉、蜀汉时期在成都的权力核心区域,尤其是汉代文物的不断出土,比如青铜箭矢、数量不菲的刻有文字的瓦当和陶器相继被发现,这些遗物皆属于汉代。

公元前316年,秦惠王派张仪、司马错率军伐蜀,攻克成都。秦灭蜀后,在蜀地设蜀郡,原蜀故都成都设成都县,其治所均在成都。公元前311年,蜀郡守张若以秦都咸阳建制为模式对成都市的规模、形制、设施进行新的规划,并新建城垣。秦朝的成都城市功能已经有分区,分为大城和少城。大城以原蜀国故都城址为基础,“周围十二里,高七丈”,城郭下有“下仓”,可以作为仓库;城垣“上皆有屋,而置观楼射兰”。大城为蜀郡治所,以政治、军事功能为主。由于成都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增多,大城已不能满足需要,故张若继而修筑少城。少城即小城。秦时成都的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成都城市发展,城市规模扩大,居住人口增加,手工业和商业也蓬蓬勃勃,充满生命力。

半个世纪之后,李冰出任蜀郡守,着力治理岷江水患。除了建设都江堰分流工程,还把湔堰所分内江两大支流——检江与郫江分别引导到了成都城下和城内,因此,当时成都“引渠皆可行舟有余,则有溉浸,百姓飨其利”。李冰“穿二江”的伟大举措改变了临近成都城市没有大江大河的原况。源源不断的水道是决定一个城市兴与亡的关键,丰富的水源决定了成都城市经济和农业在其2000余年间能够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也是成都在2000余年发展中城名不改、城址不变的一个最主要因素。

而考古的证据是,2009年,考古队在清理青年路一带的清朝下水道时,发现了郫江故道痕迹。而在盐市口人民商场2期工程建设期间,发现了一座横跨28米宽的郫江故道的木制桥梁,这无疑是汉朝时期四川最长的木桥,也是成都市内最古老的桥梁。

易立认为:“蜀汉宫城与益州府衙都位于大城内,并且很可能同处一地或相距较近……2012年,天府广场东北侧的四川大剧院古遗址开展了大规模的发掘工作,其中汉代遗存所占的比重最大,发现有灰坑、灰沟、水井和建筑台基等遗迹现象,出土物以陶器、瓷器、铜构件、钱币等生活遗物为主,同时还包括了大量的建筑材料……张勋燎先生曾考证东御街汉碑为汉代文翁石室学堂的遗物,与东汉晚期蜀郡的政治、文化及教育活动关系密切,出土点可能为汉代蜀郡郡学、益州州学原址。结合两个地点的发现情况,可以证明今天府广场东侧一带自战国末以来即为大城之内的高等级建筑区。”(《蜀汉宫城位置及相关问题初探》)

根据扬雄《蜀王本纪》的相关记载,以及石犀、大面积的官府建筑遗址、大量的瓦当和铺地砖等,说明这一带至迟从李冰时期起至蜀汉亡国(263年)时,一直是蜀郡郡府衙门。郡属盐官、铁官、都水官等,也在大城内修建了专门的衙门。罗开玉认为:“这里开始作为蜀郡郡府的上限,应在周赧王五年(前310年),秦修成都大城时;而下限至蜀汉灭亡(263年),即该郡府衙门遗址使用时间竟长达约573年。”(《成都天府广场出土石犀、汉碑为秦汉三国蜀郡府衙遗珍说》,《四川文物》2013年第3期)

当时的大城为官府建筑;少城为锦官城,是工商业区域,它们共同使用一道城墙为分界,位置大体在现东城根街。大城的区域以现在体育中心地域为中心,南至红照壁,北到骡马市,东到青石桥,西到东城根街。考古队在四川大剧院古遗址发现了一座巨大的东汉时期夯土台,南北长度39.5米,东西宽22.9米,台阶高0.2-0.65米,平面上有3排柱础坑,直径达1.1-2.5米,由此可以想象夯土台址上的石柱的粗大,殿宇的高敞。

在夯土台周围,发现有文字的遗物主要是汉代的瓦当,有“大富贵”“大富昌”等吉祥话,在汉代瓦当中非常具有代表性。此外还有少量陶瓮也有文字,有“石”等计量单位。我国建筑史上历来有“秦砖汉瓦”一说,即是称赞秦砖和汉瓦是古代建筑构件上的艺术典范。汉代瓦当相比秦代数量、种类都更多,制作也日趋规整,纹饰图案井然有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文字瓦当的大量出现,不仅完善了瓦当艺术,同时也开辟了一个全新的艺术领域和研究范围,更加鲜明地反映当时社会经济、思想意识形态,同时又具有独特的书法艺术价值,把中国古代瓦当艺术推向了最高峰。

更值得一提的是,尚发现有不少唐代的鹅卵石铺就的道路,宽度从几米到10米以上均有。在此层之下,间或有汉代地砖出土,砖上同样有字:“长相思”“勿相忘”“富贵昌”“寿万年”“爵禄尊”等等,这类三个字构成的短语,反映出当时人臣(而非帝王)的普遍愿望,也体现出汉代成都一地追求富贵、重视生活、热衷功名的民风民俗。

秦末汉初之际,中原城市受战争破坏相当严重,但地处西南一隅的成都所受影响却很小,成为汉王朝的重要物资供应地。《汉书·食货志下》:“(王莽)乃下诏曰:‘夫《周礼》有赊贷,《乐语》有五均,传记各有斡焉。今开赊贷,张五均,设诸斡者,所以齐众庶,抑并兼也。’遂於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甾、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这就是著名的汉朝“五都”由来,指两汉时期长安以外的5个大都市,分别是洛阳、成都、邯郸、临淄和南阳。这一记载要大大早于唐朝才提出的“扬一益二”之说,更是成都作为西部唯一跻身汉代国家级大城市的明证。

2010年11月中旬在成都天府广场东御街出土了两方东汉石碑,即《李君碑》《裴君碑》。二碑分别刻于阳嘉二年(133年)和建康元年(144年),系颂德碑。碑主皆为蜀郡守,皆是其在任时,由其“辟署”的部分低级属吏镌刻立碑立祠,罗开玉认为,这些均为蜀郡府之物。后一块碑文字,是为一位“河东裴君”所写的功德碑。此人“典蜀”即在蜀为官,在平定边裔的战斗中立有大功,文中的“五都列备”,是文献中有关汉代成都位列全国五都之一的重要旁证。

汉代成都城市布局的新特点

锦官城是西汉年间成都设置的官方织锦机构,它也因此成为成都最脍炙人口的别称。在锦官城之外,成都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别称,叫车官城。锦官城建在成都流江(南河)笮桥南岸,在现在锦江南岸从百花潭到南河桥一带,而车官城则建在锦官城的西南方向。两城相望,一文一武,文武张弛,构成了汉代成都的“工业区”。

何一民教授指出:“汉代成都的规划布局出现了新的特点,即出现了卫星城——锦官城和车官城。汉代成都手工业相当发达,尤其是织锦业和造车业具有相当的影响和规模,先后建有锦官城和车官城。锦官城即汉朝政府在成都设的官办织锦厂,由于织锦厂修有城墙,故称锦官城。汉政府还在成都设车官,负责制造车辆等运输工具。制工场位于少城城西的检江北岸,因是为军事服务,故工场所在地筑有城墙,城四周设有多座军营城垒。三国蜀汉时期,成都因是蜀汉的国都,故城市建设有较大的发展。刘备称帝后,以大城为宮城,对成都进行改建,改建后的成都城垣周长20里,高9丈。”当时车官城四周有军营驻扎,车官城就是成都最早的军事工业区。

天府广场出土的石犀、《李郡碑》《裴君碑》,皆系两汉蜀郡府遗存。许多见诸史册的蜀郡守,比如秦国的张若、李冰,西汉的文翁,两汉之交的公孙述,东汉的张堪、张穆、第五伦、陈宠、廉范,王子稚、王商,三国蜀汉的法正、杨洪、吕乂等曾在这里办公,主持西蜀事务。罗开玉强调,近百年来,许多带有“蜀郡”铭文的出土文物,如在朝鲜、长沙、贵州、湖北发现的汉代三国“蜀郡”漆器、蜀锦等,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地发现的大量汉代三国“蜀郡”铁锸、铁剑等,其生产过程中都曾受到蜀郡的监管。一言以蔽之,除少数割据时期外,这里曾是秦汉三国570余年间西蜀地区的总指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