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淋巴瘤诊疗指南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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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床

1 治疗前评估

(1)病史采集(包括发热、盗汗、体重减轻等B症状)、体格检查(尤其注意浅表淋巴结、韦氏环、肝脾等部位)、体能状态评分;

(2)实验室检查:血尿便常规、生化全项、红细胞沉降率、β2微球蛋白、乳酸脱氢酶(LDH)、感染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异常者需完善病毒载量或行确证实验)。对于存在中枢神经系统受侵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进行腰穿,检查脑脊液常规、生化和细胞学;

(3)影像学检查:全身CT、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PET/CT)、核磁共振(MRI)、内窥镜、心电图检查、超声心动图、肺功能;

注:①PET/CT的应用在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和霍奇金淋巴瘤中的循证医学证据充分,故在这两种类型的淋巴瘤中作为Ⅰ级专家推荐意见,但是在其他类型淋巴瘤中并无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仅作为Ⅱ级专家推荐意见;②内窥镜适用于胃肠道可疑受侵或者病理类型为NK/T细胞淋巴瘤等情况;③中枢神经系统可疑受侵者进行受累部位的MRI检查;④心血管基础病、高龄或拟应用蒽环类药物者选择性行超声心动图;⑤拟使用博来霉素、或者有肺基础病变者推荐肺功能检查;

(4)骨髓检查:骨髓涂片、流式细胞学和骨髓活检。注意:霍奇金淋巴瘤进行骨髓检查时不需要检查骨髓流式细胞学;

(5)育龄期妇女需要进行妊娠试验,育龄期男性需要注意在治疗前与患者讨论生育问题和精子贮备的问题。

2 分期

大多数类型淋巴瘤的分期参照2014年Lugano分期标准[1],见附录1。此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采用Rai分期[2]或Binet分期[3],皮肤蕈样霉菌病/Sezary综合征采用EORTC的TNMB分期[4],其他原发皮肤淋巴瘤分期采用EORTC的TNM分期标准[5]

3 疗效评价

采用2014年Lugano会议修订标准[1],分为影像学缓解(CT/MRI评效)和代谢缓解(PET/CT评效),见附录2。采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等免疫治疗时,需要采用免疫相关疗效标准进行评价[6]

治疗期间:

每2~4周期进行影像学检查和疗效评价。

治疗后评效:

如采用CT或MRI,建议全部治疗结束后4周评价和确认最终疗效;如采用PET/CT检查,建议末次化疗后6~8周,或放疗后8~12周。

4 预后评估

与实体瘤不同,大多数情况下,临床分期不是决定淋巴瘤患者预后的最关键因素,病理类型的预后价值更重要。此外,同一病理类型还可依据多项基线数据进一步判断预后,如国际预后指数评分(IPI)为侵袭性淋巴瘤最常用预后评估体系,见附录3。部分病理类型尚有特有的评分体系,如滤泡性淋巴瘤、套细胞淋巴瘤等,详见相应章节。

5 随访

随访参照2014年Lugano会议的推荐标准[1]。随访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随访超过1年的患者,尽量减少CT或MRI检查,而以胸片和B超代替。通常不推荐PET/CT作为随访检查手段。

随访频率:

①可治愈的类型(如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霍奇金淋巴瘤):治疗结束后的前2年,每3个月复查1次,以后每6个月复查1次至5年。此后每年复查1次维持终生。②不可治愈的类型(如滤泡性淋巴瘤、套细胞淋巴瘤):建议每3~6个月复查1次,维持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