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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化学治疗的分类
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是一种全身性治疗手段。临床上根据实施化疗的不同目的及其在整合治疗中发挥作用的时机,化疗可分为:
一、根治性化疗
其预期目标是通过全身化疗以达到杀灭体内的全部肿瘤细胞。此即“完全杀灭”的概念。主要用于那些对化疗药物敏感的可能治愈的肿瘤,如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骨髓瘤等。
二、新辅助化疗
其预期目标是控制或杀灭可能存在的微小转移灶及使原发灶缩小,它是指用于肿瘤手术切除之前或放射治疗之前施行的化疗。新辅助化疗又称诱导化疗,它具有以下优点:可以避免体内潜伏的继发灶在原发灶切除后1~7天内由于体内肿瘤总量减少而加速生长;避免体内残留的肿瘤在手术后因凝血机制加强及免疫抑制而发生转移;使手术时肿瘤细胞活力下降,不易播散入血;使肿瘤体积缩小有利于手术切除;早期防止远处转移,早期消灭肿瘤,避免产生抗药性;从切除的肿瘤标本了解化疗的敏感性,以指导手术后治疗用药等。
三、辅助化疗
其预期目标是控制残留癌灶以及消灭微小癌灶,以延缓或控制肿瘤的复发与转移。它是指用于肿瘤手术切除后或放射治疗后实施的化疗。辅助化疗实质上是根治性治疗的一个组成部分或延续,其临床应用最为广泛,临床上有辅助化疗合理应用取得临床治愈效果的成功病例,也有忽略应用辅助化疗而造成肿瘤早期播散、复发的教训,应该正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
四、姑息性化疗
其预期目标主要是达到暂时性缓解病情,减少痛苦,提高生存质量和争取延长生存期。它是指对晚期无手术和放射治疗指征的肿瘤患者所实施的化疗。过去人们一直对化疗存有偏见,甚至怀疑化疗的作用效果。近年来,随着不同机制的抗癌新药的大量涌现和化疗方法的不断改进与创新,化疗正在从姑息性治疗向根治性治疗过渡。化疗使许多肿瘤的治愈率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化疗在肿瘤整合治疗中的作用地位也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