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孤独症谱系障碍(autism spectrum disorder,ASD),简称孤独症,又称自闭症,是以社交互动障碍/社会交流障碍以及狭隘兴趣和重复刻板行为为主要特征的神经发育障碍性疾病,对患者精神和行为健康影响甚大,严重影响患者的社会适应和生活学习能力,如不予以早期发现和科学干预,致残率较高。
儿童孤独症由前苏联莫斯科心理神经疗育学校与医学儿童发育研究所的Sukhareva于1925年首次报道。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孤独症被认为属于罕见病。自20世纪80年代,孤独症患病率逐渐升高,到2000年后,患病率升高的趋势愈发显著,目前在主要发达国家,例如美国、英国以及亚洲的日本和韩国,孤独症患病率均超过1.5%。我国的儿童孤独症患病率不详,估计我国儿童孤独症患病率大约为1%。尽管原因未明,患病率上升的趋势与发达国家类似。
1982年,陶国泰教授在我国大陆地区首次报道了来自南京儿童精神卫生研究所的4例儿童孤独症病例。随后,他于1987年又报道了11例新诊断的病例。针对这些病例,陶国泰教授探讨了如何早期识别和诊断这类儿童,并指出了儿童孤独症在中国是罕见的。他也提出了孤独症的诊断与中国社会文化背景之间的联系。显然,陶国泰教授关于如何识别中国孤独症患儿的观点,为许多国内后续重要的儿童孤独症研究以及临床诊断防治工作开启了一扇大门。至1996年为止,国内报道了近百例儿童孤独症。2000年后,随着我国儿科医生对孤独症诊治工作的介入,我国儿童孤独症诊断和干预水平逐渐提升,已经逐渐拉近了和发达国家的差距。目前在我国大多数的省级城市以及一些地市县级医院也具备诊断和治疗孤独症的能力。
各国临床医生通过对患者及其家长的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和细致的行为观察,根据各国制定的孤独症诊断标准,获得孤独症诊断。目前在孤独症诊断标准方面,有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分类手册(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ICD)、美国的精神疾病诊断分类手册(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Fifth Edition,DSM-Ⅴ),我国则有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hinese Classification of Mental Diseases,3rd edition,CCMD-3)。以DSM-Ⅳ和ICD-10为依据,美国和英国学者制定了孤独症诊断观察量表-2(Autism Diagnostic and Observation Scale-2,ADOS-2)和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utism Diagnostic Interview-Revised,ADI-R),这两个量表由于较高的诊断信度和效度,被誉为孤独症诊断的金标准,在世界很多国家得到广泛运用,但由于知识产权问题和高昂的价格,这两个量表并未在我国得到修订标化和全面运用。此外,随着DSM-Ⅴ的发布,事实上,ADOS-2和ADI也面临着需要根据新的诊断标准重新修订的问题。很显然,随着我国儿科医学界对ASD诊断认识的加强,一个基于新的ASD诊断标准、同时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孤独症诊断量表的需求已然出现。CADS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研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