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肌肉松弛药残留作用的防治
(一)肌肉松弛药的残留作用
(1)呼吸肌无力,肺泡有效通气量不足,导致低氧血症和高碳酸血症。
(2)咽喉部肌无力,导致上呼吸道梗阻,增加反流误吸风险。
(3)咳嗽无力,无法有效排出气道分泌物,引起术后肺部并发症。
(4)颈动脉体缺氧性通气反射受抑制,引发低氧血症。
(5)患者术后出现乏力、复视。
(1)未针对患者病情特点合理选用和使用肌肉松弛药。
(2)使用长时效肌肉松弛药或多次应用中、长时效肌肉松弛药。
(3)复合应用与肌肉松弛药有协同作用的药物。
(4)老龄、女性、肌肉不发达和慢性消耗患者肌肉松弛药作用时间延长。
(5)低体温、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
(6)肝、肾功能严重受损。
(7)神经肌肉疾病。
观测刺激尺神经时拇内收肌颤搐反应,如TOFr<0.9提示存在肌肉松弛药残留阻滞作用。
具有下述体征提示肌肉松弛药残留阻滞作用不明显:①清醒、呛咳和吞咽反射恢复;②头能持续抬离枕头5s以上;③呼吸平稳,频率每分钟10~20次;④最大吸气负压≤-50cmH2O;⑤PaCO2≤45mmHg。
(1)根据患者病情和手术需要合理选择和使用肌肉松弛药。
(2)改善患者全身情况,维持电解质正常和酸碱平衡。
(3)术毕无明确指征显示肌肉松弛药阻滞作用已完全消退者应进行肌肉松弛药残留阻滞作用拮抗。
(4)拔除气管内导管后应在手术室或恢复室严密观测患者神志、保护性反射状态、呼吸道通畅度、肺泡通气量及氧合状态至少30分钟。
(5)监测肌力恢复情况,注意肌肉松弛药药效的个体差异。
(二)肌肉松弛药残留阻滞作用的拮抗
(1)无特异性拮抗药。
(2)自主呼吸恢复延迟时应进行辅助呼吸或控制通气,纠正酸碱紊乱和低血钾,给予钙剂和利尿剂。
(3)假性胆碱酯酶功能异常者可输注新鲜冰冻血浆。
A.拮抗药给药时机:TOF计数出现2个反应或开始有自主呼吸时。
B.剂量:新斯的明0.04~0.07mg/kg 1分钟静脉注射。
C.新斯的明的最大剂量不能超过5mg。
D.拮抗效果不满意者应继续进行有效人工通气。
E.同一注射器给予按患者心率调整剂量的阿托品时,一般为新斯的明剂量的半量。
F.拮抗药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a.下列情况禁用或慎用新斯的明:支气管哮喘,心律失常,尤其是房室传导阻滞,心肌缺血,瓣膜严重狭窄,机械性肠梗阻,尿路感染或尿路梗阻,孕妇,以及对溴化物过敏等。
b.下列情况禁用或慎用阿托品: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青光眼,溃疡性结肠炎,前列腺肥大及尿路阻塞性疾患等。
c.酸碱和电解质失衡、肾功能衰竭、高龄或复合应用肌肉松弛药有协同作用的药物患者,新斯的明拮抗肌肉松弛药残留阻滞作用的效果不理想。
d.给予胆碱酯酶抑制剂拮抗肌肉松弛药残留阻滞作用后须严密监测患者的肌力恢复情况,严防出现再箭毒化,特别是接受长时效肌肉松弛药时。
e.凡禁用拮抗药者须进行有效人工通气直至自主呼吸恢复满意为止。
A.为新型氨基甾类肌肉松弛药特异性拮抗剂。
B.其作用机制为以一个分子对一个分子的形式高选择性、高亲和性地包裹罗库溴铵或维库溴铵后,经肾脏排出。
C.静脉注射布瑞亭2mg/kg或4mg/kg能立即逆转罗库溴铵轻度或深度阻滞作用。
D.麻醉诱导给予罗库溴铵0.9mg/kg后立即静脉注射布瑞亭16mg/kg,3分钟内即可以消除罗库溴铵的阻滞作用。
E.成人、小儿、老年以及肾功能衰竭患者、肺部或心脏疾病患者对布瑞亭耐受性良好。
F.布瑞亭对苄异喹啉类肌肉松弛药无拮抗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