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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计算机室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室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提高医院工作效率。
2.根据国家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快建设互联网+的智能医疗模式,构建医院一体化信息平台。
3.根据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医院信息化建设中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提高医院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化管理水平。
4.做好全院内外网计算机的运行维护,及时排除网络故障,根据医院工作需求开发和更新系统软件,保证医院管理软件适应医院信息化发展和管理的需要。
5.加强计算机室和网络的安全管理,做到岗位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分工协作、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确保医院信息网络安全运行。
6.计算机室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各工作站程序,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违规打开或关闭工作站的各项权限,发生软件程序问题要及时修复,必要时联系软件技术支持,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7.发生服务器宕机、网络故障等事件,15分钟内不能恢复的,要立即报告科室主任;30分钟内不能恢复的,汇报分管院长;1小时内不能恢复的,要汇报各级领导,启动应急预案;问题修复后,要提交问题分析报告。
8.认真执行保密工作制度,加强工作人员保密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重要资料、文档、数据需加密存储和备份。
9.维护人员需定期深入科室,了解各科计算机使用状况,检查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能,做好检查记录。
二、计算机室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计算机室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定时巡检,实时掌握机房内所有设备运行情况,处理医院内、外网计算机发生的各类故障,保证医院工作正常进行。
2.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交接班,非经批准不得调换班次,当面交接班,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许离开岗位,不得串岗、空岗,严禁做与维护工作无关的操作。
3.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但接班人员应积极主动协助处理,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再继续进行交接班。
4.值班人员交班内容:
(1)上级领导交办事项。
(2)对未修复的故障设备,交接维修过程及未修复原因。
(3)机房巡检情况。
(4)停电通知。
(5)其他待办事项。
5.值班人员要遵守办公室和机房各项规章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主管人员,发生影响工作的情况要报告科主任,必要时报告总值班及分管院长,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值班记录。
6.值班人员未经主管人员批准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及网络配置等,不得带无关人员在计算机室停留、过夜,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玩网络游戏。
7.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各项安全措施,每班交接班要将值班中发生的事件记录在计算机室交接班本上。
8.值班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随时处理各种网络和计算机故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事宜。
三、授权审批制度及人员离岗制度
1.登录医院信息系统要有身份标识,采取一人一号作为登录身份标识,输入个人账号后方能登录,保证内网信息的安全。
2.医护人员申请登录账号,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长审批后交计算机室,计算机室按培训考核制度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授权。
3.科室人员因转岗申请权限变更,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转入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长审批后交计算机室办理。
4.人员离岗,其系统用户权限需注销,计算机室对离岗人员的账号进行注销并确认签字后,人事科方可办理离岗手续。
5.账号持有人对该账号在系统中所做的操作负全部责任。
四、信息化培训、考核制度
1.计算机室负责根据医院信息化建设情况,做好计算机知识培训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计算机操作技术和信息安全防范知识需列入岗前教育内容,时间不得少于4个学时。
3.参加岗前培训教育后,要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方可申请工号,不合格者需重新考试。
4.根据医院信息化建设发展情况,医院不定期安排全院信息化建设与安全培训,培训完毕后统一组织考试。
5.每年定期进行科室内部网络安全与操作技能考试培训,强化科室人员信息化专业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