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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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手术

1.Ⅰ、Ⅱ期和部分Ⅲa期(T3N1-2M 0,T1-2N2M 0,T4N0-1M 0可完全性切除)非小细胞肺癌和部分小细胞肺癌(T1-2N0~1M 0)。
2.经新辅助治疗(化疗或化疗加放疗)后有效的N2期非小细胞肺癌。
3.部分Ⅲb期非小细胞肺癌(T4N0-1M 0)如能局部完全切除肿瘤者,包括侵犯上腔静脉、其他毗邻大血管、心房、隆凸等。
4.部分Ⅳ期非小细胞肺癌,有单发对侧肺转移,单发脑或肾上腺转移者。
5.临床高度怀疑肺癌的肺内结节,经各种检查无法定性诊断,可考虑手术探查。
肺癌手术禁忌证:①全身状况无法耐受手术,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不能耐受手术者;②绝大部分诊断明确的Ⅳ期、大部分Ⅲb期和部分Ⅲa期非小细胞肺癌,以及分期晚于T1-2N0-1M 0期的小细胞肺癌。
肺癌手术治疗原则:手术切除是肺癌的主要治疗手段,也是目前临床治愈肺癌的唯一方法。肺癌手术分为根治性手术与姑息性手术,应当力争根治性切除。以期达到最佳、彻底的切除肿瘤,减少肿瘤转移和复发,并且进行最终的病理TNM分期,指导术后综合治疗。对于可手术切除的肺癌应当遵守下列外科原则。
◎全面的治疗计划和必要的影像学检查(临床分期检查)均应当在非急诊手术治疗前完成。充分评估决定手术切除的可能性,并制订手术方案。
◎尽可能做到肿瘤和区域淋巴结的完全性切除,同时尽量保留有功能的健康肺组织。
◎电视辅助胸腔镜外科手术(VATS)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微创手术技术,主要适用于Ⅰ期肺癌患者。
◎如果患者身体状况允许,应当行解剖性肺切除术(肺叶切除、支气管袖状肺叶切除或全肺切除术)。如果身体状况不允许,则行局限性切除:肺段切除(首选)或楔形切除,亦可选择VATS术式。
◎完全性切除手术(R0手术)除完整切除原发病灶外,应当常规进行肺门和纵隔各组淋巴结(N1和N2淋巴结)切除并标明位置送病理学检查。最少对3个纵隔引流区(N2站)的淋巴结进行取样或行淋巴结清除,尽量保证淋巴结整块切除。建议右胸清除范围为:2R、3a、3p、4R、7-9组淋巴结以及周围软组织;左胸清除范围为:4L、5-9组淋巴结以及周围软组织。
◎术中依次处理肺静脉、肺动脉,最后处理支气管。
◎袖状肺叶切除术在术中快速病理检查保证切缘(包括支气管、肺动脉或静脉断端)阴性的情况下,尽可能保留更多的肺功能(包括支气管或肺血管),术后患者生活质量优于全肺切除术的患者。
◎肺癌完全性切除术后6个月复发或孤立性肺转移者,在排除肺外远处转移的情况下,可行复发侧余肺切除或肺转移病灶切除。
◎心肺功能等机体状况经评估无法接受手术的Ⅰ期和Ⅱ期患者,可改行根治性放疗、射频消融治疗以及药物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