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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 体 测 量
人体测量是患者营养状况评估这一有机整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静态的营养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对身高、体重、三头肌皮褶厚度等指标的测定,从而客观地反映机体情况。人体测量是营养评估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以其作为了解营养状况的措施有许多优点,但也有局限性,因为此法灵敏度较低,在短时间内不能看出营养状态的失调,也不能肯定或确定属于哪一种营养素缺乏。疾病、遗传、昼夜差别等非营养性因素可以干扰测量的灵敏度。
一、身高的测量
1.测量方法
(1)直接测量法
1)3岁以下儿童:
为3岁以下儿童量身高时,要使用卧式量板(或量床)。具体测量步骤为:①将量板放在平坦地面或桌面上;②测量前脱去小儿鞋帽和厚衣裤,使其仰卧于量板中线上;③固定小儿头部使其接触头板,小儿面向上,两耳在一水平上,两侧耳郭上缘与眼眶下缘的连线与量板垂直;④测量者位于小儿右侧,在确定小儿平卧于板中线后,将左手置于小儿膝部,使其固定,用右手滑动滑板,使之紧贴小儿足跟,然后读取读数至小数点后1位(0.1cm)。
2)3岁以上可站立者:
①测量前调整测量仪器,校对0点,检查立柱是否垂直,连接处是否紧密;②测定时患者赤足,足底与地板平行,足跟靠紧,足尖外展60°,足根、骶骨部及两肩间区与立柱相接触,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耳屏上缘与眼眶下缘呈水平位,上臂自然下垂;③测试人员站在受试者右侧,将水平压板轻轻沿立柱下滑,轻压于受试者头顶。测试人员读数时双眼应与压板平面等高进行读数,以厘米(cm)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0.1cm)。
(2)间接测量法:
适用于不能站立者,临床有许多危重患者,如昏迷、类风湿关节炎等疾患。
1)上臂距:
上臂向外侧伸出与身体呈90°角,测量一侧至另一侧最长指间距离。因上臂距与成熟期身高有关,年龄对上臂影响较少,可作个体因年龄身高变化的评估指标。
2)身体各部累积长度:
用软尺测定腿、足跟、骨盆、脊柱和头颅的长度,各部分长度之和为身高估计值。
3)膝高:
屈膝90°,测量从足跟底至膝部大腿表面的距离,用下述公式计算出身高。国外参考公式为:
男性身高(cm)=64.19-[0.04×年龄(岁)]÷[2.02×膝高(cm)]
女性身高(cm)=84.88-[0.24×年龄(岁)]÷[1.83×膝高(cm)]
国内推荐公式为:
男性身高(cm)=62.59-[0.01×年龄(岁)]÷[2.09×膝高(cm)]
女性身高(cm)=69.28-[0.02×年龄(岁)]÷[1.50×膝高(cm)]
二、体重的测量
体重即人体的重量,常用以反映营养和健康状况的形态指标。影响体重的因素较多,如季节、疾病、进食,1天之内体重也会随进食,大小便和出汗等有变化。
1.测量方法
被测者清晨空腹,排空大小便,穿单衣裤立于体重计中心,读数,以千克(kg)为单位。
2.评估方法
体重在人的发育期变化很大,故在进行个人评估时比较困难;对集体进行评估时,可与本国不同年龄测定的平均值比较。体重评估可按以下方法进行。
(1)标准体重:
标准体重也称为理想体重,有人将身高和体重列成表格,以受检者身高与体重查找出相应标准体重,并以实际测量体重与之比较。为了方便起见,国外常用Broca公式计算标准体重,即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
评估标准:实测体重占标准体重百分数±10%,为营养正常;>10%~20%,为过重;>20%,为肥胖;<10%~20%,为瘦弱;<20%为严重瘦弱。
我国常用标准体重多用Broca改良公式,即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也有用平田公式,即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0.9。
评估标准:仍采用以上的标准。但这些公式与我国的实际情况多有不符,故有必要制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标准体重计算公式。
(2)体重比:
包括实际体重与标准体重比、实际体重与平时体重比,前者反映肌蛋白消耗的情况,后者则提示能量营养状况。
1)实际体重与标准体重比:
实际体重与标准体重比(%)=(实际体重-标准体重)÷标准体重×100%
评估标准:相当于标准体重±10%为营养正常;超过10%~20%为超重,>20%为肥胖;低于10%~20%为瘦弱,低于20%为严重瘦弱。
2)实际体重与平时体重比:
实际体重与平时体重比(%)=实际体重÷平时体重×100%
评估标准:实际体重为平时体重85%~95%为轻度营养不良,75%~85%为中度营养不良,<75%为严重能量营养不良。
3)相当于理想体重百分比:
相当于理想体重百分比(%)=实际体重÷标准体重×100%
评估标准:为>90%无营养不良,80%~90%为轻度营养不良,60%~80%为中度营养不良,<60%为严重营养不良;>200%为病态肥胖,>150%为肥胖,>120%为超重。此项指标主要反映体内肌蛋白消耗的情况。
(3)体重丢失率:
可反映能量与蛋白质代谢情况,提示是否存在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体重丢失率(%)=(原体重-现体重)/原体重×100%
评估标准:为无肥胖或水肿患者,若在1周内体重损失>2%,1个月内>5%,3个月内>7.5%,或6个月内>10%,均有可能存在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4)体质指数(BMI):
是评估肥胖和消瘦的良好指标。BMI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标准:有多种,除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WHO成人标准外,还有针对亚太地区人群的亚洲成人标准,以及我国国内发布的标准。其中第二种标准很少有人采用,因此在此不做介绍。
1)WHO成人标准:
见表1-11。BMI在18.5~24.9时为正常。
表1-11 WHO成人BMI评定标准
2)国内标准:
针对亚洲人群的体质特点,2002年国际生命科学学会中国办事处中国肥胖问题工作组提出了18岁以上中国成人BMI标准,即BMI在18.5~23.9时为正常,具体标准见表1-12。
表1-12 我国成人BMI判定标准
18岁以下青少年BMI的参考值为:
11~13岁:BMI<15.0时存在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13.0为重度营养不良
14~17岁:BMI<16.5时存在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14.5为重度营养不良
利用体重评估患者营养状况时,不仅仅要根据这些指标的计算结果进行判断,还要将此次计算值与以前的相比较,才能获得患者真实的营养状况及变化趋势。另外,判断体重指标时应注意到,由于某些疾病、症状或治疗的影响,如脱水、腹水、水肿、巨大肿瘤、利尿剂的使用等,实际测得的患者体重可能并非其真实体重,由此做出的营养状况评估、制订的营养治疗方案可能是不正确的。此时,应该结合其他检查(如实验室检查、功能测试等)综合判断患者营养状况。根据人体组成的测定或穿刺抽出的腹水量也可以估算患者的实际体重。
三、围度测量
1.头围
头围对于评估儿童特别是3岁以下儿童的营养状况有很大意义。
(1)测量方法:
测量者立于被测者的前方或右方,用拇指将软尺零点固定头部右侧齐眉弓上缘处,软尺从头部右侧经过枕骨粗隆最高处回到零点,读到0.1cm(cm)。测量时软尺应紧贴皮肤,左右对称。
(2)评估方法:
头围出生时平均值为 34cm,1岁时平均为 46cm,2岁达 48cm,5岁为50cm,15岁时接近成人头围为54~58cm。如果出生时头围小于32cm,3岁后头围为42~45cm时,称为小头畸形,大脑发育不全时头围偏小,头围过大应注意有无脑积水,小儿囟门关闭时间为1~1.5岁。
2.胸围
(1)测量方法:
胸围,即围绕胸部一圈的长度。被测者应站立,自然呼吸,测量者用软皮尺沿肩胛骨下角,向胸廓两侧围一圈,前面沿乳头下缘,然后读数。女孩青春发育期后乳房隆起,此时应以胸骨中线第4肋间高度为界线,从此处向后沿肩胛骨下缘围绕一圈为胸围。测量时皮尺不能拉得太紧,只需轻轻接触皮肤即可。
(2)评估方法:
Pignete指数 = 身长(cm)-[ 胸围(cm)+ 体重(kg)]
将成年男女的测量值代入上述公式,计算后与标准值比较,即可评估成年男女的营养状况。中国Pignete指数:19岁男性为 28.4,女性为 26.2;20岁男性为 27.2,女性为25.1;21岁男性为26.6,女性为24.7。
3.上臂围
上臂围本身可反映营养状况,它与体重密切相关。上臂围包括皮下脂肪在内,也可反映能量摄取情况。另外,还可根据上臂围计算上臂肌围和上臂肌面积。这些指标可反映肌蛋白消耗程度,是快速而简便的评估指标。
(1)测量方法:
测量时左臂自然下垂,用软皮尺先测出上臂中点位置,然后测上臂中点周长。
(2)评估方法:
我国男性上臂围平均为27.5cm。测量值>标准值90%为营养正常,90%~80%为轻度营养不良,80%~60%为中度营养不良,<60%严重营养不良。我国北方地区成人上臂围正常值见表1-13。国外资料美国男性为29.3cm,女性为28.5cm;日本男性为27.4cm,女性为25.8cm;以日本数据与我国较为接近。上臂围可反映肌蛋白贮存和消耗程度,是快速而简便的评估指标,也能反映能量代谢情况。
表1-13 我国北方地区成人上臂围(cm,x±s)正常值
可根据上臂围和三头肌皮褶厚度计算。公式如下:
4.上臂肌围(mid arm muscle circumference,MAMC)
MAMC(cm)=MAC(cm)-3.14×TSF(cm);或 MAC(cm)-[0.314×TSF(mm)]
评估标准:我国男性上臂肌围平均为25.3cm,女性为23.2cm。测量值>标准值90%为营养正常,90%~80%为轻度肌蛋白消耗,80%~60%为中度肌蛋白消耗,<60%为严重肌蛋白消耗。国外资料是美国男性为25.3cm,女性为23.2cm;日本男性为24.8cm,女性为21.0cm。此指标可较好地反映蛋白质含量变化,与血清白蛋白含量密切相关,当血清白蛋白<28g/L时,87%患者臂肌围缩小,故能较好地反映体内蛋白质贮存情况,也可用作患者营养状况好转或恶化的指标。
5.腰围
腰围是反映脂肪总量和脂肪分布的综合指标,也是临床上估计患者腹部脂肪是否过多的最简单和实用的指标,不仅可用于对肥胖的最初评估,在治疗过程中也是良好参考指标。测量腰围时应使用无伸缩性材料制成的卷尺,刻度需读至0.1cm。
(1)测量方法
1)被测者自然站立,平视前方,保持自然呼吸状态。
2)要两名测试员配合。测试员甲选肋下缘最底部和髂前上棘最高点,连线中点,以此中点将卷尺水平围绕腰一周,在被测者呼气末,吸气未开始时读数。测试员乙要充分协助,观察卷尺围绕腰的水平面是否与身体垂直,并记录读数。
(2)评估:
男性腰围最好不要大于85cm,女性不大于80cm。
6.臀围
臀围是臀部向后最突出部位的水平围度。使用无伸缩性材料制成的卷尺,刻度需读至 0.1cm(cm)。
(1)测量方法:
1)被测者自然站立,臀部放松,平视前方。
2)要两名测试员配合。测试员甲将卷尺置于臀部向后最突出部位,以水平围绕臀一周测量。测试员乙要充分协助,观察卷尺围绕臀部的水平面是否与身体垂直,并记录读数。
(2)评估:
腰臀比测量的意义在于评估身体脂肪的分布,进而可以预测被测者是否有患心脑血管疾病和糖尿病的危险。脂肪堆积在腰腹部比堆积在大腿和臀部对身体的危害要大得多。腰腹部肥胖很容易导致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卒中和高脂血症等疾病的发生。腰臀比的理想比值是:男性为0.85~0.90,女性为0.75~0.80。
四、皮褶厚度测量
1.三头肌皮褶厚度(triceps skin-fold thickness,TSF)及肩胛下部皮褶厚度:
(1)测量方法
1)TSF:
在左上臂背侧中点,即肩峰至尺骨鹰嘴处的中点上约2cm处。测量者立于被测者后方,使被测者上肢自然下垂,测定者以左手拇指将皮肤连同皮下组织捏起,然后从拇指下测量1cm左右处皮褶厚度,应注意皮褶厚度计与上臂垂直。如患者为卧床,则将右前臂舒适地横置在胸部。
2)肩胛下部皮褶厚度:
位于左肩胛下角下方2cm处。肩和腕不要用力,上肢自然下垂,用左手拇指及示指将肩胛下角皮肤连同皮下组织捏起呈皮褶,与水平呈45°角测量。
3)腹部皮褶厚度:
用左手拇指及示指将距脐左方1cm处皮肤连同皮下组织与正中线平行捏起呈皮褶,不要用力加压,在距拇指约1cm处皮肤皱褶根部,用皮褶厚度计测量。
(2)评估:
三头肌皮褶厚度是最常用的评估脂肪贮备及消耗良好指标。所测数据可和同年龄的正常值相比较(表1-14)。我国目前尚无群体调查理想值,但可作为患者治疗前后对比参考值。正常参考值:美国男性为12.5mm,女性为16.5mm;日本男性为8.3mm,女性为15.3m。
表1-14 三头肌皮褶厚度评估理想值表
评估标准:40岁以上正常人可与理想皮褶厚度比较,此值男性为12.5mm,女性为16.5mm;测量值>标准值90%为营养正常,90%~80%为轻度体脂消耗,80%~60%为中度体脂消耗,<60%为严重体脂消耗,若<5mm表示无脂肪可测,体脂肪消耗殆尽。如果测得数值超过于标准值120%以上,则为肥胖。
2.其他
总体脂肪采用多处皮褶厚度和体密度方程式计算体脂肪的百分含量,主要用于评估肥胖患者减肥治疗效果,不是常规评估指标。
(1)测量方法:
二头肌皮褶厚度的测量部位是上臂前方下1/2处;髂骨上为右髂嵴上方,皮肤自然皱褶处上方1.5cm左右;其余的三头肌和肩胛下皮褶厚度测量方法及注意事项同前。根据测得三头肌、二头肌、肩胛下和髂骨上皮褶厚度及体重,进行以下计算。计算三头肌、二头肌、肩胛下、髂骨上四处皮褶厚度总和(Σ)及皮褶总和的对数,再计算体密度。其公式见表1-15。
表1-15 皮褶厚度总和的对数估算体密度公式
脂肪组织(fat mass,FM)、去脂组织(fat-free mass,FFM)计算。
FM(kg)=BW(kg)×(4.95÷D-4.5)FFM(kg)=BW(kg)-FM(kg)
脂肪(%)=(4.95÷D-4.5)×100其中 D 为体密度,BW 为体重(body weight)。
(2)评估:
体脂平均比率男性为14%,女性为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