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病的护理与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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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  述

第一节 粉尘的职业危害与预防

一、生产性粉尘的来源与职业接触
粉尘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及行业分布,生产性粉尘的来源与职业接触主要有以下行业及工种。
(一)矽尘
矽尘是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1.煤炭采选业
岩巷凿岩、岩巷爆破、岩巷装载、出矸推车、喷浆砌碹、岩巷掘进、煤巷打眼、煤巷爆破、煤巷加固、采煤运输、井下通风。
2.石油天然气采选业
泥浆配制、地质磨片。
3.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黑色矿穿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浮选、重选、磁选、选矿辅助。
4.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浮选、重选、磁选、电选、选矿辅助。
5.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
土砂石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破碎、筛选、研磨、转运、开采辅助;河沙吸采、河沙手采、河沙筛选、河沙转运、河沙运输、河沙开采辅助、化学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浮选、重选、选矿辅助、非金属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重选、选矿辅助。
6.工艺美术品制造业
石质工艺品雕刻。
7.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业
水电施工。
8.碱产品制造业
泡花碱制取。
9.无机盐制造业
硅酸钾制取、氟化钠制取。
10.化学肥料制造业
电炉制磷。
11.涂料及颜料制造业
搪瓷色素备料、玻璃色素溶制、玻璃色素成品。
12.催化剂及各种化学助剂制造业
两步共胶。
13.橡胶制品业
胶辊辊芯处理。
14.砖瓦、石灰和轻质建材制造业
砂石装卸、筛选、转运、堆垛、运输、辅助、装卸、筛选、转运、投料、拌和、浇注、辅助、石材切割、雕凿、研磨、整修、辅助、荒料锯切、板材研磨、板材切割。
15.玻璃及玻璃制品业
玻璃备料、光学玻璃配料、玻璃喷砂、玻壳备料(灯具、荧屏)、玻璃纤维配料。
16.陶瓷制品业
釉料选择、粉碎、陶瓷烘筛、灌沙。
17.耐火材料制品业
耐材破碎、筛分、配料、混合、成型、耐火砖干燥、耐材烧成、物料输送、耐火材料磨制。
18.矿物纤维及其制品业
玻纤备料。
19.磨具磨料制造业
磨料备料。
20.炼铁业
矿石装卸、转运、堆场、整粒、泥炮制作。
21.炼钢业
炼钢铸模、炼钢砌炉。
22.铁合金冶炼业
硅铁冶炼、铬铁冶炼、钛铁冶炼。
23.重有色金属冶炼
铅锌配布料、铅电解液制备、矿石破碎。
24.金属制品业
金属喷砂、模具喷砂、搪瓷喷花、焊药制备、焊条配粉。
25.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业
镀件喷砂、工件喷砂、除油除锈、喷砂粗糙。
26.机械工业
铸造型砂、铸造造型、铸造落砂、铸件清砂、熔模铸造、石英砂打磨、抛光。
27.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
镀层喷砂、玻粉制取、电子玻璃配料。
28.交通水利基本建设业
隧道掘进、打眼、爆破、碎石装运、喷浆砌碹、辅助、路基砌碹、路面浇注、路面摊辅、坝基砌碹、坝基浇注。
(二)煤尘
因煤尘含有一定量的游离二氧化硅,亦称煤矽尘。
1.煤炭采选业
煤巷打眼、煤巷爆破、煤巷加固、采煤打眼、爆破采煤、水力采煤、机械采煤、采煤装载、采煤运输、采煤支护、井下通风、采煤辅助、选煤运输、筛煤、煤块破碎。
2.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业
上煤、磨煤、司炉、锅炉出灰、锅炉检修。
3.炼焦、煤气及煤制品业
原煤输送、炼焦备煤、炼焦洗煤、炼焦选煤、炼焦配煤、炼焦干馏、熄焦、运焦、炼焦辅助、煤块破碎、煤制品制取。
4.碱产品制造业
石灰煅烧、钾碱煅烧碳化。
5.无机盐制造业
硫化钠制取、碳酸钡制取。
6.水泥制造业
水泥供料、均化、煤粉制备、输送。
7.石墨及碳素制品业
碳素粉碎、煅烧、筛分、配料、合成。
8.炼铁业
煤粉操作。
9.重有色金属冶炼
锌矿焙烧。
10.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蓄电池封口。
(三)石墨尘
1.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
石墨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重选、选矿辅助。
2.催化剂及各种化学助剂制造业
催化剂干燥。
3.耐火材料制品业
耐材粉碎、筛分、配料、混合、成型、烧成、磨制、物料输送、耐火砖干燥。
4.石墨及碳素制品业
碳素制品清理、金属粉混合、石墨机加工、石墨制品制取。
5.钢压延加工业
管坯穿孔。
6.铁合金冶炼业
锰铁铸锭、其他铁合金铸锭。
7.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挤压、穿孔。
8.金属制品业
焊粉制备。
9.机械工业
粉末冶金压制。
10.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锌锰电池制备、电池芯制备、炭棒混合。
11.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
支座装配、涂内层石墨、喷外层石墨、钨钼拉丝。
(四)炭黑尘
1.纸及纸制品业
涂料配制、色浆制取。
2.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色带备料。
3.其他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
炭黑制备、造粒。
4.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业
火柴制浆。
5.橡胶制品业
橡胶配料、混炼。
6.耐火材料制品业
耐材配料、成型。
7.石墨及碳素制品业
碳素粉碎、配料、煅烧、筛分、成型、冷却、整理、包装。
8.稀有金属冶炼业
碳化钨制备、复式碳化钨制备、铌制取。
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锌锰电池备料、电池芯制配、炭棒混粉、电缆电线挤压。
(五)石棉尘
1.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重选、磁选、电选、选矿辅助。
2.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重选、选矿辅助。
3.木材加工业
装饰板配料。
4.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厂保温、锅炉检修。
5.涂料及颜料制造业
二氧化钛制备、钛白粉制备、有机颜料合成。
6.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业
聚酯脱醇、聚合。
7.水泥制品业和石棉水泥制品业
石棉配料、制浆均和。
8.砖瓦、石灰和轻质建材制造业
防水材料混合。
9.石棉制品业
石棉梳棉、拼线、编织、湿纺、处理、混炼、压制、磨片、汽车刹车片制造、铁路车辆制动件制造、电气绝缘品制造、拆卸。
10.炼铁业
热风炉操作。
11.稀有金属冶炼业
复式碳化钨制备。
12.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船舶泥工。
(六)滑石尘
1.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
滑石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重选、选矿辅助、滑石粉加工。
2.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
帮料划裁、绷帮。
3.造纸及纸制品业
投料、制浆。
4.石油加工业
氧化沥青。
5.其他有机化学产品制造业
轧胶、氯丁胶备料。
6.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业
粉剂制备、香饼压制、粉剂灌装。
7.医药工业
药物拌粉、片剂压制、片剂包衣、制丸。
8.橡胶制品业
橡胶配料、混炼、硫化、压延、切片、制管、模压、切制、成型、包装、医用乳胶制品制造。
9.砖瓦、石灰和轻质建材制造业
防水材料混合、包装、卷毡。
10.陶瓷制造业
陶瓷成型。
11.金属制品业
焊条涂药。
12.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缆电线挤胶。
(七)水泥尘
1.煤炭采选业
喷浆砌碹、煤巷加固。
2.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黑色矿支护。
3.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矿支护。
4.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
化学矿支护、非金属矿支护。
5.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业
水电施工。
6.水泥制造业
生料煅烧、熟料冷却、熟料粉磨、水泥包装、水泥均化、水泥煤粉制备、水泥输送。
7.水泥制品和石棉水泥制品业
称量配料、混合搅拌、紧实成型、制浆均和。
8.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船舶泥工。
9.建筑业
水泥运输、投料、拌和、浇捣。
(八)云母尘
1.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
云母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重选、选矿辅助。
2.云母制品业
云母制粉、煅烧、制浆、配胶、施胶、复合、成型、云母绝缘成品。
3.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
云母电容制取。
(九)陶瓷尘
1.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
土砂石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开采辅助、陶土粉碎、研磨、筛分、包装、运输。
2.陶瓷制品业
陶瓷粉碎、筛分、配料、搅拌、泥浆脱水、炼泥、成型、干燥、上釉、烧成、装出窑、成品包装。
3.磨具磨料制造业
磨具配料。
4.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蓄电池封口、电缆电线挤胶。
(十)铝尘
包括铝、铝合金、氧化铝粉尘。
1.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铝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重选、磁选、电选、选矿辅助。
2.轻有色金属冶炼业
氧化铝烧结、焙烧、精制、铝铸锭、铝电解、铝合金熔铸、铝合金氧化。
3.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业
黑铝炸药制取、燃烧弹制取。
4.磨具磨料制造业
磨料备料、炼制、粉碎、精筛、包装、砂布植砂。
5.铁合金冶炼业
钛铁冶炼。
6.金属制品业
焊药制备、焊条配粉。
7.机械工业
粉末冶金压制。
(十一)电焊烟尘
1.体育用品制造业
铜管打孔。
2.机械工业
手工电弧焊、气体保护焊、氩弧焊、碳弧气刨、气焊。
3.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机车部件组装、平台组装、船舶管系安装、船舶电气安装、船舶锚链。
4.加工、制动梁加工、汽车总装、摩托车装配。
(十二)铸造粉尘
1.机械工业
铸造型砂、模型、熔炼、造型、浇铸、落砂、铸件清理、压铸铸造、熔模铸造、铝合金、铜材零部件(制品)等的铸造。
二、生产性粉尘的理化特性
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与其理化性质有关,与其生物学作用及防尘措施等也有密切关系。在卫生学上,有意义的粉尘理化性质包括粉尘的化学成分、分散度、浓度、溶解度、密度、形状、硬度、荷电性和爆炸性等。
1.化学成分
粉尘的化学成分、浓度和接触时间是直接决定粉尘对人体危害性质和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根据粉尘化学性质不同,粉尘对人体可有致纤维化、中毒、致敏等作用,如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的致纤维化作用。对于同一种粉尘,它的浓度越高,与其接触的时间越长,对人体危害越重。除游离二氧化硅外,粉尘中的其他化学成分及其浓度也不能忽视。如煤尘中二氧化硅是引起煤工尘肺发生发展的主要因素,但大量研究表明,除二氧化硅外,煤尘中其他化学成分也能影响煤工尘肺的进展。
2.分散度
粉尘的分散度是表示粉尘颗粒大小的一个概念,它与粉尘在空气中呈浮游状态存在的持续时间(稳定程度)有密切关系。在生产环境中,由于通风、热源、机器转动以及人员走动等原因,使空气经常流动,从而使尘粒沉降变慢,延长其在空气中的浮游时间,被人吸入的机会就越多。直径小于5μm的粉尘对机体的危害性较大,也易于达到呼吸器官的深部。
粉尘分散度不同,对人体的危害以及除尘机制都有不同。分散度是影响粉尘在体内沉降的重要因素,分散度也与粉尘在呼吸道中的阻流有着密切关系。一般来说,大的尘粒被阻留在上呼吸道,小的尘可通过上呼吸道而被吸入肺的深部,造成危害。
分散度的大小与粉尘表面积有关。同一种粉尘,在总重量不变的条件下,粉尘分散度越大,尘粒就越小,其总面积就越大理化活性也就越高,更易参与理化反应。如可溶性粉尘,由于分散度大,尘粒表面积增大,溶解速度也显著增快,对人体的危害就越强。
近年来,部分学者对粉尘分散度越高,对机体危害性越大的说法提出了异议。有实验证明大粒径的粉尘也可在肺内沉着并引起严重的纤维化。尸检资料也证明肺内可以看到数十微米的粉尘颗粒,因此对粉尘分散度的评价还有待深入研究。
3.浓度
即单位体积空气中的粉尘含量。一般来讲,浓度越大,吸入量越大,对机体的危害越烈。了解不同浓度的粉尘对机体的危害十分有用,可以此为依据,制定出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粉尘浓度有两种表示法,一种是质量浓度,即每立方米空气中所含粉尘的毫克数;另一种是粒数浓度,即单位体积空气中所含粉尘尘粒数目。
4.溶解度与密度
粉尘溶解度大小与对人危害程度的关系,因粉尘作用性质不同而异。主要呈化学毒作用的粉尘,随溶解度的增加其危害作用增强;主要呈机械刺激作用的粉尘,随溶解度的增加其危害作用减弱。粉尘颗粒密度的大小与其在空气中的稳定程度有关,尘粒大小相同,密度大者沉降速度快、稳定程度低。在通风除尘设计中,要考虑密度这一因素。
5.形状与硬度
粉尘的形状是多种多样的,有圆形、多菱形、尖形等。各种粉尘的硬度也各不相同。粉尘的形状和硬度对粉尘的稳定性和机体的作用都有影响。质量相同的粉尘,形状不同,沉降速度不同。如越接近球形,降落时阻力越小,沉降越快。当粉尘作用于上呼吸道、眼黏膜和皮肤时,锐利而坚硬的尘粒可引起机械刺激,引起组织损伤。在尘肺发生过程中,尘粒的形状和硬度所产生的刺激,对巨噬细胞的增生、聚合和吞噬作用均有影响。
6.荷电性
粉尘在产生和流动过程中互相摩擦,或直接吸附空气中的带电粒子而带电。同一种粉尘可带正电、负电或不带电。粉尘的荷电性于粉尘的自然沉降有关。同性电荷相斥,增加了粉尘的悬浮性;异性电荷相吸,尘粒互相吸附,加速了自然沉降。粉尘的荷电性还影响粉尘在肺内的阻流量。一般认为,荷电粉尘在体内阻流量高,而不荷电粉尘则低。尘粒的荷电程度还影响细胞的吞噬速度。粉尘重量和粒径的大小可影响粉尘的荷电量。温度和湿度也可影响荷电量,温度升高荷电量增多,湿度增大荷电量减少。粉尘的化学成分不同,其荷电量亦不同。

(李智民 杨新跃)

三、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
生产性粉尘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能较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按粉尘的组分和理化性质不同,可将粉尘分为无机粉尘(包括矿物性粉尘、金属性粉尘、人工合成无机粉尘)、有机粉尘(包括动物性粉尘、植物性粉尘、人工合成有机粉尘)、混合性粉尘(混合存在的各类粉尘)。由于粉尘的理化性质不同,对人造成的危害程度和性质也有不同。生产性粉尘对人体危害主要包括:
1.无机粉尘导致的尘肺病
其共同特点是患者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大量含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引起以肺纤维化改变。尘肺病多为进行性肺疾病,即使停止接触含矽粉尘后病变仍可进展,多年来国内外为防治尘肺病作了大量研究工作,虽然取得进展,但对尘肺病尚无治愈的方法。在我国,尘肺病仍是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
2.有机尘肺
对于有机粉尘是否产生尘肺病尚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有机粉尘不会在肺潴留,肺纤维化程度与有机粉尘肺潴留无直接相关。也有人认为,有机粉尘虽然毒性不明显,但大量潴留肺泡内可引起异物性肉芽肿,进一步发展为肺间质纤维化。
3.肺癌与鼻咽癌
在肺癌的病因和流行病学特点的研究中,发现某些生产性粉尘与肺癌有密切的关系,特别是暴露于石棉、镍、铬、砷、放射性铀矿粉尘等都可引起肺癌。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于1980年肯定了木工鼻腔癌及副鼻腔癌主要是由职业因素引起的,国际劳工组织(TLO)1979年已把家具行业引起的副鼻腔癌列入职业癌名单。生产性粉尘所致的肺癌有其临床特征。一是具有较明确的接触致癌粉尘史,除患肺癌外,同时患有尘肺病。二是潜伏期长,发病受到接触剂量、时间和接尘年龄等因素的影响。肺癌潜伏期多在15~20年,也有长达30年以上。
4.局部作用
接触或吸入生产性粉尘,首先对皮肤、角膜、黏膜等产生局部的刺激作用,并产生一系列的病变。如粉尘作用于呼吸道,早期可引起鼻腔黏膜功能亢进,毛细血管扩张,久之便形成肥大性鼻炎,最后由于黏膜营养供应不足而形成萎缩性鼻炎。还可形成咽炎、喉炎、气管及支气管炎。对呼吸道和肺部都可产生有害作用,如特异性过敏反应、棉尘症、过敏性肺炎、咳喘等。作用于皮肤、可形成粉刺、毛囊炎、脓皮病等。
5.以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肺心病为特征的全身损害。
如呼吸困难、桶状胸、体力衰弱、体重下降、盗汗等一系列相应体征。
四、尘肺病的发病机制与病理
(一)发病机制
近年来关于尘肺病发病机制研究较多,特别在矽肺发病机制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目前较为认同的发病机制主要有以下方面。
1.羟自由基产生和细胞表形转录
研究发现矽尘及其不同表现形态释放自由基的量和引起细胞转录的频率呈现平行一致的趋势。实验结果提示,相对纯石英而言,硅藻土更为活跃,释放羟基和细胞转录频率都高于纯白英;富含铁的石英和风化石英的作用略弱于石英,再次是贫铁石英,方石英释放羟基和诱导细胞转录的频率最少。
2.SiO 2的化学和物理特性
SiO 2晶体由硅、氧及微量的铝、铁、镁所构成。岩石在爆破和加工的过程中产生的SiO 2比陈旧的SiO 2对肺泡巨噬细胞的毒性作用更强。这种增高的毒性可能是由于其新鲜表面所具有的氧化-还原能力较强,与氢、氧、碳,甚至氮有很高的反应活性。
3.脂质过氧化作用
SiO 2粉尘进入机体后可引起大量的自由基,启动肺泡巨噬细胞膜的过氧化反应,使脂质过氧化,从而使巨噬细胞膜结构破坏、表面电荷减少、膜通透性增强、细胞流动性降低,最终导致细胞膜破裂,而细胞膜破损后释放出的SiO 2又被重新吞噬。如此反复循环,引起肺泡巨噬细胞在肺内大量增殖和集聚,为矽结节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基础。
4.细胞机制
SiO 2粉尘进入肺泡后,肺泡巨噬细胞活化并产生大量炎性因子和致纤维化因子,如白细胞介素(IL)、α-肿瘤坏死因子(TNF-α)、β-转化生长因子(TGF-β)、趋化因子以及巨噬细胞源性生长因子等,这此活性介质参与矽肺纤维化外,其细胞凋亡在矽肺炎症/纤维化发生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病理
尘肺病病理改变是以肺泡功能结构单位损伤为基础,尘肺病理类型主要表现为尘肺结节、尘性弥漫性纤维化和尘斑。
1.尘肺结节
肉眼观察可见结节病灶呈类圆形、境界清楚、色灰黑、触摸有坚实感。镜检可见矽结节具有胶原纤维核心的粉尘性病灶;或胶原纤维与粉尘相间杂,但胶原纤维成分占50%以上的病灶;或混合尘结节与结核性病变混合形成。典型矽结节是呈同心圆排列的玻璃样变的胶原纤维。结节直径1~10mm,散在性弥漫分布于全肺,但常以上叶和肺门旁区数量最多。结节周围常见局灶性肺气肿(又称局灶性粉尘性肺气肿),可聚集成大的结节,外周包绕不等量的网状纤维、巨噬细胞、成纤维细胞及不同时期的浆细胞,结节中心常因缺血性坏死而钙化,结节中也可出现空洞。
2.尘肺弥漫性纤维化
镜检可见呼吸细支气管、肺泡、小叶间隔、小支气管和小血管周围、胸膜下区因粉尘沉积所致的弥漫性胶原纤维增生。病变后期大的结节可融合成大的团块,使正常肺组织被压缩以致消失,称为进行性大块状纤维化。晚期可见胸膜纤维化引起的胸膜肥厚、粘连,纵隔心包粘连等病理改变。
3.尘斑
肉眼观察可见病灶暗黑色、质软、境界不清、灶周伴有直径15mm以上扩大的气腔(灶周肺气肿)。镜检可见病灶中网织纤维、胶原纤维与粉尘相间杂,胶原纤维成分不足50%。病灶与纤维化肺间质相连呈星芒状,伴灶周肺气肿。
4.尘性块状纤维化
肉眼观察可见病变为灰黑色或黑色、质地坚韧的纤维性团块。镜检可见尘肺结节融合成为大片尘性胶原纤维化或为各种尘肺病变混杂组成。
5.粉尘性反应
解剖可见肺、胸膜、肺引流区淋巴结粉尘沉积、巨噬细胞反应、轻微纤维组织增生等。

(杨新跃 李智民)

五、职业性尘肺病的预防
目前,我国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粉尘为主,职业性尘肺病发病率在职业病中居首位,是我国当前最严重的职业病,也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尘肺病仍为公认的可防不可根治的职业病,多数病例确诊后虽然脱离粉尘作业仍呈进行性发展,严重降低患者的生存能力和生活质量,给个人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现阶段尘肺病防治的重点在于综合预防和早期发现。1995年4月国际劳工组织(IL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职业卫生联合委员会提出一项 “ILO/WHO全球消除矽肺的国际规划”,号召世界各国行动起来,在2005年前明显降低矽肺发病率,争取在2015年前基本消除矽肺,2030年完全消除矽肺这一职业卫生问题。我国接触粉尘作业工人人数众多,每年超过半数的职业性尘肺病新发病例分布在煤炭行业,且超过半数的病例分布在中、小型企业。根据有关报告,国有企业粉尘浓度监测合格率一般在60%左右,乡镇企业约35%,部分私有小型厂矿根本没有粉尘监测记录或者防尘措施很不完善。因此,保护粉尘作业人员的健康,要达到ILO和WHO提出的目标,我们的任务异常艰巨,必须采取强有力、效果明显的措施。职业性尘肺病的预防应遵循三级预防的原则,重点突出 “一级预防”,从根本上消除粉尘危害,采取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控制粉尘的产生,降低粉尘浓度,采用适当的防护设施,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或减少生产性粉尘的接触;加强 “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早期发现、早诊断、早脱离治疗,防止职业损害进一步发展;做好 “三级预防”,对尘肺病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康复,提高生活和生命质量。政府对职业性尘肺病的防治工作高度重视,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和部门规章来防止粉尘危害、保护工人健康,并采取综合防尘和降尘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制定法规、规范和标准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法令和条例来防止粉尘危害、保护工人健康。1956年国务院颁布了 《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的矽尘危害的决定》,规定生产场所矽尘的最高容许浓度;1958年卫生部、劳动部联合公布了 《工厂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办法》、《矿山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暂行办法》,规范了防尘的技术措施和办法;1987年2月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防治条例》和修订的 《粉尘作业工人医疗预防措施实施办法》,使尘肺病防治工作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充分体现了对职业病预防为主的方针,分清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为控制粉尘危害和防治职业性尘肺病的发生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为强化用人单位的职责,防治职业危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5年先后公布施行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根据这些法规条例文件的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存在粉尘危害的企业主管部门和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建立和维护本厂矿的防尘设施,使作业点粉尘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对防尘工作定期检查,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及尘肺病发病情况等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为落实职业性尘肺病的一级预防原则,我国还从卫生标准上逐步制定和完善了生产场所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明确了防尘工作的基本目标。2002年4月卫生部颁布的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2—2002)规定了作业场所47类粉尘的接触限值。在广泛使用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07年新修订的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1—2007)明确了工作场所空气中不同类型粉尘接触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限值。
(二)改进生产技术
采用先进的工程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粉尘危害,是预防职业性尘肺病的最根本措施。各行各业根据其粉尘的产生特点,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控制粉尘浓度的技术措施,防尘和降尘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是消除粉尘危害的主要途径,如使用遥控操纵、计算机控制、隔室监控等措施避免工人接触粉尘;采用风力运输、负压吸砂等措施减少粉尘外逸;在可能的情况下,使用含石英低的原材料代替石英原料;寻找石棉的替代品等。
2.湿式作业是一种既经济又简单实用的防、降尘措施,如采用湿式碾磨石英、耐火原料,矿山湿式凿岩,井下运输喷雾洒水,煤层高压注水等,在很大程度上防止粉尘飞扬,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
3.通风除尘和抽风除尘对不能采用湿式作业的场所,应采用通风除尘和密闭抽风除尘方法。既可使用除尘器,采用通风和负压吸尘等经济而简单实用方法,也可采用密闭尘源和局部抽风相结合,降低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抽出的空气经过除尘处理后排入大气。除尘器种类繁多,根据除尘器除尘的主要机制可将其分为机械式除尘器、过滤式除尘器、湿式除尘器、静电除尘器等。近年来,为了提高除尘率,还出现了综合几种除尘机制的新型除尘器,如声凝集器、热凝集器、高梯度磁分离器等。
(三)加强个人防护
个人防护是对技术防尘措施的补救措施。工人防尘防护用品包括:防尘口罩、送风口罩、防尘眼镜、防尘安全帽、防尘衣、防尘鞋等。
1.防尘口罩
用于防尘的口罩主要有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防微粒口罩等。应根据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粉尘种类、粉尘浓度和个体的脸型选择适合的防尘口罩,口罩的选用可参考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
2.防尘安全帽
防尘安全帽,具有滤尘送风,保护呼吸器官、面部、头部和佩戴安全舒适的优点,是保护功能较为齐全的先进个体防护用具。新式的防尘安全帽不需专用电源,仅将矿灯与之配套即可正常工作,使用管理均很方便。当矿灯灯头与这种防尘安全帽的灯头座连通后微型风机开始工作,含尘空气在微型风机的作用下,通过预过滤器过滤掉空气中85%左右的粉尘,然后仍通过微型风机的作用,将不洁净的空气压入头盔内的主过滤器,将5μm以下的粉尘过滤掉98%以上。防尘帽在使用前,应检查微型风机是否能正常工作,如微型风机不运转,应首先检查其叶片是否被卡死,再检查电缆线是否内部断线,然后检查灯头座内熔断器是否熔断。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预过滤器每天使用后应用清水冲洗,主过滤器可2~3天冲洗一次,晾干后均可重复使用。有机玻璃面罩如有损坏或严重擦伤而影响视野时,应予更换。
3.隔绝式压风呼吸器
压风呼吸器是隔离式新型个体防护装备,具有防尘,防毒的双重功能。由主机、配气管路和弹性正压口罩等三部分组成。将压风减低,过滤净化,并经过多极限压,安全卸压装置,使高压气流可靠地还原为新鲜空气,经导管送入呼吸口罩内,供佩戴者呼吸用,其隔绝尘、毒的效率可100%。具有多功能,高效率,持久保护的特点。佩戴者呼吸舒畅,不憋气,气流的温度和湿度也适宜。可就地利用工作面的压风管网,压气耗量也少,经济实惠。
4.防尘服
随着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已研制出了透气性防尘服,系国内个体防尘的新产品。透气性防尘服的防尘效率>95%,洗涤50次后防尘效率仍不变,适合处于粉尘作业环境的工作人员穿用。
此外,还有防尘眼镜和防尘鞋。
(四)开展职业健康监护
在职业性尘肺病综合防控措施有效实施的前提下,通过定期职业健康体检达到对尘肺病的早发现、早诊断。对粉尘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及在岗期间定期的医学检查,及时发现粉尘作业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性尘肺病患者,是职业性尘肺病的二级预防措施。为做好职业人群的卫生保健工作,国家发布了相关的部门规章和标准,如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的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2015年5月1日施行的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规定从事粉尘作业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及离岗后健康检查。
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从事接尘作业(含转岗准备接尘)之前,必须参加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发现以下职业禁忌证:不满18周岁以及有下列疾病者不得从事接尘作业:①活动性肺结核病;②慢性阻塞性肺病;③慢性间质性肺病;④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粉尘接触工人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可疑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健康检查的周期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参考粉尘性质,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及接触时间而定。对于一些近年来兴起的高危险度的特殊行业如耐火材料生产、珠宝加工业,应缩短检查间隔。发现患有不宜再从事粉尘作业的疾患者和职业性尘肺病等目标疾病时,应立即调离接尘岗位,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脱离粉尘作业岗位前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这样既了解离岗时的健康状况,也为以后随访观察保存了健康档案资料。
4.离岗后健康检查
对于已经脱离粉尘作业岗位的工人,应根据接触粉尘的性质、接触时间及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规定的随访周期进行离岗后健康检查。
随着基因科学的突破性发展,尘肺病易感基因的研究,在职业性尘肺病方面的研究已进入分子水平层面。国内外大量的关联研究表明,职业性尘肺病为多基因疾病,参与作用的基因数目较多,主要集中在转化生长因子、肿瘤坏死因子、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等相关基因。通过基因检测,发现个体敏感指标,及早识别高危人群,通过加强防护措施,调整作业岗位,改变环境,有效地避免罹患职业性尘肺病,减少职业危害。这一技术创新和进步标志着职业病防治迈入了分子医学水平,预示着我国在职业性尘肺病预防方面将步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并取得革命性进展的重要标志。
(五)实施监督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履行 《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从根本上有效解决粉尘暴露的危害。多年来,部分用人单位和私营企业在缺乏有效监管的状态下运行,技术工艺落后,未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未将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未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造成尘肺病高发的原因。实施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是依法预防职业病的政府行为,也是控制生产性粉尘的根本措施。2010年中编办下发 《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重新确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职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职业性尘肺病前期预防能否落到实处,关键靠依法监督管理。因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存在粉尘危害单位的监督管理,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加大监督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型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掌握本区域内存在或可能存在粉尘危害的单位和生产场所情况,常态化的进入用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查证危害,严格执法,科学监管,最大限度的杜绝或减少作业工人遭受粉尘的危害,使职业性尘肺病防治真正做到一级预防。
(六)推进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
职业健康促进亦称作业场所健康促进,是指从企业管理政策、支持性环境、职工参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服务等方面,采取整合性干预措施,以期改善作业条件、改变不健康生活方式、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降低病伤及缺勤率,达到促进职工健康、提高职业生命质量和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职业健康促进是要通过各种形式的传播媒介、卫生服务和干预措施,使职工了解自己所处的作业环境、可能接触到的有害因素;了解自己的生活环境及个人癖好、行为和生活方式等;了解上述环境因素及个体行为生活方式对健康的影响,进而参与环境和生产方式的改变,控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自觉实行自我保健。
1.加强对粉尘作业人员防尘意义和有关法规的宣传教育。由政府、尘肺病防治机构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专题宣传片、板报、讲座等形式进行职业性尘肺病防治公众宣教,使企业领导认识到遵守法规、规章,采取防尘、降尘措施,保护工人健康是企业的职责。同时,加强对作业工人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教育,开展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使其懂得粉尘对健康的危害,提高防尘的自觉性,遵守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此外,还应注意个人卫生,杜绝将粉尘污染的工作服带回家,尽量避免一切作业环境中有害因素对健康损害的方式。从健康教育着手,实施健康促进,加大职业卫生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2.加强对缺乏照料职业人群的健康教育。据统计,粉尘作业的生产工人大多数来自农村,尤其在煤炭行业农民工是主要从业人员。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自我防护意识差,对此类弱势职业人群,应给予充分重视。通过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使其成为职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宣传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采取讲座、典型案例播放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方法对务工人员进行粉尘暴露危害和职业性尘肺病防治知识的再宣传、再教育,发放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提高务工人员对职业性尘肺病防治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增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对粉尘作业人员的一般健康教育。粉尘作业人员的健康不仅受职业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到一般人群所暴露因素的影响,如生物因素、环境因素、不良的生活行为和生活方式等因素。因此,粉尘作业人员在开展职业健康教育的同时需进行一般性健康教育,包括经常进行体育锻炼,控烟戒烟、节制饮酒,保证营养与合理的膳食,进行强度适宜的运动,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教育等。
4.加强职业心理健康教育。粉尘作业工人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精神及心理方面的不良因素。这些不良因素有超负荷工作、工作量不足、作业管理不善、缺乏职业保障、工作单调、轮班制工作及工作中不良的人际关系等,可以造成作业工人心理或精神紧张。心理或精神紧张不仅可引起神经症状或心因性精神病,同时与许多慢性疾病有关。因此,心理健康教育也应作为职业健康促进的重要内容。企业的关心、支持程度对职工的心理状况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充分发挥工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加强与职工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内心感受,心理负担和压力的原因,针对性地给予心理疏导,消除其负面情绪以保持良好的心态,满足粉尘作业工人的健康教育需求,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工作。

(余善法 赵凤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