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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医院医学教育管理主要内容
一、教学医院的分类与定位
临床教学医院是指承担一定教学任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分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三种类型。高等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附属医院”)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临床教学工作是附属医院的基本任务之一。附属医院的设置、规模、结构及其工作水平,是对高等医学院校进行条件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附属医院的主要教学任务是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等。附属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综合性附属医院应有500张以上病床(中医院应有300张以上病床),科室设置应该齐全,其中内、外(中医含骨伤科)、妇、儿病床要占病床总数的70%以上。口腔专科医院应有80张以上病床和100台以上牙科治疗椅。具有本、专科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95%以上,其中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占25%以上。应具有必要的临床教学环境和教学建筑面积,包括教学诊室、教室、示教室、学生值班室、学生宿舍、食堂和学生活动场地等。医学院校必须拥有不少于1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医学类专业在校学生与病床总数比应达到1∶1。附属医院应保证有足够的教学病种,内、外、妇、儿各病房(区)应设2~4张教学病床,专门收治教学需要病种的患者;在不影响危重患者住院治疗的前提下,尽可能调整病房中的病种,多收容一些适合教学的患者住院治疗。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以下简称“教学医院”)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省级政府部门认可为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资质;学校和医院双方有书面协议;有能力、有责任承担包括部分临床理论课、见习和实习在内的全程临床教学任务;有临床教学规章制度、教学组织机构和教学团队;有一届以上的毕业生证明该医院能够胜任临床教学工作。综合性教学医院应有500张以上病床(中医院应有300张以上病床),内、外、妇、儿各科室设置齐全,并有能适应教学需要的医技科室。专科性教学医院应具备适应教学需要的床位、设备和相应的医技科室。有一支较强的兼职教师队伍,具有本、专科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70%以上。有适应教学需要的、医德医风良好、学术水平较高的学科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包括承担临床理论教学任务的具有相当于讲师以上水平的人员,直接指导临床见习的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直接指导毕业实习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应具有必要的教室、阅览室、图书资料、食宿等教学和生活条件。按照全国医院分级标准,教学医院应达到三级医院水平。教学医院的教师应能胜任临床课程讲授、指导实习、进行教学查房、修改学生书写的病历、组织病案讨论、考核等工作,并结合临床教学开展教学方法和医学教育研究。高等医学院校的实习医院(以下简称“实习医院”)是学生临床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的重要基地。实习医院是经学校与医院商定,与高等医学院校建立稳定教学协作关系的地方、部门、部队所属的医院,承担高等医学院校的部分学生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和毕业实习任务。实习医院由学校分别向学校主管部门和医院主管部门备案。
实习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综合性实习医院一般应内、外、妇、儿各科设置齐全,并有能适应各种实习需要的医技科室。专科性实习医院要具备适应学生实习所必需的床位、设备和相应的医技科室。有一支较强的卫生技术队伍,有一定数量的适应教学需要的技术骨干,能保证直接指导毕业实习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进修医生不宜承担临床带教任务。具备必要的图书资料、食宿等教学和学生生活条件。实习医院的教师应能胜任指导毕业实习、进行教学查房、修改学生书写的病历、组织病案讨论等工作。
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必须坚持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医疗卫生的预防观念和群体观念教育,确保教学质量。
二、医院医学教育的学生分类
医学生按照学历分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按照学制分为四年制、五年制、七八年制(长学制),研究生按照授予学位不同分为硕士生、博士生。本科生在医院学习期间分为见习生和实习生。医学本科生在经过基础医学系统学习后,在第三学年下学期或第四学年开始进入医院参加理论课和见习课的学习,称见习生或见习医生。理论课学习结束后,医学生在第四学年下学期或第五学年进入医院参加临床实习,称实习生或实习医生。
三、医院医学教育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
教学计划是医学院校教学工作中的指令性文件。教学计划中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学位授予的标准等项规定,是组织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培养计划应经过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报请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执行。各专业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每学年应进行培养计划的修订工作,根据医院各教研室提出课程的要求或修订的建议,由教学管理部门汇总后提出修订方案,经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报请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执行。各类课程的开设应依据培养计划,应有确定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应制订教学大纲,应有选用或自编的教材,应有充分的实践教学条件,应有课程考核等方面的可行计划。
每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应依据培养计划,由医院教学管理部门下发教学任务书和教学进度表,各教研室或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教学内容与任课教师,经教研室主任与医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学校教务处。教学管理部门根据教学进度表制订课程表。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确须变动时,应填写调课申请单,经教研室主任与医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学校审批,经学校教务部门同意后方可调课。未经同意擅自停课、调课或增减课时将作为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各教研室应当根据教学进度与课程表制订详细的教学进度表,内容应包括:课程名称、专业与年级、授课日期、学时安排、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具体内容,考查的时间安排等。教学进度表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编写完成,下发到任课教师,并且上报学校备案。
四、医院医学教育教学过程和流程管理
1.理论课教学
任课教师配备是教研室控制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选定任课教师要充分考虑教师的工作态度、专业水平和教学经验,应注意高年资教师与青年教师的合理搭配,任课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后必须认真备课,包括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备课与教师个人的备课。教研室要定期组织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新教师试讲。每学期开课前应至少组织一次的全体教师备课,根据大纲和教材统一教学内容,安排教学进度和考试考核方式等。在授课期间应根据教学进度组织全体或部分教师参加的集体备课,讨论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相互介绍教学经验。在集体备课中应特别注重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授和帮助。集体备课活动应当有计划,有记录。教案是教师在备课时形成的以课时或章节为单位的教学方案。任课教师在授课前必须编写教案,编写教案应使用医学院下发的教案纸,在授课时应当携带教案,并且依据教案进行授课。教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授课对象与授课内容、课时分配与讲授要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教研室主任应当对教案的质量进行审核,教研室应将全体教师的教案定期进行汇总存档。首次任课的教师必须进行试讲,由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评议,教研室主任综合参评教师的意见,做出试讲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试讲合格的教师方可正式授课。教师在授课期间应严格遵守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应安排青年教师观摩听课,了解教学内容,学习教学方法。在青年教师授课时应有高年资教师督导听课,随时了解青年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医院开设的课程,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医院安排后上报学校。考查课程考试的时间与地点由教研室自行安排。考试的监考由医院负责,在考试前2周将考试的监考人员上报学校,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考试的命题与试卷的批阅和保存。每学期的试卷、标准答案、学生答卷和成绩单等考试相关材料应进行整理,经医院审核后上交学校统一保存。各教研室应在考试后l周内完成阅卷、成绩登录和试卷分析等工作,并及时将总评成绩上报教务处。成绩一经上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可擅自更改。
2.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见习与实习,是医学教育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基本操作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承担实验课程的教研室或实验室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开出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全部实验项目。各教研室与实验室应保证实验课程设备与师资的配备。实验课应分小班进行,一般20至30名学生为一个实验班,至少应配备1名指导教师与1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初级职称教师与处于培养期的青年教师可以参加实验课的带教。承担理论课的教师应参加部分实验课教学工作,以利于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师与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相互协作,提前完成预实验。所有实验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不得擅自删减实验内容。对学生应当进行必要的考勤,对未能完成实验的学生应当要求重做,应当要求学生撰写实验报告并及时批阅。临床见习是培养学生初步临床思维和基本临床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巩固和加深理论知识的必要补充。见习期间学生应当在教师的指导下深入病房,接触患者,认识常见疾病的典型症状和体征,加深对课堂理论知识的认识,获得初步的临床感性知识。应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住院3年以上)担任见习带教为宜。见习带教教师必须按临床见习指导的要求做好见习教学的准备工作,准备的病例尽可能符合见习要求,应撰写见习教案,并制作必要的课件等。有条件的教研室可在相关科室设立教学专用病床,专门收治教学需要病种的住院患者。见习教学的过程应有记录,对学生应当有考勤。
毕业实习是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最重要的学习与实践阶段。医院根据培养计划与实习大纲,安排实习轮转计划与实习教学计划并负责具体的实施。毕业实习开始前应由医院组织实习前教育,内容包括:实习医师的职责、实习纪律、附属医院的各项规定、临床技能的强化训练等。实习各科室要开展学生的入科教育,按照培养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教学活动,加强实习期间的学生纪律,注重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训练,严格出科考试,切实把好质量关。实习带教教师应严格选拔,每学年应当对一线实习带教教师进行培训和考核,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临床教师参与实习带教。在毕业实习的过程中,学生应根据实习的内容如实填写《临床实习记录手册》,带教教师应认真审核后签名。各教研室应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和考核情况,填写《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实习考核册》。后者在实习结束后由医院审核,再上交大学教务处审核归档。
3.教学评价
在教学过程管中,见习、实习、理论授课等各环节均制订了规章制度,依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学校、不同学制、不同专业的教学任务,医院组织教研室实行集体备课制,召开教学会议,做好教学安排和教学检查,完成教学台账。
在对教学岗位的考核中,医院实施“以评促教、教学相长”的多维度考核,综合学生评教、督导评教和管理部门评教的评议形式,从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多方面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列入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教学过程中质量监控,通过学生座谈会、学评教、教评教、“我喜爱的教师评选”等活动,了解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对于教学的满意度。
五、医院医学教育的学生管理
医院应该为学生配备专职的思政管理人员或学生辅导员,从事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学习工作教辅和日常生活管理,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考勤、考试制度及见习、实习规定,学习医院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师生联手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发挥教学中的纽带作用。学生各类先进、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各类学校及社会、班级活动均应在医院教学管理部门指导下完成。医院要正确引导学生关心国家、学校及医院大事,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及职业素养。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上课或临床实习)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须严格把关。超过三天应报学校审批备案。受校内处分的学生如有显著进步表现,可予以撤销处分。应在毕业前由受处分学生写出申请报告,将本人受处分的时间、名称、认识及目前的表现情况作出汇报,并提出申请撤销理由。由医院审核报学校学生工作部。
医院应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结合班级特点,制订班级关于学生思想教育的计划,通过各种教育途径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思想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与纪律教育,良好校风学风教育,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医院应组织并指导团支部、党章学习小组开展工作,指导团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文化体育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加强班级团支部和班委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医院制订相关文件对实习生给予一定的伙食补贴。
随着国际化趋势,大学和医院和境外各大学交流联系频繁,医院会接收国外大学短期交流学生及学历生。同时,选派优秀学生到境外进行交流。
六、医院医学教育的师资管理与奖惩
师资队伍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医院应当将师资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应当有定期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且采取措施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医院应当制订教学人员的考评制度,并根据制度的要求进行定期的教学工作考评,鼓励教学人员申报除了申报卫技职称外,还要申报教学职称,如讲师、副教授、教授等,以此作为奖励、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教师应当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从事理论教学的教师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在选择各门课程任课教师时,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青年教师或新教师必须接受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承担理论教学任务。
医院对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给予考评,考评优秀的临床教师应予以表彰,并在资格认定、兼职评聘、津贴发放、导师遴选、研究生招生上享受优先待遇。教师授课根据不同职称给予每学时不同的授课补贴;各个教研室的教学秘书根据教学工作量的多少每月给予不同的教学补贴。
七、医院医学教育与学校之间的衔接管理
各种类型的临床教学医院都要设立完整的教学管理机构负责教学管理工作,有一名院领导具体分管,并设有教学管理部门,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具体承担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和研究生培养及管理工作,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各临床教学医院要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临床教学工作规范,同时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制订教学建设和管理制度,报学校备案。
各临床教学医院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要重视科学研究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提高医教研综合实力。学校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在师资培养和晋升、研究生导师聘任、论文发表、科研立项、成果申报等方面给予医院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学生在临床课程学习和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教学医院双重管理。临床教学医院要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组织纪律、安全生产实习和医德医风等方面的教育,做好学生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临床教学医院要定期接受学校有关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评,主要包括教学考评、教师职称和研究生导师评审、续聘复评、学科学位点建设评估、医院综合实力评估等。学校在各类评估的基础上开展评优评奖活动。